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童摆摊父亲被打”事件,城管方面为什么始终没有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0:29:51
关于“女童摆摊父亲被打”事件,城管方面为什么始终没有公布执法的录像?当然也有可能是确实没有,但是我的一个大学的同学,现在就在城管做事情,不过特不是西城城管的,而是石景山城管的,以前聚会的时候他曾经说过,他们那边的单位已经有了DV摄像机了,公出的时候会带在车上,按说石景山城管都配备了,西城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应该也配备起来才对啊,为什么他们反而没有配备摄像机?一个摄像机应该用不了多少钱吧?城管会缺钱到那个地步?如果能够公布执法录像的话,不是都清楚了?关于“女童摆摊父亲被打”事件,城管方面为什么始终没有公布执法的录像?当然也有可能是确实没有,但是我的一个大学的同学,现在就在城管做事情,不过特不是西城城管的,而是石景山城管的,以前聚会的时候他曾经说过,他们那边的单位已经有了DV摄像机了,公出的时候会带在车上,按说石景山城管都配备了,西城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应该也配备起来才对啊,为什么他们反而没有配备摄像机?一个摄像机应该用不了多少钱吧?城管会缺钱到那个地步?如果能够公布执法录像的话,不是都清楚了?
是啊 赶紧公布啊
就怕公布以后,又有人说对未成年人曝光伤害了。
johnqh 发表于 2013-7-29 10:42
就怕公布以后,又有人说对未成年人曝光伤害了。
这不是不公布的理由。
johnqh 发表于 2013-7-29 10:42
就怕公布以后,又有人说对未成年人曝光伤害了。
一个能公然练摊的未成年人,出现在录像里会有什么伤害?
估计城管的录像不如有准备的摆拍效果好啊{:soso_e104:}
城管临时出动,估计还真没有带着记者和摄像练摊的父女有准备

这不已经公安机关介入了么,邻近摄像头记录和证人证词得综合分析吧
风-来自秋 发表于 2013-7-29 11:20
估计城管的录像不如有准备的摆拍效果好啊
你在哪儿看到摆拍的录像?
bookreader 发表于 2013-7-29 11:27
城管临时出动,估计还真没有带着记者和摄像练摊的父女有准备

这不已经公安机关介入了么,邻近摄像头记录 ...
城管方有录像的话,应该比网上看到的那段在外围拍摄的录像更能记录当时的情景。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7-29 11:34
城管方有录像的话,应该比网上看到的那段在外围拍摄的录像更能记录当时的情景。
城管不可能每次出动都录像吧,人家可是带着录像练摊呢
还是等警察介入吧,省得对证据再说三道四的。
现在看到的外围录像,只记录到田的粗口和他女儿的尖声哭叫,一点都没记录下执法者的行为--无论有没有粗暴执法。
这样的录像对田有任何帮助吗?一点儿没有。如果这录像是田的朋友所为,那就只印证了网话“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对那些认为这录像是田方钓鱼的,我只想说一句话:别把别人想象得象你们那么脑残。
bookreader 发表于 2013-7-29 11:37
城管不可能每次出动都录像吧,人家可是带着录像练摊呢
城管为什么不能每次出动都录像?城管是开着车的,车上放台摄像机困难吗?
supeicezhulin 发表于 2013-7-29 11:45
城管为什么不能每次出动都录像?城管是开着车的,车上放台摄像机困难吗?
这个建议能实行完全支持啊

关键是录像本身还涉及到一个是否侵犯当事人权益的问题,连警察录像很多时候都要被抗议,你有本事在大街上碰到人就使劲录像试试,看是不是有人得抽你
bookreader 发表于 2013-7-29 11:50
这个建议能实行完全支持啊

关键是录像本身还涉及到一个是否侵犯当事人权益的问题,连警察录像很多时候 ...

在公共场所进行摄像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益,所谓警察录像遭抗议是指在当事人私的密空间录像,有谁在私密场所练摊的?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7-29 11:40
现在看到的外围录像,只记录到田的粗口和他女儿的尖声哭叫,一点都没记录下执法者的行为--无论有没有粗暴执 ...
只能说这个故意剪辑,意图把小女孩“惨叫”突出放大的视频,都无法遮掩这对父女的丑恶,真实现场可见一斑

正是对着这个你都认为是猪一样队友拍摄的视频,猪一样媒体们还能一边倒地为“可怜”的小女孩和满嘴喷粪的父亲玩悲情呢,你能不承认媒体们和公知看客们脑残么
supeicezhulin 发表于 2013-7-29 11:56
在公共场所进行摄像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并不侵犯任何人的权益,所谓警察录像遭抗议是指在当事人私的密空 ...
公开场合对他人进行拍照必须经过他人的同意,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吧,你以为是拍电影或者安装固定公共摄像头么

就连交警执法,记者采访,不经同意不都经常挨抽么,电视媒体上见得少么
赶快公布,以正视听,然后谁是谁非就清楚了
bookreader 发表于 2013-7-29 12:01
公开场合对他人进行拍照必须经过他人的同意,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吧,你以为是拍电影或者安装固定公共摄像 ...
你说的是特定人,但是城管执法并不只有一个特定人,它是由城管,摊主两方面组成的,所以人员并不止一两个,而是一群人,如果对于一群人的拍摄也需要进过同意的话,那么就不可能有点事节目了,有100个人,难道要100个人都同意?那拍摄旅游景观的时候,是不是要所有出现在镜头里的人都同意?
执法必录像,出事后及时公布,做到这两点,天下会太平不少。不过需要以法律形式来保障,否则今后出现小贩怒砸摄像机,网上大呼侵犯小贩隐私的可能性会非常大
现有的录像资料已经足够证明城管没有违法,而且过错全在摆摊的人自己,
yangkesunxu 发表于 2013-7-29 12:08
你说的是特定人,但是城管执法并不只有一个特定人,它是由城管,摊主两方面组成的,所以人员并不止一两个 ...
城管执法要录像难道不是针对特定人,你如果违法摆摊如果要录像难道不是针对你?一个摄像头不经同意一直对着你,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另,别换马甲了,累不累啊
不管怎么样,城管打人已经不对了,就算是对方再有错,他们公布出来也是自揭伤疤,所以不公布也罢!
因为的确着了别人的道了呗
其实只要有立法,非法摆卖一律行政拘留,暴力抗法者刑法伺候,哪来那么多事。以后城管负责收摊,不合作的由警察负责抓人,谁敢多话

现在就是“某些”部门不作为,把城管放在一个尴尬的地位,谁上去也干不好啊
bookreader 发表于 2013-7-29 11:57
只能说这个故意剪辑,意图把小女孩“惨叫”突出放大的视频,都无法遮掩这对父女的丑恶,真实现场可见一斑 ...
如果不是带任务洗地,你已经无意中先入为主地认定录像是田方所为了。
bookreader 发表于 2013-7-29 11:50
这个建议能实行完全支持啊

关键是录像本身还涉及到一个是否侵犯当事人权益的问题,连警察录像很多时候 ...
1:不见得有人敢因为录像抽城管条子吧?
2:多数时候好像是城管条子在抽录像的人……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7-29 12:22
如果不是带任务洗地,你已经无意中先入为主地认定录像是田方所为了。
呵呵终于要扣帽子了么

从这个视频,从目击者的旁证,从这个所谓父亲和视频自相矛盾无法自洽的狡辩,有点智商的人都会有符合逻辑的判断。这个录视频的人明显的剪辑手法,包括提供炒作视频的人和媒体的身份,起码说明应该是“同情”这父女的一方
如此父亲,如此女儿。
想起来关于天一的事了  要求公开 但是很多人说是对受害者的伤害  既然已经错  怎么做都是错!
如果不是带任务洗地,你已经无意中先入为主地认定录像是田方所为了。“ 这不是扣帽子。
这个父亲是有无法自圆其说的地方,但是,外围录像记录到的更多是对他不利的信息,只要iq不是太次稍有点逻辑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是田的安排,除非田有他们想象的那么脑残。
再次呼吁城管方公开完整的现场执法录像,希望洗地们和我一起呼吁,因为这样最能揭露田的丑陋嘴脸和某些势力的险恶阴谋。
现在这样,谁也说的也不能全信啊,快点公布全部录像
如果田的嘴脸丑陋的话,如某势力介入的话。
xxg1017 发表于 2013-7-29 12:54
现在这样,谁也说的也不能全信啊,快点公布全部录像
王林大师空盆来蛇的录像挺完整的,全部看完了我也不信,你信吗?

一件事情眼见也不见得为实,何况是单方面提供的影像呢?

但就事情发展到现在,可以确定的是这个“社会实践”父亲是张口就骂人,不但骂人,还拐带了一个职业群体。他先说不知道为啥城管也受伤,后又承认拿小车抡人咬人。前一天已经被警告,后一天还要对抗到底,别说不懂法,人家可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人要是会撒谎,他所陈述的我就不相信了。
已经走法律程序了 要公开也是警方的事
铁乌鸦 发表于 2013-7-29 12:21
其实只要有立法,非法摆卖一律行政拘留,暴力抗法者刑法伺候,哪来那么多事。以后城管负责收摊,不合作的由 ...
警察执法的时候袭警的还少了?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3-7-29 13:15
警察执法的时候袭警的还少了?
没有保护警察的法律不是?再说身为暴力执法机关,受到武力冲击无法保护自己,怪得谁来?
现在看到的外围录像,只记录到田的粗口和他女儿的尖声哭叫,一点都没记录下执法者的行为--无论有没有粗暴执 ...
自己看看视频的评论去 优酷网易贴吧都行。全都是nc评论小女孩的哭喊尖叫声多么可怜.却没有一个指责那位父亲从头到尾的谩骂。仅有小女孩的哭泣还不够你们的利用?优酷的标题就是小女孩哭喊放了我爸爸求求你们!这还不炒作的?
bookreader 发表于 2013-7-29 12:14
城管执法要录像难道不是针对特定人,你如果违法摆摊如果要录像难道不是针对你?一个摄像头不经同意一直对 ...
录像当然不是针对特定人的,而是针对特定行为的,你如果摆摊违法,录像不是针对你,而是针对摆摊违法人员的特定性为,而且摄像头也不是对着你拍摄,而是针对正在处理违法摆摊的行为人和正在处理违法行为的城管人员这个人群,你又有啥可反应的?
风-来自秋 发表于 2013-7-29 13:49
自己看看视频的评论去 优酷网易贴吧都行。全都是nc评论小女孩的哭喊尖叫声多么可怜.却没有一个指责那位父 ...
你们?你不会是得了受迫害妄想症了吧?优酷网易上为什么没有指责那位父亲从头到尾的谩骂?你是想说两个网站过滤了指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