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立法“反法西斯(军国主义)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6:25:06
针对日本右翼近年来越来越肆无忌惮的言行,必须要要从制度和法律上对其进行遏制和反击。德国纳粹主义在战后基本消失,其主要原因是其国内有对宣扬法西斯主义和纳粹进行惩处的法律,同时其政客表现的也较为理智。而日本战后国内的法西斯主义根基未除,天皇未灭,因此政治气候稍有变化,那些军国主义的余孽小丑又蹦了出来。所以,中国必须要进行国内立法对其进行制约。可参照“反分裂国家法”创立“反法西斯(军国主义)法”,主要内容应包括:
     1、凡公开宣扬“法西斯(军国主义)”的个人终生不得进入中国;凡支持宣扬“法西斯(军国主义)”个人的组织不得进入中国投资,该组织成员不得进入中国;并冻结其在中国的所有资产
    2、中国国家机构不在任何场合与宣扬、支持“法西斯(军国主义)”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对话和谈判。
    3、国内任何企业、机构不得与宣扬、支持“法西斯(军国主义)”的个人或组织发生经贸往来。
   4、在联合国安理会或其他任何国际组织否决该国家的任何提议。
   5、设立黑名单制度,每年公布。
   6、大家继续补充......针对日本右翼近年来越来越肆无忌惮的言行,必须要要从制度和法律上对其进行遏制和反击。德国纳粹主义在战后基本消失,其主要原因是其国内有对宣扬法西斯主义和纳粹进行惩处的法律,同时其政客表现的也较为理智。而日本战后国内的法西斯主义根基未除,天皇未灭,因此政治气候稍有变化,那些军国主义的余孽小丑又蹦了出来。所以,中国必须要进行国内立法对其进行制约。可参照“反分裂国家法”创立“反法西斯(军国主义)法”,主要内容应包括:
     1、凡公开宣扬“法西斯(军国主义)”的个人终生不得进入中国;凡支持宣扬“法西斯(军国主义)”个人的组织不得进入中国投资,该组织成员不得进入中国;并冻结其在中国的所有资产
    2、中国国家机构不在任何场合与宣扬、支持“法西斯(军国主义)”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对话和谈判。
    3、国内任何企业、机构不得与宣扬、支持“法西斯(军国主义)”的个人或组织发生经贸往来。
   4、在联合国安理会或其他任何国际组织否决该国家的任何提议。
   5、设立黑名单制度,每年公布。
   6、大家继续补充......
德粉们不会同意的……
主要针对的是日本!
大量元首的粉丝们是不会同意的
就是再过五十年也不一定能当上“世界警察”
  不是要当警察去可以管住谁,是对大是大非问题旗帜鲜明表明态度,占领道德制高点。其实我们离“世界警察”也不远了,也该做一些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