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全世界有良知的人民支持我琉球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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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世纪 琉球群岛出现南山、中山、北山三国,分别在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1372年 明太祖朱元璋给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达诏谕后,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开始向明政府朝贡。从此琉球成为我国的藩属. 1416年??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南山,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第一尚氏王朝,据考证琉球王国的尚姓也是中国皇帝御赐的),以后的每一代国王都需要由中央政府册封任命。中央政府不干预琉球王国内部事务,像现在的香港和澳门一样。1853年5月 美国海军准将Matthew C. Perry的舰队到达琉球。1854年3月 Perry与小日本签订《神奈川条约》,Perry误以为琉球是小日本的领土,所以要求小日本开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内的五个港口,小日本的谈判代表向Perry承认琉球是个遥远的国家,小日本天皇和政府无权决定它的港口开放权。 1854年7月11日 Perry与小日本谈判结束后,赶回琉球与琉球王国政府谈判,最后以中、英两种文字正式签订条约开放那霸港口。1868年 小日本明治维新,从此,日本走上强国之路。随着日本逐步强大,其野心也日渐膨胀,1875年 小日本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贡。1879年 中日就琉球问题开始谈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岛分成三部分: 挨近小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岛作为小日本领土;而琉球本岛及其附近岛屿作为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小日本方面建议把琉球划分成 2 部分:琉球本岛及其北方岛屿作为是小日本的领土,而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在谈判中没有包括钓鱼台,可见钓鱼台在琉球群岛以外)。1945--1972年 美国占领时期,美国在琉球实行异化政策. 1947年4月 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属于中国的琉球群岛和钓鱼台交给美国“托管”。 1970年 美日背着中国签定《美日旧金山和约》,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施政权”转给小日本。中国直到今天也没有承认所谓《美日旧金山和约》。我们是不是可以依据历史证据相对地提出 “琉球地位未定论”,在国际上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这对切断日本对中国东海海权和钓鱼岛的领土野心,彻底解决领土领海问题和巩固中国在西太平洋的长远战略地位,均有莫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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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的历史
据考证,早在公元12世纪,琉球群岛上就建立了封建国家,当时存在南山、中山、北山三国,分别在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1372年中国的明太祖朱元璋给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达诏谕后,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就开始向明朝廷朝贡,从此琉球成为中国的藩属。




1416年琉球的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又征服南山,于是形成了统一的琉球王国(第一尚氏王朝),当时琉球每代国王都由中国中央政府册封任命。




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日本鹿儿岛的萨摩藩岛津家九率领三千士兵侵略琉球,俘虏琉球王,侵占琉球达四十五年。




1654年琉球王终于摆脱了萨摩藩的侵略,主动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当时中国的清朝顺治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




1872年日本侵略琉球。1879年日本把琉球最后一位国王尚泰囚禁到东京。并把琉球改叫冲绳,开始实行残暴的奴化和殖民政策。




1901年琉球最后一位国王尚泰被日本毒杀。1916年伪“全冲绳教师大会”要求教师用极其污辱的手段惩罚在学校说琉球语的琉球学生。1945年二战后期,美国进攻琉球本岛,日军强迫琉球人跳崖自杀,或干脆打死琉球人来应对琉球食物的缺乏。日本的大屠杀使琉球人口减少四分之一。




1945年至1972年美国占领琉球。1970年美日签定《美日旧金山和约》,把琉球交给日本至今。当时琉球人得知噩耗,“聚哭于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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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时机已成熟!
琉球作为中国的附属国长达500余年,附属国即西方"tributary"的概念,不同于近代西方"colony"殖民地,但类似于中古欧洲农业文明和"奥匈帝国"时期的"进贡国"或中世纪罗马教皇统治下的"states withinstates"的概念(国中之国)",在西方原则上视之为一个国家。

从1372年(明洪武五年)开始确立这种藩属关系,当时的明王朝封琉球王为郡王级王爵(同期朝鲜、日本为亲王级),这样一直持续两百多年,到清初1646年,琉球王主动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受到了顺治皇帝的接见,当时的清朝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二年进贡一次,并于康熙22年赐匾“中山世土”,现悬挂在首里王宫正殿上(为复制品,真品毁于战火),国人去琉球旅游时候必可见到。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尚氏王朝贡不绝,采用中国年号,沿用汉唐文化,称中国为父国,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西方"父子国(Affiliated、affiliation)"。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代。1875年5月,日本派军队强占琉球,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二品官爵)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一品官爵)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此时腐败的清朝已经无力保全自身,何况附属国?

从明太祖时期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央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明清先后派出24次册封使前往琉球,琉球王只有获得朝廷的册封,才具有正统、合法的地位。描绘中国册封使,其壮观的队伍,严肃场面的卷轴《中国册封使行列图》,如今还收藏在那霸的冲绳县立博物馆。史籍中有大量有关琉球的记载,当时的日本人对琉球的了解多是从册封使所著使琉球录中得知,其中1719年清康熙年间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影响极大。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最后一次册封使册封琉球王是1866年。

在1853年美国与琉球王国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时候,琉球与美国的交往和条约文本都用的是汉语,使用的是清朝“咸丰”年号。甲午清廷战败后,日本一直霸占琉球至1945年,后为美军占领,美国在战后长期有将琉球据为己有的意图,在当地禁用日本昭和年号,并提倡一种与日文颇有出入的书面语言,直到六十年代后期,美国还在各种正式文件中避免使用“冲绳”这一日本称呼。

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会议宣言,明确宣示“使所有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均归还中华民国”;根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依1946年2月2日麦克阿瑟总司令部所发表的声明,日本政府的行政区域仅限于本州岛等四主要岛屿以及附近的一千个小岛,并以北纬30度为限。琉球群岛的位置在北纬30度以南,显然当时是划在日本政府权力范围之外。很明显此时规定的日本领土不包括北纬30度以南琉球群岛在内的各岛屿,也就是说被强占的琉球终于可以摆脱日本的占领了!但前门驱狼,后门进虎,美军又来了!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无条件接收《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和约》,根据此约“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岛”,其它武力吞并的领土必须放弃,中国的钓鱼台和属国琉球理所当然应归还中国。但战后此二地均为美军占领,虽然美国“不承认二群岛主权归属日本”,但也没有交给中国。一九四七年四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这两块“主权未定”之地交给美国“托管”。1947年当时中国的民意代表以及政府外交部都认为: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的规定,日本的领土将以其主要的四岛(本州岛、北海道、九州岛、四国)及其近周小岛为限,故对中国东北、台湾、澎湖等归还中国并无疑义。然而关于琉球的归属问题,当时有「琉球革命同志会」,会员为当时留居台湾的琉球人,该会以贯彻过去抗日革命的精神,让琉球重入中国版图为目的。该会会长喜有名,于1947年8月14日在台湾发表谈话,称依琉球的历史、风俗、文化、种族而言,皆应隶属于中国版图,又依国防观点而言,琉球与祖国大陆及台湾仅一衣带水之隔,唇齿相依,乃中国东南之门户,更应为中国所必争。

而此时随著世界形势变化,日美两国已由仇敌变成亲家,合穿上一条裤子,沆瀣一气,在琉球、钓岛问题上狼狈为奸。1970年美日根据《旧金山和约》,签订了《归还冲绳协定》。协定中,美国同意将冲绳群岛及附近岛屿,包括钓鱼岛,交给日本。当时与美日均有外交关系的国民党政府,置若罔闻。官方的解释是,“琉球、钓鱼台事实上被美国和日本占领”,不能因钓鱼台和美日起冲突。这样的论调相当于是承认琉球是日本的领土,中华民族的利益被别人攫取了。而当时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也仅仅就钓鱼岛问题发表声明,而没有坚决维护我们琉球群岛的主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载于1971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有条件的可以查阅)。今天回过头来看看当时国共的反映,除了嗟叹“弱国无外交之外”、没有远见的政府实非国人之福之外,我们实在无话可说。但是今天,我们觉醒了!中华民族觉醒了!我们就要拿回本来属于我们的东西。美日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施政权”转给日本,不但中国人民不答应,这方土地主人的琉球人更是群起反对,他们连夜集会向美国、日本抗议,数度组团到台湾向蒋介石哭诉、陈情,代表团用汉语恳请蒋总统看在同是“一家人”的份上,在联合国仗义直言,准许琉球独立或并入中国版图。此时,中华民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对于决定琉球和钓鱼台前途有著举足轻重的发言权,那个关键时候若中国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今日也用不著全球华人这么艰险地保钓了。随著美国于1972年5月15日将琉球、钓鱼岛“转给”日本,琉球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一直没停止过,受到国民党蒋氏政府公开支持的蔡璋领导的“琉球复国运动”仍然积极斗争著争取独立复国。
如今日本利用《开罗宣言》来进行所谓“收复北方领土(北方四岛)”努力。原来,中、美、英三国在1943年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不得保留以暴力与贪婪获得的领土。日本于是竟以《开罗宣言》保卫者面目出现,坚持日本占有千岛群岛非因贪婪暴力云云。千岛南四岛暂且不论,琉球群岛却是典型的日本“以暴力与贪婪获得的领土”,日本何能得以重新占领琉球群岛?!

“以彼之道,还治其身”!

《开罗宣言》、《波斯坦公告》白纸黑字,铁证如山,中国应该理直气壮的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

解决琉球归属问题分三步走:一、在现阶段,中国应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有关规定,转守为攻,针锋相对地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在国际上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从地理、文化、历史、人种各个方面告诉世人,琉球不应该属于日本;二、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策动琉球自治独立运动,就如同当年美国取得德克萨斯那样,先让琉球“自治”,然后独立,成立“琉球共和国”,一如古代的“琉球王国”;三、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们顺理成章让琉球回归祖国怀抱,至于到时候采取联邦制还是让琉球成为我们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那就看当时的条件了!

中国重开琉球归属之议,现阶段,其他的不说,一旦中国官方上下一律拒绝使用日人的“冲绳”一称,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调门就会有所变化。

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近期对切断日本对钓鱼岛的野心,彻底解决台海问题和巩固中国在西太平洋的战略主动地位,均有莫大的帮助,远期则对中国突破岛链封锁,成为海洋大国至关重要。

中国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策动支持琉球自治独立复国运动,将是日本难以承受之重!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强烈反对美日拿我国钓鱼岛和琉球群岛做交易的公告(载于1971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近年来,日本佐藤政府不顾历史事实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一再声称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并勾结美帝国主义,进行侵吞上述岛屿的种种活动。不久前,美、日两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归还”冲绳协定。在这个协定中,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政府合伙制造的把冲绳“归还”给日本的骗局,是加强美、日军事勾结,加紧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一个新的严重步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贯支持日本人民为粉碎“归还”冲绳的骗局,要求无条件地、全面地收复冲绳而进行的英勇斗争,并强烈反对美、日反动派拿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作交易和借此挑拨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关系。

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明朝,这些岛屿就已经在中国海防区域之内,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而不属于琉球,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冲绳;中国与琉球在这一地区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中国的台湾渔民历来在钓鱼岛等岛屿上从事生产活动。日本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窃取了这些岛屿,并于一八九五年四月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割让“台湾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现在,佐藤政府竟然把日本侵略者过去掠夺中国领土的侵略行动,作为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的根据,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私自交给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这本来就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强烈谴责美帝国主义派遣第七舰队侵略台湾和台湾海峡,严正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和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现在,美、日两国政府竟再次拿我国钓鱼岛等岛屿私相授受。这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不能不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12 世纪 琉球群岛出现南山、中山、北山三国,分别在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1372年 明太祖朱元璋给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达诏谕后,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开始向明政府朝贡。从此琉球成为我国的藩属. 1416年??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南山,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第一尚氏王朝,据考证琉球王国的尚姓也是中国皇帝御赐的),以后的每一代国王都需要由中央政府册封任命。中央政府不干预琉球王国内部事务,像现在的香港和澳门一样。1853年5月 美国海军准将Matthew C. Perry的舰队到达琉球。1854年3月 Perry与小日本签订《神奈川条约》,Perry误以为琉球是小日本的领土,所以要求小日本开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内的五个港口,小日本的谈判代表向Perry承认琉球是个遥远的国家,小日本天皇和政府无权决定它的港口开放权。 1854年7月11日 Perry与小日本谈判结束后,赶回琉球与琉球王国政府谈判,最后以中、英两种文字正式签订条约开放那霸港口。1868年 小日本明治维新,从此,日本走上强国之路。随着日本逐步强大,其野心也日渐膨胀,1875年 小日本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贡。1879年 中日就琉球问题开始谈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岛分成三部分: 挨近小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岛作为小日本领土;而琉球本岛及其附近岛屿作为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小日本方面建议把琉球划分成 2 部分:琉球本岛及其北方岛屿作为是小日本的领土,而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在谈判中没有包括钓鱼台,可见钓鱼台在琉球群岛以外)。1945--1972年 美国占领时期,美国在琉球实行异化政策. 1947年4月 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属于中国的琉球群岛和钓鱼台交给美国“托管”。 1970年 美日背着中国签定《美日旧金山和约》,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施政权”转给小日本。中国直到今天也没有承认所谓《美日旧金山和约》。我们是不是可以依据历史证据相对地提出 “琉球地位未定论”,在国际上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这对切断日本对中国东海海权和钓鱼岛的领土野心,彻底解决领土领海问题和巩固中国在西太平洋的长远战略地位,均有莫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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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的历史
据考证,早在公元12世纪,琉球群岛上就建立了封建国家,当时存在南山、中山、北山三国,分别在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1372年中国的明太祖朱元璋给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达诏谕后,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就开始向明朝廷朝贡,从此琉球成为中国的藩属。




1416年琉球的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又征服南山,于是形成了统一的琉球王国(第一尚氏王朝),当时琉球每代国王都由中国中央政府册封任命。




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日本鹿儿岛的萨摩藩岛津家九率领三千士兵侵略琉球,俘虏琉球王,侵占琉球达四十五年。




1654年琉球王终于摆脱了萨摩藩的侵略,主动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当时中国的清朝顺治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




1872年日本侵略琉球。1879年日本把琉球最后一位国王尚泰囚禁到东京。并把琉球改叫冲绳,开始实行残暴的奴化和殖民政策。




1901年琉球最后一位国王尚泰被日本毒杀。1916年伪“全冲绳教师大会”要求教师用极其污辱的手段惩罚在学校说琉球语的琉球学生。1945年二战后期,美国进攻琉球本岛,日军强迫琉球人跳崖自杀,或干脆打死琉球人来应对琉球食物的缺乏。日本的大屠杀使琉球人口减少四分之一。




1945年至1972年美国占领琉球。1970年美日签定《美日旧金山和约》,把琉球交给日本至今。当时琉球人得知噩耗,“聚哭于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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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时机已成熟!
琉球作为中国的附属国长达500余年,附属国即西方"tributary"的概念,不同于近代西方"colony"殖民地,但类似于中古欧洲农业文明和"奥匈帝国"时期的"进贡国"或中世纪罗马教皇统治下的"states withinstates"的概念(国中之国)",在西方原则上视之为一个国家。

从1372年(明洪武五年)开始确立这种藩属关系,当时的明王朝封琉球王为郡王级王爵(同期朝鲜、日本为亲王级),这样一直持续两百多年,到清初1646年,琉球王主动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受到了顺治皇帝的接见,当时的清朝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二年进贡一次,并于康熙22年赐匾“中山世土”,现悬挂在首里王宫正殿上(为复制品,真品毁于战火),国人去琉球旅游时候必可见到。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尚氏王朝贡不绝,采用中国年号,沿用汉唐文化,称中国为父国,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西方"父子国(Affiliated、affiliation)"。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代。1875年5月,日本派军队强占琉球,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二品官爵)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一品官爵)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此时腐败的清朝已经无力保全自身,何况附属国?

从明太祖时期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央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明清先后派出24次册封使前往琉球,琉球王只有获得朝廷的册封,才具有正统、合法的地位。描绘中国册封使,其壮观的队伍,严肃场面的卷轴《中国册封使行列图》,如今还收藏在那霸的冲绳县立博物馆。史籍中有大量有关琉球的记载,当时的日本人对琉球的了解多是从册封使所著使琉球录中得知,其中1719年清康熙年间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影响极大。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最后一次册封使册封琉球王是1866年。

在1853年美国与琉球王国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时候,琉球与美国的交往和条约文本都用的是汉语,使用的是清朝“咸丰”年号。甲午清廷战败后,日本一直霸占琉球至1945年,后为美军占领,美国在战后长期有将琉球据为己有的意图,在当地禁用日本昭和年号,并提倡一种与日文颇有出入的书面语言,直到六十年代后期,美国还在各种正式文件中避免使用“冲绳”这一日本称呼。

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会议宣言,明确宣示“使所有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均归还中华民国”;根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依1946年2月2日麦克阿瑟总司令部所发表的声明,日本政府的行政区域仅限于本州岛等四主要岛屿以及附近的一千个小岛,并以北纬30度为限。琉球群岛的位置在北纬30度以南,显然当时是划在日本政府权力范围之外。很明显此时规定的日本领土不包括北纬30度以南琉球群岛在内的各岛屿,也就是说被强占的琉球终于可以摆脱日本的占领了!但前门驱狼,后门进虎,美军又来了!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无条件接收《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和约》,根据此约“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岛”,其它武力吞并的领土必须放弃,中国的钓鱼台和属国琉球理所当然应归还中国。但战后此二地均为美军占领,虽然美国“不承认二群岛主权归属日本”,但也没有交给中国。一九四七年四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这两块“主权未定”之地交给美国“托管”。1947年当时中国的民意代表以及政府外交部都认为: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的规定,日本的领土将以其主要的四岛(本州岛、北海道、九州岛、四国)及其近周小岛为限,故对中国东北、台湾、澎湖等归还中国并无疑义。然而关于琉球的归属问题,当时有「琉球革命同志会」,会员为当时留居台湾的琉球人,该会以贯彻过去抗日革命的精神,让琉球重入中国版图为目的。该会会长喜有名,于1947年8月14日在台湾发表谈话,称依琉球的历史、风俗、文化、种族而言,皆应隶属于中国版图,又依国防观点而言,琉球与祖国大陆及台湾仅一衣带水之隔,唇齿相依,乃中国东南之门户,更应为中国所必争。

而此时随著世界形势变化,日美两国已由仇敌变成亲家,合穿上一条裤子,沆瀣一气,在琉球、钓岛问题上狼狈为奸。1970年美日根据《旧金山和约》,签订了《归还冲绳协定》。协定中,美国同意将冲绳群岛及附近岛屿,包括钓鱼岛,交给日本。当时与美日均有外交关系的国民党政府,置若罔闻。官方的解释是,“琉球、钓鱼台事实上被美国和日本占领”,不能因钓鱼台和美日起冲突。这样的论调相当于是承认琉球是日本的领土,中华民族的利益被别人攫取了。而当时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也仅仅就钓鱼岛问题发表声明,而没有坚决维护我们琉球群岛的主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载于1971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有条件的可以查阅)。今天回过头来看看当时国共的反映,除了嗟叹“弱国无外交之外”、没有远见的政府实非国人之福之外,我们实在无话可说。但是今天,我们觉醒了!中华民族觉醒了!我们就要拿回本来属于我们的东西。美日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施政权”转给日本,不但中国人民不答应,这方土地主人的琉球人更是群起反对,他们连夜集会向美国、日本抗议,数度组团到台湾向蒋介石哭诉、陈情,代表团用汉语恳请蒋总统看在同是“一家人”的份上,在联合国仗义直言,准许琉球独立或并入中国版图。此时,中华民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对于决定琉球和钓鱼台前途有著举足轻重的发言权,那个关键时候若中国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今日也用不著全球华人这么艰险地保钓了。随著美国于1972年5月15日将琉球、钓鱼岛“转给”日本,琉球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一直没停止过,受到国民党蒋氏政府公开支持的蔡璋领导的“琉球复国运动”仍然积极斗争著争取独立复国。
如今日本利用《开罗宣言》来进行所谓“收复北方领土(北方四岛)”努力。原来,中、美、英三国在1943年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不得保留以暴力与贪婪获得的领土。日本于是竟以《开罗宣言》保卫者面目出现,坚持日本占有千岛群岛非因贪婪暴力云云。千岛南四岛暂且不论,琉球群岛却是典型的日本“以暴力与贪婪获得的领土”,日本何能得以重新占领琉球群岛?!

“以彼之道,还治其身”!

《开罗宣言》、《波斯坦公告》白纸黑字,铁证如山,中国应该理直气壮的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

解决琉球归属问题分三步走:一、在现阶段,中国应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有关规定,转守为攻,针锋相对地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在国际上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从地理、文化、历史、人种各个方面告诉世人,琉球不应该属于日本;二、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策动琉球自治独立运动,就如同当年美国取得德克萨斯那样,先让琉球“自治”,然后独立,成立“琉球共和国”,一如古代的“琉球王国”;三、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们顺理成章让琉球回归祖国怀抱,至于到时候采取联邦制还是让琉球成为我们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那就看当时的条件了!

中国重开琉球归属之议,现阶段,其他的不说,一旦中国官方上下一律拒绝使用日人的“冲绳”一称,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调门就会有所变化。

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近期对切断日本对钓鱼岛的野心,彻底解决台海问题和巩固中国在西太平洋的战略主动地位,均有莫大的帮助,远期则对中国突破岛链封锁,成为海洋大国至关重要。

中国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策动支持琉球自治独立复国运动,将是日本难以承受之重!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强烈反对美日拿我国钓鱼岛和琉球群岛做交易的公告(载于1971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近年来,日本佐藤政府不顾历史事实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一再声称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并勾结美帝国主义,进行侵吞上述岛屿的种种活动。不久前,美、日两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归还”冲绳协定。在这个协定中,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政府合伙制造的把冲绳“归还”给日本的骗局,是加强美、日军事勾结,加紧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一个新的严重步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贯支持日本人民为粉碎“归还”冲绳的骗局,要求无条件地、全面地收复冲绳而进行的英勇斗争,并强烈反对美、日反动派拿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作交易和借此挑拨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关系。

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明朝,这些岛屿就已经在中国海防区域之内,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而不属于琉球,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冲绳;中国与琉球在这一地区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中国的台湾渔民历来在钓鱼岛等岛屿上从事生产活动。日本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窃取了这些岛屿,并于一八九五年四月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割让“台湾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现在,佐藤政府竟然把日本侵略者过去掠夺中国领土的侵略行动,作为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的根据,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私自交给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这本来就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强烈谴责美帝国主义派遣第七舰队侵略台湾和台湾海峡,严正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和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现在,美、日两国政府竟再次拿我国钓鱼岛等岛屿私相授受。这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不能不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