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逼写一千字检查,写不到就去跳楼,他最后选择跳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22:11:49
http://tieba.baidu.com/p/2681270698
不废话了,事情是这样的:某小学生在集体活动时说话,被老师罚写千字检查,威胁写不到一千字就去跳楼。祖国的花朵实在写不出,几经犹豫,最后爬上了30楼纵身一跃,飞到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中国梦里了。
传送门:
http://gb.cri.cn/42071/2013/10/31/7291s4304955.htm
更加令人心寒的是,林林总总的网友回复中,不乏“怎么能怪老师,现在的孩子就是难管”“只能怪自己承受能力太差,死了活该”这样没心没肺的评论。人数众多,不可能逐条反驳了。他们的良知已经泯灭到分不清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有一条原则必须说清楚:如果矛盾的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是对等的,亦即,都违反法律,或者都违反道德,那么还有争论的余地。但是如果一方违法,另一方不违法,这就不可争辩了,对错太明显了。你还要为违法的一方求情,我只能把你和为药家鑫求情的渣滓等同起来。
具体到这件事而言,小孩子在于集体活动中说话,没有违法;老师让小学生写千字检查,明显超过了小学生的能力范围(记得小学的时候某人作文写到700字,各种炫耀,似乎用尽了毕生所学),属于变相体罚,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方违法,一方不违法,这么明白的道理,只有学校的托,只有肇事老师的马甲才会不懂吧。
老师以跳楼相威胁,字面意思是:以你的罪过,写不到一千字检查,必须以死赎罪。别说我断章取义,因为只有字面意思才能作为呈堂证供:法律没有规定小学生必须得透过字面看实际意思。你问我:老师就不能说气话?我告诉你:还是法律,法律没有规定什么是气话。老师是成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然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你想证明自己说的是气话?OK,谁提出谁举证,找找律师好好打官司吧。
某人言:“我们小学的时候也受过老师这样那样的虐待,但我们还不是挺过来了,活的好好的”。奇怪,你能忍,为什么别人就必须也能忍呢?有相关规定么?你忍了,就能减轻老师的罪责么?举个例子,某人偷了100个人的钱,90个人没有报案,10个人报案。能否因为绝大多数人不报案,宣布小偷无罪,报案的都多管闲事小题大做?
说小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的,我还是用法律回敬您:他有坚强的义务么?如何量化界定坚强?被砍一刀?两刀?记住,“不够好”和“错误”是两回事。没有人有做到最好的义务。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底线,你有不突破这条底线的义务。
至于“我被领导骂,比这严重多了,我不都挺过来了?”哥都懒得理你: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有成年人保护法么?对小学生和成人的要求能一样么?
以上是法律层面的吐槽。下面注意,你不仁,我也不义。你想地图炮祖国未来的花朵整体,说他们是垮掉的一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当小学老师的普遍不是因为热爱教育事业,而是别的干不成,不得已才上了这条贼船,不少人工作几年就成了更年期中年妇女,心情差只能拿学生开刀,为什么?当老师累,又得不到认可,被社会讥讽成孩子王,和自己同期毕业的都比自己混得好,天天吃粉笔灰早早的人老珠黄,担心老公变心多少个不眠之夜偷偷翻看老公手机(就算翻到了什么又能怎样),更可恶的是小学生有中年妇女最纠结最想追忆的青春,羡慕嫉妒恨啊!”呢?
注意最后一个“呢”,是疑问句,哥说的很有分寸,法律上无过错,不构成诽谤罪。如果看官您是小学老师,又不幸膝盖中箭,请自觉为自己卑微下贱的教育工作觉悟跪舔。哥乐观的相信这样的老师是少数。
http://tieba.baidu.com/p/2681270698
不废话了,事情是这样的:某小学生在集体活动时说话,被老师罚写千字检查,威胁写不到一千字就去跳楼。祖国的花朵实在写不出,几经犹豫,最后爬上了30楼纵身一跃,飞到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中国梦里了。
传送门:
http://gb.cri.cn/42071/2013/10/31/7291s4304955.htm
更加令人心寒的是,林林总总的网友回复中,不乏“怎么能怪老师,现在的孩子就是难管”“只能怪自己承受能力太差,死了活该”这样没心没肺的评论。人数众多,不可能逐条反驳了。他们的良知已经泯灭到分不清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有一条原则必须说清楚:如果矛盾的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是对等的,亦即,都违反法律,或者都违反道德,那么还有争论的余地。但是如果一方违法,另一方不违法,这就不可争辩了,对错太明显了。你还要为违法的一方求情,我只能把你和为药家鑫求情的渣滓等同起来。
具体到这件事而言,小孩子在于集体活动中说话,没有违法;老师让小学生写千字检查,明显超过了小学生的能力范围(记得小学的时候某人作文写到700字,各种炫耀,似乎用尽了毕生所学),属于变相体罚,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方违法,一方不违法,这么明白的道理,只有学校的托,只有肇事老师的马甲才会不懂吧。
老师以跳楼相威胁,字面意思是:以你的罪过,写不到一千字检查,必须以死赎罪。别说我断章取义,因为只有字面意思才能作为呈堂证供:法律没有规定小学生必须得透过字面看实际意思。你问我:老师就不能说气话?我告诉你:还是法律,法律没有规定什么是气话。老师是成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然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你想证明自己说的是气话?OK,谁提出谁举证,找找律师好好打官司吧。
某人言:“我们小学的时候也受过老师这样那样的虐待,但我们还不是挺过来了,活的好好的”。奇怪,你能忍,为什么别人就必须也能忍呢?有相关规定么?你忍了,就能减轻老师的罪责么?举个例子,某人偷了100个人的钱,90个人没有报案,10个人报案。能否因为绝大多数人不报案,宣布小偷无罪,报案的都多管闲事小题大做?
说小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的,我还是用法律回敬您:他有坚强的义务么?如何量化界定坚强?被砍一刀?两刀?记住,“不够好”和“错误”是两回事。没有人有做到最好的义务。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底线,你有不突破这条底线的义务。
至于“我被领导骂,比这严重多了,我不都挺过来了?”哥都懒得理你: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有成年人保护法么?对小学生和成人的要求能一样么?
以上是法律层面的吐槽。下面注意,你不仁,我也不义。你想地图炮祖国未来的花朵整体,说他们是垮掉的一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当小学老师的普遍不是因为热爱教育事业,而是别的干不成,不得已才上了这条贼船,不少人工作几年就成了更年期中年妇女,心情差只能拿学生开刀,为什么?当老师累,又得不到认可,被社会讥讽成孩子王,和自己同期毕业的都比自己混得好,天天吃粉笔灰早早的人老珠黄,担心老公变心多少个不眠之夜偷偷翻看老公手机(就算翻到了什么又能怎样),更可恶的是小学生有中年妇女最纠结最想追忆的青春,羡慕嫉妒恨啊!”呢?
注意最后一个“呢”,是疑问句,哥说的很有分寸,法律上无过错,不构成诽谤罪。如果看官您是小学老师,又不幸膝盖中箭,请自觉为自己卑微下贱的教育工作觉悟跪舔。哥乐观的相信这样的老师是少数。
这。。。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local/20131101/c_117965665.htm
没被老师逼死但是毁掉了的又怎么说?


怎么发重复了呢。

怎么发重复了呢。


发重复了,编辑掉。

发重复了,编辑掉。
   我觉得无论如何都是老师的责任。

   让小孩不说话,这本来就是扭曲人性。

    国内的填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