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不满钱钟书信被拍 法律人士:她反对就没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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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不满钱钟书信被拍 法律人士:她反对就没法拍


2013年05月23日  来源:上海青年报 


  钱钟书夫人杨绛先生日前表示,她认为拍卖钱钟书写给友人的私信一事“非常不妥”。要求这些信件的保管者给她一个说法。有史以来有关钱钟书的书信手稿的最大一场拍卖,发生变数。

  杨绛先生所指的钱钟书信件持有者是原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钱钟书与李国强熟识,1980年代钱钟书曾与李国强有书信往来,涉及不少对历史和学人的评判。

  最近李国强手上的包括66封钱钟书书信和《也是集》手稿等流入拍场,下月就要开拍。杨绛先生闻讯大为震惊,她给李国强打去电话表示“我当初给你书稿,只是留作纪念;通信往来是私人之间的事,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公开?”并直言:“这件事情非常不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请给我一个答复。”

  李国强只是向杨绛先生表示,这件事情不是他做的,是他朋友做的。他承诺会给杨绛先生一封书面答复。钱钟书的书信手稿拍卖一事就此陡然生变。但拍卖方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仍然表示,拍卖将如期进行。

  最近,本报持续关注名人私信在去世后被持信人肆意处置的事件。比如最近大量张爱玲私信公布发表,一个晚年生活窘迫的张爱玲被曝光在公众视野之内。这场对张爱玲的“曝丑”行动,也引发了张迷发出“给张爱玲留点面子”的请求。此次杨绛先生反对拍卖钱钟书的私信,也是担心私信公开对钱钟书的声誉造成损害。

  对于名人私信的处置,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信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写信人,因此作为收信者,如果没有获得发信者的同意,不得随意公开信件。钱钟书已经去世,钱钟书的女儿钱瑗也已去世,钱钟书的遗产执行人正是杨绛先生。现在既然杨绛先生表示反对拍卖,那这些信件将不太可能出现在拍卖场。记者 郦亮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3/05-23/4850386.shtml杨绛不满钱钟书信被拍 法律人士:她反对就没法拍


2013年05月23日  来源:上海青年报 


  钱钟书夫人杨绛先生日前表示,她认为拍卖钱钟书写给友人的私信一事“非常不妥”。要求这些信件的保管者给她一个说法。有史以来有关钱钟书的书信手稿的最大一场拍卖,发生变数。

  杨绛先生所指的钱钟书信件持有者是原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钱钟书与李国强熟识,1980年代钱钟书曾与李国强有书信往来,涉及不少对历史和学人的评判。

  最近李国强手上的包括66封钱钟书书信和《也是集》手稿等流入拍场,下月就要开拍。杨绛先生闻讯大为震惊,她给李国强打去电话表示“我当初给你书稿,只是留作纪念;通信往来是私人之间的事,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公开?”并直言:“这件事情非常不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请给我一个答复。”

  李国强只是向杨绛先生表示,这件事情不是他做的,是他朋友做的。他承诺会给杨绛先生一封书面答复。钱钟书的书信手稿拍卖一事就此陡然生变。但拍卖方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仍然表示,拍卖将如期进行。

  最近,本报持续关注名人私信在去世后被持信人肆意处置的事件。比如最近大量张爱玲私信公布发表,一个晚年生活窘迫的张爱玲被曝光在公众视野之内。这场对张爱玲的“曝丑”行动,也引发了张迷发出“给张爱玲留点面子”的请求。此次杨绛先生反对拍卖钱钟书的私信,也是担心私信公开对钱钟书的声誉造成损害。

  对于名人私信的处置,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信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写信人,因此作为收信者,如果没有获得发信者的同意,不得随意公开信件。钱钟书已经去世,钱钟书的女儿钱瑗也已去世,钱钟书的遗产执行人正是杨绛先生。现在既然杨绛先生表示反对拍卖,那这些信件将不太可能出现在拍卖场。记者 郦亮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3/05-23/4850386.shtml
钱钟书书信将被拍卖 专家:所有权人无权公开内容


2013年05月23日  来源:新民晚报 



  “通信是私人之间的事,为何要公开?”前天,久未露面的102岁的杨绛先生有些怒了。让她不高兴的原因是,有消息称,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在下月拍卖一批藏品,包括66封钱钟书书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杨绛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钱瑗书信等,主体是钱钟书上世纪80年代与时任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涉及不少对历史和学人的评判。

  这批书信在没有得到杨绛先生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拍卖呢?记者昨日咨询了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办公室主任吕洁,她告诉记者,书信的著作权属于写信一方,所有权属于收信一方,“拍卖属于所有权转让的情形,如果书信内容不涉及钱钟书和杨绛的个人隐私,李国强是可以将其拍卖的。”但对方同时强调,未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所有权人无权将书信的内容公开或发表。

  名人书信手稿能否拍卖

  方翔

  针对数家媒体曝光“钱钟书杨绛手稿首次大规模面世并将于6月22日拍卖”一事,钱钟书夫人杨绛认为此事不妥。她已于20日下午电话联系到收藏这些书信的李国强,问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请给我一个答复。”

  此次拍卖的这批手稿基本上是在上世纪80年代的通信,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还在50年的保护期之内。由于书信的著作权归属于写信人,著作权本身也是可以继承的。因此,无论是钱钟书的,还是杨绛先生的手稿,如果未经杨绛先生的允许,是不可以出版的。但拍卖行的图录,也许并非是公开出版物,是否应得到杨绛先生的允许,可以存疑。

  可从著作权法的另一角度论,收信者拥有所有权,但如果没有获得发信者的同意,不得随意公开信件。虽然从拍卖的角度来说,是所有权的转移,但在著作权人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是不能通过预展或者图录的形式,将手稿内容公开。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委托人来说,其拥有对于手稿的处分权利,是通过拍卖,还是捐赠,与著作权人没有关系。即使通过拍卖的手段,只要不展示出手稿的内容也是可行的。从这一点来看,此次负责拍卖的有关机构,将信件的内容公开无疑是欠考虑的。

  手稿所具有的文献价值和文物价值是有目共睹的。虽然现代印刷技术使作品的传播更加便捷,但在作品内外的丰富内涵仍未能完整体现,而手稿作为一个原生态的文本,既可还原印本之缺,又能为研究者提供丰富的信息,探寻作者的心路历程。但无论意义如何巨大,手稿拍卖不仅与委托人有关,还涉及到著作权人;手稿的研究价值再大,其交易的范围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驻京见习记者 陶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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