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乌联合声明:中国承诺向乌提供核安全保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20:35:49
中乌联合声明:中国承诺向乌提供核安全保证
http://www.CRNTT.com   2013-12-09


资料图:乌克兰从前苏联手中继承了包括洲际导弹在内的大量武器
  中评社香港12月9日电/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于2013年12月3日至6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新华社报道,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相互信任的气氛中,就中乌关系现状和发展前景,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中乌关系发展成果,指出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是正确的历史选择,拓展和深化双方各领域合作具有广阔前景和巨大潜力,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下称双方),根据双边关系最新发展及国际和地区形势的深刻变化,基于进一步深化中乌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决定全面推进两国政治、经贸和其他领域交流与合作,声明如下:

  一

  2013年12月5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中乌关系迈上更高发展水平。条约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概括了中乌关系的主要原则和成果,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双方决心以条约为两国友好合作的法律基础,恪守1992年建交以来中乌签署的所有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推动中乌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http://www.crntt.com/doc/1029/1/3/0/102913040.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2913040&mdate=1209112505

中乌联合声明:中国承诺向乌提供核安全保证http://www.CRNTT.com   2013-12-09

资料图:乌克兰从前苏联手中继承了包括洲际导弹在内的大量武器  中评社香港12月9日电/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于2013年12月3日至6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新华社报道,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相互信任的气氛中,就中乌关系现状和发展前景,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中乌关系发展成果,指出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是正确的历史选择,拓展和深化双方各领域合作具有广阔前景和巨大潜力,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下称双方),根据双边关系最新发展及国际和地区形势的深刻变化,基于进一步深化中乌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决定全面推进两国政治、经贸和其他领域交流与合作,声明如下:

  一

  2013年12月5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中乌关系迈上更高发展水平。条约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概括了中乌关系的主要原则和成果,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双方决心以条约为两国友好合作的法律基础,恪守1992年建交以来中乌签署的所有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推动中乌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http://www.crntt.com/doc/1029/1/3/0/102913040.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2913040&mdate=1209112505


  双方强调,在涉及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是两国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双方相互坚定支持对方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政治社会稳定,发展民族经济所做的努力。

  任何一方根据本国法律及其参加的国际条约不得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任何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或领土完整的分裂、恐怖和极端组织或团伙,并禁止其活动。

  乌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方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984号决议和1994年12月4日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双方一致认为,深化中乌战略伙伴关系面临的重要任务是把两国高水平的政治关系优势转化为各领域合作的实际成果。为此,双方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战略伙伴关系发展规划(2014-2018年)》,将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落实该规划,重点加强以下合作,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继续保持密切的高层交往,促进两国政府、立法机构、政党等开展全面交往,完善高层和其他各级别会晤和对话机制,扩大地方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作用,大力推进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定期举行委员会及其各分委会会议。双方高度评价2013年9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愿根据双方合作需要建立新的分委会或在现有分委会框架内设立工作组。

  优先开展和加强农业、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高科技、航空、航天等领域务实合作,稳步推进大型合作项目。深入挖掘合作潜力,积极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和方向,促进两国经济合作平衡发展。

  扩大和支持两国实业界开展相互投资,共同努力改善投资和经营环境。

  加强双边和多边层面的执法安全、司法、预防和消除紧急状态领域合作,并根据需要建立新的对话和联络机制。
 大力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人文合作,积极推进人文合作的机制化建设,加强文化、教育、新闻、旅游、医疗卫生和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民间往来和青少年交往,以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巩固两国世代友好。

  四

  双方将根据国际法、双边条约和各自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双方人员往来,保障对方国家公民和法人在本国境内的合法权益,为深化中乌各领域合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五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等多边框架内的对话与协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为两国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双方指出,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和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双方主张切实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双方愿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及其他犯罪活动方面加强合作。

  双方愿与国际社会携手努力,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共同应对全球性和区域性挑战,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

  双方主张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进程,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和歧视行为。
 六

  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方便的时候访问乌克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乌克兰总统

  习近平 维克托·亚努科维奇

  二○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于北京
这样大毛子会是什么心情
虽然只是之前的再重提一遍,但是估计后面双方合作会更彻底
二毛终于通过社团所有老大的保护了
基辅把列宁像推倒了...
版主也炒冷饭啊
楼主火星回来啦!这都是好几天的消息啦!
兔子不那么含蓄了
不知道乌克兰和大毛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条约?
这是彻底抛弃大毛了,义无反顾的投向兔子的怀抱!
发现许多军友的国际知识太少了.

当年为了说服乌克兰弃核,所有的5大国都向乌提供核保护,最后发展成联合国安理会984号决议,规定安理会5大国将有义务向所有的[防止核武器扩散条约]的缔约无核国家提供核保护,
要知道乌曾经是世界第三大核国家.
dafree 发表于 2013-12-9 12:45
发现许多军友的国际知识太少了.

当年为了说服乌克兰弃核,所有的5大国都向乌提供核保护,最后发展成联合国 ...
这才是正解
有什么好奇怪的,正常的很,这是五大安理会理事国的责任,,,
第948号决议规定的,,,
看下面链接中的第1,2,3条的规定。。。G点太高了你们,,,
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95/s984.htm
LS,既然这是对历史的复读,那为何要现在复读呢?
纽扣电池 发表于 2013-12-9 12:55
这才是正解
别影响CD的新人们嗨
lanchong750 发表于 2013-12-9 13:26
LS,既然这是对历史的复读,那为何要现在复读呢?
这是2011年的中乌声明,看看第三条.

声明全文

应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11年6月18日至20日对乌克兰进行了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1]。
两国元首全面回顾了中乌建交19年来双边关系的发展历程,满意地指出,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加深,经贸、科技、农业、航天、人文等领域合作日益深化,在联合国等多边框架内合作良好。
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两国关系已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考虑到双方提升双边关系水平的共同意愿以及地区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两国决定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
为确定这一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和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以下简称双方)声明[2]如下:
一、双方愿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重申恪守1992年1月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建交联合公报》、1992年10月3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联合公报》、1994年9月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联合声明》、1995年12月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发展和加深友好合作关系的声明》、2001年7月2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在二十一世纪加强全面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2002年11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联合声明》、2010年9月2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全面提升中乌友好合作关系水平的联合声明》及其他双边文件确定的双边关系各项基本原则,建立和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友好合作与平等信任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将不断巩固政治互信,加强富有前景领域的合作,寻求加强互利交往新机遇,扩大人文交流。这将促进两国的共同发展和繁荣,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二、双方重申,相互尊重对方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确保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
三、双方指出,在相互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也不相互采取经济及其他施压手段,彼此间的分歧将遵循《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以和平方式解决。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缔结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重申根据1994年12月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中方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四、双方表示,在涉及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问题上将相互坚定支持,这是中乌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
乌方重申,坚定支持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乌方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乌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反对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不与台湾进行任何官方往来。乌方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认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
中方重申尊重乌克兰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五、双方指出,出现威胁一方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等的情况时,双方将紧急举行磋商,以妥善应对出现的局势。
六、双方将利用和完善最高层、高级别和其他各级别的会晤等定期会晤机制,就双边关系中的迫切问题和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协调立场,巩固双边关系的政治基础。
七、双方指出,任何一方不得允许和支持在本国领土上成立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极端组织和团伙及其活动,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另一方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八、双方将扩大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和联合国专门机构中的合作,采取措施增强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中心作用。
九、双方反对可能威胁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的行动。双方将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协作,根据本国法律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以及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贩卖人口、非法贩运毒品和武器、非法移民及其他犯罪活动方面进行积极合作。
十、双方将继续严格履行此前已签署的双边文件,并进一步充实新的实质内容。在此基础上,双方将制定规定中乌战略伙伴关系基本原则的基础性纲领文件。
十一、双方一致认为,中乌合作委员会是中乌各领域合作的主要协调机制,也是双方业已达成和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有效落实机制。双方高度评价2011年4月20日在基辅举行的委员会成立大会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愿继续努力确保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
十二、双方一致认为,经贸、投资、科技、航天、航空、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发展方向。双方将大力促进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将为进一步深化上述合作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及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保护知识产权。
双方将在国际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和论坛内开展合作。
十三、双方一致认为,落实大型合作项目标志着务实合作进入崭新阶段。中方愿与乌方在两国政府间《关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协定》框架下,遵照平等互利、商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推动双方企业在基辅地区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上的合作。双方愿积极支持两国实业界开展相互投资,并在本国为中乌两国投资者创造良好条件,以吸引相互投资。
十四、双方指出,一方将根据国际法、双边条约及各自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在本国境内另一方法人和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相互提供必要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一方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国际法和各自国内法调查和解决在本国境内另一方法人和自然人合作和经营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十五、双方将积极推进两国立法和行政机关的交流合作,支持两国政党、地区和民间组织加强交往,并采取有效措施便利和促进两国人员往来。
双方商定,将共同制定2012年庆祝中乌建交20周年的活动计划。
十六、中乌战略伙伴关系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十七、双方将积极促进在双方都感兴趣的具体领域签署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再次访华。乌克兰总统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克兰总统(签字) 胡锦涛维克托·亚努科维奇(签字)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于基辅
发现许多军友的国际知识太少了.

当年为了说服乌克兰弃核,所有的5大国都向乌提供核保护,最后发展成联合国 ...
正解,提核安全保证真不能证明任何东西。
lanchong750 发表于 2013-12-9 13:26
LS,既然这是对历史的复读,那为何要现在复读呢?
你可以去找找2011年中乌联合声明,看看第三条,我本来贴出来了,但被审核了.
dafree 发表于 2013-12-9 12:45
发现许多军友的国际知识太少了.

当年为了说服乌克兰弃核,所有的5大国都向乌提供核保护,最后发展成联合国 ...
学习了                 
dafree 发表于 2013-12-9 13:35
你可以去找找2011年中乌联合声明,看看第三条,我本来贴出来了,但被审核了.
2011的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缔结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重申根据1994年12月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中方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2013的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方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984号决议和1994年12月4日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今年这个是明确提供核保护伞吧~
lanchong750 发表于 2013-12-9 13:47
2011的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缔结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 ...
今年在措辞上说得比较明显,但是并没有提升或扩大自己的国际义务,其义务都来源于1994年声明和984号决议.
至于为什么这样措辞,而且特别写出984号决议,个人猜测,大约不是说给乌克兰听的,应该针对的是另外两个核问题,伊朗和朝鲜.

有人说这次和94年不同,表明兔子的核反击能力不仅可自保还能保护别人。。。这种声明过的东有必要再来几次么?当然只是别人的说法有明白人轻拍!
赤裸裸的亮肌肉。{:soso_e179:} 单独拿出来说,必有深意。菲律宾无核,日本无核,越南无核,中国保护吗?
grandpos 发表于 2013-12-9 12:13
这样大毛子会是什么心情
很快毛子也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