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企被实名举报骗取国有资产 赵正永批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6:45:10
 本报记者 王杰 北京报道   

  刚刚进入世界500强的延长石油,在一场股权重组“拉锯战”中被举报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民企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已向陕西纪委实名举报延长石油与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公司”)、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能源公司”)合谋骗取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举报信发出后,本报记者进一步获悉,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对此进行了专门批示,陕西省纪委、陕西国资委介入调查。

  陕西省国资委5月份出具的调查报告认为,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合谋骗取国有资产等问题。但在国资委等部门的调查中发现,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作假、将未取得使用证和采矿证的土地和矿权作价等问题。

  实名举报与官方回应说法差别很大

  赵发琦所属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的探矿权合同纠纷自2005年起至今仍未结案。但涉案波罗煤田仍被配置给陕西益业公司,延长石油并有意合作开发。在股权转让加速推进之时,赵发琦跳出来实名举报。

  举报信称:延长石油集团和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公司在陕西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一期在建项目中以虚假在建工程作价评估套取国有资产;延长石油和陕西中化益业能源公司共同委托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公司以非法开采的波罗煤矿作价评估,涉嫌合谋骗取国有资产。

  赵发琦认为,该在建工程总价值不值10万。陕西延长石油明知在建工程实际价值的情况下,仍按照评估结果与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合作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陕西延长石油出资1.3亿元购买其51%的股权,致使上亿国有资产落入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人之手。

  此外,举报信称价值百亿的波罗井田探矿权却只被评了约1.4亿元人民币,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尚不清楚赵发琦的举报动机。

  陕西省政府文件显示,赵发琦实名举报后,陕西省纪委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请示,责成陕西国资委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认定。该请示得到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的支持。

  按陕西省纪委要求,陕西国资委主要负责调查,结果在今年5月3日作出。据本报了解,陕西省国资委《关于赵发琦实名举报延长石油集团有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报告》认为,尚未发现双方合作及项目本身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因国资委尚未核准双方合作资产评估备案,延长石油集团没有完成对该公司51%股权的收购,在延长石油集团收购中化益业公司股权项目中,尚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延长石油集团垫付合作项目7962万元资金的性质,陕西省国资委认为目前只是企业之间合作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尚未发现合谋骗取国有资产的问题,尚未发现违法违纪或应追究责任等问题。

  国资委文件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作假

  但问题亦存在。本报记者掌握的文件显示,2010年6月,陕西国资委先后否决延长石油股权收购方案和资产评估报告。但在2011年4月1日,合作申请得到国资委批准,但合作资产评估并未完成。

  陕西省国资委文件显示,2010年6月延长石油向陕西国资委申请对收购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国资委审核发现,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违规等问题,并对两份评估报告不予备案。

  陕西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2013年3月7日出具一份《关于延长集团拟收购中化投资和中化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审核情况的说明》,介绍备案审核全过程。

  2010年7月21日陕西省国资委审核意见载明:未见国资委对延长集团此次收购股权经济行为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延长集团未按照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陕西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机构委托手续,组织评估项目的实施,而将被委托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发改委备案。

  审核意见同时枚举,2009年初,延长集团在收购重庆硕润石化有限公司所持重庆东银壳牌石化有限公司46%股权时,曾提出用对方推荐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同时,评估机构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有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资质;资产评估师非土地估价师及矿业权评估师,不能对土地及矿权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涉及的土地及矿权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采矿权证书;委托方虽为陕西延长集团和投资公司、能源公司,但陕西延长集团并未盖章;投资公司、能源公司并未在评估报告书中对所提供的资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陕西国资委与评估机构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沟通获知,评估报告并非其出具,报告及其中的印章等属伪造,并向国资委出具书面证明;延长集团称,资产评估报告为中化益业直接提供,并非评估机构直接提供。

  陕西省国资委认为,延长集团在初审时对报告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没有警觉,险些酿成数亿元资金(拟收购价款24990万元)的安全隐患。此外,延长集团在项目未审批、评估报告未备案的情况下即在董事会决议中明确了收购股权的价款,决策不慎重、不严肃。

  今年3月,陕西省国资委纪委《关于延长石油与中化益业项目合作过程的调查报告》再次指出,延长石油在2010年6月报送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问题。“经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证明,两份评估报告及其中的印章等属于中化益业伪造。”http://news.sina.com.cn/c/2013-07-18/040327699081.shtml本报记者 王杰 北京报道   

  刚刚进入世界500强的延长石油,在一场股权重组“拉锯战”中被举报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民企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已向陕西纪委实名举报延长石油与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公司”)、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能源公司”)合谋骗取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举报信发出后,本报记者进一步获悉,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对此进行了专门批示,陕西省纪委、陕西国资委介入调查。

  陕西省国资委5月份出具的调查报告认为,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合谋骗取国有资产等问题。但在国资委等部门的调查中发现,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作假、将未取得使用证和采矿证的土地和矿权作价等问题。

  实名举报与官方回应说法差别很大

  赵发琦所属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的探矿权合同纠纷自2005年起至今仍未结案。但涉案波罗煤田仍被配置给陕西益业公司,延长石油并有意合作开发。在股权转让加速推进之时,赵发琦跳出来实名举报。

  举报信称:延长石油集团和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公司在陕西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一期在建项目中以虚假在建工程作价评估套取国有资产;延长石油和陕西中化益业能源公司共同委托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公司以非法开采的波罗煤矿作价评估,涉嫌合谋骗取国有资产。

  赵发琦认为,该在建工程总价值不值10万。陕西延长石油明知在建工程实际价值的情况下,仍按照评估结果与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合作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陕西延长石油出资1.3亿元购买其51%的股权,致使上亿国有资产落入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人之手。

  此外,举报信称价值百亿的波罗井田探矿权却只被评了约1.4亿元人民币,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尚不清楚赵发琦的举报动机。

  陕西省政府文件显示,赵发琦实名举报后,陕西省纪委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请示,责成陕西国资委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认定。该请示得到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的支持。

  按陕西省纪委要求,陕西国资委主要负责调查,结果在今年5月3日作出。据本报了解,陕西省国资委《关于赵发琦实名举报延长石油集团有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报告》认为,尚未发现双方合作及项目本身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因国资委尚未核准双方合作资产评估备案,延长石油集团没有完成对该公司51%股权的收购,在延长石油集团收购中化益业公司股权项目中,尚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延长石油集团垫付合作项目7962万元资金的性质,陕西省国资委认为目前只是企业之间合作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尚未发现合谋骗取国有资产的问题,尚未发现违法违纪或应追究责任等问题。

  国资委文件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作假

  但问题亦存在。本报记者掌握的文件显示,2010年6月,陕西国资委先后否决延长石油股权收购方案和资产评估报告。但在2011年4月1日,合作申请得到国资委批准,但合作资产评估并未完成。

  陕西省国资委文件显示,2010年6月延长石油向陕西国资委申请对收购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国资委审核发现,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违规等问题,并对两份评估报告不予备案。

  陕西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2013年3月7日出具一份《关于延长集团拟收购中化投资和中化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审核情况的说明》,介绍备案审核全过程。

  2010年7月21日陕西省国资委审核意见载明:未见国资委对延长集团此次收购股权经济行为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延长集团未按照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陕西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机构委托手续,组织评估项目的实施,而将被委托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发改委备案。

  审核意见同时枚举,2009年初,延长集团在收购重庆硕润石化有限公司所持重庆东银壳牌石化有限公司46%股权时,曾提出用对方推荐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同时,评估机构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有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资质;资产评估师非土地估价师及矿业权评估师,不能对土地及矿权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涉及的土地及矿权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采矿权证书;委托方虽为陕西延长集团和投资公司、能源公司,但陕西延长集团并未盖章;投资公司、能源公司并未在评估报告书中对所提供的资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陕西国资委与评估机构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沟通获知,评估报告并非其出具,报告及其中的印章等属伪造,并向国资委出具书面证明;延长集团称,资产评估报告为中化益业直接提供,并非评估机构直接提供。

  陕西省国资委认为,延长集团在初审时对报告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没有警觉,险些酿成数亿元资金(拟收购价款24990万元)的安全隐患。此外,延长集团在项目未审批、评估报告未备案的情况下即在董事会决议中明确了收购股权的价款,决策不慎重、不严肃。

  今年3月,陕西省国资委纪委《关于延长石油与中化益业项目合作过程的调查报告》再次指出,延长石油在2010年6月报送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问题。“经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证明,两份评估报告及其中的印章等属于中化益业伪造。”http://news.sina.com.cn/c/2013-07-18/0403276990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