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终审胜诉获赔2641元 打算带女儿赴美治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2:29:25
昨天上午,湖南省高院就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公开宣判,撤销一审裁定,判决永州劳教委支付唐慧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641.15元。对唐慧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永州劳教委表示服从判决。唐慧表示对于判决“还能接受”,但对没获得书面赔礼道歉“有些遗憾”。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分析,法官回避了矛盾,但胜诉对唐慧是一个巨大的安慰。当事各方都希望,唐慧能就此回归正常生活。
  判决
  劳教委赔2641元
  去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作出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的决定,当月10日该决定被湖南省劳教委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随后唐慧起诉,一审败诉后又上诉。
  今年7月2日,湖南省高院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唐慧案,认定基本事实清晰,但未当庭宣判。
  昨天上午9点,宣判仍在第二审判庭举行,有51名记者到场旁听。审判长花了约半个小时宣读审判书,最终裁定撤销永州中院的一审判决、撤销永州市劳教委此前作出的不予赔偿决定,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182.35元/天×9天)并向唐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未支持书面道歉
  唐慧的上诉中还要求对方书面赔礼道歉。二审开庭期间,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兼劳教委主任蒋建湘在最后陈述时对唐慧表示歉意,称己方对唐慧女儿的特殊情况考虑不周、人文关怀不够。
  终审判决认为,永州劳教委没有综合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对唐慧实施了劳教,处理方式明显不当,给其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因此,唐慧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酌情可予支持。但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二审庭审中,永州市劳教委法定代表人向唐慧赔礼道歉,故对唐慧此项诉讼请求可视为已经履行。
  昨天,蒋建湘明确向记者表示,己方服从判决。唐慧表示,对于判决“还能接受”,但对没有获得书面赔礼道歉“有些遗憾”。
  焦点
  唐慧律师认为判决书逻辑不通
  终审判决书一方面认同劳教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而非违法,另一方面又称劳教决定不具法律效力。表述如此模棱两可,不少律师和专家也提出了疑问。原被告双方律师也都认为,此案在法律层面仍有很大的争议和探讨空间。
  >>判决书
  避谈劳教决定是否违法
  在二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论焦点集中在“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实施劳教是否违法”上。唐慧的律师认为,湖南省劳教委“撤销”了永州市劳教委的劳教决定,这是对唐慧劳教违法性的直接根据。永州市劳教委则坚持认为,劳教决定被撤销是由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以及出于对唐慧女儿的人文关怀,并不违法,故不需赔偿。
  昨天的终审判决认定,唐慧多次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官对永州市劳教委的辩护予以支持,即湖南省劳教委的撤销决定的法定理由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目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根据永州市劳教委的答辩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行政赔偿的前提条件,“我委的行为不违法,当然无需赔偿”。
  然而,终审判决书随后提到,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后,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撤销效力追溯至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之日。故湖南省劳教委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的效力追溯至该决定作出之日。由此,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从作出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唐慧已经实施的9天劳教失去了法律依据。唐慧的索赔,依法应予支持。
  >>律师说法
  劳教委律师:不违法就不应赔偿
  从以上判决内容来看,法官一方面认同劳教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而非违法,另一方面又称劳教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表述如此模棱两可,不少律师和专家也提出了疑问。昨天,原被告双方律师也都认为,此案在法律层面仍有很大的争议和探讨的空间。
  永州市劳教委的代理律师肖志雄表示,法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自己不方便对本案再加评价,“判了肯定有原因”。肖律师始终认为,上级部门撤销下级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的考量,“撤销并不代表违法”,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精神,不违法就不应赔偿。
  唐慧律师:终审判决并不完美
  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则直言不讳地说,虽然唐慧胜诉,但这份终审判决并不完美,在法理和逻辑上都解释不通,各种法规“相互杂糅”。徐利平分析,法官回避了劳教决定是否违法的问题,却在此情形下判唐慧胜诉,反映了其内部对此案判决十分为难。而法官裁定永州劳教委赔偿依据的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一地方法规,“说明法官害怕引起内部反弹,借此堵住行政机关的嘴,以保护自身”。
  对话
  唐慧:期望安安静静过生活
  从2006年10月女儿被强迫卖淫案发至今,唐慧经历了近7年心力交瘁的上访历程。其代理律师徐利平、浦志强昨天均表示,相对公道的判决对于唐慧来说十分重要,从此她可以有理由暂时放下过去的强迫与纷扰,回归内心的平静。永州市副市长、劳教委主任蒋建湘昨天没有出庭,他此前多次向记者表示,不论此案胜败,都将继续关心和照顾唐慧及其家人。昨天,他短信回复本报记者:“希望唐慧就此回归正常生活。”
  唐慧则在听完判决后心情平静,她还在微博中发了“谢谢您们大家”六字。
  依法办理就不需上访
  记者:你对判决满意吗?唐慧:还是挺满意的,上次蒋局长开庭时也道了歉,能够支持一些诉求就不错了。
  记者:你以前说女儿的案子还有很多问题没结果,官司结束后要继续上访,现在怎么想呢?
  唐慧:现在不想那些问题,就希望开开心心休息一下。也不一定要上访,写信、找记者帮忙也可以。其实无论正常还是不正常的渠道,都很辛苦,希望领导能真正在意我的事情,依法处理,就不需要我去上访了。
  记者:蒋局长也说希望你回归正常生活,你怎么评价他们呢?
  唐慧:不想去评价,对我好就表示感谢;如果不好,也表示理解。毕竟有些事情是我不能了解的,他们也有难处,可能有些领导因为我上访(无辜)受到了牵连,(而有人)应该受惩罚的却没有(受到惩罚),我一直很理解。以前有好几次要到北京上访,领导给我发短信、打电话,我就没有去。
  打算带女儿赴美治病
  记者:现在女儿怎么样?唐慧:这个月在北京看了4天心理医生,效果不错,她没以前那么不开心了。但是短期内也看不出来。我打算过半年左右,带她去美国治病,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女儿的病治好。
  记者:你微博上的“谢谢您们大家”是什么意思呢?
  唐慧:我现在做点小生意,逐渐走上正轨。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很想安安静静地生活。感谢那么多年来,关心、帮助过我的人!
  相关
  上访妈妈仍有心结未解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发生“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多次上访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4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目前,死刑判决仍在最高法复核,未出结果。
  过去一年,除了自己被劳教一事外,唐慧仍在为三件事上访:一是女儿乐乐失踪案专案组负责人杨某某不作为问题;二是民警魏某某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问题;三是冷水滩看守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的问题。去年8月,湖南省政法委专门成立了调查组,但至今没有公布调查进展,唐慧屡次催问也无结果,成为她又一“心结”。
  京华时报记者雷军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07-16/5044959.shtml昨天上午,湖南省高院就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公开宣判,撤销一审裁定,判决永州劳教委支付唐慧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641.15元。对唐慧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永州劳教委表示服从判决。唐慧表示对于判决“还能接受”,但对没获得书面赔礼道歉“有些遗憾”。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分析,法官回避了矛盾,但胜诉对唐慧是一个巨大的安慰。当事各方都希望,唐慧能就此回归正常生活。
  判决
  劳教委赔2641元
  去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作出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的决定,当月10日该决定被湖南省劳教委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随后唐慧起诉,一审败诉后又上诉。
  今年7月2日,湖南省高院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唐慧案,认定基本事实清晰,但未当庭宣判。
  昨天上午9点,宣判仍在第二审判庭举行,有51名记者到场旁听。审判长花了约半个小时宣读审判书,最终裁定撤销永州中院的一审判决、撤销永州市劳教委此前作出的不予赔偿决定,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182.35元/天×9天)并向唐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未支持书面道歉
  唐慧的上诉中还要求对方书面赔礼道歉。二审开庭期间,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兼劳教委主任蒋建湘在最后陈述时对唐慧表示歉意,称己方对唐慧女儿的特殊情况考虑不周、人文关怀不够。
  终审判决认为,永州劳教委没有综合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对唐慧实施了劳教,处理方式明显不当,给其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因此,唐慧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酌情可予支持。但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二审庭审中,永州市劳教委法定代表人向唐慧赔礼道歉,故对唐慧此项诉讼请求可视为已经履行。
  昨天,蒋建湘明确向记者表示,己方服从判决。唐慧表示,对于判决“还能接受”,但对没有获得书面赔礼道歉“有些遗憾”。
  焦点
  唐慧律师认为判决书逻辑不通
  终审判决书一方面认同劳教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而非违法,另一方面又称劳教决定不具法律效力。表述如此模棱两可,不少律师和专家也提出了疑问。原被告双方律师也都认为,此案在法律层面仍有很大的争议和探讨空间。
  >>判决书
  避谈劳教决定是否违法
  在二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论焦点集中在“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实施劳教是否违法”上。唐慧的律师认为,湖南省劳教委“撤销”了永州市劳教委的劳教决定,这是对唐慧劳教违法性的直接根据。永州市劳教委则坚持认为,劳教决定被撤销是由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以及出于对唐慧女儿的人文关怀,并不违法,故不需赔偿。
  昨天的终审判决认定,唐慧多次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官对永州市劳教委的辩护予以支持,即湖南省劳教委的撤销决定的法定理由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目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根据永州市劳教委的答辩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行政赔偿的前提条件,“我委的行为不违法,当然无需赔偿”。
  然而,终审判决书随后提到,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后,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撤销效力追溯至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之日。故湖南省劳教委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的效力追溯至该决定作出之日。由此,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从作出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唐慧已经实施的9天劳教失去了法律依据。唐慧的索赔,依法应予支持。
  >>律师说法
  劳教委律师:不违法就不应赔偿
  从以上判决内容来看,法官一方面认同劳教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而非违法,另一方面又称劳教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表述如此模棱两可,不少律师和专家也提出了疑问。昨天,原被告双方律师也都认为,此案在法律层面仍有很大的争议和探讨的空间。
  永州市劳教委的代理律师肖志雄表示,法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自己不方便对本案再加评价,“判了肯定有原因”。肖律师始终认为,上级部门撤销下级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的考量,“撤销并不代表违法”,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精神,不违法就不应赔偿。
  唐慧律师:终审判决并不完美
  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则直言不讳地说,虽然唐慧胜诉,但这份终审判决并不完美,在法理和逻辑上都解释不通,各种法规“相互杂糅”。徐利平分析,法官回避了劳教决定是否违法的问题,却在此情形下判唐慧胜诉,反映了其内部对此案判决十分为难。而法官裁定永州劳教委赔偿依据的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一地方法规,“说明法官害怕引起内部反弹,借此堵住行政机关的嘴,以保护自身”。
  对话
  唐慧:期望安安静静过生活
  从2006年10月女儿被强迫卖淫案发至今,唐慧经历了近7年心力交瘁的上访历程。其代理律师徐利平、浦志强昨天均表示,相对公道的判决对于唐慧来说十分重要,从此她可以有理由暂时放下过去的强迫与纷扰,回归内心的平静。永州市副市长、劳教委主任蒋建湘昨天没有出庭,他此前多次向记者表示,不论此案胜败,都将继续关心和照顾唐慧及其家人。昨天,他短信回复本报记者:“希望唐慧就此回归正常生活。”
  唐慧则在听完判决后心情平静,她还在微博中发了“谢谢您们大家”六字。
  依法办理就不需上访
  记者:你对判决满意吗?唐慧:还是挺满意的,上次蒋局长开庭时也道了歉,能够支持一些诉求就不错了。
  记者:你以前说女儿的案子还有很多问题没结果,官司结束后要继续上访,现在怎么想呢?
  唐慧:现在不想那些问题,就希望开开心心休息一下。也不一定要上访,写信、找记者帮忙也可以。其实无论正常还是不正常的渠道,都很辛苦,希望领导能真正在意我的事情,依法处理,就不需要我去上访了。
  记者:蒋局长也说希望你回归正常生活,你怎么评价他们呢?
  唐慧:不想去评价,对我好就表示感谢;如果不好,也表示理解。毕竟有些事情是我不能了解的,他们也有难处,可能有些领导因为我上访(无辜)受到了牵连,(而有人)应该受惩罚的却没有(受到惩罚),我一直很理解。以前有好几次要到北京上访,领导给我发短信、打电话,我就没有去。
  打算带女儿赴美治病
  记者:现在女儿怎么样?唐慧:这个月在北京看了4天心理医生,效果不错,她没以前那么不开心了。但是短期内也看不出来。我打算过半年左右,带她去美国治病,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女儿的病治好。
  记者:你微博上的“谢谢您们大家”是什么意思呢?
  唐慧:我现在做点小生意,逐渐走上正轨。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很想安安静静地生活。感谢那么多年来,关心、帮助过我的人!
  相关
  上访妈妈仍有心结未解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发生“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多次上访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4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目前,死刑判决仍在最高法复核,未出结果。
  过去一年,除了自己被劳教一事外,唐慧仍在为三件事上访:一是女儿乐乐失踪案专案组负责人杨某某不作为问题;二是民警魏某某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问题;三是冷水滩看守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的问题。去年8月,湖南省政法委专门成立了调查组,但至今没有公布调查进展,唐慧屡次催问也无结果,成为她又一“心结”。
  京华时报记者雷军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07-16/5044959.shtml
做点小生意就能去美国治病,只能说唐获得了国外资助了。

国外资金是活雷锋吗?

这里祝福唐吧,事情过去了,一切从头开始。在美国,可不像中国,占领了法院大厅仅仅只是劳教(虽然劳教没有经过审判就定罪,不合理)。

此外,最重要一点,当事情过去了,就表示人过气了。当人过气后,背后资助的资金可不会那么容易得到。所以,做好在美国自力更生的准备。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6 12:05
做点小生意就能去美国治病,只能说唐获得了国外资助了。

国外资金是活雷锋吗?
糖是又一个瞎子,前仆后继
这也行。。。
做点小生意就能去美国治病,只能说唐获得了国外资助了。

国外资金是活雷锋吗?

自己有漏洞能怪别人钻?
noturdaddy 发表于 2013-7-16 12:08
糖是又一个瞎子,前仆后继
这话说的,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真不能怪人家没觉悟,被迫害地够惨了。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6 12:05
做点小生意就能去美国治病,只能说唐获得了国外资助了。

国外资金是活雷锋吗?
哦   微笑行动有什么问题呢?  
纪昀 发表于 2013-7-16 12:34
这话说的,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真不能怪人家没觉悟,被迫害地够惨了。
人人都想有个世外桃源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6 12:05
做点小生意就能去美国治病,只能说唐获得了国外资助了。

国外资金是活雷锋吗?


唐是外国资助陷害我伟大的ZF的 思路广
不能好心人资助么 自己半辈子积蓄去一次行不
minitriy_fan 发表于 2013-7-16 12:05
做点小生意就能去美国治病,只能说唐获得了国外资助了。

国外资金是活雷锋吗?


唐是外国资助陷害我伟大的ZF的 思路广
不能好心人资助么 自己半辈子积蓄去一次行不
换个地方生活环境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在当地她们也不好继续呆下去。

呵……呵……
loolop 发表于 2013-7-16 12:37
人人都想有个世外桃源
乌托邦不存在,能到一个没人认识她们的地方重新开始过平淡的生活就好,祝福她们。
希望他们到了国外,活得比在中国好。
去美帝咋了?夫妻嘛,有来往很正常
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有的是时间验证一切的。
一直同情唐慧,看了这个消息,开始对她反感。

就一个疑问,去美国治病,她在美国没医保,吃住治病需要很多钱,她那么多钱哪来的?之前不是一直再说她不接受任何资助,打官司借的2000块钱吗?靠弱势的悲情赢了官司赚了大家的同情,官司赢了立马就有钱去美国了。
带女儿离开伤心之地也好
离开伤心之地也好
不能不说唐的女儿遭遇真的好没人性!
希望别变成陈光诚那样的
看来法院认为对唐慧的劳教是合法的。不合法的是在实施劳教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做法。
唐慧仍在为三件事上访:一是女儿乐乐失踪案专案组负责人杨某某不作为问题;二是民警魏某某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问题;三是冷水滩看守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的问题。

第一件事,唐慧的女儿指认了有两个警察参与了嫖,而事后没有处理,专案组并未对这两个人立案。

通风报信的人也没有什么处理。
第三件难道不应该以伪证罪起诉吗? 或者另案起诉吗?

这三件事 调查了一年了,毫无说法,涉案人员逍遥法外,她能不上访吗?
这么惨,国内谁帮上她了?媒体说了半天帮了半天才达到这个效果,有时候,靠美国人说不定还真管用点。
哎! 我只能一声叹息
领导的子女去美国你们屁都不敢放!


习总女儿在美国读书狗腿子左一个公主右一个公主的夸,唐慧带女儿去疗养这些狗腿子恨不得要把人家吃了!

习总女儿在美国读书狗腿子左一个公主右一个公主的夸,唐慧带女儿去疗养这些狗腿子恨不得要把人家吃了!
祝她们一切安好!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3-7-16 17:31
习总女儿在美国读书狗腿子左一个公主右一个公主的夸,唐慧带女儿去疗养这些狗腿子恨不得要把人家吃了!
某些狗腿子也就是针对弱势群体发发狠,大人物他那里敢说三道四。
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她想去美国很正常,骂她的人扪心自问要是你也摊上这样的事恐怕比她还要过激!!
当然她去美国了过的怎么样也不关你们的事!
不过,她要真去美国了,当地政府估计都开心死了,就像陈光诚那里的地方政府一样!
唐慧在给记者的书面说明中称,2007年3月14日,她向永州市公安局纪委反映永州市零陵区分局干警雷某、永州市交警支队民警刘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同年3月17日,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案民警叫她带女儿前往辨认民警照片,乐乐从279张电脑照片中指认出雷某。

    “刘某为交警,当时没有他的照片,但我女儿知道他的名字。他们都奸淫过我女儿,直到现在,他们都没得到任何惩罚。”唐慧说

昨晚,唐慧在电话中告知记者,她不服这一结果,将循行政诉讼的方式“讨回公道”。唐慧还称,在她被决定劳教后,湖南省政法委承诺组织调查组彻查其女儿被逼卖淫案,但从去年8月至今,调查组从未约见她和女儿,也未通过任何方式告知调查情况。“我都不知道他们到底调查了没有。”

    唐慧表示,她将于明天主动前往湖南省政法委,检举永州市零陵区分局干警雷某、永州市交警支队民警刘某在乐乐受害案中奸淫幼女。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3/0115/c42510-20209479.html
版主,这是人民网的链接,不用审核了吧
正义不可能建立在一方的说辞之上,,,,,,,甚至是媒体之上。
看来法院认为对唐慧的劳教是合法的。不合法的是在实施劳教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做法。
     “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精神,不违法就不应赔偿”
       ………请您出手吧,为国家挽回损失
hillsboro1 发表于 2013-7-16 17:53
唐慧在给记者的书面说明中称,2007年3月14日,她向永州市公安局纪委反映永州市零陵区分局干警雷某、永州市 ...
  拖延了这么多年,还是没有管啊。
领导的子女去美国你们屁都不敢放!
你吓死那些货了

无相 发表于 2013-7-16 14:24
一直同情唐慧,看了这个消息,开始对她反感。

就一个疑问,去美国治病,她在美国没医保,吃住治病需要很 ...
呵呵,有人资助她,成心恶心TG政府。

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只穿短袖 发表于 2013-7-16 17:27
这么惨,国内谁帮上她了?媒体说了半天帮了半天才达到这个效果,有时候,靠美国人说不定还真管用点。
呵呵,中国人是最要脸面的种群,一出国等于要要了某些人的命。

也好,也好。
让权力机关被动一下是好事,要长点记性。

要在遵纪守法、改进作风上多下功夫。
方船子 发表于 2013-7-16 20:53
呵呵,有人资助她,成心恶心TG政府。

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美国的签证,治病的话应该是旅游签证,签证需要房产证明,高额定期存款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一样不合格也不会给签,唐慧早在媒体上说吃低保啥的,MD怎么可能给她旅游签证,除非有那啥基金会担保。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3-7-16 17:31
习总女儿在美国读书狗腿子左一个公主右一个公主的夸,唐慧带女儿去疗养这些狗腿子恨不得要把人家吃了!
真是去“疗养”么?在国内不能疗养么??要去一个语言都不通的国家“疗养”??钱谁出?收了人家钱是不是该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