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中日百年仇(四) - 苦難不可忘.避開未來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0:36:28
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梅汝璈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發表停戰詔書,宣佈無條件投降,標誌著中國人民浴血奮戰了8年之久的抗日戰爭勝利結束,然而,由日本帝國主義發動的侵略戰爭,已經給中華民族造成了深重的災難。

根據中、美、英、蘇4國於1945年7月26日發表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規定,對於在侵略戰爭中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戰犯要處以嚴厲的法律制裁。

因此,在9月2日,在停泊於?#124;京灣的美國戰列艦“密蘇里號”上,舉行了日本無條件投降的簽字儀式後,盟軍最高統帥──美國陸軍五星上將麥克阿瑟隨即發佈命令︰“立即逮捕日本甲級戰犯!”

當30多名美國憲兵包圍?#124;條英機的住所時,屋里傳出一聲槍聲。不過,由於?#124;條英機是左撇子,他自殺時沒打到心臟。美軍憲兵立即把?#124;條英機送到醫院搶救,美國士兵還主動獻血,因為作為惡果僅存的世界三大元凶(另兩人為已死的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之一,他必須活著接受公開審判。

到1945年12月中旬,盟軍最高統帥部共指定了前日本首相?#124;條英機、前陸軍省大臣荒木貞夫等118名前日本軍政領導人為甲級戰爭嫌疑犯,其中除前首相近衛文、前日軍參挚傞L杉山元等數人自殺身亡外,其餘均被盟軍逮捕拘押,關到?#124;京最大監獄巢鴨監獄候審。

至於國際上認為負有發動侵略戰爭責任而必須嚴懲的日本裕仁天皇,之所以沒有被推上歷史的審判台,據稱是美國出於戰後戰略利益的需要,同意日本可以保留天皇制,因而不逮捕、也不起訴天皇,讓他逃過被逮捕的命摺?br>
1946年1月19日,經盟國授權,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頒佈了《特別通告》及《遠?#124;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佈在?#124;京正式成立遠?#124;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犯有破壞和平罪、普通戰爭罪、違反人道罪等3種罪行的日本甲級戰犯,並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菲律賓等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參加對日作戰的11個國家,各派一名法官組成了遠?#124;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124;京審判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元凶之一的日本軍國主義統治集團。

從1946年至1948年的?#124;京大審判,是一次規模空前的大審判,以美國、中國、英國、蘇聯等11國為原告,以?#124;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為被告;基於正義、和平的原則以及國際公法、條約和慣例,進行公開審理。

而代表當時4?#124;5千萬中國人民和千百萬死難中國人,前往被派往?#124;京擔任“遠?#124;國際軍事法國”中國法官,以懲罰戰爭元凶禍首的,正是山西大學的法學教授梅汝璈。

梅汝璈在開審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這些戰犯擾亂了世界,殘害了中國,同時也葬送了日本的前途。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我中華民族素來主張寬恕以待人,但為防止將來再有戰爭狂人出現,對這些戰犯必予嚴懲。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萬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遠?#124;及世界和平。我既受國人之托,決勉力依法行事,斷不使戰爭元凶逃脫法網!”

不過,由於日本投降後有計劃地銷毀了大量侵略證據,中國檢察官帶來的除戰犯名單外,沒有更多證據。而日本對中國的侵略犯罪,將是整個?#124;京審判中的重頭戲,缺少足夠的證據,後果不堪設想。為此,工作人員多次前往中國過去的敵佔區和遭受過侵略迫害的難民中尋找人證與物證。


有史最長國際審判
戰罪記錄4萬8412頁
1946年4月29日,遠?#124;國際軍事法庭對?#124;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正式起訴,並在5月3日正式開庭。

這項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國際審判,對日本戰犯共進行了長達2年半之久的審判,其案情龐大、復雜及證人、證據之多,實屬罕見。梅汝璈極力爭取到由中國法官負責起草判決書中有關中國的部分。他與助手們全力以赴,在長達300頁的初稿上傾注了大量心血。

“我像書蟲一樣,整日在堆積如山的數萬頁法庭記錄中鑽來鑽去。”他這樣風趣地形容自己。

?#124;京大審判從1946年5月3日開始,到1948年11月12日結束,前後持續兩年半之久,共開庭818次,有419名證人出庭作證,受理證據4千336份,英文審判記錄4萬8千412頁,共耗資750萬美元。

從1948年11月4日起宣讀長達1千231頁的判決書,到12日才讀完。判決書肯定日本的內外政策在受審查的時期(1928-1945年)內,都是旨在準備和發動侵略戰爭。

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岡洋右和前海軍大將永野修身病死,為日本侵略炮制法西斯理論根據的大川周明因發狂被詳酁榫癫《兄故軐彛钺嶂粚?5人進行了審判和判決。

然而,在審判中,數十名美、日律師(每1被告有美、日籍律師各1名)多次節外生枝,信口雌黃,采取拖延戰術,干擾審判的正常進行,而且氣焰十分囂張。

在一次法官會上,梅汝璈慷慨陳詞︰“由法庭掌握的大量證據,可以看出,日軍在南京的暴行,比德軍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單純用毒氣屠殺更加慘絕人寰。砍頭、劈腦、切腹、挖心、水溺、火燒、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刺穿陰戶或肛門等等。對此種人類文明史上罕見之暴行,我建議,在判決書中應該單設一章予以說明。”

由於梅汝璈的努力,將日本戰犯矢口否認的南京大屠殺寫進了判決書。

如不通過我們跳海明志
甲級戰犯須死刑
審訊日本戰犯,在最後的量刑問題方面,各國法官的意見發生了根本分歧。來自已廢除死刑且未遭到日軍過多侵略踐踏國家的法官們不贊成用死刑:庭長韋伯主張將戰犯流放到荒島,印度法官則建議慈悲為懷,無罪開釋全部日本戰犯;美國法官僅僅堅持對發動太平洋戰爭和虐待美軍俘虜的戰犯處以死刑……法官們雖然還未做最後投票表決,但通過爭辯已不難看出,力主死刑的人佔少數。

梅汝璈與助手們議定,日本首相?#124;條英機、九一八事件策劃者土肥原賢二、南京大屠殺首惡松井石根等7名戰犯,雙手沾滿中國人民的鮮血,罪不容赦,倘若他們的緩刑無法通過,他無顏再見江?#124;父老,唯有以跳海以明志。

因此,為了申張正義、完成使命,梅汝璈費盡了口舌日夜,日夜在各國法官中游說。經過了無數次爭論,終於使得一部分法官同意了他的觀點,達成了共識。最後投票表決時6票對5票,以一票微弱優勢,把?#124;條英機等7名甲級戰犯送上了絞刑架,中國人報了仇,雪了恥。

1948年12月23日凌晨,?#124;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名甲級戰犯被絞死在?#124;京巢鴨監獄的死刑架上。

美國反蘇反共戰
後庇護日本戰犯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於美國的對外政策轉向反蘇、反共、反對中國革命,急欲把日本變成反共的?#124;方前哨陣地。因此,美國竟不顧中國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對,對日本戰犯竭力庇護和大批釋放。到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滿刑期的戰犯都得到了赦免。其中,有的竟當上了日本政府要員。

除?#124;京審判外,盟國還在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貢、伯力等地,對乙、丙級戰犯進行了審判。據統計,被盟國起訴的日本各類戰犯總數為5千423人,被判刑者4千226人,其中被判處死刑者941人。

從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國也在一些地方設立了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從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軍事法庭共受理戰犯案件2千435件,已判決的318件,不起訴的661件,經國防部核定判處死刑的110件(包括對南京大屠殺的主犯之一日軍第6師師長谷壽夫判處死刑、綁赴中華門執行槍決),判處徒刑的208件,宣告無罪的283件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梅汝璈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發表停戰詔書,宣佈無條件投降,標誌著中國人民浴血奮戰了8年之久的抗日戰爭勝利結束,然而,由日本帝國主義發動的侵略戰爭,已經給中華民族造成了深重的災難。

根據中、美、英、蘇4國於1945年7月26日發表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規定,對於在侵略戰爭中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戰犯要處以嚴厲的法律制裁。

因此,在9月2日,在停泊於?#124;京灣的美國戰列艦“密蘇里號”上,舉行了日本無條件投降的簽字儀式後,盟軍最高統帥──美國陸軍五星上將麥克阿瑟隨即發佈命令︰“立即逮捕日本甲級戰犯!”

當30多名美國憲兵包圍?#124;條英機的住所時,屋里傳出一聲槍聲。不過,由於?#124;條英機是左撇子,他自殺時沒打到心臟。美軍憲兵立即把?#124;條英機送到醫院搶救,美國士兵還主動獻血,因為作為惡果僅存的世界三大元凶(另兩人為已死的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之一,他必須活著接受公開審判。

到1945年12月中旬,盟軍最高統帥部共指定了前日本首相?#124;條英機、前陸軍省大臣荒木貞夫等118名前日本軍政領導人為甲級戰爭嫌疑犯,其中除前首相近衛文、前日軍參挚傞L杉山元等數人自殺身亡外,其餘均被盟軍逮捕拘押,關到?#124;京最大監獄巢鴨監獄候審。

至於國際上認為負有發動侵略戰爭責任而必須嚴懲的日本裕仁天皇,之所以沒有被推上歷史的審判台,據稱是美國出於戰後戰略利益的需要,同意日本可以保留天皇制,因而不逮捕、也不起訴天皇,讓他逃過被逮捕的命摺?br>
1946年1月19日,經盟國授權,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頒佈了《特別通告》及《遠?#124;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佈在?#124;京正式成立遠?#124;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犯有破壞和平罪、普通戰爭罪、違反人道罪等3種罪行的日本甲級戰犯,並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菲律賓等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參加對日作戰的11個國家,各派一名法官組成了遠?#124;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124;京審判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元凶之一的日本軍國主義統治集團。

從1946年至1948年的?#124;京大審判,是一次規模空前的大審判,以美國、中國、英國、蘇聯等11國為原告,以?#124;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為被告;基於正義、和平的原則以及國際公法、條約和慣例,進行公開審理。

而代表當時4?#124;5千萬中國人民和千百萬死難中國人,前往被派往?#124;京擔任“遠?#124;國際軍事法國”中國法官,以懲罰戰爭元凶禍首的,正是山西大學的法學教授梅汝璈。

梅汝璈在開審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這些戰犯擾亂了世界,殘害了中國,同時也葬送了日本的前途。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我中華民族素來主張寬恕以待人,但為防止將來再有戰爭狂人出現,對這些戰犯必予嚴懲。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萬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遠?#124;及世界和平。我既受國人之托,決勉力依法行事,斷不使戰爭元凶逃脫法網!”

不過,由於日本投降後有計劃地銷毀了大量侵略證據,中國檢察官帶來的除戰犯名單外,沒有更多證據。而日本對中國的侵略犯罪,將是整個?#124;京審判中的重頭戲,缺少足夠的證據,後果不堪設想。為此,工作人員多次前往中國過去的敵佔區和遭受過侵略迫害的難民中尋找人證與物證。


有史最長國際審判
戰罪記錄4萬8412頁
1946年4月29日,遠?#124;國際軍事法庭對?#124;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正式起訴,並在5月3日正式開庭。

這項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國際審判,對日本戰犯共進行了長達2年半之久的審判,其案情龐大、復雜及證人、證據之多,實屬罕見。梅汝璈極力爭取到由中國法官負責起草判決書中有關中國的部分。他與助手們全力以赴,在長達300頁的初稿上傾注了大量心血。

“我像書蟲一樣,整日在堆積如山的數萬頁法庭記錄中鑽來鑽去。”他這樣風趣地形容自己。

?#124;京大審判從1946年5月3日開始,到1948年11月12日結束,前後持續兩年半之久,共開庭818次,有419名證人出庭作證,受理證據4千336份,英文審判記錄4萬8千412頁,共耗資750萬美元。

從1948年11月4日起宣讀長達1千231頁的判決書,到12日才讀完。判決書肯定日本的內外政策在受審查的時期(1928-1945年)內,都是旨在準備和發動侵略戰爭。

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岡洋右和前海軍大將永野修身病死,為日本侵略炮制法西斯理論根據的大川周明因發狂被詳酁榫癫《兄故軐彛钺嶂粚?5人進行了審判和判決。

然而,在審判中,數十名美、日律師(每1被告有美、日籍律師各1名)多次節外生枝,信口雌黃,采取拖延戰術,干擾審判的正常進行,而且氣焰十分囂張。

在一次法官會上,梅汝璈慷慨陳詞︰“由法庭掌握的大量證據,可以看出,日軍在南京的暴行,比德軍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單純用毒氣屠殺更加慘絕人寰。砍頭、劈腦、切腹、挖心、水溺、火燒、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刺穿陰戶或肛門等等。對此種人類文明史上罕見之暴行,我建議,在判決書中應該單設一章予以說明。”

由於梅汝璈的努力,將日本戰犯矢口否認的南京大屠殺寫進了判決書。

如不通過我們跳海明志
甲級戰犯須死刑
審訊日本戰犯,在最後的量刑問題方面,各國法官的意見發生了根本分歧。來自已廢除死刑且未遭到日軍過多侵略踐踏國家的法官們不贊成用死刑:庭長韋伯主張將戰犯流放到荒島,印度法官則建議慈悲為懷,無罪開釋全部日本戰犯;美國法官僅僅堅持對發動太平洋戰爭和虐待美軍俘虜的戰犯處以死刑……法官們雖然還未做最後投票表決,但通過爭辯已不難看出,力主死刑的人佔少數。

梅汝璈與助手們議定,日本首相?#124;條英機、九一八事件策劃者土肥原賢二、南京大屠殺首惡松井石根等7名戰犯,雙手沾滿中國人民的鮮血,罪不容赦,倘若他們的緩刑無法通過,他無顏再見江?#124;父老,唯有以跳海以明志。

因此,為了申張正義、完成使命,梅汝璈費盡了口舌日夜,日夜在各國法官中游說。經過了無數次爭論,終於使得一部分法官同意了他的觀點,達成了共識。最後投票表決時6票對5票,以一票微弱優勢,把?#124;條英機等7名甲級戰犯送上了絞刑架,中國人報了仇,雪了恥。

1948年12月23日凌晨,?#124;條英機、廣田弘毅、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名甲級戰犯被絞死在?#124;京巢鴨監獄的死刑架上。

美國反蘇反共戰
後庇護日本戰犯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於美國的對外政策轉向反蘇、反共、反對中國革命,急欲把日本變成反共的?#124;方前哨陣地。因此,美國竟不顧中國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對,對日本戰犯竭力庇護和大批釋放。到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滿刑期的戰犯都得到了赦免。其中,有的竟當上了日本政府要員。

除?#124;京審判外,盟國還在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貢、伯力等地,對乙、丙級戰犯進行了審判。據統計,被盟國起訴的日本各類戰犯總數為5千423人,被判刑者4千226人,其中被判處死刑者941人。

從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國也在一些地方設立了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從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軍事法庭共受理戰犯案件2千435件,已判決的318件,不起訴的661件,經國防部核定判處死刑的110件(包括對南京大屠殺的主犯之一日軍第6師師長谷壽夫判處死刑、綁赴中華門執行槍決),判處徒刑的208件,宣告無罪的2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