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年金”,退休时才缴个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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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年金”,退休时才缴个税(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  李丽辉
2013年12月07日    来源:人民日报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近日发出通知,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年金个税推迟缴

  “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这一模式,是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通知,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年金参保者减负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目前工薪收入减除费用标准是3500元。工薪阶层缴纳个税,先要扣除纳税人缴纳的“三险一金”费用,然后再按减除费用标准扣除3500元,超过的部分才缴税。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此前,年金中的企业缴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现在,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只要在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标准内,也可以先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比如,一个人每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他每月还可以有320元的年金缴费,暂不计征个税。这意味着,年金参保者可以多扣除一些费用,眼下需要缴纳的个税减少了。还有,一些年金参保者在按规定扣除各项费用后,剩下的收入没有那么高,相应的税率可能就会调低一档,个税负担也会减轻。

  “年轻人现在参保年金,到退休还有十几、二十几年,那时候税款现值大大降低,再缴这点税就轻松多了。”刘尚希表示,递延纳税将有利于激励个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提高我国养老保障水平。

  养老“第二支柱”要加强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朱青介绍,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构成一般是“四四二”模式,即基本养老保险占四成,补充养老保险占四成,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占两成。而在我国,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面太窄,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占企业职工总数还不到10%,职业年金就更少,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亟待发展。

  “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水平不高,人们就要通过增加储蓄来弥补养老金的不足。这样一来,个人工作期的消费支出就会被压缩,造成有钱不敢花,对扩大内需和拉动消费产生不利影响。”朱青分析说,“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公众的养老保障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政府只能保基本。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必须要发挥‘第二支柱’的作用”。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7日 02 版)

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1207/c1004-23772883.html买“年金”,退休时才缴个税(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  李丽辉
2013年12月07日    来源:人民日报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近日发出通知,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年金个税推迟缴

  “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这一模式,是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通知,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年金参保者减负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目前工薪收入减除费用标准是3500元。工薪阶层缴纳个税,先要扣除纳税人缴纳的“三险一金”费用,然后再按减除费用标准扣除3500元,超过的部分才缴税。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此前,年金中的企业缴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现在,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只要在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标准内,也可以先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比如,一个人每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他每月还可以有320元的年金缴费,暂不计征个税。这意味着,年金参保者可以多扣除一些费用,眼下需要缴纳的个税减少了。还有,一些年金参保者在按规定扣除各项费用后,剩下的收入没有那么高,相应的税率可能就会调低一档,个税负担也会减轻。

  “年轻人现在参保年金,到退休还有十几、二十几年,那时候税款现值大大降低,再缴这点税就轻松多了。”刘尚希表示,递延纳税将有利于激励个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提高我国养老保障水平。

  养老“第二支柱”要加强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朱青介绍,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构成一般是“四四二”模式,即基本养老保险占四成,补充养老保险占四成,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占两成。而在我国,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面太窄,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占企业职工总数还不到10%,职业年金就更少,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亟待发展。

  “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水平不高,人们就要通过增加储蓄来弥补养老金的不足。这样一来,个人工作期的消费支出就会被压缩,造成有钱不敢花,对扩大内需和拉动消费产生不利影响。”朱青分析说,“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公众的养老保障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政府只能保基本。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必须要发挥‘第二支柱’的作用”。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7日 02 版)

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1207/c1004-23772883.html
年金个税明年起“递延纳税” 参保者将降低个税税负



2013年12月07日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消息,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是我国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一项重要举措。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是在研究借鉴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对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的完善。

  此次出台的新政策明确,在年金缴费环节,我国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外,我国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从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90年代开始构建以3大支柱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为进一步推动养老保险体系建设,201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此次财政部等3部门出台的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正是为了推动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指出,递延纳税政策以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递延纳税政策首先带来税率降低,其次就是税款现值大大降低。例如,如果现在单位给你发1000元,假定边际税率10%,你就要缴纳100元的税。如果这1000元作为企业年金缴费,虽然几十年后领取时也要缴纳100元的税,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这100元的价值也就寥寥无几了。

  “此次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后,年金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一部分参保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国家在起步阶段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补充养老保险更快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有助于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链接:

  什么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http://finance.chinanews.com/cj/2013/12-07/5592257.shtml
貌似还是那个调调:“养老不能靠政府,还是自己最靠谱!”
分分钟在说养老保险那点钱是不顶用了。
养儿防老!{:soso_e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