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某某有罪的,证据呢?视频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4:13:40
他们不也是没有证据吗?还不靠一个嘴,靠所谓专家的嘴。

即使有视频,杨某某喝醉了,自己走路不稳,主动挽谁的手都正常,挽过五个人的手呢,能说明她想和五个人5P?
李昌奎强奸19岁姐姐,杀死3岁弟弟,药家鑫撞人后故意杀人,不用死刑?法律是你个人制定的吗?

这年头拿钱发贴的越来越胆子大了,什么都敢说。
其他四人已认罪,又说没认罪的,反正是打嘴炮。
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你们不是也无证据?你把庭审录相和录音拿出来呀?没有的话,凭什么说四人没认罪?
说好的视频呢?视频在哪里?拿出来呀?他们不也是没有证据吗?还不靠一个嘴,靠所谓专家的嘴。

即使有视频,杨某某喝醉了,自己走路不稳,主动挽谁的手都正常,挽过五个人的手呢,能说明她想和五个人5P?
李昌奎强奸19岁姐姐,杀死3岁弟弟,药家鑫撞人后故意杀人,不用死刑?法律是你个人制定的吗?

这年头拿钱发贴的越来越胆子大了,什么都敢说。
其他四人已认罪,又说没认罪的,反正是打嘴炮。
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你们不是也无证据?你把庭审录相和录音拿出来呀?没有的话,凭什么说四人没认罪?
说好的视频呢?视频在哪里?拿出来呀?
李某某案再开庭遭驳回 兰和:意料之中情理之外
说明李家及其律师只靠情理说话,不靠证据论事。
http://news.sohu.com/20130913/n386493446.shtml
他们所谓的证据就是嘴炮,尽量恶心人,欺骗大众。
海淀法院已经回应,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所以他们的所谓“证据”就是嘴炮,就是恶心大众的。
刑事诉讼举证是检方的责任。疑罪从无。

被告没有必要举证。只要检方的举证不充分,就应该判无罪。

我不是说认为李天一无罪。只是说一下刑事诉讼的基本常识。当然,以上只是纸上谈兵。实际上的判例很多不是这样。
johnqh 发表于 2013-9-13 08:53
刑事诉讼举证是检方的责任。疑罪从无。

被告没有必要举证。只要检方的举证不充分,就应该判无罪。
检方的证据很充分,环环相扣互为佐证。

检方和李家没仇,没有充公证据没必要强行公诉人家。公众的舆论的影响,被大家夸大了。因为公众影响多是对判决多少年的影响,对有罪无罪的影响微乎其微。

证据如果真的不充分,法院会退回检方重新补充证据的。
johnqh 发表于 2013-9-13 08:53
刑事诉讼举证是检方的责任。疑罪从无。

被告没有必要举证。只要检方的举证不充分,就应该判无罪。
被告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检方的证据不充分呢?从现有的情况来看,他们就是凭自己的世界观来认定案情,依靠言论自由来渲染发挥。

比如他们认为强奸陪酒女不算强奸,或者情节轻微。
他们从最难听的说起,从最可笑的理由说起,然后一步步后退。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09:02
检方的证据很充分,环环相扣互为佐证。

检方和李家没仇,没有充公证据没必要强行公诉人家。公众的舆论 ...
无充分物证。

人证(包括自供)是大家各有见解。但是人证是很容易被影响的。而且,在西方,不当庭对质的人证是不算的,因为双方(检方和被告)都没有指出疑点(或者提供解释)的机会。

根据你所知道的,是否有一丝可能这个不是个强奸?如果你认为有一丝可能,按照法律d的本意就应该是疑罪从无了。

我不是说认为李没有强奸。但是这个案子,如果在西方,根据已有的证据,根本是不可能起诉的。

不过中国实际上是疑罪从是。所以呢,我还是认为会判有罪。
这种主观臆断的东西就不要发出来了,什么杨失足妇女醉了之类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johnqh 发表于 2013-9-13 09:10
无充分物证。

人证(包括自供)是大家各有见解。但是人证是很容易被影响的。而且,在西方,不当庭对质 ...

不要用西方的规则,这里是中国。
绝对充分的物证不就是精斑么?如果一定要用这个才能定罪,中国绝大多数强奸案都定不了,能说明绝大多数强奸犯都是冤枉的吗?
再看看山木强奸案,没有精斑一样可以定罪。

如果原告是真要陷害李某某,就会留精斑这些东西。
说到最后,你能肯定没有精斑么?可能只是检方没公开而已。只要有一个人的,强奸案子就定死了。

终极赌王 发表于 2013-9-13 09:18
这种主观臆断的东西就不要发出来了,什么杨失足妇女醉了之类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你有什么证据说杨没醉?
终极赌王 发表于 2013-9-13 09:18
这种主观臆断的东西就不要发出来了,什么杨失足妇女醉了之类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你有什么证据说杨没醉?

johnqh 发表于 2013-9-13 09:10
无充分物证。

人证(包括自供)是大家各有见解。但是人证是很容易被影响的。而且,在西方,不当庭对质 ...


中国不是疑罪从是,也是要证据的。但是疑罪要抓,抓了再审。

宋山木强奸案,也没有检测出相关痕迹物证,但一样可以定罪。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0/12/24/011747567.shtml


johnqh 发表于 2013-9-13 09:10
无充分物证。

人证(包括自供)是大家各有见解。但是人证是很容易被影响的。而且,在西方,不当庭对质 ...


中国不是疑罪从是,也是要证据的。但是疑罪要抓,抓了再审。

宋山木强奸案,也没有检测出相关痕迹物证,但一样可以定罪。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0/12/24/011747567.shtml

刑事案件是法庭审判,不是公众审判
检方的证据只需要在法庭上出示,不用在网络上出示
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也不可能公之于众
说有证据没证据的能搞得清楚吗
闭嘴等法院宣判就明了了
其实楼主没必要生气,法院在第二天就驳回李家律师的要求,大耳瓜子扇得不轻啊。
同贴还有说药八刀不该死的     林子大  啥鸟没有呢
李某某案再开庭遭驳回 兰和:意料之中情理之外
说明李家及其律师只靠情理说话,不靠证据论事。
http://ne ...
你最好理解下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再来大放厥词
终极赌王 发表于 2013-9-13 11:07
你最好理解下意料之中情理之外,再来大放厥词
你大放厥词的多了,从一开始你就没讲出一个有道理的东西出来,更别谈什么证据了。屁股坐歪了嘴乱说是本质德性决定的。
你有什么证据说杨没醉?
所以说这种鸡生蛋蛋生鸡的推理有什么用,浪费唾沫
你大放厥词的多了,从一开始你就没讲出一个有道理的东西出来,更别谈什么证据了。屁股坐歪了嘴乱说是本质 ...
一个刑事案件,谁给你证据?除了主观臆断还有什么本事?真是坐而论道纸上谈兵。

终极赌王 发表于 2013-9-13 11:20
一个刑事案件,谁给你证据?除了主观臆断还有什么本事?真是坐而论道纸上谈兵。


刑事案件就是要讲证据的。你凭什么就相信专家的话?
你难道不是纸上谈兵?你很专业吗?

局外人都没有证据,就少大放厥词。专家有权说话,网民也有权讲话。屁股坐歪的人可以说话,中立的人也可以说话。

我们从来没说支持杨某某的话,无非就是要求大家客观对待公检法的办案程序,你们就是认定公检法没有证据乱办案,是不是?
终极赌王 发表于 2013-9-13 11:20
一个刑事案件,谁给你证据?除了主观臆断还有什么本事?真是坐而论道纸上谈兵。


刑事案件就是要讲证据的。你凭什么就相信专家的话?
你难道不是纸上谈兵?你很专业吗?

局外人都没有证据,就少大放厥词。专家有权说话,网民也有权讲话。屁股坐歪的人可以说话,中立的人也可以说话。

我们从来没说支持杨某某的话,无非就是要求大家客观对待公检法的办案程序,你们就是认定公检法没有证据乱办案,是不是?
以前福建那个公安副局长黑社会大案,副局长为首的公安局制造大案,相关证据提交检察院,都通不过,退回重新侦察。
李某某这个案子,公检法全都顺利通过,没有服众的证据是不可能的。杨某某,酒吧那伙人有什么本事能够搞公检法三个部门?
刑事案件就是要讲证据的。你凭什么就相信专家的话?
你难道不是纸上谈兵?你很专业吗?


他都承认自己没啥证据了,你何必追着不放,呵呵,由他去吧。
法律上,无论哪国,都是疑罪从无,哪怕99%是他,现在救命的就是这1%。——可惜,楼主不理解,要出来吼两句。
刑事案件,被告人无需自证清白,这和民事案件完全不同。他只需要等着挨个反驳公诉机关的证据就够了。——可惜,楼主不理解,也要出来吼两句。
我国是大陆法系,不是英美法系,判例法完全不适用,一模一样的情况就可能张三无罪李四有罪,不奇怪,所以追着山木的案子说,就像我们非要找辛普森杀妻来打比方一样,完全无意义。——可惜,楼主不理解,还要出来吼两句。

这个案子,大家气,愤怒,咬牙切齿,一点没啥好奇怪的。因为从李某的表现来说,就算这次脱罪,他也不是个啥好鸟,加上有这么一个二货的妈,进去是迟早的事儿。但是如果是泄愤,那就说我是来泄愤,发泄下情绪的,别给自己扣个好大的主持法律公正的帽子,因为这和法律一点点关系都没有,就是自己不爽。

肥肥大熊 发表于 2013-9-13 11:58
法律上,无论哪国,都是疑罪从无,哪怕99%是他,现在救命的就是这1%。——可惜,楼主不理解,要出来吼两句 ...


现在就是有证据啊,没有证据在公检法三个机关怎么可能都能通过。
你要怀疑没证据就请律师去找有关机关查。证据并不是非要某一个东西不可。

有了那个东西,又可以打嘴炮说是嫖娼啊。

我有说我要主持法律公道吗?不要戴帽子好吧。

别人能讲话,我为什么就不能讲话?都有权讲话,就要讲道理,不要喷人。

某些人一上来就是“楼主这个帖子不应该,楼主也没有证据,楼主很蛋疼”之类的,好像那些专家讲话就是应该,渲染药八刀不应该死刑就是应该的,屁股坐在李某某的立场上就是应该的。
肥肥大熊 发表于 2013-9-13 11:58
法律上,无论哪国,都是疑罪从无,哪怕99%是他,现在救命的就是这1%。——可惜,楼主不理解,要出来吼两句 ...


现在就是有证据啊,没有证据在公检法三个机关怎么可能都能通过。
你要怀疑没证据就请律师去找有关机关查。证据并不是非要某一个东西不可。

有了那个东西,又可以打嘴炮说是嫖娼啊。

我有说我要主持法律公道吗?不要戴帽子好吧。

别人能讲话,我为什么就不能讲话?都有权讲话,就要讲道理,不要喷人。

某些人一上来就是“楼主这个帖子不应该,楼主也没有证据,楼主很蛋疼”之类的,好像那些专家讲话就是应该,渲染药八刀不应该死刑就是应该的,屁股坐在李某某的立场上就是应该的。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09
现在就是有证据啊,没有证据在公检法三个机关怎么可能都能通过。
你要怀疑没证据就请律师去找有关机关 ...
呵呵,我从来没说谁要闭嘴吧?当然能说话呀,咋不能说了,我都跟着一起骂过。

但是从你的第一句,你的标题——“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某某有罪的,证据呢?视频呢?”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或者说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认为这句是打算来讲法律的,因为这根本连法律的基本原则都没搞清楚。所以,我才说,如果你说我是来泄愤的!恨死这帮富二代了!那没任何问题。但是如果你想讨论法律层面的东西,还有很多知识需要恶补。
肥肥大熊 发表于 2013-9-13 12:16
呵呵,我从来没说谁要闭嘴吧?当然能说话呀,咋不能说了,我都跟着一起骂过。

但是从你的第一句,你的 ...

那12个专家有讲法律层面的东西吗?他们说有证据,广大网民却看不到,这是什么证据?
他们应该要去面对公检法讲,对网民讲,就得要公开证据。


[flash][/flash]http://v.ifeng.com/include/exterior.swf?guid=01c98bb2-0abf-40bf-afef-504fac5dd302&AutoPlay=false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09:19
不要用西方的规则,这里是中国。
绝对充分的物证不就是精斑么?如果一定要用这个才能定罪,中国绝大多 ...


案件视频不可能公开。

有看过视频的专家,你仔细听听他是怎么说的,不要一上来就给人扣帽子。



[flash][/flash]http://v.ifeng.com/include/exterior.swf?guid=01c98bb2-0abf-40bf-afef-504fac5dd302&AutoPlay=false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09:19
不要用西方的规则,这里是中国。
绝对充分的物证不就是精斑么?如果一定要用这个才能定罪,中国绝大多 ...


案件视频不可能公开。

有看过视频的专家,你仔细听听他是怎么说的,不要一上来就给人扣帽子。

呵呵 这一次如果真的李天一被判刑了 那只能说明所谓的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的法庭就是一个笑话 狗屎都不如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09
现在就是有证据啊,没有证据在公检法三个机关怎么可能都能通过。
你要怀疑没证据就请律师去找有关机关 ...
刚才回复了一个大方向的话题,回到你这句话,咱们一个个来说——

现在就是有证据啊,没有证据在公检法三个机关怎么可能都能通过。

如果要是公检过了,这案子就定了,法院要来干嘛呢?只要起诉就定罪,是这个概念不?为什么不能接受公诉机关(不好意思,实在不适应公检机关这说法,而公检法其实是三家,现在最后一家法还没过呢)起诉了,而当事人无罪的结果呢?

你要怀疑没证据就请律师去找有关机关查。证据并不是非要某一个东西不可。

还是那句,刑事案件,不需要被告人自证清白,你只需要把公诉机关的证据驳倒了,甚至只需要把某个关键证据驳倒了,证明自己只是“疑似”,那就够无罪了。

有了那个东西,又可以打嘴炮说是嫖娼啊。

在法庭上,哪个不是打嘴炮呢?难道还要现场实操(CAO一声,别理解错了)一次给大家还原么?这个专业术语叫法庭质证,也就是叫打嘴炮。而你说的“有了那个东西”,叫做举证或者提交证据,这一步过了,剩下的就是打嘴炮,无论你认不认同。
勃然大撸 发表于 2013-9-13 12:22
呵呵 这一次如果真的李天一被判刑了 那只能说明所谓的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的法庭就是一个笑话 狗屎都不如
中国法律惩罚了许许多多的罪犯,不是大放厥词的人说是笑话就是笑话的。
犯罪的人就应该惩罚,天经地义。
中国不是疑罪从是,也是要证据的。但是疑罪要抓,抓了再审。

宋山木强奸案,也没有检测出相关痕迹物 ...
纸面上疑罪从无,实际上疑罪从有。所以才有楼主这样,要人家提供证明无罪的。从法制来讲笑掉大牙。

然后又有既然公诉了就肯定有证据。这又是什么逻辑?

你我知道这案子就是一个闹剧,和法制沾不上边。最后还是会判的。正如楼主说的,没有证据说他无辜,所以就判有罪呗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25
中国法律惩罚了许许多多的罪犯,不是大放厥词的人说是笑话就是笑话的。
犯罪的人就应该惩罚,天经地义。
你说犯罪就犯罪 ?证据了 ?

那个所谓的受害者几乎说的每一句话都被打脸  都被反驳了  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再跳出来驳斥  你到是还振振有词 真是笑话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18
那12个专家有讲法律层面的东西吗?他们说有证据,广大网民却看不到,这是什么证据?
他们应该要去面对 ...
我不知道咱们看的是不是类似的同一批新闻。

我简单搜了一个,差不多是个意思吧——

http://ent.sina.com.cn/s/m/2013-09-13/03564007755.shtml
专家:李某某案有疑点但现有证据不充分

新京报:你们是怎么参与这个论证会的?
田文昌:是一个律师邀请,他说这个案子有问题,后来我看了一些材料,觉得从现有证据上看存在很大问题。

注意这个专家说的:他们看的是现有证据,并不是啥新证据。他们只是就现有证据发表意见,认为有疑点,需要重新开庭。重新开庭只是重新走法庭质证这个环节,也就是再打一次嘴炮。

而法院为什么驳回?因为法院认为嘴炮已经打够了。如果李某家有啥新证据,那法院就没得跑了,因为被告人提交了新证据,而且这个证据有可能影响到最终案件定性,那法院就一定要重新开庭,控辩双方必须从新就这个新证据打嘴炮。

所以,在很多二审案件中,为什么有些会直接驳回上诉,有些会发回重审,也就是这个原因。
——你啥新证据也没有,上诉个头!上诉来,我们还不是照样再判一遍!?!
——法官大人,我冤枉!我想起来,隔壁王二娃那天看见过我……哦?这是新证据,重新开庭,再看看。
勃然大撸 发表于 2013-9-13 12:30
你说犯罪就犯罪 ?证据了 ?

那个所谓的受害者几乎说的每一句话都被打脸  都被反驳了  她自己都不好意 ...
法院最终会判决,最终打你们的脸!
johnqh 发表于 2013-9-13 12:29
纸面上疑罪从无,实际上疑罪从有。所以才有楼主这样,要人家提供证明无罪的。从法制来讲笑掉大牙。

然 ...

笑话,你见过检方没有证据来公诉别人的案子没?

公民没有证据告别人案子倒是有,公民不懂法嘛,有的为了钱或者什么的。

检察院不懂法,也只有你这种人想得出来。自己笨以为全世界都笨,这就是可笑的人。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25
中国法律惩罚了许许多多的罪犯,不是大放厥词的人说是笑话就是笑话的。
犯罪的人就应该惩罚,天经地义。
犯罪的人就应该惩罚,天经地义。这是一句废话,就好像这几天美国人说:“用了化学武器就要受到惩罚”一个性质。
旋焊之刃 发表于 2013-9-13 12:35
犯罪的人就应该惩罚,天经地义。这是一句废话,就好像这几天美国人说:“用了化学武器就要受到惩罚”一个 ...
那你们说的不是废话?为什么说李某某被判刑,中国的法律就是笑话?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37
那你们说的不是废话?为什么说李某某被判刑,中国的法律就是笑话?
拜托,我没说过这句话,不要栽赃!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34
笑话,你见过检方没有证据来公诉别人的案子没?

公民没有证据告别人案子倒是有,公民不懂法嘛,有的 ...
你看……这又有法律误区了

检察机关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他们当然就不起诉了,直接下达不予起诉决定书就完了,法院都不用去,各自回家睡觉。

而只有当检察机关找到足够的证据,他们才会起诉。但是这个证据会不会被法院才信,就是另当别论了,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会有法庭质证打嘴炮这个环节。就这个案子来说,公诉机关提取到了监控,公诉机关说这证明李某打人了,结果被告方说,刚好相反!这证明李某没打人!证据都是一个,但是解释两种,信谁的?这是法院说了算的事情。

所以我前面说过:不要认为只要是起诉,就是定罪。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13 12:32
法院最终会判决,最终打你们的脸!
行 我等着   我到时要看看中国的法庭到底有多么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