关于柯某某被曝光是否侵犯人权的看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6:38:09


房、柯二人被曝光,就预感到台湾那边要以保护人权为理由,揪住曝光这个事情,大做篇幅申讨大陆这边的司法制度,其实吧,如果是普通人再未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曝光倒可以讨论下。关键是你是个具有(商品属性)社会公开性很强的明星,产品出了问题有质检曝光,你明星出了问题公安给你曝光很正常。毕竟群众购买以你形象为组成的商品,当然有权利了解你的不利信息,然后作出适当的购买行为。

房、柯二人被曝光,就预感到台湾那边要以保护人权为理由,揪住曝光这个事情,大做篇幅申讨大陆这边的司法制度,其实吧,如果是普通人再未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曝光倒可以讨论下。关键是你是个具有(商品属性)社会公开性很强的明星,产品出了问题有质检曝光,你明星出了问题公安给你曝光很正常。毕竟群众购买以你形象为组成的商品,当然有权利了解你的不利信息,然后作出适当的购买行为。
这和人权有个鬼关系啊。
犯法就是要曝光。
大麻在台湾本来就属于非法
恐怖分子都能接受ccav专访,吸毒的上电视根本不叫事
这是另一个问题。柯吸毒的新闻,是负责该事警察的女儿爆料出来的。
这事说明,那个警察爹没有应该的保密意识。我觉得应该对其记过处分。
你犯罪了还不曝光?
参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三条
公开案情,是为了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也是保护受审者的人权
不公开是秘密警察
公开是侵犯人权
怎么整都有说法
这是另一个问题。柯吸毒的新闻,是负责该事警察的女儿爆料出来的。
这事说明,那个警察爹没有应该的保密意 ...
这事有啥要保密的?
萧淑慎吸大麻从头至尾难道是大陆媒体曝光的?台湾媒体难道有光环加成的?
罪犯无人权。
且不说是否构成犯罪问题,光是吸毒要强制戒毒,强制本身就是公开的。
这事有啥要保密的?
不是保密的问题,是应该由谁泄密的问题。公检法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通过官方平台宣布这些事情,但不应该由执法者告诉他家人,然后他家人再宣布出来。
寂寞拾秋客 发表于 2014-8-22 15:35
不是保密的问题,是应该由谁泄密的问题。公检法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通过官方平台宣布这些事情,但不应该 ...
谁宣布都一样 罪犯也不会少了块肉,大家也不会觉得是泄密
中国是法制社会
就算扒光了曝光又能怎么样?不服过来劫狱,有那个胆儿么?呵呵
据说柯某某再也不用担心被曝光的问题了


人权?和罪犯讲人权,就是在扒人权的衣服,人权若不能予以遵纪守法者高于罪犯的保护和优越感,那要人权何用?专门给为非作歹者当保护伞吗?

人权?和罪犯讲人权,就是在扒人权的衣服,人权若不能予以遵纪守法者高于罪犯的保护和优越感,那要人权何用?专门给为非作歹者当保护伞吗?
这和人权有毛关系 完全就是台湾艺人大陆被逮 有些台湾人心里不舒服 没事找事 更可悲的是还有些大陆公知在后边附和
关人权毛事,这其实是隐私权,但是曝光的是明星,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受限的,想要隐私可以,自动从公众目光中消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