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照顾孤寡老太10年获对方立遗嘱赠房 过户遭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3/12/08 10:42:57

因为坚持10年照顾年过九旬的邻居老太李仲梅,今年53岁的李留俊被李仲梅赠予一套房子。
李仲梅去世后,李留俊拿着遗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被房管局拒绝。
遗嘱能成为房屋过户的依据吗?昨日下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特别组织2名法官、5名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共同探讨该案。
爱心
坚持10年照顾孤寡老太
李留俊是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的职工,和李仲梅是邻居,李仲梅和老伴一生没有子女,1992年,李仲梅的老伴去世后,李留俊就时不时去李仲梅家里照顾她。
2003年,李仲梅的身体越来越差,从此,李留俊挑起了照顾李仲梅的担子,他管李仲梅叫“老干娘”。
李仲梅的吃喝拉撒被他包了,他每年还要带李仲梅去一两次医院,医疗费就花了近10万元。
在邻居眼里,李仲梅性格古怪,但李留俊没抱怨过。看见老太太生气,他会逗她开心,“老干娘,你想吃点啥?晚上我带你出去玩吧。”
别人买来再好的东西,李仲梅都不稀罕,但即便李留俊买给她一个黑窝窝头,李仲梅都觉得是宝贝。
去年,这份无私的爱心为李留俊带来了一块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回报
老太立遗嘱,去世后把房子给他
李留俊说,李仲梅曾多次向他提出立遗嘱的事,想把自己位于颍河路114号楼1层2号的那套46.45平方米的房子赠给他。
但李留俊觉得,人活得好好的,立遗嘱不吉利,每次都搪塞过去。
而且,他说自己并不在乎这套房子。“啥是爱心?我就图个良心上过得去。孤寡老人嘛,总得有个人照顾。”
2012年9月19日,在两位律师的见证下,李仲梅立下代书遗嘱,百年之后自愿把自己的房子和单位发的20个月的抚恤金留给李留俊,房屋和抚恤金归李留俊继承所有。这两位律师还拍下了立遗嘱的全过程,视频显示,李仲梅自愿按下指印。
落空
遗嘱未经公证,房管局不办过户手续
今年2月20日,94岁的李仲梅因病去世。李留俊买了块墓地,把李仲梅和她老伴的骨灰安葬在一起,完成对李仲梅的最后一次照顾。
3月27日,李留俊拿着遗嘱等材料来到中原区房管局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区房管局说,过户手续不全,办不了。”
当天,他又来到郑州市房管局,得到的答复和区房管局一样。房管局称,要想给房子过户,必须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李留俊说,即便他带着录有立遗嘱全过程的光盘,证明遗嘱的真实性,郑州市房管局看了以后仍不给办过户手续。随后,他把郑州市房管局告上法庭。
法庭上,郑州市房管局的代理人认为,根据李仲梅立下的遗嘱,留给李留俊房屋属于遗赠行为。但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规定,除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外,用于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继承文书、受遗赠文书应经过公证,而该遗嘱并未经过公证。
李留俊说,立遗嘱时李仲梅带着他到公证处为遗嘱做公证,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
“我想着看能不能认定是继承,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立案庭说,继承官司需要老太太做被告,但现在老太太去世了,没有被告,法院立不了案。”李留俊说。
争议
善举该不该要回报?
这个官司引发讨论:照顾非亲非故的人,这样的善举该不该要回报?
在李留俊看来,别人如果要回报,可以理解,但自己啥都不图。“这是个良心事儿,别人看见了会说,这人是个‘好孩儿’。”
庭审后,李留俊选择不再“争利”——撤诉。
郑州市房管局的代理人表示,李留俊可以在工作时间任何时段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按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创新
组成“大合议庭”,扩大司法民主
与平时庭审不同的是,该案不是常见的“1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3人合议庭,而是一个7人“大合议庭”,含2名法官、5名人民陪审员。
中原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黎青说,合议庭常常被诟病“合而不议”,因法官对案件有明显的优势话语权。
为保证陪审员能反映民意,庭审组成了“大合议庭”,实行5人以上的合议制,“专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刘黎青说,大合议庭在成员总体素质上有重大提高,有机关、社区、商业、媒体等各行业的工作人员,保证正确运用法律。
有人质疑,“大合议庭”会不会成为法院遇到敏感、疑难案件时,把责任推给陪审员的做法呢?
刘黎青说,组成“大合议庭”能更好地倾听群众的心声,扩大司法民主权。法官的看法可能老百姓有意见,但通过陪审员从专业角度和普通群众角度的合议,最终作出的判决能让老百姓真心接受,并非法院推卸责任。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7/09/27291697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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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坚持10年照顾年过九旬的邻居老太李仲梅,今年53岁的李留俊被李仲梅赠予一套房子。
李仲梅去世后,李留俊拿着遗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被房管局拒绝。
遗嘱能成为房屋过户的依据吗?昨日下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特别组织2名法官、5名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共同探讨该案。
爱心
坚持10年照顾孤寡老太
李留俊是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的职工,和李仲梅是邻居,李仲梅和老伴一生没有子女,1992年,李仲梅的老伴去世后,李留俊就时不时去李仲梅家里照顾她。
2003年,李仲梅的身体越来越差,从此,李留俊挑起了照顾李仲梅的担子,他管李仲梅叫“老干娘”。
李仲梅的吃喝拉撒被他包了,他每年还要带李仲梅去一两次医院,医疗费就花了近10万元。
在邻居眼里,李仲梅性格古怪,但李留俊没抱怨过。看见老太太生气,他会逗她开心,“老干娘,你想吃点啥?晚上我带你出去玩吧。”
别人买来再好的东西,李仲梅都不稀罕,但即便李留俊买给她一个黑窝窝头,李仲梅都觉得是宝贝。
去年,这份无私的爱心为李留俊带来了一块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回报
老太立遗嘱,去世后把房子给他
李留俊说,李仲梅曾多次向他提出立遗嘱的事,想把自己位于颍河路114号楼1层2号的那套46.45平方米的房子赠给他。
但李留俊觉得,人活得好好的,立遗嘱不吉利,每次都搪塞过去。
而且,他说自己并不在乎这套房子。“啥是爱心?我就图个良心上过得去。孤寡老人嘛,总得有个人照顾。”
2012年9月19日,在两位律师的见证下,李仲梅立下代书遗嘱,百年之后自愿把自己的房子和单位发的20个月的抚恤金留给李留俊,房屋和抚恤金归李留俊继承所有。这两位律师还拍下了立遗嘱的全过程,视频显示,李仲梅自愿按下指印。
落空
遗嘱未经公证,房管局不办过户手续
今年2月20日,94岁的李仲梅因病去世。李留俊买了块墓地,把李仲梅和她老伴的骨灰安葬在一起,完成对李仲梅的最后一次照顾。
3月27日,李留俊拿着遗嘱等材料来到中原区房管局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区房管局说,过户手续不全,办不了。”
当天,他又来到郑州市房管局,得到的答复和区房管局一样。房管局称,要想给房子过户,必须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李留俊说,即便他带着录有立遗嘱全过程的光盘,证明遗嘱的真实性,郑州市房管局看了以后仍不给办过户手续。随后,他把郑州市房管局告上法庭。
法庭上,郑州市房管局的代理人认为,根据李仲梅立下的遗嘱,留给李留俊房屋属于遗赠行为。但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规定,除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外,用于申请房地产登记的继承文书、受遗赠文书应经过公证,而该遗嘱并未经过公证。
李留俊说,立遗嘱时李仲梅带着他到公证处为遗嘱做公证,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
“我想着看能不能认定是继承,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立案庭说,继承官司需要老太太做被告,但现在老太太去世了,没有被告,法院立不了案。”李留俊说。
争议
善举该不该要回报?
这个官司引发讨论:照顾非亲非故的人,这样的善举该不该要回报?
在李留俊看来,别人如果要回报,可以理解,但自己啥都不图。“这是个良心事儿,别人看见了会说,这人是个‘好孩儿’。”
庭审后,李留俊选择不再“争利”——撤诉。
郑州市房管局的代理人表示,李留俊可以在工作时间任何时段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按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创新
组成“大合议庭”,扩大司法民主
与平时庭审不同的是,该案不是常见的“1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3人合议庭,而是一个7人“大合议庭”,含2名法官、5名人民陪审员。
中原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黎青说,合议庭常常被诟病“合而不议”,因法官对案件有明显的优势话语权。
为保证陪审员能反映民意,庭审组成了“大合议庭”,实行5人以上的合议制,“专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刘黎青说,大合议庭在成员总体素质上有重大提高,有机关、社区、商业、媒体等各行业的工作人员,保证正确运用法律。
有人质疑,“大合议庭”会不会成为法院遇到敏感、疑难案件时,把责任推给陪审员的做法呢?
刘黎青说,组成“大合议庭”能更好地倾听群众的心声,扩大司法民主权。法官的看法可能老百姓有意见,但通过陪审员从专业角度和普通群众角度的合议,最终作出的判决能让老百姓真心接受,并非法院推卸责任。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07/09/27291697_0.shtml
【这份无私的爱心为李留俊带来了一块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如果是这样的话,立遗嘱,应该有社区干部作证啊
我觉得这房子李留俊该得~~~
其他不说,10年照顾+10万医药费,一套小房子都不值么?
其他不说,10年照顾+10万医药费,一套小房子都不值么?
荣誉证书 发表于 2013-7-9 17:58
我觉得这房子李留俊该得~~~
其他不说,10年照顾+10万医药费,一套小房子都不值么?
不错,该得的就该去争取
我觉得这房子李留俊该得~~~
其他不说,10年照顾+10万医药费,一套小房子都不值么?
不错,该得的就该去争取

不是立遗嘱的时候有两个律师在场吗?而且有视频也有亲笔签字,应该是合法的遗嘱吧。
lbo 发表于 2013-7-9 18:10
不是立遗嘱的时候有两个律师在场吗?而且有视频也有亲笔签字,应该是合法的遗嘱吧。
【立遗嘱时李仲梅带着他到公证处为遗嘱做公证,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应该邀请社区干部陪同啊,就不会这样了
不是立遗嘱的时候有两个律师在场吗?而且有视频也有亲笔签字,应该是合法的遗嘱吧。
【立遗嘱时李仲梅带着他到公证处为遗嘱做公证,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应该邀请社区干部陪同啊,就不会这样了

久病床前无孝子,10年,可以了
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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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头脑清醒,出於自愿,公证处为毛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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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头脑清醒,出於自愿,公证处为毛不办?

可笑至极
想想如果这遗嘱无效,而老太又是孤寡老人,那么房子最终会到谁手里呢?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7-9 21:32
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
============ ...
官老爷认为老人头脑不清醒了嘛
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
============ ...
官老爷认为老人头脑不清醒了嘛
但两个公证处看了年过九旬的李仲梅,都认为李留俊可能是在骗老太太的房子,没有为其办理公证 ============ ...
九十了,怕被骗。双方都没错。应由法院判,然后再过户。
九十了,怕被骗。双方都没错。应由法院判,然后再过户。
官老爷认为老人头脑不清醒了嘛
公证员是官?老人被骗给骗子汇款派出所都劝不住怎么说?
公证员是官?老人被骗给骗子汇款派出所都劝不住怎么说?
wj1971 发表于 2013-7-10 08:07
公证员是官?老人被骗给骗子汇款派出所都劝不住怎么说?
呃~在小民的眼里,吃官饭的都是老爷~
就事论事,这帖里说的是这个被照顾了10年的老人。。。
至于被骗,似乎不仅限于老人,好多年轻人被骗得跟着走去发财、身陷囹圄时才发现被骗了嘛
公证员是官?老人被骗给骗子汇款派出所都劝不住怎么说?
呃~在小民的眼里,吃官饭的都是老爷~
就事论事,这帖里说的是这个被照顾了10年的老人。。。
至于被骗,似乎不仅限于老人,好多年轻人被骗得跟着走去发财、身陷囹圄时才发现被骗了嘛
荣誉证书 发表于 2013-7-9 17:58
我觉得这房子李留俊该得~~~
其他不说,10年照顾+10万医药费,一套小房子都不值么?
十年功夫照顾一个老人,请人的话市场价少说也得三十万了,还不带这么尽心的。
我觉得这房子李留俊该得~~~
其他不说,10年照顾+10万医药费,一套小房子都不值么?
十年功夫照顾一个老人,请人的话市场价少说也得三十万了,还不带这么尽心的。
来自南方的狼 发表于 2013-7-10 07:27
想想如果这遗嘱无效,而老太又是孤寡老人,那么房子最终会到谁手里呢?
房管所?
想想如果这遗嘱无效,而老太又是孤寡老人,那么房子最终会到谁手里呢?
房管所?

来自南方的狼 发表于 2013-7-10 07:27
想想如果这遗嘱无效,而老太又是孤寡老人,那么房子最终会到谁手里呢?
收归国有
想想如果这遗嘱无效,而老太又是孤寡老人,那么房子最终会到谁手里呢?
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