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砍人事件告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7:26:01



                        打工青年求刺激闹市伤人 榕城警方速破案跨省擒凶

     
     
——榕城警方成功捣毁“7·25”系列寻衅滋事犯罪团伙
     2013年7月25日,我市市区发生系列寻衅滋事案件,致多人受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发后,榕城警方迅速展开抓捕行动,至2013年7月31日凌晨,两名主要案犯李某强、吴某海相继落网,“7·25”系列寻衅滋事案成功告破。
     据了解,7月25日22时至23时,警方接连接到市民报案称有数名男子骑摩托车持刀、棍在市区打(砍)伤路人。经核查,此类警情共计9宗,造成9名群众受伤(2名轻伤、4名轻微伤,其他构不成轻微伤)。这一案件迅速引起网络热议,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市委书记陈绿平,副市长、公安局长谢耀琪等领导也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榕城警方全力以赴迅速破案。
     于此同时,榕城警方快速反应,一方面抽调精干警力成立“7·25” 寻衅滋事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另一方面则迅速组织刑警、巡警、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设卡拦截,全天候巡逻布控,加大对可疑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巡控力度,确保榕城辖区不再发生类似案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俊钦也指令市局相关部门全力协助案件侦破工作。案发当晚,在警方的拦截追捕过程中,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在西马办事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
     根据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办案民警连续奋战三十多小时,迅速排查出涉案人员基本资料,并在省、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于27日晚在梅云辖区抓获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强(男,19岁,普宁广太人)。随后又远赴贵州、跨省追逃,于7月31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抓获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海(男,27岁,贵州普定县人)。经审讯,嫌疑人吴某海交代了7月25日晚,为寻求刺激,他纠集几名青少年驾驶摩托车在揭阳市区飚车并持刀棍对路人打、砍,致9名群众受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的审理、追逃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警方督促其他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http://bbs.chaoshanren.com/thread-8373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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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1 18:00 上传


                        打工青年求刺激闹市伤人 榕城警方速破案跨省擒凶

     
     
——榕城警方成功捣毁“7·25”系列寻衅滋事犯罪团伙
     2013年7月25日,我市市区发生系列寻衅滋事案件,致多人受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发后,榕城警方迅速展开抓捕行动,至2013年7月31日凌晨,两名主要案犯李某强、吴某海相继落网,“7·25”系列寻衅滋事案成功告破。
     据了解,7月25日22时至23时,警方接连接到市民报案称有数名男子骑摩托车持刀、棍在市区打(砍)伤路人。经核查,此类警情共计9宗,造成9名群众受伤(2名轻伤、4名轻微伤,其他构不成轻微伤)。这一案件迅速引起网络热议,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市委书记陈绿平,副市长、公安局长谢耀琪等领导也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榕城警方全力以赴迅速破案。
     于此同时,榕城警方快速反应,一方面抽调精干警力成立“7·25” 寻衅滋事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另一方面则迅速组织刑警、巡警、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设卡拦截,全天候巡逻布控,加大对可疑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巡控力度,确保榕城辖区不再发生类似案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俊钦也指令市局相关部门全力协助案件侦破工作。案发当晚,在警方的拦截追捕过程中,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在西马办事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
     根据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办案民警连续奋战三十多小时,迅速排查出涉案人员基本资料,并在省、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于27日晚在梅云辖区抓获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强(男,19岁,普宁广太人)。随后又远赴贵州、跨省追逃,于7月31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抓获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海(男,27岁,贵州普定县人)。经审讯,嫌疑人吴某海交代了7月25日晚,为寻求刺激,他纠集几名青少年驾驶摩托车在揭阳市区飚车并持刀棍对路人打、砍,致9名群众受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的审理、追逃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警方督促其他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http://bbs.chaoshanren.com/thread-837377-1-1.html
2013-7-31 18:07 上传


  http://wz.wen.oeeee.com/Content/1417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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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bs.chaoshanren.com/thread-836638-1-1.html
2013-7-31 18:22 上传



  http://bbs.chaoshanren.com/thread-836515-1-1.html
这个应该是危害公众安全罪!而不是什么狗屁“7·25” 寻衅滋事!
ije1234 发表于 2013-7-31 18:58
这个应该是危害公众安全罪!而不是什么狗屁“7·25” 寻衅滋事!
  应该把这些人渣全部枪毙。可是人大立法要求对他们从轻啊。现在尽量不杀罪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