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9:27:41
http://news.xinhuanet.com/finance/2013-08/03/c_125110531.htm

     证监会:研究提出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
    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日表示,关于证券法的修订,证监会将在分析汇总各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关于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报送立法机关,争取将证券法修改纳入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关于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以及创业板再融资的相关工作,这位发言人说,创业板要适当放宽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成立证券法修法小组
    针对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订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修改证券法是全国人大CW会的法定职权,证监会配合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工作是向立法机关全面反映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和执法实际需要,提出法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按照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正式向全国人大提出将证券法修改列入新一届人大立法规划的建议意见。同时,为做好法律修改的基础工作,确保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及时报送修改草案建议稿,成立了修法领导小组、并专门组织成立了证券法修改工作小组着手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汇总梳理近几年各方有关修法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向会系统各单位征集相关意见。
    同时,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启动了证券法修改的专项“上证联合研究计划”,将证券法修改涉及的相关专题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校进行专题研究。下一步将在分析汇总各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证监会关于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在进一步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后,报送立法机关,并争取将证券法修改纳入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针对房企再融资拟开闸的市场传闻,发言人表示关于涉房企业再融资的口径未变。此前,证监会明确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证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部意见进行认定。而“棚户区改造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的住宅概念不一样”。
    此外,证监会公告,近日经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研究,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至此,通过联席会议验收的省区市达30个。尚未验收的6省区市绝大部分已完成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并向联席会议报送了检查验收材料。下一步,联席会议将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加强督导力度,推动个别地区尽早完成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
    尽快开启创业板小微企业再融资
    对于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以及创业板再融资情况,前述发言人表示,创业板要适当放宽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他透露,近期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准入指标,提高指标弹性,拓展创业板市场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深度;同时,正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再融资机制,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融资需求。上述两项工作证监会将在研究成熟并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发布实施。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审IPO项目财务问题被立案稽查应如何处理此类事务所其他在审项目和新申报项目问题,发言人表示,在IPO过程中,保荐机构与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与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监管的重心与手段也有所区别。对被立案调查的保荐机构采取暂不受理其推荐项目的措施,是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办理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设置对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受理其文件的制度安排。
    近期市场传闻多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踪”,导致个别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此,发言人表示,伴随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一些市场传闻往往早于上市公司知悉重大事件。如市场传闻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方了解情况,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权益。证监会将引导上市公司提升对相关传闻的应对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核实、准确披露信息。
    预计8月底前完成基金现场检查
    针对基金子公司业务开展问题,证监会介绍,基金子公司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行业整体业务规模较小。截至6月底,已经核准设立38家基金子公司,管理账户368个,管理规模约1500亿元,占基金管理公司非公募业务(包括社保、企业年金、普通专户业务)约16%。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适度扩大了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促进了民间资金与实体经济的对接,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
    总体来看,基金子公司风险合规意识较强,各产品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现公司盲目扩大规模、随意承接项目的现象。但基金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实体资产投资,受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影响,存在个别项目违约兑付风险。因此,在规则和制度安排上,要求基金子公司建立包括投资管理、风险控制、估值核算、客户管理及技术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严格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做好风险揭示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为推动基金公司规范稳健经营,保障基金行业改革创新有序进行,年初证监会部署了2013年度基金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的范围涵盖基金公司子公司。今年现场检查的总体思路是强化现场检查、追责问责的力度,以检查促合规,以合规保发展,始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将维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目前现场检查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于8月底前完成专项检查。同时,考虑到基金公司子公司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为及时掌握子公司的相关情况,日前证监会相关部门会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在对子公司业务情况开展调研摸底,了解子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及风险管理情况,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督促子公司合规稳健经营。
    证监会还证实,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了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现场检查的申请。日前,上海证监局正在会同证监会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按照前述的工作流程,通过现场检查后,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凭证监会机构部出具的监管意见函,即可正式向证监会提出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申请。
    对于A股过去7个月再融资1.94万亿元超过去十年IPO总和的说法,发言人表示,所谓A股7个月再融资规模超过过去十年IPO总和的说法不准确。2003年-2012年我国A股市场IPO融资总额为18770亿元,2013年1-7月上市公司A股市场再融资3430亿元,其中包括各类股权再融资1582亿元,债券类再融资1848亿元。
    近日,网络上出现对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员工李某的举报,证监会表示已关注到相关网上舆情,并已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尽快核实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http://news.xinhuanet.com/finance/2013-08/03/c_125110531.htm

     证监会:研究提出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
    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日表示,关于证券法的修订,证监会将在分析汇总各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关于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报送立法机关,争取将证券法修改纳入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关于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以及创业板再融资的相关工作,这位发言人说,创业板要适当放宽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成立证券法修法小组
    针对市场关注的证券法修订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修改证券法是全国人大CW会的法定职权,证监会配合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工作是向立法机关全面反映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和执法实际需要,提出法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按照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正式向全国人大提出将证券法修改列入新一届人大立法规划的建议意见。同时,为做好法律修改的基础工作,确保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及时报送修改草案建议稿,成立了修法领导小组、并专门组织成立了证券法修改工作小组着手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汇总梳理近几年各方有关修法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向会系统各单位征集相关意见。
    同时,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启动了证券法修改的专项“上证联合研究计划”,将证券法修改涉及的相关专题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校进行专题研究。下一步将在分析汇总各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证监会关于证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在进一步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后,报送立法机关,并争取将证券法修改纳入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针对房企再融资拟开闸的市场传闻,发言人表示关于涉房企业再融资的口径未变。此前,证监会明确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证监会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将依据国土部意见进行认定。而“棚户区改造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的住宅概念不一样”。
    此外,证监会公告,近日经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研究,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至此,通过联席会议验收的省区市达30个。尚未验收的6省区市绝大部分已完成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并向联席会议报送了检查验收材料。下一步,联席会议将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加强督导力度,推动个别地区尽早完成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
    尽快开启创业板小微企业再融资
    对于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以及创业板再融资情况,前述发言人表示,创业板要适当放宽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
    他透露,近期证监会正抓紧研究修订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准入指标,提高指标弹性,拓展创业板市场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深度;同时,正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再融资机制,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融资需求。上述两项工作证监会将在研究成熟并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发布实施。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审IPO项目财务问题被立案稽查应如何处理此类事务所其他在审项目和新申报项目问题,发言人表示,在IPO过程中,保荐机构与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与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监管的重心与手段也有所区别。对被立案调查的保荐机构采取暂不受理其推荐项目的措施,是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办理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设置对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受理其文件的制度安排。
    近期市场传闻多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踪”,导致个别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此,发言人表示,伴随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一些市场传闻往往早于上市公司知悉重大事件。如市场传闻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方了解情况,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权益。证监会将引导上市公司提升对相关传闻的应对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核实、准确披露信息。
    预计8月底前完成基金现场检查
    针对基金子公司业务开展问题,证监会介绍,基金子公司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行业整体业务规模较小。截至6月底,已经核准设立38家基金子公司,管理账户368个,管理规模约1500亿元,占基金管理公司非公募业务(包括社保、企业年金、普通专户业务)约16%。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适度扩大了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促进了民间资金与实体经济的对接,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
    总体来看,基金子公司风险合规意识较强,各产品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现公司盲目扩大规模、随意承接项目的现象。但基金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实体资产投资,受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影响,存在个别项目违约兑付风险。因此,在规则和制度安排上,要求基金子公司建立包括投资管理、风险控制、估值核算、客户管理及技术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严格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做好风险揭示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为推动基金公司规范稳健经营,保障基金行业改革创新有序进行,年初证监会部署了2013年度基金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的范围涵盖基金公司子公司。今年现场检查的总体思路是强化现场检查、追责问责的力度,以检查促合规,以合规保发展,始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将维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目前现场检查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于8月底前完成专项检查。同时,考虑到基金公司子公司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为及时掌握子公司的相关情况,日前证监会相关部门会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在对子公司业务情况开展调研摸底,了解子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及风险管理情况,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督促子公司合规稳健经营。
    证监会还证实,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了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现场检查的申请。日前,上海证监局正在会同证监会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按照前述的工作流程,通过现场检查后,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凭证监会机构部出具的监管意见函,即可正式向证监会提出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申请。
    对于A股过去7个月再融资1.94万亿元超过去十年IPO总和的说法,发言人表示,所谓A股7个月再融资规模超过过去十年IPO总和的说法不准确。2003年-2012年我国A股市场IPO融资总额为18770亿元,2013年1-7月上市公司A股市场再融资3430亿元,其中包括各类股权再融资1582亿元,债券类再融资1848亿元。
    近日,网络上出现对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员工李某的举报,证监会表示已关注到相关网上舆情,并已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尽快核实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