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便當文滙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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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2013/05/23/36730.html"
防「便當文」重演 法部:加強網路巡查
新頭殼newtalk 2013.05.23 謝莉慧/台北報導


台、菲因為「廣大興28號」漁船案爆發衝突,接續引發所謂「拒賣菲勞便當文」等事件,法務部今(23)日函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轉知所屬地方檢察署,加強對菲籍人士的清查以及網路巡邏,如果有在台的菲國人士遭不法侵害,須依法嚴查。另外,法務部也將積極利用各項法律宣導機會,讓民眾了解在網路上散布攻擊言論涉及刑責,並協調轄區警員強化網路巡查,以避免攻擊性言論在網路上流傳。

法務部表示,今天函請各地檢署應進行的保護措施包括:1.請警方清查轄區內菲籍人士聚集之場所(如工廠、商家),加強巡邏,並向雇主宣導應理性對待在台的菲籍人士,避免引發衝突事件。2.積極利用各項法律宣導機會,使民眾了解在網路上散佈攻擊言論涉及刑責,並協調轄區警方強化網路巡查,以避免攻擊性之言論在網路上流傳。3.受理菲籍人士遭到不法干擾或侵害之刑事案件,應積極偵辦,務必釐清犯罪動機,從速妥適偵結,且適時發布新聞稿,以正視聽。

法務部要求各地檢署協調警方強化網路巡查,以免「便當文」的不理性、攻擊性言論在網路流傳。

"http://newtalk.tw/news/2013/05/23/36730.html"
防「便當文」重演 法部:加強網路巡查
新頭殼newtalk 2013.05.23 謝莉慧/台北報導


台、菲因為「廣大興28號」漁船案爆發衝突,接續引發所謂「拒賣菲勞便當文」等事件,法務部今(23)日函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轉知所屬地方檢察署,加強對菲籍人士的清查以及網路巡邏,如果有在台的菲國人士遭不法侵害,須依法嚴查。另外,法務部也將積極利用各項法律宣導機會,讓民眾了解在網路上散布攻擊言論涉及刑責,並協調轄區警員強化網路巡查,以避免攻擊性言論在網路上流傳。

法務部表示,今天函請各地檢署應進行的保護措施包括:1.請警方清查轄區內菲籍人士聚集之場所(如工廠、商家),加強巡邏,並向雇主宣導應理性對待在台的菲籍人士,避免引發衝突事件。2.積極利用各項法律宣導機會,使民眾了解在網路上散佈攻擊言論涉及刑責,並協調轄區警方強化網路巡查,以避免攻擊性之言論在網路上流傳。3.受理菲籍人士遭到不法干擾或侵害之刑事案件,應積極偵辦,務必釐清犯罪動機,從速妥適偵結,且適時發布新聞稿,以正視聽。

法務部要求各地檢署協調警方強化網路巡查,以免「便當文」的不理性、攻擊性言論在網路流傳。

"http://tw.news.yahoo.com/%E4%BE%BF%E7%95%B6%E6%96%87%E6%BD%98%E7%89%A7%E5%B8%AB%E7%89%88-%E4%B9%9F%E6%98%AF%E6%8E%B0%E7%9A%84-222007021.html"

便當文潘牧師版…也是掰的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3日 上午6:20
〔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錢利忠、劉慶侯、邱俊福/台北報導〕


引起軒然大波的拒賣菲勞便當文,繼前天董小姐被警方約談坦承是「聽來的」之後,昨天刑事局也先後約談另兩位臉書PO文者,前立報記者鄭諺鴻聲稱是在「路邊聽說的」,署名「潘牧師」的神學院研究生潘鴻恩則坦承,自己是看到董小姐的便當文後,用「寓言故事」方式杜撰的。

根據警方調查,在網路上流傳菲勞便當文的三個版本,以前立報記者鄭諺鴻的便當文最早,是於十四日深夜十一時就貼在臉書上,其次是「董小姐」董曉秋於十五日下午五時貼上,最後則是潘鴻恩於十五日深夜十一時發文。

最早PO文的鄭諺鴻,昨日凌晨一時與假冒便當店老闆的羅姓友人悄赴刑事局說明,他表示,便當店拒賣菲勞便當一事是「聽來的」,根本不是其親身經歷,當初是希望大家注意菲勞在台問題,沒想到事情會鬧這麼大,他「感到很後悔」。

警訊後將二十四歲的鄭諺鴻與三十八歲的羅姓男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交北市警中正二分局函送簡易法庭裁罰,其中鄭是散佈謠言,而羅則是協助散佈謠言。

刑事局昨晚又約談「潘牧師」二十七歲的神學院研究生潘鴻恩。他告訴警方,十五日中午在台北市汀州路三段買便當時,聽到有人談論拒賣便當給菲勞的便當文,當晚在網路上看到董小姐的便當文,就想用「寓言故事」的方式,讓大家關注菲勞在台的安全,以董女文章為藍本,用第一人稱杜撰這篇文章,事後「感到非常後悔」。警訊後,依社維法將潘移交淡水警分局函送簡易法庭裁罰。

鄭諺鴻的便當文,在網路廣為流傳,而鄭諺鴻在面對四方報總編輯張正查證時,於十七日深夜十一時,找來在補習班工作的羅姓友人假扮便當店老闆,在台北市興義街、西園路口與張正見面,活靈活現描述菲勞遭拒情形,以致張正在臉書發文「夜訪便當店老闆」力挺。

刑事局偵九隊廿日、廿一日均請鄭說明,但鄭婉拒,警方故意隨口問他,當時菲勞穿什麼衣服?年紀多大?鄭都答不出來,警方研判有隱情,果然,前夜立報發布聲明,證實鄭的臉書文章非其親身經歷,鄭也表示願漏夜到案說明。

鄭諺鴻承認便當文的內容是十四日晚間到南昌路、寧波西街買完便當後,在路邊聽人對話說有便當店拒賣便當給菲勞;警方進一步詢問,當時路邊共有幾人,鄭先說兩人、又說三人,最後說是「一群人」,對於在那裡聽到的,他也說不出明確地點。

記者昨到南昌路、寧波西街查訪,南昌路一家便當店業者說,附近外勞不多,多半是上班族;賣排骨飯的業者說,只有一名外籍看護固定來買雞腿飯,但不知道她是哪國人,沒聽過不賣便當的傳聞。
"http://tw.news.yahoo.com/%E6%9D%9C%E6%92%B0%E4%BE%BF%E7%95%B6%E6%96%87-%E7%AB%8B%E5%A0%B1%E8%A8%98%E8%80%85-%E6%BD%98%E7%A5%9E%E7%88%B6%E9%80%81%E8%BE%A6-213000909.html"

杜撰便當文 立報記者、潘神父送辦

中國時報【林志成、蕭承訓、蔡永彬╱台北報導】

臉書拒賣菲勞便當文三個版本,真相底定。在「董小姐」前天到案後,刑事局昨傳喚最早撰文的台灣立報記者鄭諺鴻和「潘神父」潘鴻恩,潘坦承看了董小姐的文章後杜撰,但鄭仍說是聽說的。警方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們移送裁處。

「我沒想到你們這麼相信我!」台灣立報鄭姓記者發表便當店拒賣便當給菲勞的「便當文」,最後證實內容是假的,對長官一路相信他,他也意外。曾發文力挺鄭姓記者的《四方報》總編輯張正昨請辭總編輯,並表示「我被騙了,是我的錯,對不起」。

警方表示,鄭某本月十四日率先在臉書以海洋藍之名發表便當店拒賣便當給菲勞的文章,內容還提及自己制止。十五日董小姐董曉秋也在臉書貼上拒賣文章,當晚又有Hung En Pan(潘神父)貼上類似文章,經網友流傳引發台菲關注。

北市中山分局前天傳喚董曉秋後,台灣立報查證發現鄭諺鴻說謊並找人欺瞞,前晚道歉並開除該鄭,刑事局偵九隊昨天凌晨傳喚鄭及假扮便當店老闆的羅姓男子到案說明。

昨天凌晨,兩人到刑事局說明,廿五歲的鄭指出,十四日當天,他到南昌路附近一家便當店,聽到有人討論拒賣菲勞便當之事,便到羅某住處於臉書發表該篇文章。

後來,媒體報導該文章,四方報總編輯張正詢問他是那家便當店,為了撒謊,他找羅某幫忙,並先拿文章給羅某套招,再與張約在雙園國中碰面,後來張正寫了夜訪便當店老闆的文章。

他表示,沒想到,事情愈演愈烈,連警方也介入。鄭指出,文章是聽來的;羅也坦承是情義相挺演了這齣戲,沒想到造成這樣的結果,感到後悔。不過,警方發現鄭是最早寫拒賣菲勞便當的作者,後才有董小姐和潘的版本,對鄭的說法持疑。

警方昨天下午透過神學院聯絡到「潘神父」潘鴻恩,查出他廿七歲,是某神學院研究生,晚間透過校方找到潘某,潘坦承文章是十五日下午,到北市汀州路一帶買便當時,聽到有人討論對菲律賓人的看法。他強調當時沒聽到拒賣便當之事,是看到董小姐臉書後,自己杜撰的,事後除把臉書更名為Hep Sog,也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