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李某某的案件因为涉及未成年人不能公开审理,不然绝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3:59:11
双方律师在开庭前的激烈交锋,在新中国法律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开庭后诉辩双方的攻防大战一定精彩异常,绝对比那些香港律政片还精彩。

可惜涉及未成年人,不能公开审理。

可惜啊。双方律师在开庭前的激烈交锋,在新中国法律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开庭后诉辩双方的攻防大战一定精彩异常,绝对比那些香港律政片还精彩。

可惜涉及未成年人,不能公开审理。

可惜啊。
平西王的案子就够精彩了,从昨天翻供,搞的检方干瞪眼,到今天检方绝地反击,平西王彻底没电,更精彩。绝对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
李天一的妈(梦鸽),现在是到处上访奔波。总认为自己的儿子没有干这件事,自己的儿子与此案无关。 我估计这案件一宣判彻底崩溃。在西方有句谚语:“上帝要你灭亡先让你疯狂!”请大家拭目以待,静观其变这个案件的发展。
我现在担心万一杨的律师庭审完了也突然晕倒然后送去精神科,还跟杨兼职住一个病房。
那才是2013超级大戏。
骗吃骗喝骗抚摸 发表于 2013-8-23 23:01
我现在担心万一杨的律师庭审完了也突然晕倒然后送去精神科,还跟杨兼职住一个病房。
那才是2013超级大戏。
今天杨女的律师否认自己昨天说过杨女进了精神病院。。。。

一个酒吧经理居然能有李双江的手机号,要么李双江也是常客,要么李天一傻到直接把他爹推出来作挡箭牌,要么酒吧经理的背后...
这几天的审判大戏还没看够。。
胜临君 发表于 2013-8-23 23:35
这几天的审判大戏还没看够。。
单纯从庭审的角度,李的这个案子应该更精彩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3 23:55
单纯从庭审的角度,李的这个案子应该更精彩
李的案子我感觉看点更多的就是舆论是否会影响判决结果,希望不要步药家鑫案的后尘。

现在舆论有点民粹主义的倾向了。

胜临君 发表于 2013-8-23 23:58
李的案子我感觉看点更多的就是舆论是否会影响判决结果,希望不要步药家鑫案的后尘。

现在舆论有点民粹 ...

这个案子和药家鑫毕竟不一样,药杀人的事实是无可辩驳的,差别也就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了。

而这个案子,是不是强奸,还有的辩论。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4 00:14
这个案子和药家鑫毕竟不一样,药杀人的事实是无可辩驳的,差别也就死刑还是死缓了。

而这个案子,是不 ...
我觉得李案和平西王案都很有看点。

昨天我就想,如果平西王真的通过辩护获得免罪或更小的刑罚,虽然是贪官污吏的小胜,但未尝不是司法的大胜利,因为这意味着证据本身对案件的影响已经要大于政治的影响了。不过今天看来平西王已经不太可能翻供了。

李案我的关注点前面已经提到了。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理由,真正不公开审理的原因你觉得是这个吗来自: iPhone客户端
一名移民 发表于 2013-8-24 01:03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理由,真正不公开审理的原因你觉得是这个吗

当然只是这个理由,梦鸽可是请求法院公开审理的。
未成年人啊,好像确实不公开。
李天一不如说是被网络判了,最后就搞成唐慧案,我要谁死刑你法院就得判谁死刑,否则网络让你政府活不下去。


刚刚又看了下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这个解释,其中包括“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杨兼职晕倒并且送进精神病院真是时候啊,天一啊天一,你没事搞什么三陪女,你不应该缺良家小妞啊,你把人家搞进精神病医院了你“情节特别严重”你完蛋了,哈哈。
海淀银枪小霸王你要被爆菊好多年了。
一直觉得杨兼职一方应对能力差,结果这一昏迷够厉害啊。

刚刚又看了下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这个解释,其中包括“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杨兼职晕倒并且送进精神病院真是时候啊,天一啊天一,你没事搞什么三陪女,你不应该缺良家小妞啊,你把人家搞进精神病医院了你“情节特别严重”你完蛋了,哈哈。
海淀银枪小霸王你要被爆菊好多年了。
一直觉得杨兼职一方应对能力差,结果这一昏迷够厉害啊。
骗吃骗喝骗抚摸 发表于 2013-8-24 01:49
刚刚又看了下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这个解释,其中包括“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 ...
事情过去半年多了,这根本不能算。

而且所谓“进精神病院”是杨女律师的一家之言,更可笑的是,他很快否认自己说过进精神病院。
法盲以为这种女干淫插入案子可以公开审理、公开旁听、公开庭审记录吗?

矫情的贱人 发表于 2013-8-24 11:22
楼主法盲啊!

即使李某某抡女干案子不涉及未成年人,法盲以为这种女干淫插入案子可以公开审理、公开旁听 ...

强奸案等涉及到隐私的案件,可以公开也可以不公开,根据被告人自己的意愿。
奶奶的,好戏连台啊,这定是现代中国司法史上浓重的两笔。
一名移民 发表于 2013-8-24 01:03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理由,真正不公开审理的原因你觉得是这个吗
你这想当然的态度就死不可取的。哼。
这次平西王审判感觉是微博直播了
一名移民 发表于 2013-8-24 01:03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理由,真正不公开审理的原因你觉得是这个吗
这种案子根本不可能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话是让未成年人学习如何去嫖娼论剑?还是在华山。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3 23:02
今天杨女的律师否认自己昨天说过杨女进了精神病院。。。。
苦肉计 博同情
都是成年人也一般不公开审判。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8-24 13:37
都是成年人也一般不公开审判。
如果都是成年人,被告申请公开审理,是可以的。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4 11:19
事情过去半年多了,这根本不能算。

而且所谓“进精神病院”是杨女律师的一家之言,更可笑的是,他很快 ...
这也不一定,她可以咬定自己被强奸后就失常了,越来越严重,到现在不得不进精神病医院。我现在发现强奸罪这种事还真不好说。以前也发生过女的就是咬定被男的强奸了,最后关头才发现是女的报假案,就是普通性交,因为钱或情的原因导致女的生气从而报警。
看这几天的庭审真过瘾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24 15:13
如果都是成年人,被告申请公开审理,是可以的。
强奸案,如果被害人以隐私为由反对公开审理,法庭会尊重被害人的意见。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8-24 17:36
强奸案,如果被害人以隐私为由反对公开审理,法庭会尊重被害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和被害人无关,被害人可以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