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截狗车,抢劫还是救狗?警察在哪,感情大国法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3:46:39


       本人不爱狗,也不讨厌,想从法律角度了解下,不是执法人员。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个人和组织在国家高速公路上,截停正常行驶的过往车辆,强行强制改变他人的财产,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私有财物抢走的行为,算不算犯法,有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不构成抢劫罪。
       警察在哪里,嫌疑犯和组织数次多次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在高速路上抢劫他人财产,事后嫌疑犯都逍遥法外,大摇大摆扬长而去,国家法律对这事免疫吗?请问如果走正规程序,该由谁来管,由哪些部门主导,警方管这事有什么阻力,难点在哪,还是法律上有空白,有关部门是不是不作为。
           
         
     

       本人不爱狗,也不讨厌,想从法律角度了解下,不是执法人员。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个人和组织在国家高速公路上,截停正常行驶的过往车辆,强行强制改变他人的财产,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私有财物抢走的行为,算不算犯法,有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不构成抢劫罪。
       警察在哪里,嫌疑犯和组织数次多次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在高速路上抢劫他人财产,事后嫌疑犯都逍遥法外,大摇大摆扬长而去,国家法律对这事免疫吗?请问如果走正规程序,该由谁来管,由哪些部门主导,警方管这事有什么阻力,难点在哪,还是法律上有空白,有关部门是不是不作为。
           
         
     
可以媒体顶住,救下来的狗能处理好安置好,那他们也花了很大精力与财力,我们可以认可。要是后续。。。。有那么一点点不妥。。。呵呵。。。
为何这事越来越嚣张?
法律是什么
兔子法律执行机关打酱油和稀泥的太多,一切都从维稳目标出发来自: Android客户端
shit,一坨狗屎。
兔子法律执行机关打酱油和稀泥的太多,一切都从维稳目标出发
护法机关被舆论导向绑架的节奏,看到宪法遭遇践踏心痛,警察同志也不容易,这事水可能有点深。
可以媒体顶住,救下来的狗能处理好安置好,那他们也花了很大精力与财力,我们可以认可。要是后续。。。。有 ...
媒体也是推手之一
为何这事越来越嚣张?
警方如果有备案,这些人和组织以后跑不了,嚣张跋扈是相关部门没有介入,这些人开始是侥幸,再后来是绑架舆论,现在完全不怕,视法律法规如无物,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有预谋、有情报……有组织,计划周密,分工明确,可怕。
这有个问题,拉狗的车如何证明这些狗是属于他的,如果深究这些是不是赃物。如果拉狗车有合理合法的手续说这些狗都是肉狗,都是收购来的,死咬住报案,肯定没完。
里边有些边牧、德牧啥几千块钱一条,肯定不是肉食狗。
即使报案了,他在高速公路上拉这么多动物,而且晚上走,肯定没有动物监督部门的检验手续,不说警察了,就是从检验检疫这边的罚款也要比他收的这些狗的成本大吧。所以遇到这种状况车主认倒霉吧。
狗的手续一般不全,所以车主只能和解。
但是非常鄙视和不认同这种所谓的“爱心救狗”行为。和那些玉林狗肉节出来闹事跳梁小丑一样,用自己违法来指控他人违法。。。自己就是正义化身了?
进去睡几天水泥地以后就没这破事了
band_zf 发表于 2014-8-7 07:44
这有个问题,拉狗的车如何证明这些狗是属于他的,如果深究这些是不是赃物。如果拉狗车有合理合法的手续说这 ...
我能在路上把你截下来。然后说,你身上的衣服,你要证明是你自己买的,否则就是偷来的。你看你走街上,穿着一件正装,肯定不是常服。所以拿出来发票吧,否则扭送派出所。

这不是搞笑嘛?让别人自证无罪,是什么概念。
jacker_tao 发表于 2014-8-7 08:07
狗的手续一般不全,所以车主只能和解。
但是非常鄙视和不认同这种所谓的“爱心救狗”行为。和那些玉林狗肉 ...
一码归一码吧,妓女手续也不全,强行发生性关系肯定判强奸,既使货主手续不全,这些人确实是行为不当。
band_zf 发表于 2014-8-7 07:47
即使报案了,他在高速公路上拉这么多动物,而且晚上走,肯定没有动物监督部门的检验手续,不说警察了,就是 ...
既使不报案,警方应该主动介入吧,这事发生多次了,没见警方行动,5楼兄弟说可能是维稳需要。另我失足妇女手续也不全,触碰法律的人照样受到严惩,抢劫是重罪。
采日临风 发表于 2014-8-7 08:49
既使不报案,警方应该主动介入吧,这事发生多次了,没见警方行动,5楼兄弟说可能是维稳需要。另我失足妇 ...
这个警方主动介入之后首先处理的也是运狗车的问题。因为运狗车不主动报案,警方介入也不是很好介入。
话说这些偷狗的真不是人,狗主人都狗的心情不养狗的人是无法理解的。
采日临风 发表于 2014-8-7 08:42
一码归一码吧,妓女手续也不全,强行发生性关系肯定判强奸,既使货主手续不全,这些人确实是行为不当。

这些所谓的“爱心”行为不是行为不当。。。是涉嫌违法犯罪!说难听点,我鼓励运狗车撞丫的!有过一回,他们就不敢去拦了,大家一拍两散。
我就想问下,这些狗他们是买回去了还是抢回去了?
四脚章鱼 发表于 2014-8-7 10:07
我就想问下,这些狗他们是买回去了还是抢回去了?
低价甚至不给钱,这算是啥?价钱谈不成还不让走,宁可让那些狗热死、饿死、渴死,这算啥?
随车带几条狼犬,遇到拦车的放狗。
  因为金毛藏獒就不是肉狗吗

   去看看,肉狗就是大型狗,有藏獒,圣伯纳,金毛等。没人愿意养博美做肉狗
丢一车狗 损失上十万,直接开过去  无责赔偿 10%  4万,狗卖了 还能赚点,我觉得选择无责更划算,停了的话 引起交通事故算谁的?
后粉就闹吧,出一次事就有戏看了,狗咬狗哦
jacker_tao 发表于 2014-8-7 09:41
这些所谓的“爱心”行为不是行为不当。。。是涉嫌违法犯罪!说难听点,我鼓励运狗车撞丫的!有过一回, ...
如果是高速公路上,我也赞成直接撞上去。

和稀泥一样的执法,被媒体绑架的执法,我只能说呵呵了。
黑吃黑呗
车主也不敢声张
飞弩弹弓狗麻药这些东西,网上早传烂了,而且这行当有几万年历史了
关键是这些狗肉没过检就烹饪烧烤给人吃,这是最大的杯具

band_zf 发表于 2014-8-7 08:57
这个警方主动介入之后首先处理的也是运狗车的问题。因为运狗车不主动报案,警方介入也不是很好介入。
话 ...
狗主人让自己的狗在人行道上排泄的心情确实让人无法理解。。。
都不干净,被抢的够呛敢报案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繁体人生1 发表于 2014-8-7 21:05
狗主人让自己的狗在人行道上排泄的心情确实让人无法理解。。。
大便通畅,应该是怀着喜悦的心情吧
夜寝倭酋皮 发表于 2014-8-7 14:58
因为金毛藏獒就不是肉狗吗

   去看看,肉狗就是大型狗,有藏獒,圣伯纳,金毛等。没人愿意养博美做肉 ...
肉狗卖几百块钱,别说藏獒了,现在一般的金毛都2000多吧。。。一般肉犬都是那种农村的笨狗
band_zf 发表于 2014-8-7 07:44
这有个问题,拉狗的车如何证明这些狗是属于他的,如果深究这些是不是赃物。如果拉狗车有合理合法的手续说这 ...
逻辑碉堡了,我都无言以对了。
目测楼上意见不一
憋了好几天,都知道是高速公路上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明显该高交下刀,交通安全类,抢劫侵产类什么的,偏了。
jacker_tao 发表于 2014-8-7 09:41
这些所谓的“爱心”行为不是行为不当。。。是涉嫌违法犯罪!说难听点,我鼓励运狗车撞丫的!有过一回, ...
我也是这么想的,撞死两个就消停了
本地一企业,以前经常有车跑河南,河南有个地方老乡比较坏,经常故意赶个驴车占路中间慢悠悠晃着堵车,蹭了就要钱
后来遇到个狠人,直接碾压过去,再之后就消停了
法治国家——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怎么觉得这明显是黑路数,照老路数找几个押车的,配齐警棍辣椒水,干上几回就太平了。
夜寝倭酋皮 发表于 2014-8-7 14:58
因为金毛藏獒就不是肉狗吗

   去看看,肉狗就是大型狗,有藏獒,圣伯纳,金毛等。没人愿意养博美做肉 ...
兄台此言差矣,根本就没有肉狗这个品种;再者有很多人爱吃小型狗,据说因为宠物犬吃的好,肉特香。
在我国,媒体大于法律
兄台此言差矣,根本就没有肉狗这个品种;再者有很多人爱吃小型狗,据说因为宠物犬吃的好,肉特香。
那,这会不会涉嫌偷盗行为
十月赞歌 发表于 2014-8-8 11:26
那,这会不会涉嫌偷盗行为
举个例子,本厂附近,前几年村头总有一群7、8只二串京巴之类都是主人打工的弃犬呼啸聚散、撵鸭追鸡,遇小孩狂吠、遇大人就鸟兽散。惹得村中老太经常破口大骂。忽如一日一只都不见,兄台猜猜去哪了?城边乡村到处有的东西,何必偷呢?
云中雀 发表于 2014-8-8 10:28
兄台此言差矣,根本就没有肉狗这个品种;再者有很多人爱吃小型狗,据说因为宠物犬吃的好,肉特香。
家养的宠物狗吃饲料,肉没有乡下土狗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