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透露对岸导弹是空包弹立委斥「泄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22:17:53
凤凰卫视5月1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导,台湾立院司法委员会5月18日召开会议,法务部政务次长汤金全在报告时指出,有关于陈水扁公布对岸飞弹部署位置,公开导弹其实是空包弹,这样的谈话,算不算「泄漏国家机密」?汤金全松口表示「这是泄密」。
汤金全说,现任或卸任「总统」若有不当言行,导致损害国家形象或有撕裂社会族群和谐行为时,但是依目前相关刑事法规并没有处罚依据,究竟何谓「不当」及「撕裂社会族群和谐」情形,实在很难下判断。
他表示,「国家」机密的含意是依据「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条规定而来,是指为确保「国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必要,对政府机关持有或保管信息,经依法核定机密等级。
汤金全说,现任或卸任「总统」如果在言行上有泄漏国家机密的行为,应依「刑法」或「国机法」等规定处罚,但现目前依「宪法」规定,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就不受刑事上追究,因此现任「元首」有泄漏「国家」机密情况发生,是不受刑事上的追惩的。凤凰卫视5月1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导,台湾立院司法委员会5月18日召开会议,法务部政务次长汤金全在报告时指出,有关于陈水扁公布对岸飞弹部署位置,公开导弹其实是空包弹,这样的谈话,算不算「泄漏国家机密」?汤金全松口表示「这是泄密」。
汤金全说,现任或卸任「总统」若有不当言行,导致损害国家形象或有撕裂社会族群和谐行为时,但是依目前相关刑事法规并没有处罚依据,究竟何谓「不当」及「撕裂社会族群和谐」情形,实在很难下判断。
他表示,「国家」机密的含意是依据「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二条规定而来,是指为确保「国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必要,对政府机关持有或保管信息,经依法核定机密等级。
汤金全说,现任或卸任「总统」如果在言行上有泄漏国家机密的行为,应依「刑法」或「国机法」等规定处罚,但现目前依「宪法」规定,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就不受刑事上追究,因此现任「元首」有泄漏「国家」机密情况发生,是不受刑事上的追惩的。
和上次一样?
这年头做湾特真TM的难啊
泄密也是泄对岸的密。
  很同情对岸的工作人员…………
[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5-5-20 11:35:00的发言:[/B][BR]  很同情对岸的工作人员…………

哈哈
[em17][em17]
我越来越爱台湾了,层出不穷的笑话还都能做到那么地出人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