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伸张正义"的刑事辩护律师是会害死人的--为什么夏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6:51:10
一个"伸张正义"的刑事辩护律师是会害死人的--为什么夏俊峰非死不可


无论是行业准则,还是实际经验,都赤裸裸地告诉我们,律师应该以自己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律师心里,应该有且仅有如何开脱我的当事人这个想法。如果伸张正义可以开脱,那我就伸张;如果伸张不利于我的当事人,那我就不伸张。

如果一个律师想着我要利用这个案子推动制度改革,推动进步,那当事人也就只有成了律师的一张肉票的份了。

夏俊峰一案,人绝对是他杀的没有问题。夏俊峰今天还在讲,他是过失杀人,让他妻子坚持上诉。第一法律用语都错了,可见他哪怕死到临头,都没有想要好好学学法律,以挽救自己。第二,验尸报告都在,从死者刀伤的位置、深浅、多寡看,都不可能是失误造成的。——这也是陈有西他们一直主张正当防卫的原因。否则岂不是成了当事人主张自己过失,律师先把他打成故意,再去辩防卫?那不是害人吗?实际上完全没有辩护为过失的余地。——用刀过失杀掉两个人,还有一个重伤,那是怎么个过失法?
夏俊峰之所以那么说,一是死到临头救命稻草,二是他应该是比较糊涂的一个人,始终没有一个该如何说如何做以求活命的打算。所以才会在庭审中,明明有有利于他的证人称目睹城管在街头殴打他,他自己称只有推搡没有殴打。

第二,在承认杀人的情况下,有两个选择,一是认罪做求情辩护。这是有他的基础的。因为即便最高法的死刑核准裁定里都承认被害人有过失。夏俊峰深切地悔罪,积极地赔偿,至少要做出以上的姿态,说明的确收到了殴打,至少是侮辱,基于激情杀人,或者情绪控制失败而杀人。那是有成立死缓的一定可能的。

但是其辩护团队选择做无罪辩护,坚称夏俊峰是正当防卫。那就迫使法院在夏俊峰完全无责和完全有责里选择一个;因为律师们迫使法院在被害人该死和被害人不该死里做选择。那就麻烦了。

最近看英剧《Yes,prime minister》,里面事务次官就对首相说,你要指控某人是恐怖分子,法院没有特别确定的理由是不会否定你的指控的,因为你是首相。

即便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但被判有罪的国家领导人有过几个?被判有罪的现任领导人更是凤毛麟角。为什么?因为法院归根到底,是统治的一环。法官天然保守,可以说一句实话,个案正义和社会秩序稳定,两个选一个的话,绝大多数法官会选择社会秩序的安定。日本到1980年代才废除卑亲属杀害尊亲属要加重处罚的法律,日本今年才承认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同等的继承权。那些法律都是清朝时候制定的啊!刚刚做出改变。
法官清楚知道,自己的判决有多大的宣示效益,如果夏俊峰无罪,那么谁还敢做国家的工作人员?如果夏俊峰无罪,会不会有更多人不服统治?——其实,还有一个选项就是,夏俊峰有罪,但罪不至死。但是夏俊峰的律师把这选项用胶带纸粘走了。他们不断逼问法院,有罪or没罪?法院当然会说,有罪。
其实,哪怕要进行无罪辩护,也有其他方法。一审时辩护律师提出正当防卫。但城管是执法活动,对执法行为不允许正当防卫。也就是说,警察打你你只能躲着,即便他打错了,也只能时候行政告诉,而不能袭警,这是万国通用的法理。否则就没有统治,也没有国家了。
对此,夏俊峰的辩护人最合理的辩护应该是,他们的确是城管,但是他们的行为太过暴力,已经完全超过了执法的必须的程度,完全改变了行为的性质,是以执法为外衣的打人取乐,所以我的当事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一审的确是那么辩护的,但是他们在庭外却发言,要求废除城管制度。
这下就麻烦了。夏俊峰案本来就怕法院掺杂政策思考。但辩护团队非要主动挑起制度存废之争,一下子就逼着国家出大招了。
其实,很多人还是想出名。或者说得好听点,想主持正义,想推动历史。一个人说,我就是个小老百姓,我不想出名,我就是被冤枉了。那么他的敌人也就是那几个城管家属,撑死了就是那个地区的城管局。但是,他的团队非要呐喊,他是英雄,他要推动历史进步,那里敌人立马就扩大到所有不想历史进步的人了。
到二审和死刑复核阶段,陈有西自知庭内无望,就开始挑动民意意图以民意倒逼司法,这些大量大量的司法职业者都开始恐惧,反感了。
结论就是,如果你要找刑事辩护人,尽量找那些志向短浅,就贪点小钱的。而不是历史的斗士。历史进步需要燃料,人总是最好的燃料。
献给广大吃了人血馒头的。比如,觉得夏俊峰之死会导致官逼民反效益而窃喜不已的西秦狼。
又及,今晨夏俊峰的妻子张晶的微博是那么说的『 今晨接到法院通知,得知我老公夏俊峰的最高院死刑复核已经通过,我刚会见完他,夏俊峰坚持认为先被城管殴打才过失杀人,他不 服判决。他告诉我,好好抚养孩子,家里哪管剩下一个人,都要上诉。会见时,家人哭成一团,夏俊峰一滴眼泪没掉! 』而晚间张晶接受博客天下采访时就改口为『夏俊峰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要我们坚持申诉,他死了也要申诉。』申诉用对了,我说他法律用语有问题就是应该是
申诉不是上诉。一般人可以不懂。但是关键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夏俊峰到底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还是过失杀人?这个非常重要,而一天之内她妻子就给了我们两个答案。她的说辞,看似锥心泣血,其实坚持不到一天。我是法官,也不会相信她的话。一个"伸张正义"的刑事辩护律师是会害死人的--为什么夏俊峰非死不可


无论是行业准则,还是实际经验,都赤裸裸地告诉我们,律师应该以自己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律师心里,应该有且仅有如何开脱我的当事人这个想法。如果伸张正义可以开脱,那我就伸张;如果伸张不利于我的当事人,那我就不伸张。

如果一个律师想着我要利用这个案子推动制度改革,推动进步,那当事人也就只有成了律师的一张肉票的份了。

夏俊峰一案,人绝对是他杀的没有问题。夏俊峰今天还在讲,他是过失杀人,让他妻子坚持上诉。第一法律用语都错了,可见他哪怕死到临头,都没有想要好好学学法律,以挽救自己。第二,验尸报告都在,从死者刀伤的位置、深浅、多寡看,都不可能是失误造成的。——这也是陈有西他们一直主张正当防卫的原因。否则岂不是成了当事人主张自己过失,律师先把他打成故意,再去辩防卫?那不是害人吗?实际上完全没有辩护为过失的余地。——用刀过失杀掉两个人,还有一个重伤,那是怎么个过失法?
夏俊峰之所以那么说,一是死到临头救命稻草,二是他应该是比较糊涂的一个人,始终没有一个该如何说如何做以求活命的打算。所以才会在庭审中,明明有有利于他的证人称目睹城管在街头殴打他,他自己称只有推搡没有殴打。

第二,在承认杀人的情况下,有两个选择,一是认罪做求情辩护。这是有他的基础的。因为即便最高法的死刑核准裁定里都承认被害人有过失。夏俊峰深切地悔罪,积极地赔偿,至少要做出以上的姿态,说明的确收到了殴打,至少是侮辱,基于激情杀人,或者情绪控制失败而杀人。那是有成立死缓的一定可能的。

但是其辩护团队选择做无罪辩护,坚称夏俊峰是正当防卫。那就迫使法院在夏俊峰完全无责和完全有责里选择一个;因为律师们迫使法院在被害人该死和被害人不该死里做选择。那就麻烦了。

最近看英剧《Yes,prime minister》,里面事务次官就对首相说,你要指控某人是恐怖分子,法院没有特别确定的理由是不会否定你的指控的,因为你是首相。

即便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但被判有罪的国家领导人有过几个?被判有罪的现任领导人更是凤毛麟角。为什么?因为法院归根到底,是统治的一环。法官天然保守,可以说一句实话,个案正义和社会秩序稳定,两个选一个的话,绝大多数法官会选择社会秩序的安定。日本到1980年代才废除卑亲属杀害尊亲属要加重处罚的法律,日本今年才承认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同等的继承权。那些法律都是清朝时候制定的啊!刚刚做出改变。
法官清楚知道,自己的判决有多大的宣示效益,如果夏俊峰无罪,那么谁还敢做国家的工作人员?如果夏俊峰无罪,会不会有更多人不服统治?——其实,还有一个选项就是,夏俊峰有罪,但罪不至死。但是夏俊峰的律师把这选项用胶带纸粘走了。他们不断逼问法院,有罪or没罪?法院当然会说,有罪。
其实,哪怕要进行无罪辩护,也有其他方法。一审时辩护律师提出正当防卫。但城管是执法活动,对执法行为不允许正当防卫。也就是说,警察打你你只能躲着,即便他打错了,也只能时候行政告诉,而不能袭警,这是万国通用的法理。否则就没有统治,也没有国家了。
对此,夏俊峰的辩护人最合理的辩护应该是,他们的确是城管,但是他们的行为太过暴力,已经完全超过了执法的必须的程度,完全改变了行为的性质,是以执法为外衣的打人取乐,所以我的当事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一审的确是那么辩护的,但是他们在庭外却发言,要求废除城管制度。
这下就麻烦了。夏俊峰案本来就怕法院掺杂政策思考。但辩护团队非要主动挑起制度存废之争,一下子就逼着国家出大招了。
其实,很多人还是想出名。或者说得好听点,想主持正义,想推动历史。一个人说,我就是个小老百姓,我不想出名,我就是被冤枉了。那么他的敌人也就是那几个城管家属,撑死了就是那个地区的城管局。但是,他的团队非要呐喊,他是英雄,他要推动历史进步,那里敌人立马就扩大到所有不想历史进步的人了。
到二审和死刑复核阶段,陈有西自知庭内无望,就开始挑动民意意图以民意倒逼司法,这些大量大量的司法职业者都开始恐惧,反感了。
结论就是,如果你要找刑事辩护人,尽量找那些志向短浅,就贪点小钱的。而不是历史的斗士。历史进步需要燃料,人总是最好的燃料。
献给广大吃了人血馒头的。比如,觉得夏俊峰之死会导致官逼民反效益而窃喜不已的西秦狼。
又及,今晨夏俊峰的妻子张晶的微博是那么说的『 今晨接到法院通知,得知我老公夏俊峰的最高院死刑复核已经通过,我刚会见完他,夏俊峰坚持认为先被城管殴打才过失杀人,他不 服判决。他告诉我,好好抚养孩子,家里哪管剩下一个人,都要上诉。会见时,家人哭成一团,夏俊峰一滴眼泪没掉! 』而晚间张晶接受博客天下采访时就改口为『夏俊峰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要我们坚持申诉,他死了也要申诉。』申诉用对了,我说他法律用语有问题就是应该是
申诉不是上诉。一般人可以不懂。但是关键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夏俊峰到底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还是过失杀人?这个非常重要,而一天之内她妻子就给了我们两个答案。她的说辞,看似锥心泣血,其实坚持不到一天。我是法官,也不会相信她的话。
带着刀去办公室接受处罚,很容易让人以为你是有预谋的。而且作为正常的成年人,应该意识到打斗中用刀有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不能因为对方是城管,你就可以杀人。就如同不能因为姓杨的是N陪女,就可以被强奸。
为什么这个时候,网络暴民又不讲法制了,两个死者的人权也被暴民们给剥夺了?


确实适得其反
人死了还讨论个屁啊!
楼主此论确确实实的有理。
某些所谓律师,根本就不知道律师的职责到底是什么?
"明明有有利于他的证人称目睹城管在街头殴打他,他自己称只有推搡没有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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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说这些要有呈堂证供的,你哪里看到有这样的证言?
杀了2个人还重伤1个,拖了这么久才判死刑,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请问撸主,你认为律师做无罪辩护是因为夏的主张还是律师强加于他的?
如果是夏的主张,是他从头至尾都很坚定地主张,还是他被律师忽悠后才做的决定?
------
基于职业道德,律师应该向被代理人提供最符合其利益的建议,但提出了不意味着被接受。
如果连这个都不懂,就发帖开喷,这属于iq问题。
如果明知而假装不知而开喷,这属于人品问题。
律师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夏的死活,出名才是最终目的。
凭什么用“正当防卫”做无罪或者轻罪辩护就是“伸张正义”?

这个扯淡文章的出发点是“夏无罪是正义的,判定夏有罪是不义的”,作者以这种扯淡观点为基础,然后评论律师到底是应该坚持正义;还是委屈求全,以不义的辩护为夏争取更好的结果。

基本观点歪成这样的扯淡评论有任何意义么?满篇的”法官想要怎样”、“国家想要怎样”之类的想象和猜测,事实证据呢?法律依据呢?好歹是讨论法律的文章,能带点儿靠谱的东西么?什么东西是有义的,什么东西是不义的,作者上下嘴唇一碰就不证自明,或者普世皆知理所应当?
逻辑混乱,通篇诡辩。你又是如何无凭无据猜测律师的主观企图的呢?
魔法少女凯申 发表于 2013-9-26 17:10
逻辑混乱,通篇诡辩。你又是如何无凭无据猜测律师的主观企图的呢?
和他扯“到底律师应该怎么辩护”就输了。。。

这烂文章重点说的是:国家和法官的意志,强博律师只能违心的做“不正义”的辩护。
因为“正义的辩护”违背了国家意志,所以必然得不到法官的肯定。
它根本不是在说从法律角度律师应该怎么辩护...
黯然神伤 发表于 2013-9-26 17:16
和他扯“到底律师应该怎么辩护”就输了。。。

这烂文章重点说的是:国家和法官的意志,强博律师只能违 ...
我知道。类似文风我在各类网上见多了,都没心思跟他细细辨了。
夏无疑是有罪的
再怎么粉刷也洗不掉夏的罪恶
完全同意楼主观点!
这和正不正义有个毛关系,先不说城管不能等同于邪恶一方,就算是个某贪官,你也不能直接把他杀了,这事情很明显
楼主太天真了,两死一重伤,就算被害人被证明有过错,也肯定死刑。律师这么做对夏,只是搏一搏舆论影响法制罢了。夏的打算无非就是死了也要拿你体制的名誉陪葬。
夏没有这个打算,是律师和公知们打算用他的生命去攻击这个体制而已。
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到厅有悔罪表示,愿意主动配合赔偿受害人,这些法定可以从轻情节他有那一样?当然有了这些情节,公知精英也没有了炒作的兴趣。
城管又不是田里种出来的,一下两死一重伤,律师还说要无罪?
任何事情都要往体制上扯,靠煽动舆论对抗体制有没有可能保命?
所以才会在庭审中,明明有有利于他的证人称目睹城管在街头殴打他,他自己称只有推搡没有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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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是律師教他淡化之前的爭執, 將焦點集中房內發生的事, 因為這不是有利而是有害, 坐實他因報復而故意殺人, 有殺人動機就是謀殺.
xenodragon 发表于 2013-9-26 18:24
楼主太天真了,两死一重伤,就算被害人被证明有过错,也肯定死刑。律师这么做对夏,只是搏一搏舆论影响法制 ...
夏本人恐怕没这么高的心机,他就一粗人,应该说是某部分人(很多还是名人)借这个撺掇的
夏本人恐怕没这么高的心机,他就一粗人,应该说是某部分人(很多还是名人)借这个撺掇的
夏到最后还是糊涂的认为自己是被动杀人,这与那些操控他的人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说明夏根本就没有法律方面的基础常识。

maoxuangen 发表于 2013-9-26 19:06
夏到最后还是糊涂的认为自己是被动杀人,这与那些操控他的人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说明夏根本就没有法律方 ...


法律常识不常识的也就算了,毕竟没受过什么教育,很多下面的老百姓不懂法也不算啥罪过,关键在于那些受过教育的把他带歪了,这样算来,其实他也是个牺牲品,现在就差被某些媒体捧为反暴力义士了
maoxuangen 发表于 2013-9-26 19:06
夏到最后还是糊涂的认为自己是被动杀人,这与那些操控他的人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说明夏根本就没有法律方 ...


法律常识不常识的也就算了,毕竟没受过什么教育,很多下面的老百姓不懂法也不算啥罪过,关键在于那些受过教育的把他带歪了,这样算来,其实他也是个牺牲品,现在就差被某些媒体捧为反暴力义士了
希望大家好好讨论法律知识,不要扯什么IQ和屁股
律师越是高调辩护,判刑越重。
反正有链接,文章怎么说不关我事,我只是转帖赚分
jjc1981 发表于 2013-9-26 18:57
夏本人恐怕没这么高的心机,他就一粗人,应该说是某部分人(很多还是名人)借这个撺掇的
再没心机的人,性命攸关,也不得不多思考。要撺掇他,也得把其中的门道给夏分析清楚。
肯定某些人就是这么说的:你杀伤太多,就算认罪,积极赔偿,也捡不回一条命。不如用舆论影响判决。把这事儿弄成防卫。他想想也是这么回事,也就从了。
所以夏的这些不正常表现也就说得通了,搏一搏嘛。
最后死不认罪,也好解释,认也是个死,表现强硬点,还能注射死2次吗?无非就是拉体制的名誉陪葬罢了。
xenodragon 发表于 2013-9-26 18:24
楼主太天真了,两死一重伤,就算被害人被证明有过错,也肯定死刑。律师这么做对夏,只是搏一搏舆论影响法制 ...
是啊  夏不一定这么想 但可能有些人就是这么推动的
要是我选择就会选择缓刑辩护,不会去考虑无罪辩护的,缓刑辩护弄得好就能免死,但无罪辩护更大概率死刑
夏俊峰该死,杀人者偿命!
支持楼主的观点,这件事最后得利的只有夏的律师和某些无良媒体
这不就是新时代的五人碑吗,要的就是让你去死


可怜夏某人到死都没懂自己错在哪里,也许一开始他后悔而且想积极认罪,但是一些舆论把他误导了,让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犯什么大错。

楼主说的很直白也很现实,现实就是残酷的,律师残忍的把夏当成了祭品

可怜夏某人到死都没懂自己错在哪里,也许一开始他后悔而且想积极认罪,但是一些舆论把他误导了,让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犯什么大错。

楼主说的很直白也很现实,现实就是残酷的,律师残忍的把夏当成了祭品
Azazelkina 发表于 2013-9-26 20:28
要是我选择就会选择缓刑辩护,不会去考虑无罪辩护的,缓刑辩护弄得好就能免死,但无 ...
夏下手过于凶狠,选择什么辩护都没有用,死路一条。
楼主分析得很透彻,佩服!
被利用的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