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越南向联合国起诉中国的图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8:41:22
2014年1月13日,越南政府边界委员会前主任陈公轴博士(中越陆地边界划界、北部湾划界谈判的越方主官)通过媒体放话,暗示越南政府有可能就南海主权争议向联合国有关机构起诉中国。他吐露,起诉的相关准备工作早就着手进行,并且已经准备充分,现在就是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去年11月,陈公轴在《越南教育》电子报上发表有关西沙海战的系列文章,开始了越南网络和平面媒体大肆炒作“纪念西沙海战南越壮烈战败”的序幕。

越南官方最重要的南海研究机构“东海研究基金会”与“在法国的东海组织”紧密配合,共同起草给联合国“公开信”。在获得一万多网络签名后,于西沙海战40周年纪念日当天寄给了联合国秘书长。起草者宣称写信目的是“呼吁国际社会催促中国同意将黄沙主权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裁决”。

去年1月菲律宾向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庭兴诉,使越南国内外一些学者得到鼓舞,纷纷以各种形式发言,催促越南政府尽快成事。借助纪念西沙海战的时机,越南一些学者和前官员似乎更加急切,声称“越快越好,不能再拖了”。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法学教授阮登容通过媒体向政府喊话:“越南对于黄沙那是证据确凿,现在的问题是越南敢不敢!”。越南政府边界委员会前处长黄玉交公开给越南政府打气:“越南并不孤独,越南有东盟,有国际法,越南与日本、美国的关系不断发展。重要的是必须要有本领。”

作为对上述舆论声音的回应,陈公轴接受媒体采访,他对要求诉讼解决中越南海主权争议的舆论声音表示肯定和赞同。他吐露说: “越南并非现在才着手诉讼之准备,我们已经做了非常仔细的准备工作,并且制定了各种周密的方案。问题是时机,在做出决定之前,越南必须多方面多角度地权衡利弊得失。一旦踏上诉讼之路,我们必须万事俱备,以获得最大利益。因此,诉讼时机的选择非常重要,时机讲合适,不讲早或晚”。

鉴于陈公轴的越南政府前外交高官身份,他的公开讲话很大程度上应当理解为是代表越南政府发声。

西沙中建岛撞船事件后,陈公轴就此问题发表专题文章,在越南官媒越通社发表:

这里,我们也要分析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是安放位置属于哪个海域:中国称为“西沙”的黄沙群岛的领海、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还是位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

首先,很容易看得出来,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是安放位置不属于黄沙群岛的领海、甚至是知尊岛的领海,因为它离知尊岛(即中国中建岛)18海里。所以,只有可能是它属于黄沙群岛的专属经济区(因为从空间范围角度来看,毗连区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问题是黄沙群岛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是否具备足够标准允许对其拥有主权的国家扩大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范围?

黄沙群岛包括各座较小的岛屿、石礁、暗礁 和珊瑚礁等构成,位于恶劣气候地区,不适合人类生活,当然也没有独立经济生活(使用武力占据黄沙群岛之后,中国一意孤行造黄沙群岛的独立经济生活。)更何况黄沙群岛不是一个群岛国。因此,给黄沙群岛划出基线系统、从而确定黄沙群岛的各海域和大陆架海域范围是万群不同于其他群岛国。因为如此,我们可以肯定,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黄沙群岛没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最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规定,黄沙群岛的单独浮出水面之岛就有其12海里领海范围而已。中国给自己称为“西沙群岛”划出领海基线从而制造与越南专属经济区重叠海域是违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由此可以肯定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安放位置是位于越南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并与中国非法占据和一意孤行误解和歪曲运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实现自己无理要求的黄沙群岛毫无关系。

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是大肆违犯法律行为。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在与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通话时强调,中国单方面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和包括军舰在内的大量船只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展开活动是非法和完全违背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

也许现在是越南该考虑将中国不法行为告上国际法庭的时候了。这就是处理国内外现代、文明社会中各项关系的正常活动。


从文中看出,越方的策略应该是仿效菲律宾,避开岛屿陆地主权的归属争议,要求海洋法法庭以“西沙岛屿太小,无法维持人类经济生活”为理由,判决西沙不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从而将越南的本土专属经济区延伸到西沙以东,中国只能实际享有以岛礁为圆心的、孤立的12海里领海,连直线领海基线都不能享有。

在这里,越方强行歪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荒谬地认为“依靠补给船的有人岛屿都不算维持人类经济生活的岛屿,不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在多日吹风之后,日前出访菲律宾的越南总理阮晋勇表示,越南政府将考虑用法律行动应对中国。

越共在本月8~14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第9次全体会议上讨论了南海局势。中央委员会要求该党最高领导机构中央政治局“采取从向国际司法机构起诉到行使武力的一切必要手段”。中央政治局基本决定,以保卫主权、和平处理以及维持国家经济发展为原则,将视情况加以应对。据悉,中央委员会还要求政治局对菲律宾的事例进行研究。

对于这个动向,中国外交部门宜密切关注,并早做因应之策。2014年1月13日,越南政府边界委员会前主任陈公轴博士(中越陆地边界划界、北部湾划界谈判的越方主官)通过媒体放话,暗示越南政府有可能就南海主权争议向联合国有关机构起诉中国。他吐露,起诉的相关准备工作早就着手进行,并且已经准备充分,现在就是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去年11月,陈公轴在《越南教育》电子报上发表有关西沙海战的系列文章,开始了越南网络和平面媒体大肆炒作“纪念西沙海战南越壮烈战败”的序幕。

越南官方最重要的南海研究机构“东海研究基金会”与“在法国的东海组织”紧密配合,共同起草给联合国“公开信”。在获得一万多网络签名后,于西沙海战40周年纪念日当天寄给了联合国秘书长。起草者宣称写信目的是“呼吁国际社会催促中国同意将黄沙主权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裁决”。

去年1月菲律宾向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庭兴诉,使越南国内外一些学者得到鼓舞,纷纷以各种形式发言,催促越南政府尽快成事。借助纪念西沙海战的时机,越南一些学者和前官员似乎更加急切,声称“越快越好,不能再拖了”。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法学教授阮登容通过媒体向政府喊话:“越南对于黄沙那是证据确凿,现在的问题是越南敢不敢!”。越南政府边界委员会前处长黄玉交公开给越南政府打气:“越南并不孤独,越南有东盟,有国际法,越南与日本、美国的关系不断发展。重要的是必须要有本领。”

作为对上述舆论声音的回应,陈公轴接受媒体采访,他对要求诉讼解决中越南海主权争议的舆论声音表示肯定和赞同。他吐露说: “越南并非现在才着手诉讼之准备,我们已经做了非常仔细的准备工作,并且制定了各种周密的方案。问题是时机,在做出决定之前,越南必须多方面多角度地权衡利弊得失。一旦踏上诉讼之路,我们必须万事俱备,以获得最大利益。因此,诉讼时机的选择非常重要,时机讲合适,不讲早或晚”。

鉴于陈公轴的越南政府前外交高官身份,他的公开讲话很大程度上应当理解为是代表越南政府发声。

西沙中建岛撞船事件后,陈公轴就此问题发表专题文章,在越南官媒越通社发表:

这里,我们也要分析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是安放位置属于哪个海域:中国称为“西沙”的黄沙群岛的领海、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还是位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

首先,很容易看得出来,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是安放位置不属于黄沙群岛的领海、甚至是知尊岛的领海,因为它离知尊岛(即中国中建岛)18海里。所以,只有可能是它属于黄沙群岛的专属经济区(因为从空间范围角度来看,毗连区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问题是黄沙群岛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是否具备足够标准允许对其拥有主权的国家扩大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范围?

黄沙群岛包括各座较小的岛屿、石礁、暗礁 和珊瑚礁等构成,位于恶劣气候地区,不适合人类生活,当然也没有独立经济生活(使用武力占据黄沙群岛之后,中国一意孤行造黄沙群岛的独立经济生活。)更何况黄沙群岛不是一个群岛国。因此,给黄沙群岛划出基线系统、从而确定黄沙群岛的各海域和大陆架海域范围是万群不同于其他群岛国。因为如此,我们可以肯定,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黄沙群岛没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最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规定,黄沙群岛的单独浮出水面之岛就有其12海里领海范围而已。中国给自己称为“西沙群岛”划出领海基线从而制造与越南专属经济区重叠海域是违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由此可以肯定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安放位置是位于越南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并与中国非法占据和一意孤行误解和歪曲运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实现自己无理要求的黄沙群岛毫无关系。

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是大肆违犯法律行为。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在与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通话时强调,中国单方面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和包括军舰在内的大量船只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展开活动是非法和完全违背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

也许现在是越南该考虑将中国不法行为告上国际法庭的时候了。这就是处理国内外现代、文明社会中各项关系的正常活动。


从文中看出,越方的策略应该是仿效菲律宾,避开岛屿陆地主权的归属争议,要求海洋法法庭以“西沙岛屿太小,无法维持人类经济生活”为理由,判决西沙不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从而将越南的本土专属经济区延伸到西沙以东,中国只能实际享有以岛礁为圆心的、孤立的12海里领海,连直线领海基线都不能享有。

在这里,越方强行歪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荒谬地认为“依靠补给船的有人岛屿都不算维持人类经济生活的岛屿,不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在多日吹风之后,日前出访菲律宾的越南总理阮晋勇表示,越南政府将考虑用法律行动应对中国。

越共在本月8~14日召开的中央委员会第9次全体会议上讨论了南海局势。中央委员会要求该党最高领导机构中央政治局“采取从向国际司法机构起诉到行使武力的一切必要手段”。中央政治局基本决定,以保卫主权、和平处理以及维持国家经济发展为原则,将视情况加以应对。据悉,中央委员会还要求政治局对菲律宾的事例进行研究。

对于这个动向,中国外交部门宜密切关注,并早做因应之策。
下的一手好棋
顶了再看   
海洋法公约解释权归越南?
是应该出对策了,最好是敲打下菲菲,给猴子看看

弱国无外交
朝鲜半岛的事实证明,南北分治是个好办法
和中国卯上了,那就奉陪到底。
靠,有成员国告倒常务理事国的吗?越南出了多少会费呀?太幼稚了。


这不是踢到小本子的裤裆了,冲之鸟躺枪,果然是猪一样的队友啊。猴子还开始篡改国际法的解释权,要是出海陆地没有200海里专属区,这就直接阉割了全世界的岛礁了,受损失的沿海国家可以组成联军讨伐猴子了,话说猴子不是说79年中国战败么,快来索取战争赔款啊,战败国怎么可以不交钱呢?

这不是踢到小本子的裤裆了,冲之鸟躺枪,果然是猪一样的队友啊。猴子还开始篡改国际法的解释权,要是出海陆地没有200海里专属区,这就直接阉割了全世界的岛礁了,受损失的沿海国家可以组成联军讨伐猴子了,话说猴子不是说79年中国战败么,快来索取战争赔款啊,战败国怎么可以不交钱呢?
太好了,国际法公正,国际法管用,天下大同了,欧耶!
    出海渔船为何伤痕累累、一无所获?村里数百猴子饥寒交迫,渔船为何不务正业偷鸡摸狗?渔检众多公务员纷纷负伤,为何敢怒不敢言? 这一切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23点59分60秒的美国之音年度巨献《猴子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猴子变态的内心世界……
兔子对狒狒上诉一事,到现在都没有好的办法。要是猴子再和狒狒一起上诉。我们的办法是什么呢?
拿出当年猴子领导人承认的证据?事实占领?九段线在海洋法之后?还是什么?
车MM说的好,国内的专家真应该开会研究研究对策了。别整天就知道在电视上吹牛。有理有据才是正道。

学习汉文帝再次吞并越南是解决南海争端最好的办法
永兴岛有没有淡水资源?有没有独立生存的条件?
有的话,以永兴岛画200海里也可以...

不过根据海洋法解释,中国也确实理亏,
至于九段线,很多证据材料还都在台湾手里...
起诉联合国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下文吧
起诉?哦。。。。。好吧,但是我们会在乎吗?
在联合国起诉谁支持他呢
日本给的保护伞,美国虽然会有一帮盟友可能点赞
但日本不是还有冲之鸟主权宣示么
越南现在就是块腊肉,等他自己明白了厉害,他敢会去么
扩建中建岛,建设港口,机场,建设石油保障基地,这是当务之急
行使武力。。。。。。热烈欢迎越南开第一枪。
国际法你的分对谁用。对zg是无用的,只能恶心一下。
国际法是什么东西?尿它?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fromuid=129179

2012年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管辖”范围内。这样看来猴子现在也讲究灵活多变了,因为西沙的岛礁它无力染指也不敢动武,退而求其次就争夺EEZ了。我开始怀疑猴子通过的海洋法从一开始目标就不是要实际控制西沙南沙的全部岛礁,而是将其既得利益通过国内立法来确立,EEZ才是它和中国政府讨价还价的重中之重。
可以很肯定的结果:猴子使用武力后,其空军,海军就要从零开始建设!以现在猴子的国力,它输不起!
说那都没用  md 没加入海洋公约 没有话语权
099 发表于 2014-5-25 17:23
永兴岛有没有淡水资源?有没有独立生存的条件?
有的话,以永兴岛画200海里也可以...
确实是台湾这个二五仔,没本事守,那就把材料交给大陆吧。就怕这帮傻逼,哪天被绿区执政了,把资料弄没了。
还要科普多少次呢?后来制定的法律不追溯以往的权益。所谓的国际法正式名称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内容也一再反复强调是“公约”

2. ⑴ “缔约国”是指同意受本公约拘束而本公约对其生效的国家。

能看懂含义吗?一切是自愿的,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任何缔约国都不是傻子,会自愿把自己家的领海拿出来和别人平分。加入时就有声明的。中国也不例外。

联合国网址:http://www.un.org/zh/law/sea/los/

你是说,联合国?我的天呢,不就是一夜壶吗,还尿它?不是自扁身份吗?
我家的花园不住人,难到隔壁家就可以占么?二货猴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achenal 发表于 2014-5-25 17:16
靠,有成员国告倒常务理事国的吗?越南出了多少会费呀?太幼稚了。
会费出的最多的是鬼子,鬼子在联合国貌似没多大发言权国际关系最重要的是大炮,现代战争是炮战嘛
咱国的外交部门?算了还是别指望
我们还没起诉他呢!
中越边境划界协议作废,让你丫闹
好,承认猴子的如意算盘,退一万步讲,国际法庭判猴子胜诉,然后呢?猴子来执行?国际法庭来执行?联合国部队来执行?50年代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朝鲜战争)我们依然违反着,那是一国挑半个世界,现在就两三个屁国还想给我们压力?猴子醒醒吧,这世界很现实,也很残酷,落后就要挨打,做错就会付出代价,玩些小花招救不了你的小命,南沙你还定了!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现在我也支持拿越猴开刀了。
sun131488 发表于 2014-5-25 17:13
海洋法公约解释权归越南?
真按海洋法 对我们真的不利  狒狒就在起诉书中要求兔子拿出九段线的法律依据    MD也在向ww施压试图让ww公开放弃11断线  只是ww可能不敢表态   因为MD说这事以后  国台办马上警告ww在南海问题要谨言慎行
sun131488 发表于 2014-5-25 17:13
海洋法公约解释权归越南?
兔子现在成立的南海研究院  据说就是为了应付海洋法而生的
我好像是第4次还是5次看这个文章了。
广搏海 发表于 2014-5-25 17:21
出海渔船为何伤痕累累、一无所获?村里数百猴子饥寒交迫,渔船为何不务正业偷鸡摸狗?渔检众多公务员纷 ...
好文!顶了!
听说越南准备去联合国起诉,萨达姆和卡扎菲都兴高采烈地扒开坟地组队去控告美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