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酝酿对电商征税 专家提醒勿“一刀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2:03:32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316839.htm

2014-08-06 17:22:50 2971 次阅读 稿源:央广网 20 条评论
电子商务 - C2C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已经争论很久的网店不纳税可能要进入倒计时了。据经济参考报今天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 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 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

对电子商务纳税进行研究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再一个是研究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中还有哪些改革措施要予以实施,不仅仅是征税的问题,而是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改革政策的出台。由此看来,宏观理论上,对电商征税已经没有异议,对电商征税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 .02亿人,同比增长了24.7%;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而同年美国网络零售额达2620亿美元,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交易市场。有人粗略测算,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额达百亿元。因此,如果包括所有小的C2C商家都实现纳税,影响最大的还是这些小的网店,有淘宝商家表示,目前来说,仅仅是开具电子发票,产品售价就至少要上涨15%。

其实关于电商是否应该缴税的问题已经争论了很久。主张对电商征税的最主要理由是税收公平。为实现网店和实体店的公平竞争,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征税。而反对方的理由是如果对所有小网店征税,对他们的影响太大了,目前这个阶段我们还应该大力扶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大量中小网店的存在也是有意义的,不应该过分加重他们的负担而影响他们的生存。

我们认为,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对电商全面征税都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国家未来出台的政策应该是一整套方案,不仅仅是征税还应该有相应的配套和扶持政策,至少目前这个阶段,很多中小网店的存在还是有意义的,是否可以考虑采取一定的补贴和减免措施来保证一些正规的、信誉良好的小网店可以继续生存和进一步发展。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也强调,未来对电商全面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

李易:这个趋势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之前电子商务在中国是属于新兴经济或者是传统经济的一个补充而已,但从这几年的趋势来看,电子商务的份额实际上已经和传统零售业或者传统商务的份额旗鼓相当了,在未来也许会成为一个主力军。对这样一个主力的体系来说,国家的征税体系不可能不把它纳入到很严肃的纳税体系里来,这个趋势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对于征税对很多小网店的影响,以及这些中小卖家未来的发展方向,李易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李易:从全世界的趋势或者说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其实最后不会存在那么多的电商,从某种意义上讲,互联网本身就是具有高度垄断性的,所以未来平台级的还有细分垂直行业领域内的,我觉得都是寡头垄断型,不会像今天这样,这么多千军万马都在卖同样的商品,大家紧紧依靠价格战谋生存,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大趋势。

从理论上讲,现在的中小卖家必须要严肃考虑这个问题,他们要考虑未来该何去何从。即便不征税,从未来的趋势来看,这些中小卖家也将不存在,所以这跟征不征税没有关系。但我认为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还是要缴税。可以先纳税、先缴税,缴完税之后可以通过特殊的情况申报,然后可以补税,可以返给你,我认为这是可以的。在纳税这件事情上,我觉得应该保持一个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讲,大的电商对整个中国电子商务来说,它们才是中流砥柱。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委员会专家龚铂洋认为,对电商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但这个趋势在近几年内还不会出现。

经济之声: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来说,为了实现网店和实体店的公平竞争,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征税,所以说对电商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我们刚才采访的评论员李易就这样认为,不知您是否赞同这种观点?

龚铂洋:其实对这个观点我并不是很赞同,我们可以从数字上看到一些结果,2014年1-6月份,全国税收总收入是6.4万亿,这是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也就是说全年可能整个税收为13万亿。有专家说,C2C商家这块可能未缴税的金额是在100亿左右,即使是数百亿或者上千亿,整个电商在全国的税收总额里面还是占比较小的比例,但我们整个C2C网店,光淘宝现在都有上千万家网店,一旦征税的话,会影响到上千万家网店,加重他们的经营成本,这是我的一个考虑。

第二个考虑,其实我们现在讲的电商是一个大概念,我们现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了10万亿,但是网络零售规模,就是我们讲的C2C这一块或者B2C这一块,有1.85万亿,它其实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里面的比重只有7.8%,比重相对比较小,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第三,从全球的趋势来看,其实美国电商的领头企业亚马逊之前一直是反对电商征税的,到2012年以后它才开始转过来支持电商征税,但这更多的是跟它整个竞争战略有关系,跟它要去形成相对一种垄断性来给竞争对手制造一种壁垒有关系。

综合以上这几点,我的观点是,电商征税如果是一个必然趋势,那这个趋势还是在一个相对远的将来,而不是最近3年、5年或者8年、10年。

经济之声:考虑到C2C很多小网店的生存问题,不征税,但是不是会造成对实体店的一种不公平?
龚铂洋:不会的,因为我们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要讲公平,另一方面还要讲效率。电商的整个发展方向或者趋势,不仅仅是一个个体经营或者网店经营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上升到一个国家经济战略的问题。我们中国更多的网店,包括中国更多的个体创业者应该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到全球去,去赚全球的钱,而不仅仅只是我们本地的钱。我觉得公平是一个参考,但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效率,要把这种先进的生产力通过扶持,通过优惠的方式,让我们的电商企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经济之声:李易先生的观点认为,其实在未来,整个电商的发展应该是一个优胜劣汰而逐步走向垄断的过程,您是否认同这样一种行业趋势的判断?
龚铂洋:这个趋势是没有错的,因为本身互联网是没有疆域,没有界线的。李易先生讲的更多的是B2C或者一些大型平台级的企业,平台级的电商更多是一种垄断性的效应。但我们也要正视,在中国的电商环境里面,有很多个体创业者,因为中国的国土面积比较大,人口比较多,发展也不平衡,在这种环境下,我们还有很多个体创业者,像淘宝就有上千万个体的网店用户,这是我们需要重视的问题。

经济之声:未来除了征税,还有怎样全面的政策更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更快更好的发展?
龚铂洋:税收只是一方面,其实电商我们分为B2B、B2C、C2C,这些企业是不太一样的,对于这种小网店,我的观点是,我们要根据它的营业额来制定相应的纳税办法,尽量还是以扶持为主。对于大型企业,我认为它更多的是一种信息传播,是一种信息革命,为了推动这种电商的发展,国家也可以给出一些类似于信息传播相关的补贴政策,让大企业能够更多的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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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北京市]08-06 17:26:57
专家的意思是不要只切一刀,要从商家、物流、顾客身上反复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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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广西南宁市]08-06 17:36:47
阅读理解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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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广东省汕头市]08-06 17: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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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北京市]08-06 17:53:22
征税本来没什么,问题是你征税的权利来源是哪里?你征上去的税花在什么地方又由谁来授权和监督?能说的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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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辽宁省大连市]08-06 17:36:31
万税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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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广东省广州市]08-06 18:27:19
WTF,又有人煽动群众质疑XX了,还有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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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广东省江门市]08-06 17:38:02
羊毛出自羊身上。。最终还是苦了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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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河南省]08-06 18:27:52
万税万税万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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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陕西省宝鸡市]08-06 18:47:52
还是“呵呵”二字比较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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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新疆]08-06 20:25:12
电商征税就是个伪命题,做天猫的本来就是公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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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 17:22:50 2971 次阅读 稿源:央广网 20 条评论
电子商务 - C2C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已经争论很久的网店不纳税可能要进入倒计时了。据经济参考报今天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 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 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

对电子商务纳税进行研究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再一个是研究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中还有哪些改革措施要予以实施,不仅仅是征税的问题,而是一系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改革政策的出台。由此看来,宏观理论上,对电商征税已经没有异议,对电商征税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 .02亿人,同比增长了24.7%;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而同年美国网络零售额达2620亿美元,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交易市场。有人粗略测算,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额达百亿元。因此,如果包括所有小的C2C商家都实现纳税,影响最大的还是这些小的网店,有淘宝商家表示,目前来说,仅仅是开具电子发票,产品售价就至少要上涨15%。

其实关于电商是否应该缴税的问题已经争论了很久。主张对电商征税的最主要理由是税收公平。为实现网店和实体店的公平竞争,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征税。而反对方的理由是如果对所有小网店征税,对他们的影响太大了,目前这个阶段我们还应该大力扶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大量中小网店的存在也是有意义的,不应该过分加重他们的负担而影响他们的生存。

我们认为,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对电商全面征税都是一种必然趋势,但是国家未来出台的政策应该是一整套方案,不仅仅是征税还应该有相应的配套和扶持政策,至少目前这个阶段,很多中小网店的存在还是有意义的,是否可以考虑采取一定的补贴和减免措施来保证一些正规的、信誉良好的小网店可以继续生存和进一步发展。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也强调,未来对电商全面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

李易:这个趋势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之前电子商务在中国是属于新兴经济或者是传统经济的一个补充而已,但从这几年的趋势来看,电子商务的份额实际上已经和传统零售业或者传统商务的份额旗鼓相当了,在未来也许会成为一个主力军。对这样一个主力的体系来说,国家的征税体系不可能不把它纳入到很严肃的纳税体系里来,这个趋势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对于征税对很多小网店的影响,以及这些中小卖家未来的发展方向,李易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李易:从全世界的趋势或者说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其实最后不会存在那么多的电商,从某种意义上讲,互联网本身就是具有高度垄断性的,所以未来平台级的还有细分垂直行业领域内的,我觉得都是寡头垄断型,不会像今天这样,这么多千军万马都在卖同样的商品,大家紧紧依靠价格战谋生存,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大趋势。

从理论上讲,现在的中小卖家必须要严肃考虑这个问题,他们要考虑未来该何去何从。即便不征税,从未来的趋势来看,这些中小卖家也将不存在,所以这跟征不征税没有关系。但我认为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还是要缴税。可以先纳税、先缴税,缴完税之后可以通过特殊的情况申报,然后可以补税,可以返给你,我认为这是可以的。在纳税这件事情上,我觉得应该保持一个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讲,大的电商对整个中国电子商务来说,它们才是中流砥柱。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委员会专家龚铂洋认为,对电商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但这个趋势在近几年内还不会出现。

经济之声: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来说,为了实现网店和实体店的公平竞争,必须要对电子商务征税,所以说对电商征税是一个必然趋势,我们刚才采访的评论员李易就这样认为,不知您是否赞同这种观点?

龚铂洋:其实对这个观点我并不是很赞同,我们可以从数字上看到一些结果,2014年1-6月份,全国税收总收入是6.4万亿,这是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也就是说全年可能整个税收为13万亿。有专家说,C2C商家这块可能未缴税的金额是在100亿左右,即使是数百亿或者上千亿,整个电商在全国的税收总额里面还是占比较小的比例,但我们整个C2C网店,光淘宝现在都有上千万家网店,一旦征税的话,会影响到上千万家网店,加重他们的经营成本,这是我的一个考虑。

第二个考虑,其实我们现在讲的电商是一个大概念,我们现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了10万亿,但是网络零售规模,就是我们讲的C2C这一块或者B2C这一块,有1.85万亿,它其实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里面的比重只有7.8%,比重相对比较小,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第三,从全球的趋势来看,其实美国电商的领头企业亚马逊之前一直是反对电商征税的,到2012年以后它才开始转过来支持电商征税,但这更多的是跟它整个竞争战略有关系,跟它要去形成相对一种垄断性来给竞争对手制造一种壁垒有关系。

综合以上这几点,我的观点是,电商征税如果是一个必然趋势,那这个趋势还是在一个相对远的将来,而不是最近3年、5年或者8年、10年。

经济之声:考虑到C2C很多小网店的生存问题,不征税,但是不是会造成对实体店的一种不公平?
龚铂洋:不会的,因为我们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要讲公平,另一方面还要讲效率。电商的整个发展方向或者趋势,不仅仅是一个个体经营或者网店经营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上升到一个国家经济战略的问题。我们中国更多的网店,包括中国更多的个体创业者应该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到全球去,去赚全球的钱,而不仅仅只是我们本地的钱。我觉得公平是一个参考,但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效率,要把这种先进的生产力通过扶持,通过优惠的方式,让我们的电商企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经济之声:李易先生的观点认为,其实在未来,整个电商的发展应该是一个优胜劣汰而逐步走向垄断的过程,您是否认同这样一种行业趋势的判断?
龚铂洋:这个趋势是没有错的,因为本身互联网是没有疆域,没有界线的。李易先生讲的更多的是B2C或者一些大型平台级的企业,平台级的电商更多是一种垄断性的效应。但我们也要正视,在中国的电商环境里面,有很多个体创业者,因为中国的国土面积比较大,人口比较多,发展也不平衡,在这种环境下,我们还有很多个体创业者,像淘宝就有上千万个体的网店用户,这是我们需要重视的问题。

经济之声:未来除了征税,还有怎样全面的政策更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更快更好的发展?
龚铂洋:税收只是一方面,其实电商我们分为B2B、B2C、C2C,这些企业是不太一样的,对于这种小网店,我的观点是,我们要根据它的营业额来制定相应的纳税办法,尽量还是以扶持为主。对于大型企业,我认为它更多的是一种信息传播,是一种信息革命,为了推动这种电商的发展,国家也可以给出一些类似于信息传播相关的补贴政策,让大企业能够更多的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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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北京市]08-06 17:26:57
专家的意思是不要只切一刀,要从商家、物流、顾客身上反复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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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税万税万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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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呵呵”二字比较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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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就是个伪命题,做天猫的本来就是公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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