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学者揭日军在华化学战 军部直至天皇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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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学者揭日军在华化学战 军部直至天皇难辞其咎


2014-07-04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海桐


  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大规模、大频率地使用化学武器,给中国军民造成巨大伤害。作为一份重要的历史证据,由日本学者编著的《十五年战争机密资料集——毒气战相关资料》,揭露了当年日本侵略者公然违反国际法,在华研究、制造、实验和使用化学武器的残忍真相。

  日本军部和政府是推动化武研制与生产的元凶

  根据书中档案资料记载,对于推动化武研制与生产,当时的日本军部和政府难辞其咎:首先是设置、组织“临时毒气调查委员会”。资料显示,该委员会由陆军大臣牵头,囊括日军兵器局、军务局、医务局、技术侦察部、炮兵工厂、卫生材料厂、军医学校、第3步兵团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该委员会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化学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和考察,并提出以氯气液化为目标的化学战剂及武器的研制建议,得到军部与政府的认可。

  其次是组建化武研究与生产机构。根据该书介绍,化学武器研究与开发由日本陆军科学研究所负责,陆军第6技术研究所在后期也加入其中;化学战剂生产,由位于广岛县大久野岛的第2兵工厂忠海武器制造所负责;位于福岛县企救郡的曾根武器制造所,主要负责化学弹药的装填;海军的化学武器生产,由相模海军兵工厂和相模兵工厂负责。据统计,在军部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日本此间共生产糜烂性、窒息性、刺激性等各类化学战剂6616吨(一说6090吨),装填化学弹药1612626发(一说1479169发),装填绿弹33700发,生产红筒5369876个(一说3665281个)。

  同时,给从事化学武器研究、生产、实验等的人员以优厚的薪金、津贴和抚恤金等。书中收录的档案文件不仅规定了化武从业人员的职责范围、薪金、津贴与抚恤金标准,而且从一个侧面证实日本化学武器的研制系政府与军部直接主导。例如,该书收录的“关于化学武器津贴、薪水件”是由时任摄政、后任天皇的裕仁批准,并以“敕令”的形式颁布的。

  日本军部有计划地实施化学战实验和教育训练

  该书档案资料显示,在进行化学武器研究、生产的同时,日本军部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相关教育训练与实验。军部于1932年创办的陆军习志野学校,专门负责培养化学战军官和士官。从1934年招生到二战结束,该校共培养出化学战军官和士官约10000人。

  据该书史料记载,仅从1925年至1945年日本就进行了56次化武实验,其中在中国境内进行了17次。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研制、实验化学武器时,犯下用活体进行实验的残暴罪行。这方面的资料很多,但在其战败撤退时多被销毁。

  根据该书资料,“七七事变”后,日军相继在天津、上海、齐齐哈尔等地组建第1至第4共四个野战化学实验部,都是专业化学战部队。此外,日军各野战部队的迫击炮团、营、连大多可发射毒气弹,航空部队的轰炸机也多可投放毒气炸弹或撒毒,日海军也拥有化学战力量。

  日本军部直至天皇对在华实施化学战难辞其咎

  由于具有高度的机密性和敏感性,化学武器使用的决定权并不在各战略级、战役级及战术级部队,而是在1937年11月成立的大本营。该书收录的大本营颁布的与毒气战相关的命令和指示有24件,均是由大本营陆军部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及其继任者杉山元、东条英机下达的。

  关于上述命令和指示,该书编者指出,大本营陆军部参谋总长不是司令官,“没有向各部队发布命令的权力”“命令由大本营陆军作战部作战课起草,获得昭和天皇的批准后,参谋总长向各部队进行‘奉旨宣颁’”,这也清楚地表明,侵华日军在华实施化学战,日本军部直至昭和天皇都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侵华日军在华共实施了多少次化学战已无从统计,但该书收录的华中派遣军司令部1938年11月上报陆军次官山胁正隆的“进攻武汉期间的化学战实施报告”显示:“实施总次数不下375次,其中约八成成功,二成效果不够理想”,一个派遣军在1次战役中就实施这么多次化学战,侵华日军在华实施化学战的总次数之多可见一斑。

  (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 袁 杨 张世斌 钱 华)






http://www.chinanews.com/mil/2014/07-04/6350836.shtml日学者揭日军在华化学战 军部直至天皇难辞其咎


2014-07-04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海桐


  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大规模、大频率地使用化学武器,给中国军民造成巨大伤害。作为一份重要的历史证据,由日本学者编著的《十五年战争机密资料集——毒气战相关资料》,揭露了当年日本侵略者公然违反国际法,在华研究、制造、实验和使用化学武器的残忍真相。

  日本军部和政府是推动化武研制与生产的元凶

  根据书中档案资料记载,对于推动化武研制与生产,当时的日本军部和政府难辞其咎:首先是设置、组织“临时毒气调查委员会”。资料显示,该委员会由陆军大臣牵头,囊括日军兵器局、军务局、医务局、技术侦察部、炮兵工厂、卫生材料厂、军医学校、第3步兵团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该委员会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化学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和考察,并提出以氯气液化为目标的化学战剂及武器的研制建议,得到军部与政府的认可。

  其次是组建化武研究与生产机构。根据该书介绍,化学武器研究与开发由日本陆军科学研究所负责,陆军第6技术研究所在后期也加入其中;化学战剂生产,由位于广岛县大久野岛的第2兵工厂忠海武器制造所负责;位于福岛县企救郡的曾根武器制造所,主要负责化学弹药的装填;海军的化学武器生产,由相模海军兵工厂和相模兵工厂负责。据统计,在军部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日本此间共生产糜烂性、窒息性、刺激性等各类化学战剂6616吨(一说6090吨),装填化学弹药1612626发(一说1479169发),装填绿弹33700发,生产红筒5369876个(一说3665281个)。

  同时,给从事化学武器研究、生产、实验等的人员以优厚的薪金、津贴和抚恤金等。书中收录的档案文件不仅规定了化武从业人员的职责范围、薪金、津贴与抚恤金标准,而且从一个侧面证实日本化学武器的研制系政府与军部直接主导。例如,该书收录的“关于化学武器津贴、薪水件”是由时任摄政、后任天皇的裕仁批准,并以“敕令”的形式颁布的。

  日本军部有计划地实施化学战实验和教育训练

  该书档案资料显示,在进行化学武器研究、生产的同时,日本军部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相关教育训练与实验。军部于1932年创办的陆军习志野学校,专门负责培养化学战军官和士官。从1934年招生到二战结束,该校共培养出化学战军官和士官约10000人。

  据该书史料记载,仅从1925年至1945年日本就进行了56次化武实验,其中在中国境内进行了17次。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研制、实验化学武器时,犯下用活体进行实验的残暴罪行。这方面的资料很多,但在其战败撤退时多被销毁。

  根据该书资料,“七七事变”后,日军相继在天津、上海、齐齐哈尔等地组建第1至第4共四个野战化学实验部,都是专业化学战部队。此外,日军各野战部队的迫击炮团、营、连大多可发射毒气弹,航空部队的轰炸机也多可投放毒气炸弹或撒毒,日海军也拥有化学战力量。

  日本军部直至天皇对在华实施化学战难辞其咎

  由于具有高度的机密性和敏感性,化学武器使用的决定权并不在各战略级、战役级及战术级部队,而是在1937年11月成立的大本营。该书收录的大本营颁布的与毒气战相关的命令和指示有24件,均是由大本营陆军部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及其继任者杉山元、东条英机下达的。

  关于上述命令和指示,该书编者指出,大本营陆军部参谋总长不是司令官,“没有向各部队发布命令的权力”“命令由大本营陆军作战部作战课起草,获得昭和天皇的批准后,参谋总长向各部队进行‘奉旨宣颁’”,这也清楚地表明,侵华日军在华实施化学战,日本军部直至昭和天皇都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侵华日军在华共实施了多少次化学战已无从统计,但该书收录的华中派遣军司令部1938年11月上报陆军次官山胁正隆的“进攻武汉期间的化学战实施报告”显示:“实施总次数不下375次,其中约八成成功,二成效果不够理想”,一个派遣军在1次战役中就实施这么多次化学战,侵华日军在华实施化学战的总次数之多可见一斑。

  (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 袁 杨 张世斌 钱 华)






http://www.chinanews.com/mil/2014/07-04/6350836.shtml
倭奴的的大头目就是最大战犯!
未来中国取代美国对日本的管制第一步做的就是要废除日本天皇,一定要灭其皇族,彻底摧毁日本的精神象征,哪怕激起日本强烈反抗,一定要通过法律审判追究日本天皇在二战中所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