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一看就懂的:枪杀黑人马丁的Zimmerman案的前前后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19:59:2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e9e6630101fig4.html
作者:牵牛猫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两个月,期间黑人也没有抗议。

      但是,奥巴马手下是有一批人专门发掘种族仇视话题的,觉得此事是个富矿,奇货可居。所以,黑人被立即挑动上街闹事,他们控制的自由派媒体业也以此为借口,大造舆论。奥巴马甚至公开声称:要是他有一个儿子,一定长得象Trayvon Martin (If I Had A Son, He'dLook Like Trayvon) 。

      既然总统都认干儿子了,美国的自由派媒体当即高潮了。其中CBS就高潮过头了,居然篡改剪辑了ZIMMERMAN的911电话报警录音,造成ZIMMERMAN是种族主义分子的假象,掀起铺天盖地的媒体和黑人政治团体攻击。CBS手段太拙劣了(如果有谁比CNN更拙劣,那就是CBS),被零成本抓了现行。于是CBS被迫公开道歉并开除了至少3个记者。但Zimmerman律师不依不饶,称道歉太迟了,依然决定起诉CBS,罪名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 defamation and 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distress。由于铁证如山,CBS如不和解,官司必输无疑。

      当时奥巴马施加的政治压力是非常强大的。当地的警察局长被要求配合。但警察局长说这案子太弱,手中证据不足以支持逮捕,而没有可信理由(probablecause),逮捕是非法的。于是原局长被炒掉了,新局长上任就逮捕了ZIMMERMAN。

      随即佛州检察官起诉,依然找不到证据。检方一方面逼着一批黑人做伪证,另外一方面扣留了全部对ZIMMERMAN有利的证据--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扣留的证据中包括TRAYVONMARTIN的手机里存的数千条短信及手机里的无数照片,其中涉及团伙犯罪、非法枪支买卖及毒品交易。检察院的IT主管看不下去,出庭作证检方非法扣留证据(在ZIMMERMAN案子递交到陪审团的当天,IT主管也被开除了)。

      庭审中,法官迫于政治压力,完全偏袒检方。但庭审对检方依然完全是灾难性的。检方几十个证人破“腚”百出--要么可信度破产,要么完全无关痛痒。而被告证人、专家却招招见血、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检方完败,拿不出证据情况下,居然要求陪审团去发挥自己的“普通人的感觉commonsense”,去判定ZIMMERMAN有罪。这就等同于说,陪审团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感觉与想象定罪。

      在此情况下,法官在政治压力之下,使出了非常卑劣的一招,即允许检方在二级谋杀基础上增加过失杀人罪名。二级谋杀可判终身监禁,过失杀人可判30年监禁。但在庭审基本结束的情况下,允许检方增加罪名是非常有争议的。依法,自陪审团组成并宣誓之日,就算一重危境了(Jeopardyattaches when the jury is empaneled andsworn),如果允许随意增加罪名,即使不算DOUBLE JEOPARDY(双重危境),也有违背程序正义(DUEPROCESS)的。

      检方甚至还异想天开地试图加入三级谋杀罪名(即虐待儿童致死罪)。但吸了毒的TRAYVON MARTIN比ZIMMERMAN个子高十几公分,还壮实不少;ZIMMERMAN被打得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但TRAYVONMARTIN只有一处枪伤,虐待儿童罪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法官怕落笑柄,不敢答应检方这个要求。

      不过为了掩护检方,法官把对陪审团的指令中(jury instruction),对过失杀人写得非常绕口模煳,希冀能够把陪审团绕进去,助检方蒙混过关。所以陪审团读得一头雾水,不明白怎么回事,只好找法官、双方律师澄清。澄清之后,即判ZIMMERMAN无罪释放。

      为什么过失杀人行不通呢?原因很简单,无论是二级谋杀还是过失杀人,检方都要证明ZIMMERMAN不是在正当防卫。哪怕检方证明了接近95%的可能性,只要陪审团认为存在大于5%的疑虑ZIMMERMAN是在正当防卫,就必须判他无罪。这就是BEYOND REASONABLEDOUBT举证标准。所以被告律师O'MARA在结束辩论时对陪审团说,如果你们有疑虑,请让ZIMMERMAN成为这些疑虑的唯一受益者。这句话是非常有技巧的。

      此案中,被告律师团队的出色工作,早已证明了ZIMMERMAN超过50%的可能性是在正当防卫,超过了被告的举证责任(preponderanceofevidence)。从法律上讲,由于检方在否定正当防卫一节证据不足,就既不能证明二级谋杀,也不能证明过失杀人。法官允许检方修改罪名,徒见有意构陷,是不足以成事的。另外,佛州采用6人制陪审团,这样的陪审团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定罪。只要一人咬死检方证据不足,就不足以定罪。如果陪审团迟迟不能定罪,就叫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一般要重审。但此案对ZIMMERMAN证据方面太有利了,不存在HUNGJURY的情况,顺利达到了意见一致。

      此案成为美国政府干预司法独立的经典案件。尤其是司法部居然直接组织反ZIMMERMAN游行,成了千古笑柄。操持种族仇恨议题的奥巴马政府目前可谓一地鸡毛。

      今天黑人在抗议游行,但传说中的暴乱乃至黑人豹党并未出现。原因很简单,美国各地警察以及支持ZIMMERMAN的白人早已子弹上膛、严阵以待了。只要黑人出面打砸抢烧杀,警察和所谓“合法持枪公民”们就会横扫了他们。美国黑人,和国内的维族、回族一样,都是永远欺软怕硬的。不过,黑人是敢打ZIMMERMAN黑枪的--怯懦者永远只敢在背后下手的。

可能还会有4个后续案子:

(1)受害者家庭对ZIMMERMAN的民事诉讼(正当防卫也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ZIMMERMAN既然已证明正当防卫,所以必赢无疑)。
(2)原警察局长告非法解雇案。
(3)原IT主管告非法解雇案。
(4)ZIMMERMAN告CBS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案。

估计佛州政府在非法解雇案中,要赔个几百万美元。CBS估计会和解,但代价也不会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e9e6630101fig4.html
作者:牵牛猫

      事情经过很简单,某雨夜,社区治保队员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义务巡逻,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

      此事不要说警察,常人就推断出ZIMMERMAN不会无故枪击黑人的。他如果存心开枪,就大概不会事前打911报警;如果他拔枪在手,黑人也肯定不敢殴打他了。所以应该是黑人觉得他没枪才去攻击他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所谓ZIMMERMAN跟踪黑人,并不妨碍他行使正当防卫。先动手的一方不能行使正当防卫,但先动口就无所谓,先跟踪只要不违法就更无所谓了。警察局调查完毕,觉得此事不值得起诉,就让ZIMMERMAN十万美元取保回家。他在家平静地呆了两个月,期间黑人也没有抗议。

      但是,奥巴马手下是有一批人专门发掘种族仇视话题的,觉得此事是个富矿,奇货可居。所以,黑人被立即挑动上街闹事,他们控制的自由派媒体业也以此为借口,大造舆论。奥巴马甚至公开声称:要是他有一个儿子,一定长得象Trayvon Martin (If I Had A Son, He'dLook Like Trayvon) 。

      既然总统都认干儿子了,美国的自由派媒体当即高潮了。其中CBS就高潮过头了,居然篡改剪辑了ZIMMERMAN的911电话报警录音,造成ZIMMERMAN是种族主义分子的假象,掀起铺天盖地的媒体和黑人政治团体攻击。CBS手段太拙劣了(如果有谁比CNN更拙劣,那就是CBS),被零成本抓了现行。于是CBS被迫公开道歉并开除了至少3个记者。但Zimmerman律师不依不饶,称道歉太迟了,依然决定起诉CBS,罪名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 defamation and 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distress。由于铁证如山,CBS如不和解,官司必输无疑。

      当时奥巴马施加的政治压力是非常强大的。当地的警察局长被要求配合。但警察局长说这案子太弱,手中证据不足以支持逮捕,而没有可信理由(probablecause),逮捕是非法的。于是原局长被炒掉了,新局长上任就逮捕了ZIMMERMAN。

      随即佛州检察官起诉,依然找不到证据。检方一方面逼着一批黑人做伪证,另外一方面扣留了全部对ZIMMERMAN有利的证据--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扣留的证据中包括TRAYVONMARTIN的手机里存的数千条短信及手机里的无数照片,其中涉及团伙犯罪、非法枪支买卖及毒品交易。检察院的IT主管看不下去,出庭作证检方非法扣留证据(在ZIMMERMAN案子递交到陪审团的当天,IT主管也被开除了)。

      庭审中,法官迫于政治压力,完全偏袒检方。但庭审对检方依然完全是灾难性的。检方几十个证人破“腚”百出--要么可信度破产,要么完全无关痛痒。而被告证人、专家却招招见血、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检方完败,拿不出证据情况下,居然要求陪审团去发挥自己的“普通人的感觉commonsense”,去判定ZIMMERMAN有罪。这就等同于说,陪审团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感觉与想象定罪。

      在此情况下,法官在政治压力之下,使出了非常卑劣的一招,即允许检方在二级谋杀基础上增加过失杀人罪名。二级谋杀可判终身监禁,过失杀人可判30年监禁。但在庭审基本结束的情况下,允许检方增加罪名是非常有争议的。依法,自陪审团组成并宣誓之日,就算一重危境了(Jeopardyattaches when the jury is empaneled andsworn),如果允许随意增加罪名,即使不算DOUBLE JEOPARDY(双重危境),也有违背程序正义(DUEPROCESS)的。

      检方甚至还异想天开地试图加入三级谋杀罪名(即虐待儿童致死罪)。但吸了毒的TRAYVON MARTIN比ZIMMERMAN个子高十几公分,还壮实不少;ZIMMERMAN被打得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但TRAYVONMARTIN只有一处枪伤,虐待儿童罪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法官怕落笑柄,不敢答应检方这个要求。

      不过为了掩护检方,法官把对陪审团的指令中(jury instruction),对过失杀人写得非常绕口模煳,希冀能够把陪审团绕进去,助检方蒙混过关。所以陪审团读得一头雾水,不明白怎么回事,只好找法官、双方律师澄清。澄清之后,即判ZIMMERMAN无罪释放。

      为什么过失杀人行不通呢?原因很简单,无论是二级谋杀还是过失杀人,检方都要证明ZIMMERMAN不是在正当防卫。哪怕检方证明了接近95%的可能性,只要陪审团认为存在大于5%的疑虑ZIMMERMAN是在正当防卫,就必须判他无罪。这就是BEYOND REASONABLEDOUBT举证标准。所以被告律师O'MARA在结束辩论时对陪审团说,如果你们有疑虑,请让ZIMMERMAN成为这些疑虑的唯一受益者。这句话是非常有技巧的。

      此案中,被告律师团队的出色工作,早已证明了ZIMMERMAN超过50%的可能性是在正当防卫,超过了被告的举证责任(preponderanceofevidence)。从法律上讲,由于检方在否定正当防卫一节证据不足,就既不能证明二级谋杀,也不能证明过失杀人。法官允许检方修改罪名,徒见有意构陷,是不足以成事的。另外,佛州采用6人制陪审团,这样的陪审团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定罪。只要一人咬死检方证据不足,就不足以定罪。如果陪审团迟迟不能定罪,就叫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一般要重审。但此案对ZIMMERMAN证据方面太有利了,不存在HUNGJURY的情况,顺利达到了意见一致。

      此案成为美国政府干预司法独立的经典案件。尤其是司法部居然直接组织反ZIMMERMAN游行,成了千古笑柄。操持种族仇恨议题的奥巴马政府目前可谓一地鸡毛。

      今天黑人在抗议游行,但传说中的暴乱乃至黑人豹党并未出现。原因很简单,美国各地警察以及支持ZIMMERMAN的白人早已子弹上膛、严阵以待了。只要黑人出面打砸抢烧杀,警察和所谓“合法持枪公民”们就会横扫了他们。美国黑人,和国内的维族、回族一样,都是永远欺软怕硬的。不过,黑人是敢打ZIMMERMAN黑枪的--怯懦者永远只敢在背后下手的。

可能还会有4个后续案子:

(1)受害者家庭对ZIMMERMAN的民事诉讼(正当防卫也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ZIMMERMAN既然已证明正当防卫,所以必赢无疑)。
(2)原警察局长告非法解雇案。
(3)原IT主管告非法解雇案。
(4)ZIMMERMAN告CBS诽谤及故意心理伤害案。

估计佛州政府在非法解雇案中,要赔个几百万美元。CBS估计会和解,但代价也不会小。
作者写的一手好文,文采飞扬,声请并茂,催人泪下,已在多个论坛上见过,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应翻译成多国语言,让MD的黑人们明白,对了作者在哪里高就啊
美国政府干预司法独立的经典案件

又经典,去查查美国法律档案,有多少“经典”已经成为过眼云烟。
美国各大媒体高潮,但网上看绝大多数美国人都支持ZIMMERMAN,难道是网军
真的这么一边倒么?
真是催人尿下的绝妙文章。
common sense翻译成“普通人的感觉"--这是机器翻译的吧?那叫”常识“好吗。

莫非是民主版的"彭宇案"?
美国人现在是在吃地球的大锅饭,物资丰富,黑白双方其乐融融,等下面的国家起来后,物资减少,黑白杀的好戏就会上演,时间不会很久的,你我都有眼福。
奥巴马是尽力了吗?看来冤枉他了。
楼上几位什么回应都有,就是没有人直接反驳的...

也算是一道风景。
和当年的罗德尼.金案一回事,陪审团终于还是将自己的良知放在了政治正确之上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他向自己的汽车走过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攻击了他,把他头部按在水泥地上撞,打得他鼻青脸肿,后脑流血。他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毙了黑人。”楼主的描述。

“当时,17岁的黑人少年马丁在佛罗里达州桑福德一家杂货铺购物后走路前往父亲女友的住所。途中,当时28岁的社区协警齐默尔曼打电话报警,称看到一名“形迹可疑者”。齐默尔曼尾随马丁,两人随后发生扭打,齐默尔曼最终开枪将马丁打死。”媒体的描述。

区别很大。
好编剧
谁之天下 发表于 2013-7-16 13:48
“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该小区东张西望乱窜。他上前去问,并打了911电话报警,911让他不要继 ...
而且有问题的地方还是很多:

既然那个黑人小孩打了对方,,鼻青脸肿,鲜血横流,为何那个黑人小孩身上采集不到对方的DNA?
一面之词而已,另外在美国华人收到的歧视远比黑人严重
这件案子连第三方的现场还原都做不到怎么判?从正当防卫一直到二级谋杀都是可能的选项,怎么选,凭什么选?

我在想这个案子在天朝会怎么判,肯定不会涉及种族问题了:检察院会怎么起诉?还是根本就不起诉,用羁押的办法让案件一直处于侦查阶段?
航潜 发表于 2013-7-16 14:11
一面之词而已,另外在美国华人收到的歧视远比黑人严重
黑人管亚洲人当白人,白人把亚裔当有色人种,所以.........
虎胆龙威2里面,配角黑人在黑人区救了布鲁斯,然后说救他的理由是因为不想一个白人警察死在黑人区里面,导致一大帮白人警察进黑人区,而且每一个白人警察都想找开枪的机会。
媒体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为啥到了美国就是好人,到了咱中国就成了坏人?
淮南淮北吗?比如大肆呕吐的HR都是废物,招进来的中国工人都是坏工人,
偷油獭的HR真能耐,招进来的中国工人都是好人。淮河咋啦,这么大的差别?
所以,主席说:一定要把淮河治好!
航潜 发表于 2013-7-16 14:11
一面之词而已,另外在美国华人收到的歧视远比黑人严重
另外在美国华人很歧视黑人。
我一同学曾在中餐馆打工(我们这一代留学生很少没有打过工),
一天服务一黑人,嘴里用中文对同事咕哝一句“又是老黑!”
“老黑”抬起看菜谱的眼睛说:“老黑?老黑怎么啦?老黑也是人嘛!”
造汽 发表于 2013-7-16 14:44
另外在美国华人很歧视黑人。
我一同学曾在中餐馆打工(我们这一代留学生很少没有打过工),
一天服务一 ...
不要说美国了,就说国内了。歧视的人也不少,看CD的回复就略知一二了。

本质上就是嫌贫爱富,跟白领歧视农民工一样
kuangzhiyun 发表于 2013-7-16 14:49
不要说美国了,就说国内了。歧视的人也不少,看CD的回复就略知一二了。

本质上就是嫌贫爱富,跟白领歧 ...
嫌富爱贫的岐视也不少
kuangzhiyun 发表于 2013-7-16 14:49
不要说美国了,就说国内了。歧视的人也不少,看CD的回复就略知一二了。

本质上就是嫌贫爱富,跟白领歧 ...

中国社会是最严重的种族主义社会之一,而且特点是
(1)兼有自觉和不自觉的
(2)双向的,甚至歧视自己
(3)极端的,洋大人(白人)和“白皮猪”思维都存在,甚至存在在一个人的头脑里
(4)很多歧视内容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也还没有反思的,我是说还没有,以后可能会有。

外族,要么是神,要么是鬼,偏偏不是人。
怎么感觉楼主就是被击毙那位呀?细节了解这么多?
知了、知了、
退散吧
造汽 发表于 2013-7-16 14:55
中国社会是最严重的种族主义社会之一,而且特点是
(1)兼有自觉和不自觉的
(2)双向的,甚至歧视自 ...
赶脚你这么说把你自己也包括进去了。
美国国内的黑人和白人的剧烈冲突对于中国来讲是绝对性的利好,可惜这次是雷大雨点小,黑人没有类似马丁路德金的绝对核心人物,希望未来几年能够出现一个,带领黑人们把美国的天给翻过去。
造汽 发表于 2013-7-16 14:55
中国社会是最严重的种族主义社会之一,而且特点是
(1)兼有自觉和不自觉的
(2)双向的,甚至歧视自 ...
出国体验下再说这话吧,让你感受感受什么叫货真价实的种族歧视。。。。。。
chata 发表于 2013-7-16 17:03
赶脚你这么说把你自己也包括进去了。
这就是个活标本:
第一句话就是证明(2)
(3)就是证明(4)和(1)
最后一句是证明(3)
翎羽 发表于 2013-7-16 18:26
出国体验下再说这话吧,让你感受感受什么叫货真价实的种族歧视。。。。。。
去哪里?你说?
我在美国呆过了共16年,
短期去过加拿大墨西哥巴西,
芬兰1荷兰1法国1德国5英国1斯洛伐克1捷克1匈牙利1奥地利2比利时1意大利1俄罗斯3
越南N泰国2马来西亚1新加坡2印度尼西亚6印度8日本N韩国3。
在维也纳,一个早晨在街上逛,一个小屁孩儿对我吼了一嗓子,我没必要去听懂。

你有何建议,我下次找机会去你建议的国家。
也请你找几个双料种族主义的社会,我推荐你几个,韩国日本越南,你也去体验一下。
duankongzhiren 发表于 2013-7-16 17:51
美国国内的黑人和白人的剧烈冲突对于中国来讲是绝对性的利好,可惜这次是雷大雨点小,黑人没有类似马丁路德 ...
美国社会通过巧妙地运用阶级斗争这个法宝,已经基本上将心腹之患的
种族矛盾,浅层化到了癣疥之疾了。要说翻天,还是去支持一下美国妇女,
去帮助美国妇女与南方浸礼会那帮夯汉做做斗争,她们的解放的路还非常长,
美国社会接受一个黑人要比接受一个女人当总统容易得多。
chata 发表于 2013-7-16 17:03
赶脚你这么说把你自己也包括进去了。
是的,我不否认我也有双重种族主义,我顶多是有时候(不是所有时候)感觉到我有这种问题存在。
duankongzhiren 发表于 2013-7-16 17:51
美国国内的黑人和白人的剧烈冲突对于中国来讲是绝对性的利好,可惜这次是雷大雨点小,黑人没有类似马丁路德 ...

马丁路德金死的那个晚上,美国大城市可是热闹多了,只是黑人不已杀人为目标。按当时的新闻,美国确实是一片火海。
造汽 发表于 2013-7-16 18:57
是的,我不否认我也有双重种族主义,我顶多是有时候(不是所有时候)感觉到我有这种问题存在。
爱国主义就是右派,和左派的自由思想是相抵触的。所以我从来不喜欢非什么左右,理性务实才是真理。
断腕 发表于 2013-7-16 18:38
这就是个活标本:
第一句话就是证明(2)
(3)就是证明(4)和(1)
告诉你正确答案:
(1)(2)(3)完全MECE,因为它们说的是
(1)知觉特征,具有自觉种族主义和不自觉种族主义的两种品种
(2)涵盖范围,不像白人只认为白人是优秀种族,其他有色人种都是劣等的,双向的涵盖很广,有被作为优秀种族的去膜拜,有作为劣等种族的去鄙视,甚至因种族理由鄙视或膜拜自己。
(3)极端性,极端性突出,并不是正态分布的,体现在态度的极端性,即抽胸顿足咬牙切齿的特征,无论是哪个方向的歧视。
以上三点基本穷尽,并互相独立。
但是第四点不是太MECE,是上述特征的一种下一层面的结论,上面(1)(2)(3)的总和导出
(4),所以(4)不应该和上述三点并列。这是我犯的错误。

至于你老兄的软能力,如问题分析能力,需要好好回炉,可惜没炉,因为我们学校里不教,另起炉灶吧。
我就是另起炉灶学的。

造汽 发表于 2013-7-16 18:53
去哪里?你说?
我在美国呆过了共16年,
短期去过加拿大墨西哥巴西,


你在老欧洲时间太短了,美国的近16年经济还是不错的

美国能印钞,社会问题相对不严重,美国没啥法宝,能印钱而已,美国联邦和州债务分摊到户,每户平均几十万美元

什么时候经济真正恶化了,你再看吧,比如卡特琳娜季风时的族群分化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05/09/06/000064346.shtml

造汽 发表于 2013-7-16 18:53
去哪里?你说?
我在美国呆过了共16年,
短期去过加拿大墨西哥巴西,


你在老欧洲时间太短了,美国的近16年经济还是不错的

美国能印钞,社会问题相对不严重,美国没啥法宝,能印钱而已,美国联邦和州债务分摊到户,每户平均几十万美元

什么时候经济真正恶化了,你再看吧,比如卡特琳娜季风时的族群分化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05/09/06/000064346.shtml
翎羽 发表于 2013-7-16 19:15
你在老欧洲时间太短了,美国的近16年经济还是不错的

美国能印钞,社会问题相对不严重,美国没啥法宝 ...
的确,我在德国时间最长,最长的一次两个月,在慕尼黑和法兰克福,
另外在美国华人很歧视黑人。  我一同学曾在中餐馆打工(我们这一代留学生很少没有打过工),  一天服务一 ...
呵呵呵,这老黑汉语这屌?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3-7-16 19:41
呵呵呵,这老黑汉语这屌?
那是在佛罗里达大学那里,可能在中国留过学。这样的事以后会更多。
中国社会是最严重的种族主义社会之一,而且特点是  (1)兼有自觉和不自觉的  (2)双向的,甚至歧视自 ...
这是历史问题造成的
在霓虹对待白人黑人内心也是这个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