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只因吃请吃了顿饭就行政撤职、留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7:13:33


上海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被上海纪委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根据爆料视频翻录的衡山度假村监控录像显示,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王国军及郭祥华等五人,在度假村最豪华的“钻石一号”VIP包厢唱完歌后,王国军并未一同乘电梯去客房休息,最终也并未嫖娼,这是王最终被“从轻发落”的主要原因。  接近纪委的知情者称,王国军系在“钻石一号”内过度饮酒,不胜酒力而未参与嫖娼活动。

我觉得对这个王国军的处分也太重了

另外,对于“容留妇女卖淫”的该宾馆酒店(度假村)的法人代表,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新闻全文:
http://news.sina.com.cn/c/2013-08-07/065727883312.shtml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上海高院四法官涉嫌嫖娼案被爆后第五天,上海官方已迅速查清事实,公开了案情。

  8月6日晚,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布通告,认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在今年6月9日晚,至衡山度假村参与嫖娼活动,与上述三法官共同前往度假村的,还有该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

  通告称,赵明华受上海建工(5.70,0.02,0.35%)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四建”)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这应该是科级职务吧】邀请后,继而邀请陈雪明、倪政文和王国军共同前往了度假村进行娱乐。

  通告还称,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据本报记者调查,郭祥华曾历任四建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等职。而四建与上海法院系统的关系亦极为紧密。

  “四建是上海建工集团中,实力比较强的,”一位接近四建的律师对本报记者称,“此前曾承包不少上海各级法院的建筑项目。”

  建筑公开资料亦证明,四建曾承包高院审判法庭办公楼、一中院审判法庭楼、海事法院审判综合楼等多个法院系统建筑项目,并因此获得不少奖项。

  2013年,在上海市共安排重大工程88项中,四建承建的有18项。

  另外,根据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布的通稿,在6月9日,是郭祥华邀请赵明华后,再由赵邀请陈雪明等三法官,一共前往度假村的。

  但一位接近陈雪明的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他对陈雪明听从赵明华安排,前往度假村嫖娼,感到“惊讶”。

  “实际上赵明华跟陈雪明的关系并不紧密,”这位人士称,“也许陈雪明是碍于民一庭上下级同事的面子,才决定前往。” 【转贴注:即使推不开同事情面吃请,也没必要赤身上阵一起吃嫖吧。这不是把柄给了同事嘛】

  另一位接近高院的人士称,如没有发生这次爆料事件,陈雪明实际上已基本确定将在近期调往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担任庭长一职【看起来,应该是拟任院长而不是艇长】。而爆料出现的时间,恰在官方发布陈雪明干部任用公告前夕。

  陈雪明此前曾任浦东新区法院分管民事条线的副院长、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上海世博法院庭长等职。接近陈的人士称,陈的业务能力较好。

  实际上,在陈雪明担任庭长的世博法庭,曾在上海世博会召开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法院报》此前报道称,至世博会结束时,世博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3起,其中135件已审结。在审结的案件中,有128起纠纷是通过调解或和解撤诉的方式结案。

  在结束世博法庭的工作后,陈雪明升任高院民一庭庭长。

  倪政文在调往高院纪检组前,曾担任二中院民二庭党支部副书记一职。倪政文身高超过1米80,在爆料视频中格外显眼。

  根据爆料视频翻录的衡山度假村监控录像显示,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王国军及郭祥华等五人,在度假村最豪华的“钻石一号”VIP包厢唱完歌后,王国军并未一同乘电梯去客房休息,最终也并未嫖娼,这是王最终被“从轻发落”的主要原因

  接近纪委的知情者称,王国军系在“钻石一号”内过度饮酒,不胜酒力而未参与嫖娼活动。

  此案迅速查明情况并公开处理结果,得到舆论广泛肯定和支持。不过,亦有评论人士认为,对于爆料者提出的赵明华涉嫌受贿等其它举报内容,上海有关部门亦应引起重视,尽速查明真相。

  另外,本报记者从权威部门人士处获得的最新消息称,爆料人倪某在设法调取查阅衡山度假村监控录像时,曾对酒店谎称自己是当日与四法官一起嫖娼的法院系统人士。

  “他说自己也是法官,在那天丢失了东西,取得酒店信任后,以密拍设备套取了关键的监控画面,”上述人士称。

  此前,倪某曾对媒体表示,自己“只用两根烟就把所有想要的证据都拿到了”。

  “若最终查明倪某确曾谎称法院系统人士,可能将面临招摇撞骗罪的刑事指控,”上述人士补充称。

  但至发稿时,爆料人始终回避本报记者的采访,无法就上述内容向其求证。

上海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被上海纪委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根据爆料视频翻录的衡山度假村监控录像显示,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王国军及郭祥华等五人,在度假村最豪华的“钻石一号”VIP包厢唱完歌后,王国军并未一同乘电梯去客房休息,最终也并未嫖娼,这是王最终被“从轻发落”的主要原因。  接近纪委的知情者称,王国军系在“钻石一号”内过度饮酒,不胜酒力而未参与嫖娼活动。

我觉得对这个王国军的处分也太重了

另外,对于“容留妇女卖淫”的该宾馆酒店(度假村)的法人代表,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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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全文:
http://news.sina.com.cn/c/2013-08-07/065727883312.shtml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上海高院四法官涉嫌嫖娼案被爆后第五天,上海官方已迅速查清事实,公开了案情。

  8月6日晚,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布通告,认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在今年6月9日晚,至衡山度假村参与嫖娼活动,与上述三法官共同前往度假村的,还有该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

  通告称,赵明华受上海建工(5.70,0.02,0.35%)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四建”)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这应该是科级职务吧】邀请后,继而邀请陈雪明、倪政文和王国军共同前往了度假村进行娱乐。

  通告还称,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瑺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据本报记者调查,郭祥华曾历任四建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等职。而四建与上海法院系统的关系亦极为紧密。

  “四建是上海建工集团中,实力比较强的,”一位接近四建的律师对本报记者称,“此前曾承包不少上海各级法院的建筑项目。”

  建筑公开资料亦证明,四建曾承包高院审判法庭办公楼、一中院审判法庭楼、海事法院审判综合楼等多个法院系统建筑项目,并因此获得不少奖项。

  2013年,在上海市共安排重大工程88项中,四建承建的有18项。

  另外,根据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布的通稿,在6月9日,是郭祥华邀请赵明华后,再由赵邀请陈雪明等三法官,一共前往度假村的。

  但一位接近陈雪明的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他对陈雪明听从赵明华安排,前往度假村嫖娼,感到“惊讶”。

  “实际上赵明华跟陈雪明的关系并不紧密,”这位人士称,“也许陈雪明是碍于民一庭上下级同事的面子,才决定前往。” 【转贴注:即使推不开同事情面吃请,也没必要赤身上阵一起吃嫖吧。这不是把柄给了同事嘛】

  另一位接近高院的人士称,如没有发生这次爆料事件,陈雪明实际上已基本确定将在近期调往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担任庭长一职【看起来,应该是拟任院长而不是艇长】。而爆料出现的时间,恰在官方发布陈雪明干部任用公告前夕。

  陈雪明此前曾任浦东新区法院分管民事条线的副院长、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上海世博法院庭长等职。接近陈的人士称,陈的业务能力较好。

  实际上,在陈雪明担任庭长的世博法庭,曾在上海世博会召开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法院报》此前报道称,至世博会结束时,世博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3起,其中135件已审结。在审结的案件中,有128起纠纷是通过调解或和解撤诉的方式结案。

  在结束世博法庭的工作后,陈雪明升任高院民一庭庭长。

  倪政文在调往高院纪检组前,曾担任二中院民二庭党支部副书记一职。倪政文身高超过1米80,在爆料视频中格外显眼。

  根据爆料视频翻录的衡山度假村监控录像显示,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王国军及郭祥华等五人,在度假村最豪华的“钻石一号”VIP包厢唱完歌后,王国军并未一同乘电梯去客房休息,最终也并未嫖娼,这是王最终被“从轻发落”的主要原因

  接近纪委的知情者称,王国军系在“钻石一号”内过度饮酒,不胜酒力而未参与嫖娼活动。

  此案迅速查明情况并公开处理结果,得到舆论广泛肯定和支持。不过,亦有评论人士认为,对于爆料者提出的赵明华涉嫌受贿等其它举报内容,上海有关部门亦应引起重视,尽速查明真相。

  另外,本报记者从权威部门人士处获得的最新消息称,爆料人倪某在设法调取查阅衡山度假村监控录像时,曾对酒店谎称自己是当日与四法官一起嫖娼的法院系统人士。

  “他说自己也是法官,在那天丢失了东西,取得酒店信任后,以密拍设备套取了关键的监控画面,”上述人士称。

  此前,倪某曾对媒体表示,自己“只用两根烟就把所有想要的证据都拿到了”。

  “若最终查明倪某确曾谎称法院系统人士,可能将面临招摇撞骗罪的刑事指控,”上述人士补充称。

  但至发稿时,爆料人始终回避本报记者的采访,无法就上述内容向其求证。
就这样?
收受了贿赂之后,只要撤职、党纪处分,法律处罚就可以逃脱了?
把党纪和国法列在一起真实好手段啊

他们要想不受党纪处罚,那么自己退党好了,党纪的这些处罚又没有超越国法
FriedrichIV 发表于 2013-8-7 14:04
把党纪和国法列在一起真实好手段啊

他们要想不受党纪处罚,那么自己退党好了,党纪的这些处罚又 ...
国法无情啊!普通公务员贪10万能枪毙,加入组织就能抵一命,傻子才退。
jiafeidemao 发表于 2013-8-7 14:26
国法无情啊!普通公务员贪10万能枪毙,加入组织就能抵一命,傻子才退。
楼主标红的意思是怎么不处罚老板

可是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判决都是有时间的要走很长程序的,哪里有那么快

党纪处罚党委开个会就决定了
木马夺舰涅尔爪 发表于 2013-8-7 13:59
就这样?
收受了贿赂之后,只要撤职、党纪处分,法律处罚就可以逃脱了?
如果上海高院涉事的4名大法官真是“收受了贿赂”,就不是3人被行政拘留10日,而是构成犯罪应该刑拘了

ligand 发表于 2013-8-7 15:11
如果上海高院涉事的4名大法官真是“收受了贿赂”,就不是3人被行政拘留10日,而是构成犯罪应该刑拘了
通告称,赵明华受上海建工(5.70,0.02,0.35%)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四建”)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这应该是科级职务吧】邀请后,继而邀请陈雪明、倪政文和王国军共同前往了度假村进行娱乐。


受当事人邀请去娱乐,已经构成受贿了吧?
至于为啥没刑拘……这你不该问我啊……

FriedrichIV 发表于 2013-8-7 14:30
楼主标红的意思是怎么不处罚老板

可是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判决都是有时间的要走很长程序的,哪里 ...


我标红主要是指,这个吃请了一顿就被行政撤职、留党察看处分 ,即使按照某党的《纪检条例》、国家的《监察法》、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什么的,都是不可思议。

请吃的老板(上海建工集团的那位)不是已经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嘛


开度假村的老板,我觉得的确应该吃刑事官司。上网一搜:老百姓开洗脚店、理发店,触犯“容留卖淫罪”(不是组织、不是介绍、不是引诱他人卖淫罪)被判徒刑的比比皆是。这些小老板就是对自己店内的卖淫嫖娼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没看见,结果就吃上了检察院的官司被判实刑。
FriedrichIV 发表于 2013-8-7 14:30
楼主标红的意思是怎么不处罚老板

可是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判决都是有时间的要走很长程序的,哪里 ...


我标红主要是指,这个吃请了一顿就被行政撤职、留党察看处分 ,即使按照某党的《纪检条例》、国家的《监察法》、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什么的,都是不可思议。

请吃的老板(上海建工集团的那位)不是已经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嘛


开度假村的老板,我觉得的确应该吃刑事官司。上网一搜:老百姓开洗脚店、理发店,触犯“容留卖淫罪”(不是组织、不是介绍、不是引诱他人卖淫罪)被判徒刑的比比皆是。这些小老板就是对自己店内的卖淫嫖娼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没看见,结果就吃上了检察院的官司被判实刑。
ligand 发表于 2013-8-7 15:18
我标红主要是指,这个吃请了一顿就被行政撤职、留党察看处分 ,即使按照某党的《记录条例》、国家的《监 ...
吃了之后又去嫖娼了这就不一样了吧

FriedrichIV 发表于 2013-8-7 15:20
吃了之后又去嫖娼了这就不一样了吧

问题是这位王姓副庭长,吃了以后没去嫖娼。

ligand 发表于 2013-8-7 15:25
问题是这位王姓副庭长,吃了以后没去嫖娼。
王国军系在“钻石一号”内过度饮酒,不胜酒力而未参与嫖娼活动


所以对他从轻发落了
ligand 发表于 2013-8-7 15:25
问题是这位王姓副庭长,吃了以后没去嫖娼。
但接受了异性有偿陪侍。

而暂时没有处罚度假村,那是因为,嫖的是是社会青年叫来的外面的女人,而不是度假村或者钻石的那些女人。
法官不阻止其他人犯法也已经违法了(渎职罪),党纪处罚是轻的(判一年半载,加开除工作)。
楼主哈,我说句吧,这些鸟真是啥好货哈,底下其他的那些龌蹉事情就不查了,查了就怕带出其他人和事来,所以就雷厉风行的办了,你看这些鸟人们吭过气木有,真是冤枉的,反正是双开了,熟知法律和规章的他们会不闹腾吗?知道自己还有好多不干净的,所以就。。。。。。大家都懂的。{:soso__4607844064215092132_2:}
这种事情被轻判,潜台词就是:你不行!这是击中男人最后防线的三个字!不要轻易说出来,说出来……
照这说法,下一步是计划给雷12秒正名了
窃以为  党员违法违纪  应该罪加一等  而不是弄个党员当乌龟壳
一起嫖过娼。
公私要分明。
公职人员要公开处理(高举低放)
私营人员要私下处理(暗棍打死)
木马夺舰涅尔爪 发表于 2013-8-7 13:59
就这样?
收受了贿赂之后,只要撤职、党纪处分,法律处罚就可以逃脱了?
不是說還有行政拘留十天嗎? 嫖娼就這樣了, 還要負刑事責任?
eellii 发表于 2013-8-7 21:07
不是說還有行政拘留十天嗎? 嫖娼就這樣了, 還要負刑事責任?
自己出钱叫嫖娼,别人出钱,貌似该叫性贿赂吧?
FriedrichIV 发表于 2013-8-7 14:30
楼主标红的意思是怎么不处罚老板

可是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判决都是有时间的要走很长程序的,哪里 ...
樓主意思那不勝酒力, 無能嫖娼的法官罸重了.
木马夺舰涅尔爪 发表于 2013-8-7 21:07
自己出钱叫嫖娼,别人出钱,貌似该叫性贿赂吧?
飯砲全包沒付錢? 按重慶官員案例子肯定會辯稱是兩情相悅一夜情.
时光教主 发表于 2013-8-7 19:37
这种事情被轻判,潜台词就是:你不行!这是击中男人最后防线的三个字!不要轻易说出来,说出来……
能不能别这么黑。。。。  
辛亏喝醉了,否则一样双开了。
不搞重点不足以杀鸡吓猴啊  节骨眼上自己不收敛!(老习才上台)
jiafeidemao 发表于 2013-8-7 01:26
国法无情啊!普通公务员贪10万能枪毙,加入组织就能抵一命,傻子才退。
少扯淡,党纪是党纪,国法是国法,两条线上的事。

“加入组织就能抵一命”,证据呢?
这事发生在新加坡,早就被开除了
这类事情,还是严查严办的好。
党纪是党纪,不喜欢可以退
党纪大还是国法大?哪个先来哪个后上?
开除了之后还追不追究法律责任?一个渎职罪跑不了吧?
哈哈,天津卫贪官集体发来贺电。
楼主到底什么意思?替某人叫冤哪?——你把他屁股洗干净了再掕出来吧!
应该说这个人很幸运了  幸好不胜酒力 没有去嫖娼  否则正常情况下  百分百也会同去嫖娼的
勃然大撸 发表于 2013-8-8 13:08
应该说这个人很幸运了  幸好不胜酒力 没有去嫖娼  否则正常情况下  百分百也会同去嫖娼的
也不一定,许多时候所谓喝醉,只是为不同流找的借口。
这种事情公开的推脱不好,只好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