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财务部长遇电信诈骗5小时转出1700万公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0:39:58
http://news.sina.com.cn/s/2014-07-06/052030476163.shtml

2014年07月06日05:20  羊城晚报 评论中大奖(45人参与) 收藏本文
  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批捕

  今年5月初,武汉一国企财务部部长黄某加班时遭遇电信诈骗,竟轻信骗子之言,按其指示操作电脑,进入公司账户,5小时内将1700万元公款转至骗子的账户。昨日,武汉市检察院披露,黄某既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又是滥用职权的实施者,已被该院以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批捕。

  据介绍,这是发生在武汉的电信诈骗案中,一次性被骗金额最大的一起。

  五一假期加班

  掉进电信骗局

  今年年初,52岁的黄某因工作兢兢业业,表现突出,被提拔为武汉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部部长。5月3日,正值五一小长假期间,他利用休息时间到单位加班。当天下午1时许,办公室电话响起,对方称,黄某有一张北京某银行的信用卡透支8000余元,需冻结其个人账户,如有疑问,可拨打北京警方电话报案。

  黄某当即拨打对方提供的“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机关”电话号码,称自己并未办理过这张信用卡,更没有透支。自称姓陈的“警官”详细询问黄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黄某一一如实回答。陈某佯装呼叫总部,查询黄某的信用卡透支情况,随即告知,黄某涉嫌一起贩毒洗钱案。

  黄某一听顿时紧张起来,他一向谨慎,从未干过违法的事,为何会被警方怀疑?他推测,可能是自己出差时泄露了身份信息,被坏人利用了。

  几个小时后,陈某再次致电黄某,告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址让其查询。黄某点击进入,发现网页中有自己的身份证照片,下面赫然写着“涉嫌王某某贩毒洗钱案”。这下子,黄某彻底懵了。

  骗取单位账户

  转出巨额公款

  为了洗清自己的“犯罪嫌疑”,配合“司法机关办案”,黄某按照对方要求,未向单位和家人告知此事。5月4日,他利用职务身份,编造理由,分别从出纳、会计手中骗取了单位账户的银行U盾和密码。

  当晚7时许,黄某和陈某通话,根据陈某的指示操作电脑,用银行U盾进入公司账户,并不断按着键盘上的“OK”键,以配合陈某“查询”。殊不知,陈某根本不是在查询账户,而是以隐蔽方式,一步步引导黄某划拨单位款项。

  截至当晚12时许,在陈某的“遥控”下,黄某先后17次从单位账户转出巨款至骗子的账户,每次100万元,共1700万元。

  据黄某向警方交代,他不太懂电脑和软件运用,平时都是下属在操作,以为只要U盾在自己手中,就不会将单位资金划拨出去。

  涉嫌滥用职权

  最高判刑七年


  5月5日上午,隐隐感到有些不对的黄某到银行查询,被告知1700万元公款不知去向。银行得知真相后,通知黄某所在单位,单位报警,黄某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黄某落网后,其单位深感惋惜,还向司法机关出具了书面证明,证实黄某平时表现较好,业务水平较高。黄某也多次忏悔:如果及时向领导汇报此事,就不会受骗了。

  6月13日,武汉市检察院对黄某批捕。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涉案的诈骗团伙进行追查。

  7月4日,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有一定的特殊性,犯罪嫌疑人黄某既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也是滥用职权的实施者。他误信骗子之言造成企业损失是过失,但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却属主观故意,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按照《刑法》第168条规定,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武汉国企财务部长遇电信诈骗 5小时转出1700万公款)

(编辑:SN064)http://news.sina.com.cn/s/2014-07-06/052030476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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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批捕

  今年5月初,武汉一国企财务部部长黄某加班时遭遇电信诈骗,竟轻信骗子之言,按其指示操作电脑,进入公司账户,5小时内将1700万元公款转至骗子的账户。昨日,武汉市检察院披露,黄某既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又是滥用职权的实施者,已被该院以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批捕。

  据介绍,这是发生在武汉的电信诈骗案中,一次性被骗金额最大的一起。

  五一假期加班

  掉进电信骗局

  今年年初,52岁的黄某因工作兢兢业业,表现突出,被提拔为武汉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部部长。5月3日,正值五一小长假期间,他利用休息时间到单位加班。当天下午1时许,办公室电话响起,对方称,黄某有一张北京某银行的信用卡透支8000余元,需冻结其个人账户,如有疑问,可拨打北京警方电话报案。

  黄某当即拨打对方提供的“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机关”电话号码,称自己并未办理过这张信用卡,更没有透支。自称姓陈的“警官”详细询问黄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黄某一一如实回答。陈某佯装呼叫总部,查询黄某的信用卡透支情况,随即告知,黄某涉嫌一起贩毒洗钱案。

  黄某一听顿时紧张起来,他一向谨慎,从未干过违法的事,为何会被警方怀疑?他推测,可能是自己出差时泄露了身份信息,被坏人利用了。

  几个小时后,陈某再次致电黄某,告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址让其查询。黄某点击进入,发现网页中有自己的身份证照片,下面赫然写着“涉嫌王某某贩毒洗钱案”。这下子,黄某彻底懵了。

  骗取单位账户

  转出巨额公款

  为了洗清自己的“犯罪嫌疑”,配合“司法机关办案”,黄某按照对方要求,未向单位和家人告知此事。5月4日,他利用职务身份,编造理由,分别从出纳、会计手中骗取了单位账户的银行U盾和密码。

  当晚7时许,黄某和陈某通话,根据陈某的指示操作电脑,用银行U盾进入公司账户,并不断按着键盘上的“OK”键,以配合陈某“查询”。殊不知,陈某根本不是在查询账户,而是以隐蔽方式,一步步引导黄某划拨单位款项。

  截至当晚12时许,在陈某的“遥控”下,黄某先后17次从单位账户转出巨款至骗子的账户,每次100万元,共1700万元。

  据黄某向警方交代,他不太懂电脑和软件运用,平时都是下属在操作,以为只要U盾在自己手中,就不会将单位资金划拨出去。

  涉嫌滥用职权

  最高判刑七年


  5月5日上午,隐隐感到有些不对的黄某到银行查询,被告知1700万元公款不知去向。银行得知真相后,通知黄某所在单位,单位报警,黄某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黄某落网后,其单位深感惋惜,还向司法机关出具了书面证明,证实黄某平时表现较好,业务水平较高。黄某也多次忏悔:如果及时向领导汇报此事,就不会受骗了。

  6月13日,武汉市检察院对黄某批捕。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涉案的诈骗团伙进行追查。

  7月4日,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有一定的特殊性,犯罪嫌疑人黄某既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也是滥用职权的实施者。他误信骗子之言造成企业损失是过失,但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却属主观故意,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按照《刑法》第168条规定,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武汉国企财务部长遇电信诈骗 5小时转出1700万公款)

(编辑:SN064)
这种转账没有手续?如果是监守自盗呢?
原来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还是怕鬼敲门啊,哈哈哈,毕竟阎王出来混也要讲信用,要他三更死就是三更死,嘿嘿嘿
真的是骗子吗?
感觉没那么简单的,52岁了
看报道,钱还没有追回来啊。
三年换1700万也划算吧?
呵呵    啥时候专业人士跟文盲一个水平了?


权限设置不合理
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转账和授权怎么可以放在一起
建议当地国资委委托我所对其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站内私信联系

权限设置不合理
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转账和授权怎么可以放在一起
建议当地国资委委托我所对其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站内私信联系
唉,到霉的骗子。本来小打小闹弄点小钱还没人真查。这下到血霉了,看什么时候吃花生米了。
不错喔,里应外合把国家的钱搞到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此计甚好。。
好办法呀,以后都说遇到骗子了
假新闻吧。
怎么可能,这完全违反了财务内控制度!

况且,银行对客户的大额支付必须进行人工核实……

监守自盗吧,为了救命而编了个诈骗案出来……
觉得像这人自导自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