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扶跌倒者 老人醒来就问:为啥撞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0:54:53
2014年02月10日
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引发国人热议,结尾一句:“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引发国人深思。2014年2月4日,正月初五,烟台交警一大队的民警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这人倒了,必须得扶!
    正月初五下午,交警一大队的民警孟庆跟两个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路上巡逻,巡逻至毓西路时,远远看见前方路上一个黑影,过往车辆行人都远远避开,直觉告诉民警,前方可能有群众受伤。民警加大油门冲了过去。果然,一位老人俯卧在地上,过往行人很多,却没人敢扶,民警想都没想,一个箭步冲到老人身边,一看老人摔的满脸是血,立刻拨打120,并慢慢将老人扶起来,救护车过来后,民警们又帮忙将老人送上救护车。
    巧合的是,救护车到来之前,昏迷的老人苏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小伙子你怎么撞我?”令民警哭笑不得,幸亏民警执勤执法时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才得以还民警清白。记者提醒广大市民,看到有人摔倒,扶是要扶,但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不能让好人心凉啊。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2/10/c_126106921.htm2014年02月10日
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引发国人热议,结尾一句:“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引发国人深思。2014年2月4日,正月初五,烟台交警一大队的民警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这人倒了,必须得扶!
    正月初五下午,交警一大队的民警孟庆跟两个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路上巡逻,巡逻至毓西路时,远远看见前方路上一个黑影,过往车辆行人都远远避开,直觉告诉民警,前方可能有群众受伤。民警加大油门冲了过去。果然,一位老人俯卧在地上,过往行人很多,却没人敢扶,民警想都没想,一个箭步冲到老人身边,一看老人摔的满脸是血,立刻拨打120,并慢慢将老人扶起来,救护车过来后,民警们又帮忙将老人送上救护车。
    巧合的是,救护车到来之前,昏迷的老人苏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小伙子你怎么撞我?”令民警哭笑不得,幸亏民警执勤执法时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才得以还民警清白。记者提醒广大市民,看到有人摔倒,扶是要扶,但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不能让好人心凉啊。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2/10/c_126106921.htm
现在谁都有手机,是个手机都带摄像头。

只不过做事情得防到这个份儿上,确实心凉。

Gundammkiv 发表于 2014-2-10 12:34
现在谁都有手机,是个手机都带摄像头。

只不过做事情得防到这个份儿上,确实心凉。


光拍扶他的过程 其实没用。
他还是可以赖 就得向小品那样 让他承认不是我撞得 和我无关 我才敢扶他。
最好还得有目击证人在。

警察那是因为必须要扶他,因为有纪律 而且记录仪有持续性
Gundammkiv 发表于 2014-2-10 12:34
现在谁都有手机,是个手机都带摄像头。

只不过做事情得防到这个份儿上,确实心凉。


光拍扶他的过程 其实没用。
他还是可以赖 就得向小品那样 让他承认不是我撞得 和我无关 我才敢扶他。
最好还得有目击证人在。

警察那是因为必须要扶他,因为有纪律 而且记录仪有持续性
光拍扶他的过程 其实没用。
他还是可以赖 就得向小品那样 让他承认不是我撞得 和我无关 我才敢扶他。
...
应该给警车都配上行车记录仪才对,像美国警察那样,比执法记录仪好用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2-10 13:10
应该给警车都配上行车记录仪才对,像美国警察那样,比执法记录仪好用


可以山寨那款两用的 摄像头能旋转 比较省钱 (电池这玩意有技术瓶颈, 两用的还有一个好处 就是车上可以一直充电,不会出现下车用没电了情况。)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2-10 13:10
应该给警车都配上行车记录仪才对,像美国警察那样,比执法记录仪好用


可以山寨那款两用的 摄像头能旋转 比较省钱 (电池这玩意有技术瓶颈, 两用的还有一个好处 就是车上可以一直充电,不会出现下车用没电了情况。)
要我碰上这么一个直接甩地上走人
都是贪财想钱闹得,穷屌丝们不想当坏人,但同样要提防坏人保护好自己的钱包……
根上讲,和资本社会有关,要是国家愿管,严厉处罚,就没事,人就是这么个东西,被引导着活的,要是不想管,人心就倒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能证明被撞倒的赔钱,证明不了疑罪从无,事后纠缠按照相关条例处罚,能证明善意搀扶的就考虑是诈骗罪一类的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1233rd 发表于 2014-2-11 01:12
能证明被撞倒的赔钱,证明不了疑罪从无,事后纠缠按照相关条例处罚,能证明善意搀扶的就考虑是诈骗罪一类的 ...


刑事案件才疑罪从无,
民事赔偿打官司他还是得证明不是自己撞的。所以获取保留不是自己撞的证据 很重要。

想要改变 都不敢救助摔倒老头的现状, 可以效仿某些西方国家 立个见死不救法。 把救助摔倒老人 变成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样从长远看来 有益

还要建立完善的诚信记录体系
1233rd 发表于 2014-2-11 01:12
能证明被撞倒的赔钱,证明不了疑罪从无,事后纠缠按照相关条例处罚,能证明善意搀扶的就考虑是诈骗罪一类的 ...


刑事案件才疑罪从无,
民事赔偿打官司他还是得证明不是自己撞的。所以获取保留不是自己撞的证据 很重要。

想要改变 都不敢救助摔倒老头的现状, 可以效仿某些西方国家 立个见死不救法。 把救助摔倒老人 变成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样从长远看来 有益

还要建立完善的诚信记录体系
家穷,不敢扶!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1 11:01
刑事案件才疑罪从无,
民事赔偿打官司他还是得证明不是自己撞的。所以获取保留不是自己撞的证据 很重 ...
即使老不死要告,也得提出理據。
總不能在入稟狀說:醒來第一眼看到誰,就告誰,讓他自己反證吧........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2-11 14:39
即使老不死要告,也得提出理據。
總不能在入稟狀說:醒來第一眼看到誰,就告誰,讓他自己反證吧........


民事赔偿本来就麻烦啊
各自对各自的主张都得举证 最后看法官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2-11 14:39
即使老不死要告,也得提出理據。
總不能在入稟狀說:醒來第一眼看到誰,就告誰,讓他自己反證吧........


民事赔偿本来就麻烦啊
各自对各自的主张都得举证 最后看法官
如果我遇上這種好玩的事,硬是不鳥警察調解........由法院審判。
無證無據,祇有雙方各說各話,中國那麼大,南京法官卻祇有一位,遇上的機會應該極少,可以賭上一把。
如果我遇上這種好玩的事,硬是不鳥警察調解........由法院審判。
無證無據,祇有雙方各說各話,中國那麼大 ...
这得悠着点 法官会倾向 “弱势群体”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1 14:50
这得悠着点 法官会倾向 “弱势群体”
如果與訟雙方都選擇自辯而不聘請律師代理......
扮窮人是我的強項--本來就是,言語挑動老人家怒火,也有點心得.....
法官看我更像是弱勢。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1 11:01
刑事案件才疑罪从无,
民事赔偿打官司他还是得证明不是自己撞的。所以获取保留不是自己撞的证据 很重 ...


我看你是搞错了为什么现在人“见死不救”了。跟义务不义务没关系,而是因为刁民恶人太多,做好事被讹诈的多,糊涂法官太多。

如果真的有你说的这个法律,执行起来很麻烦,碰到摔倒老人碰巧你又没带手机什么,你是扶还是不扶? 不扶你犯法,扶的话万一讹诈你我看你怎么办。

这个现象是法官造成的,要想改变还得靠法官,去年那个敲诈做好事孩子最后被拘留的案件就是个很好的正能量。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1 11:01
刑事案件才疑罪从无,
民事赔偿打官司他还是得证明不是自己撞的。所以获取保留不是自己撞的证据 很重 ...


我看你是搞错了为什么现在人“见死不救”了。跟义务不义务没关系,而是因为刁民恶人太多,做好事被讹诈的多,糊涂法官太多。

如果真的有你说的这个法律,执行起来很麻烦,碰到摔倒老人碰巧你又没带手机什么,你是扶还是不扶? 不扶你犯法,扶的话万一讹诈你我看你怎么办。

这个现象是法官造成的,要想改变还得靠法官,去年那个敲诈做好事孩子最后被拘留的案件就是个很好的正能量。

狮子爷爷 发表于 2014-2-11 17:39
我看你是搞错了为什么现在人“见死不救”了。跟义务不义务没关系,而是因为刁民恶人太多,做好事被讹诈 ...


不能见死不救,不代表你非得自己上去救他。你喊支援 喊救护车也行。
恶人毕竟极少数, 不能因为这几个恶人 造成大多数人冷漠。
向本文中这种 过往车辆 行人 都远远避开, 这是很恐怖的事情。比讹人的老头更恐怖



狮子爷爷 发表于 2014-2-11 17:39
我看你是搞错了为什么现在人“见死不救”了。跟义务不义务没关系,而是因为刁民恶人太多,做好事被讹诈 ...


不能见死不救,不代表你非得自己上去救他。你喊支援 喊救护车也行。
恶人毕竟极少数, 不能因为这几个恶人 造成大多数人冷漠。
向本文中这种 过往车辆 行人 都远远避开, 这是很恐怖的事情。比讹人的老头更恐怖


人心啊!世风日下不是夸张,人心不古不是危言!
不知超大有没有懂法律的,就想问一下像这种碰到被讹,最后又被证清白的情况下,可否反过来告老人“敲诈勒索”或诈骗?能否定罪?我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一个老太儿子被拘了。

我觉得如果不能定罪,有必要修改法律,严惩这种讹人行为,只要能证明是讹人的,一律按诈骗罪论处。。
zhanying911 发表于 2014-2-11 20:19
不知超大有没有懂法律的,就想问一下像这种碰到被讹,最后又被证清白的情况下,可否反过来告老人“敲诈勒索 ...
你太甜了。 就是因为都是老头老太才不好办。
是关还是罚?ZF会自找麻烦么?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4-2-11 20:26
你太甜了。 就是因为都是老头老太才不好办。
是关还是罚?ZF会自找麻烦么?
处罚可以在实行上灵活一些,但一定要做出这个严惩的姿态来,要不刹不住这个歪风斜气。。
zhanying911 发表于 2014-2-11 20:29
处罚可以在实行上灵活一些,但一定要做出这个严惩的姿态来,要不刹不住这个歪风斜气。。
罚?严惩?中国老头老太的战斗力你不会不知道吧。人就一闭眼往床上一趟,你能怎么着。
强制执行?那日后就等着热闹吧。
应该给警车都配上行车记录仪才对,像美国警察那样,比执法记录仪好用


不会吧车载行车记录仪都烂大街了又不是什么高科技
现在中国的老人10个人里面得有九个会说是扶的人撞他了,是整个群体的心态问题。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1 17:53
不能见死不救,不代表你非得自己上去救他。你喊支援 喊救护车也行。
恶人毕竟极少数, 不能因为这几 ...
曾經有位醫生跟我打趣説,人體最早失效的器官是心--大多數人還未死,早已經心死。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2-12 10:18
曾經有位醫生跟我打趣説,人體最早失效的器官是心--大多數人還未死,早已經心死。
因为 人心本恶。邪恶之心容易死 要改变 得靠后天的 家人 学校 社会的 教育和 约束。
现在是在教育和约束上长时间出现问题。心就更容易死了。

我第一次扶老人 还是我小时候, 看到一老头骑车摔倒了, 我在一边还 哈哈大笑。
被俺老娘 一巴掌打脸上。在我老娘的教育下 我去把他扶了起来。
现在长大 即便我自己不扶他, 起码我也会帮他喊个支援啥的。
年前我妈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摔跤了,坐地上起不来,打电话给我,我赶紧在外面往回赶。回到楼梯口时,正看到租住在我家楼上的一个女孩想扶我妈起来但力气不够,正打电话叫她姐下楼来帮忙呢,我赶紧谢过人家,把老妈扶回家。事后,我妈开玩笑对我说,估计那个女孩不常上网,要是她看到扶人被讹哪还敢扶啊。需要说明的一点是,那女孩和她姐原先与我们的关系并不好,因为她们经常三更半夜挪桌子挪床位什么的弄的动静很大,经常被吵醒,也跟她们交涉过几次,但没啥效果。经过这次后,我们和她们的关系也有所好转了,时不时也聊一下


唉,寫字痛苦,本來也懶得多說.......
既然樓上有大大提起中國大叔大媽的戰鬥力,左鄰右里的關係,忍不住.....

我這段時間,暫時寄居客寓。睡房外是一個小露台,樓下一牆隔開,就是鄰廈的停車場,真正是雞犬相聞。
每天傍晚,就有位中國大叔站立在停車場,向樓上吆喝:"Ah!".....
樓上的大媽也立即:"Ai....",然後就普通話閒話幾句,老人家耳朵不好,但中氣十足。
有次剛好坐在露台,見識到這位大叔.........
中式白色背心(絕對沒問題。),花格薄布料"孖煙囪"--那種老式男用短内褲!


唉,寫字痛苦,本來也懶得多說.......
既然樓上有大大提起中國大叔大媽的戰鬥力,左鄰右里的關係,忍不住.....

我這段時間,暫時寄居客寓。睡房外是一個小露台,樓下一牆隔開,就是鄰廈的停車場,真正是雞犬相聞。
每天傍晚,就有位中國大叔站立在停車場,向樓上吆喝:"Ah!".....
樓上的大媽也立即:"Ai....",然後就普通話閒話幾句,老人家耳朵不好,但中氣十足。
有次剛好坐在露台,見識到這位大叔.........
中式白色背心(絕對沒問題。),花格薄布料"孖煙囪"--那種老式男用短内褲!
zhanying911 发表于 2014-2-11 07:19
不知超大有没有懂法律的,就想问一下像这种碰到被讹,最后又被证清白的情况下,可否反过来告老人“敲诈勒索 ...
敲诈勒索是刑事案件,公民个人是不能控告的,指控者必须是政府(公诉人)。 所以检察官不起诉,那就是没这回事,可见政府公务员(尤其是司法人员)尽职尽责的重要性。。。。

双筒 发表于 2014-2-13 05:38
敲诈勒索是刑事案件,公民个人是不能控告的,指控者必须是政府(公诉人)。 所以检察官不起诉,那就是没 ...


筒筒說的是美利堅。
有些地方,少於數額,是屬於"吿訴"--非經當事人聲明追究,不得進行起訴程序。
双筒 发表于 2014-2-13 05:38
敲诈勒索是刑事案件,公民个人是不能控告的,指控者必须是政府(公诉人)。 所以检察官不起诉,那就是没 ...


筒筒說的是美利堅。
有些地方,少於數額,是屬於"吿訴"--非經當事人聲明追究,不得進行起訴程序。
估计老头是真蒙了   找警察的麻烦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0 12:50
光拍扶他的过程 其实没用。
他还是可以赖 就得向小品那样 让他承认不是我撞得 和我无关 我才敢扶他。
...
顶一下。确实有这个问题。

1. 光拍摄倒地的图片没有用。人家还能说是你撞的。

2. 即使录像亲口承认不是你撞的,将来也可以改口:说是当时被威胁,不这么说就让你躺着等死。被逼无奈说的假话。

因此还需要证人。最好把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都录进去。这样才安全点。证人要是不配合,那就头疼了。

3.让被撞的人亲口承认还有客观困难。比如被撞的人昏迷了。。。。。。。。。。

因此,大多数人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去扶的。。。。。。。。

这个问题最近几年炒热了,讨论的人多,大家觉得是个问题了。其实以前一直如此。

比如我四姨夫的母亲,1990年的时候上街买菜,在菜市场突发急病倒地不起。那是当地最热闹的一条街,先后上千人围观两个多小时,无人救助,无人报警。最后是一个路过的街坊,认识我亲戚,知道是我们家的人,才通知了我们。四姨夫得到消息赶紧冲过去,发现老人躺在地上口吐白沫,已经休克了。送医院急救,好在救回来了。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2-12 17:33
筒筒說的是美利堅。
有些地方,少於數額,是屬於"吿訴"--非經當事人聲明追究,不得進行起訴程序。
不矛盾啊,我说的是“公诉”是以国家/政府/人民的名义对被告提起诉讼,这是公诉的定义,哪个国家都一样啊。 至于检察机关是否提起公诉,决定权肯定不是在被害人/当事人手里,因为当事人在公诉案件中只是个证人而已,如果这个证人没用(比如你说的不声明追究,甚至于替被告开脱说好话等等),没有证人就告不赢的情况下,当然不会去告了。。。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1 17:53
不能见死不救,不代表你非得自己上去救他。你喊支援 喊救护车也行。
恶人毕竟极少数, 不能因为这几 ...
喊两声自然没问题,可是如果大家都是喊两声,那么最后还是没人动手救。

至于喊救护车或者报警,都有风险的。凭什么是你报警?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报警?

还是回到最初的问题,还是要取证据,证明不是你撞的。
红旗九 发表于 2014-2-12 08:00
现在中国的老人10个人里面得有九个会说是扶的人撞他了,是整个群体的心态问题。
比例远没这么夸张。

老人中有坏人,但不是绝大多数是坏人。

当年我骑车撞过一个。当然,主要是我骑的快了,另一方面,老先生的秘踪步也够帅,先左再右再左,2秒之内三次变相,晃的我头晕眼花。。。。。不过撞倒以后扶起来,老先生活动一下,看看没问题,就让我走了。。。。。。道歉了,但是没赔钱。

不是老人都会讹你的。问题是有的老人黑心讹了,大家就都害怕了。
itaskol 发表于 2014-2-11 17:53
不能见死不救,不代表你非得自己上去救他。你喊支援 喊救护车也行。
恶人毕竟极少数, 不能因为这几 ...
你说的太理想化了,坏人不会把这坏人这两个字写在自己的脸上。种种事例都说明了做好事的同时也要记得保护自己。
尊老爱幼 尊老爱幼

尊的什么老,爱的什么幼?这两个群体犯罪率其实最高,未成年人有保护法,老头老太太更好,直接不罚,上次老头抢夺公交方向盘造成事故,不是屁事没有?

应该一视同仁,才能刹住这股歪风
wangpeng0207 发表于 2014-2-13 10:35
喊两声自然没问题,可是如果大家都是喊两声,那么最后还是没人动手救。

至于喊救护车或者报警,都有风 ...
要民事赔偿 那被撞的老头 得找到 找“谁”赔。
如果你实在怕被他讹, 你可以匿名报。虽然我国 普遍手机实名制,但要实现匿名还是很容易的。
比如你可以通过手机的3G 网络, 使用手机里的国际通话软件 匿名拨当地的相关人员,等各种方法。

zhanying911 发表于 2014-2-11 20:19
不知超大有没有懂法律的,就想问一下像这种碰到被讹,最后又被证清白的情况下,可否反过来告老人“敲诈勒索 ...
麻烦其实在于 ,他用民事赔偿来讹你, 那不是疑罪从无。
但你被证明清白后, 想反过来搞她 有啥“罪”。 这个“罪” 就适用疑罪从无。他可以说他脑子被撞糊涂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