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怀孕期的妇女不能枪毙,但是超生的妇女要人工流产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5:58:14
如果说是肚子里的孩子无辜,所以怀孕期的妇女不能枪毙,那每年那么多人工流产的又怎么解释。流产的时候胎儿不算人,不享受人权,要枪毙的时候,胎儿就又享受人权了,这不是互相矛盾?
而且如果说非要保护胎儿人权,那也可以等生下来之后再执行死刑,为什么生了之后就可以获得免死金牌,这是不是法律在搞假仁假义?如果说是肚子里的孩子无辜,所以怀孕期的妇女不能枪毙,那每年那么多人工流产的又怎么解释。流产的时候胎儿不算人,不享受人权,要枪毙的时候,胎儿就又享受人权了,这不是互相矛盾?
而且如果说非要保护胎儿人权,那也可以等生下来之后再执行死刑,为什么生了之后就可以获得免死金牌,这是不是法律在搞假仁假义?
不到万不得已,哪个人会去触犯法律?更别说一个孕妇!这是人道主义的考量!
楼主跟孕妇有仇,非要制于死地而后快?
人类为什么要相互伤害!?——暑假过半了,都补作业去吧,非要挤最后几天写,伤身体啊
超生怀孕的,可以枪毙。
楼主跟孕妇有仇,非要制于死地而后快?
你应该是没看新闻才有此问,一个小姑娘帮助孕妇,被孕妇害死了
kiosk 发表于 2013-8-1 02:45
超生怀孕的,可以枪毙。
这是什么逻辑
大月份引产和强制结扎都是反人类的 我不反对计生 但是反对计生实行过程中的不公和野蛮
你说的是事实,也是个问题。
暂时没有好答案。
我身边超生的也就交钱而已 是不是强制流产 我看主要在于贵宝地的民风官风

反正国家的文件政策上可没有这一条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
强制流产是非法的,国家不承认这种行为的合法性。
zhepro 发表于 2013-8-1 08:06
我身边超生的也就交钱而已 是不是强制流产 我看主要在于贵宝地的民风官风

反正国家的文件政策上可没有这 ...
还得看时段,浙江有一段特别严格。别以为有钱就能生,我记得刚实习那会去一家县里的工厂审计。马路上挂着大横幅,原话不记得了,编得挺顺口,意思是敢超生就封厂关店。
中国传统文化、法律,以及现行法律,除了极少例外条款外(如《继承法》的遗腹子继承权),是不承认胎儿的独立生命权的。

所以,如果一个杀人犯杀害了一名孕妇,刑事法庭判决时不会认定他杀了两条人命。

纪昀 发表于 2013-8-1 09:01
还得看时段,浙江有一段特别严格。别以为有钱就能生,我记得刚实习那会去一家县里的工厂审计。马路上挂着 ...
说到底还是经济制裁 而不是人身强制 和体制内的人开出公职差不多


强迫超生妇女人流i是犯法的, LZ。
LZ标题的前半段有普遍性,后半段没普遍性。
看了楼主的问题,法院和计生委精分了。貌似法院不受理计划生育案件,暂时缓解了精分症状。
zhepro 发表于 2013-8-1 09:04
说到底还是经济制裁 而不是人身强制 和体制内的人开出公职差不多
浙江地区好象不大听说有强制人流的,不让开厂开店算是釜底抽薪。不过这方法放安徽福建这样劳动力外流形的地区估计没用。
zvezda 发表于 2013-8-1 02:42
楼主跟孕妇有仇,非要制于死地而后快?
话不能这么说,难道公检法跟男人,老人,女人有仇? 跟中国人有仇?
孕妇犯死罪,又不是没有。
孕妇偷东西,就算是当场被抓,也不能拘留,这是孕妇的特权。

不过貌似美国没有这项规定。
没拿到准生证怀孕的,属于非法,再犯罪就是罪上加罪。枪毙省的引产了。
因为风马牛不相及
zhepro 发表于 2013-8-1 08:06
我身边超生的也就交钱而已 是不是强制流产 我看主要在于贵宝地的民风官风

反正国家的文件政策上可没有这 ...
我妈以前就是在计生委工作,当然是坐办公室管宣传的那种,不过具体搞事的人的办事方法还是了解的。。。。四个字,不可想象
我想不通的就是,反计划生育分子为什么一定要和法律法规对着干?
不准超生你就不生呗,你硬要对着干,还不准被伤害? 还找一堆理由唧唧歪歪?

自己是个神经病,还来怪社会,和那个杨支柱什么的有得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