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上扬言杀死奥巴马 美国青年被判服刑一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1:51:44
去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来自美国阿拉巴马州伯明翰的26岁青年贾维斯·布里顿(Jarvis Britton)在Twitter上发布了一系列信息,他后来称这些都是“愚蠢的”笑话。但检察官却并不认为它们好笑。

“让我们去杀掉总统,”26岁无业的布里顿写道。“我觉得我们可以用氰化物杀死总统!#慢慢来。”

当特勤局(Secret Service)的特工出现在他家质问他时,布里顿表示,他当时喝醉了,已为此道过歉。但去年9月,他又发布了一轮针对奥巴马总统的死亡恐吓,于是被逮捕了。上个月,布里顿被判在联邦监狱服刑一年。

阿拉巴马州北区联邦检察官乔伊斯·怀特·万斯(Joyce White Vance)表示,“由于布里顿一再在Twitter上发布恐吓信息,我们就信了他。”万斯负责向布里顿提起诉讼。
因为违反美国法定的“言论自由界限”,近期有相当一批社交媒体用户因为威胁杀死奥巴马而面临监禁,而布里顿只是最新一例。上个月,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的Twitter用户东特·哈马尔·西姆斯(Donte Jamar Sims)就因为这样的行为被判刑六个月,除了其他一些威胁言论,他在Twitter上写道,“我会在今晚暗杀奥巴马总统!”俄亥俄州哥伦布的丹尼尔·坦普尔(Daniel Temple)正在等待判决,他在Twitter上说他“要去杀”总统,“很快就会杀了你。”


美国特勤局发言人布赖恩·利里(Brian Leary)表示,社交媒体对寻找、追踪恐吓信息的帮助越来越大。2011年,该机构创建了 @SecretService账号,以便让用户们上报可疑的twitter帖子。一群名为网络威胁工作组(Internet Threat Desk)的特工专门关注发布在网上的恐吓信息。

“我们从很多渠道获取信息。社交媒体是其中之一,”利里说。“我们有权力,当然也有义务来查明一个人的意图。”

罗纳德·凯斯勒(Ronald Kessler)撰写了一本有关特勤局的书——《在总统的特勤局》(In the President’s Secret Service)。凯斯勒表示,特勤局平均每天调查10条针对奥巴马总统的恐吓信息,大约与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执政时期数量一致。特勤局不愿确认这一数字,也不愿意说明该机构收到恐吓信息的数量,以及移交给美国司法部进行起诉的案件数量。

但隐私权倡导人士担心,一些针对朋友和粉丝的言论在法庭里可能会被误解,或者有关部门会以对待邮寄给白宫(White House)信件的态度来看待那些随意发出的帖子。


“Twitter让人们更容易说一些不当真的话,而这些话却会被广泛传播,”隐私权倡导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内部律师汉尼·法科里(Hanni Fakhoury)说。“比起我站在白宫对面拿着一把枪,如果在网上说我要杀了奥巴马,这很难判断我有多当真。”
根据美国法律,威胁美国总统生命或任何受特勤局保护的人,最多可判五年监禁,并处以25万美元(约合15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相关法律没有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嫌疑犯打算实施阴谋的证据。

检察官万斯表示,布里顿的案件非常清楚:他曾发布了两轮恐吓信息,并无视了特勤局最初的警告。

目前布里顿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取得联系。但他的律师里克·伯吉斯(Rick Burgess)表示,布里顿没有伤害奥巴马的实际计划。法庭记录显示,布里顿曾接受过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


Twitter公司是否会删除死亡恐吓信息,或是为特勤局提供那些被控恐吓总统的用户的个人信息,公司的一位发言人没有回应对这些问题的置评请求。法庭记录显示,在布里顿的案件当中,一名妇女看到了他发布的信息,提醒了特勤局,然后特工们就找到了他的家庭住址。

一位美国司法部发言人表示,美国司法部不会透露已对多少起针对总统的恐吓提起诉讼。

去年,佛罗里达州的一名大学生表示,他在Facebook上发帖声称要在总统访问迈阿密大学(University of Miami)期间刺杀总统,那是在开玩笑。这位名为乔奎因·塞拉皮奥(Joaquin Serrapio)的学生问道,“本周谁可以趁奥不马(Obummer,对奥巴马的贬义称呼——译注)在迈阿密大学期间帮我刺杀他?”他后来被控犯有重罪——威胁伤害总统。塞拉皮奥最终服罪,被判缓刑三年。

在另一起案件中,圣地亚哥的沃尔特·巴达塞里安(Walter Bagdasarian)称自己在醉酒状态下,在自己的博客里大骂总统,称“他的脑袋不久就会有一个50口径。”这里指的是50口径的步枪子弹。在联邦法庭上,他坚称自己的言论算不上威胁,因而赢得上诉。

辩护律师伯吉斯表示,基于此类恐吓的案件提醒我们,《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是有限的。“无论你是不是在开玩笑,”他说,“在法庭里读一条Twitter信息,它会拥有完全不同的意义。”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http://www.guancha.cn/america/2013_07_11_157503.shtml去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来自美国阿拉巴马州伯明翰的26岁青年贾维斯·布里顿(Jarvis Britton)在Twitter上发布了一系列信息,他后来称这些都是“愚蠢的”笑话。但检察官却并不认为它们好笑。

“让我们去杀掉总统,”26岁无业的布里顿写道。“我觉得我们可以用氰化物杀死总统!#慢慢来。”

当特勤局(Secret Service)的特工出现在他家质问他时,布里顿表示,他当时喝醉了,已为此道过歉。但去年9月,他又发布了一轮针对奥巴马总统的死亡恐吓,于是被逮捕了。上个月,布里顿被判在联邦监狱服刑一年。

阿拉巴马州北区联邦检察官乔伊斯·怀特·万斯(Joyce White Vance)表示,“由于布里顿一再在Twitter上发布恐吓信息,我们就信了他。”万斯负责向布里顿提起诉讼。
因为违反美国法定的“言论自由界限”,近期有相当一批社交媒体用户因为威胁杀死奥巴马而面临监禁,而布里顿只是最新一例。上个月,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的Twitter用户东特·哈马尔·西姆斯(Donte Jamar Sims)就因为这样的行为被判刑六个月,除了其他一些威胁言论,他在Twitter上写道,“我会在今晚暗杀奥巴马总统!”俄亥俄州哥伦布的丹尼尔·坦普尔(Daniel Temple)正在等待判决,他在Twitter上说他“要去杀”总统,“很快就会杀了你。”


美国特勤局发言人布赖恩·利里(Brian Leary)表示,社交媒体对寻找、追踪恐吓信息的帮助越来越大。2011年,该机构创建了 @SecretService账号,以便让用户们上报可疑的twitter帖子。一群名为网络威胁工作组(Internet Threat Desk)的特工专门关注发布在网上的恐吓信息。

“我们从很多渠道获取信息。社交媒体是其中之一,”利里说。“我们有权力,当然也有义务来查明一个人的意图。”

罗纳德·凯斯勒(Ronald Kessler)撰写了一本有关特勤局的书——《在总统的特勤局》(In the President’s Secret Service)。凯斯勒表示,特勤局平均每天调查10条针对奥巴马总统的恐吓信息,大约与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执政时期数量一致。特勤局不愿确认这一数字,也不愿意说明该机构收到恐吓信息的数量,以及移交给美国司法部进行起诉的案件数量。

但隐私权倡导人士担心,一些针对朋友和粉丝的言论在法庭里可能会被误解,或者有关部门会以对待邮寄给白宫(White House)信件的态度来看待那些随意发出的帖子。


“Twitter让人们更容易说一些不当真的话,而这些话却会被广泛传播,”隐私权倡导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内部律师汉尼·法科里(Hanni Fakhoury)说。“比起我站在白宫对面拿着一把枪,如果在网上说我要杀了奥巴马,这很难判断我有多当真。”
根据美国法律,威胁美国总统生命或任何受特勤局保护的人,最多可判五年监禁,并处以25万美元(约合15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相关法律没有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嫌疑犯打算实施阴谋的证据。

检察官万斯表示,布里顿的案件非常清楚:他曾发布了两轮恐吓信息,并无视了特勤局最初的警告。

目前布里顿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取得联系。但他的律师里克·伯吉斯(Rick Burgess)表示,布里顿没有伤害奥巴马的实际计划。法庭记录显示,布里顿曾接受过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


Twitter公司是否会删除死亡恐吓信息,或是为特勤局提供那些被控恐吓总统的用户的个人信息,公司的一位发言人没有回应对这些问题的置评请求。法庭记录显示,在布里顿的案件当中,一名妇女看到了他发布的信息,提醒了特勤局,然后特工们就找到了他的家庭住址。

一位美国司法部发言人表示,美国司法部不会透露已对多少起针对总统的恐吓提起诉讼。

去年,佛罗里达州的一名大学生表示,他在Facebook上发帖声称要在总统访问迈阿密大学(University of Miami)期间刺杀总统,那是在开玩笑。这位名为乔奎因·塞拉皮奥(Joaquin Serrapio)的学生问道,“本周谁可以趁奥不马(Obummer,对奥巴马的贬义称呼——译注)在迈阿密大学期间帮我刺杀他?”他后来被控犯有重罪——威胁伤害总统。塞拉皮奥最终服罪,被判缓刑三年。

在另一起案件中,圣地亚哥的沃尔特·巴达塞里安(Walter Bagdasarian)称自己在醉酒状态下,在自己的博客里大骂总统,称“他的脑袋不久就会有一个50口径。”这里指的是50口径的步枪子弹。在联邦法庭上,他坚称自己的言论算不上威胁,因而赢得上诉。

辩护律师伯吉斯表示,基于此类恐吓的案件提醒我们,《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是有限的。“无论你是不是在开玩笑,”他说,“在法庭里读一条Twitter信息,它会拥有完全不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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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特上扬言杀死普通美国人 也一样要判刑 不信LZ去试试
LZ发这贴的目的是不是想说,中国可以随便威胁杀掉别人不受惩罚,所以中国比美国更自由?
BOBAN10 发表于 2013-7-15 12:06
在推特上扬言杀死普通美国人 也一样要判刑 不信LZ去试试
额这个你倒是说错了,LZ在天朝就算扬言杀奥黑全家。也是毫无压力

LZ发这贴的目的是不是想说,在中国的WEIBO上扬言杀死X某某的,没事的?
唐中宗 发表于 2013-7-15 12:14
LZ发这贴的目的是不是想说,中国可以随便威胁杀掉别人不受惩罚,所以中国比美国更自由?
呔!本官可以随便说杀掉奥黑驴一家!

我朝柿油,尔等安敢不服?
LZ发这贴的目的是不是想说,在中国的WEIBO上扬言杀死X某某的,没事的?
啥事,顶多不道歉拘留,还真的判刑么
zwf110 发表于 2013-7-15 12:20
啥事,顶多不道歉拘留,还真的判刑么
那你试试看

是只是拘留还是被躲猫猫
那你试试看

是只是拘留还是被躲猫猫
嗯,我干嘛要试呢,就算是拘留也不想,当然了,至于躲猫猫,这得多大的被害妄想症才能说出口呢
楼主可以在微薄写上干掉奥巴马,绝对没事
诶?不科学啊,抿猪脂油的大希望国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呢,对一定是污蔑,一定是。
啧啧,瞧这帖招来的这几个货色。
2233043655 发表于 2013-7-15 13:21
诶?不科学啊,抿猪脂油的大希望国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呢,对一定是污蔑,一定是。
妥妥滴体制问题,乃已经被棱镜锁定
我说要杀死习近平、我就不信有人来抓我
你上微博去啊,我帮你转发给公安局
nvhua 发表于 2013-7-15 13:27
我说要杀死习近平、我就不信有人来抓我
你不信去微博发 认真一点说 然后我举报你 看看你会不会被抓 我们试一下
nvhua 发表于 2013-7-15 13:27
我说要杀死习近平、我就不信有人来抓我
居然这个回帖能通过审查,难道斑竹突然两眼发黑,手指乱点吗?
只能说某些人无知当无畏了
痛心疾首啊。开门,联邦快递。
习主席都敢动,你完了。小黑屋在等你。来自: iPhone客户端
很遗憾,这是做死
自由并不是无限度的,指向特定人格的威胁性与攻击性言论显然不在其列
其实,这说明 无论是 Twitter 和 Facebook 都在 政府的监控下运作。。。一但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能够追踪并锁定 “嫌疑人”。。接着操武器直接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