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闹就敢给你钱——由京温回忆的一起本地小案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6:44:48


大概是北京奥运前后的某个夏夜,本地一商业步行街街口发生一起车祸,一死三伤。

根据路口监控及现场勘查,事发经过很清晰:死者15岁,未成年人,当天偷开家中无牌照仿雅马哈摩托,车上载有另三名未成年人,均无驾照,也无佩戴安全头盔。于凌晨2点左右,酒后飚车,撞上步行街街口半米高拦车水泥桩,导致头部触地当场身亡,其他三人摔伤。

责任认定做好了,谁对谁错,相信读者应该自有定论。

因为该商业街日间人流较大,决定及早处理,就等急救车拉走死伤者,清理现场而已。

然后家属来了,拦住车子不让走,硬是把死者重新抬下,找来床板草席花圈纸钱,就在这商业街口摆起了灵堂。好话说尽,就是不走,问之,就是要所谓的“赔偿”,找谁赔?谁立的挡车桩找谁。现场人员无法做主,惊动了市政府领导,前后来了三四个,还是不走。

想强行劝离吧,人家也不大吵大闹,就一排女人老人小孩或跪或坐,围着灵床挡着路口抹眼泪,再加上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不明真相者交头接耳,本地外地记者闻讯也陆续赶来中,若采取强力,恐事态变得极为棘手。

商家也有意见,本来店门外出了人命就觉得晦气,再这么一堵一闹一摆灵堂,生意没法做了,十几家商户也来找领导问话。

咋办?不就是要钱吗?某领导咬着牙拍板,给!奥运当头,花钱消灾求平安就好。立即让手下人赶出了一份调解协议书,从金库提了款,让家属点钱签名撤摊。

于是,一件从清晨折腾到下午的事情,在领导拍板之后短短30分钟内顺利解决。而该年度,政府财政支出里面,又多了一条几万元的帐。

换了你是领导,你又会怎么做?

题外话,还好本地是小地方,没有那些外国记者网络热心人士凑热闹,否则看到人群聚集,来个妙笔生花,不黑,也黑了吧。

大概是北京奥运前后的某个夏夜,本地一商业步行街街口发生一起车祸,一死三伤。

根据路口监控及现场勘查,事发经过很清晰:死者15岁,未成年人,当天偷开家中无牌照仿雅马哈摩托,车上载有另三名未成年人,均无驾照,也无佩戴安全头盔。于凌晨2点左右,酒后飚车,撞上步行街街口半米高拦车水泥桩,导致头部触地当场身亡,其他三人摔伤。

责任认定做好了,谁对谁错,相信读者应该自有定论。

因为该商业街日间人流较大,决定及早处理,就等急救车拉走死伤者,清理现场而已。

然后家属来了,拦住车子不让走,硬是把死者重新抬下,找来床板草席花圈纸钱,就在这商业街口摆起了灵堂。好话说尽,就是不走,问之,就是要所谓的“赔偿”,找谁赔?谁立的挡车桩找谁。现场人员无法做主,惊动了市政府领导,前后来了三四个,还是不走。

想强行劝离吧,人家也不大吵大闹,就一排女人老人小孩或跪或坐,围着灵床挡着路口抹眼泪,再加上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不明真相者交头接耳,本地外地记者闻讯也陆续赶来中,若采取强力,恐事态变得极为棘手。

商家也有意见,本来店门外出了人命就觉得晦气,再这么一堵一闹一摆灵堂,生意没法做了,十几家商户也来找领导问话。

咋办?不就是要钱吗?某领导咬着牙拍板,给!奥运当头,花钱消灾求平安就好。立即让手下人赶出了一份调解协议书,从金库提了款,让家属点钱签名撤摊。

于是,一件从清晨折腾到下午的事情,在领导拍板之后短短30分钟内顺利解决。而该年度,政府财政支出里面,又多了一条几万元的帐。

换了你是领导,你又会怎么做?

题外话,还好本地是小地方,没有那些外国记者网络热心人士凑热闹,否则看到人群聚集,来个妙笔生花,不黑,也黑了吧。
有钱乱花,反正不是自己的
这个领导想的肯定是能用钱摆平的就不是问题
我们这一网吧也摊上这事,一吸毒的上了两个通宵网,第二天打扫卫生发现人都硬了,随后其家属召集亲戚把灵堂设在网吧门口,报警也毫无办法,网吧老板出血后当即就撤了灵堂。
这类事还是相当多的,并不是只有政府被讹,说不定你那天就摊上了。
系的一手好滴。。。
所以说对待刁民也该用强硬手段依法处理。。。
坚决不能用钱来“摆平”~用钱来摆平,其实是增加整个社会的处理成本
这绝不可能,楼主肯定是造谣,事故责任很清楚无证酒后驾驶,当事者全责。
会闹的有糖吃,恰恰是对不会闹的,不敢闹的,不屑闹的人的伤害!姑息养奸,劣币逐良币。
这绝不可能,楼主肯定是造谣,事故责任很清楚无证酒后驾驶,当事者全责。
就是全责,但人家在孩子死的地方立个灵堂,烧个纸,停个尸,怎么了?关键是中国人,特别是生意人讲彩头,更讲和气生财。再加上也影响别人做生意,破财消灾的思想又在每个人心里扎了根。这现象就正常了!
刁民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5-12 08:13
这绝不可能,楼主肯定是造谣,事故责任很清楚无证酒后驾驶,当事者全责。
你OUT了,现在管你什么责任不责任的,老子就是要闹,和谐社会,不给钱就不跟你和谐!
一堆老人小孩 你能把他们怎么样
一碰倒下又多一笔支出
你OUT了,现在管你什么责任不责任的,老子就是要闹,和谐社会,不给钱就不跟你和谐!
你给我闹一个,你能闹到1000块的赔偿我再出1000给你。
就是全责,但人家在孩子死的地方立个灵堂,烧个纸,停个尸,怎么了?关键是中国人,特别是生意人讲彩头, ...
楼主说的是政府出的钱。
这种事情医院特别多
这就叫赖上了,有些当上班一样天天闹。还没听说这种事儿能不花钱解决的。

记得去年cd上还有网友发帖求助,公司当地员工下班后喝酒还是怎么滴死了,非让公司赔偿,天天闹,网友负责处理,最后不知道怎样了。

一哭二闹三上吊,有不少人为了利益骨子里是喜欢这种生活哲学的,好使。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5-12 08:13
这绝不可能,楼主肯定是造谣,事故责任很清楚无证酒后驾驶,当事者全责。
幼稚!还去法院打官司分责任?这种民事纠纷闹赔偿去法院根本就是多事,具体赔偿最后还是双方自行商量!比如现在交通事故撞死一个人按国家标准该赔30万,为什么实际现在撞死一个人至少赔上百万?

不要做电脑面前的键盘党,现实中的生活远比你的理论复杂,事情都如你说得那么轻松这个世界上的的事情就好办的多了。


这种事太多了
就拿我碰到的一个案例。一户外地人住本地的某个村子,某天妈妈带着孩子在井边洗衣服,然后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掉进去死了。然后该户人家就到镇政府市政府上访。据说本来还想拉上几百人去宁波市政府上访。。。最后镇里村里被逼的没办法了,出钱消灾,赔了8W元。。
幼稚!还去法院打官司分责任?这种民事纠纷闹赔偿去法院根本就是多事,具体赔偿最后还是双方自行商量!比 ...
我举的都是对方有责任的情况下的例子,对方完全没有责任还能要出经济赔偿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无中生有找人家就是讹钱。
能用钱摆平的就不是问题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啊
铅笔刀o 发表于 2013-5-12 07:14
我们这一网吧也摊上这事,一吸毒的上了两个通宵网,第二天打扫卫生发现人都硬了,随后其家属召集亲戚把灵堂 ...
这事网吧确实有责任
网吧本来就不可以通宵营业,你本来就违法了,当然有理由受罚
其实很多都是从医院学来的,现在都有职业医闹
这些刁民统统枪毙。


京温案到你口中怎么就和那些讹钱的划为一类了,对弱势群体攻击你是不惜余力,对军车违规使用军牌你却不惜余力为官老爷说好话,你不是一般的歹毒啊!

京温案到你口中怎么就和那些讹钱的划为一类了,对弱势群体攻击你是不惜余力,对军车违规使用军牌你却不惜余力为官老爷说好话,你不是一般的歹毒啊!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5-12 08:13
这绝不可能,楼主肯定是造谣,事故责任很清楚无证酒后驾驶,当事者全责。
别人说的都是谎话,就说的是“真话”对吧?还说别人社会阅历浅呢。。。
正因为是法律上得不到利益,才更是要一定选择这种“闹”。
“职业上访”的人你是不是都没见过?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5-12 09:21
我举的都是对方有责任的情况下的例子,对方完全没有责任还能要出经济赔偿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无中生有找 ...
你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啊。
别人说的都是谎话,就说的是“真话”对吧?还说别人社会阅历浅呢。。。
正因为是法律上得不到利益,才更 ...
无中生有的上访讹钱我确实没有见过,你见过?
这事网吧确实有责任
网吧本来就不可以通宵营业,你本来就违法了,当然有理由受罚
那是不接纳未成年人,是可以24小时营业的,再说死者和时效并无关联,就爬在键盘上硬了,别人不知道的以为在打瞌睡呢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5-12 09:50
京温案到你口中怎么就和那些讹钱的划为一类了,对弱势群体攻击你是不惜余力,对军车违规使用军牌你却不惜余 ...
有谁说“一定”是吗?难道你认为“一定”不是?如果你这么认为的话,依据在哪里?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5-12 10:01
无中生有的上访讹钱我确实没有见过,你见过?
当然了,你的社会阅历也太浅了,刚才说的“职业上访”本人就认识一个。。。
那是不接纳未成年人,是可以24小时营业的,再说死者和时效并无关联,就爬在键盘上硬了,别人不知道的以为 ...
自己去查互联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当然了,你的社会阅历也太浅了,刚才说的“职业上访”本人就认识一个。。。
哈哈哈,你赢了好吗。
有谁说“一定”是吗?难道你认为“一定”不是?如果你这么认为的话,依据在哪里?
讹钱就是敲诈,是犯罪,这么严重的事情北京警方如果不管那就是失职咯!

铅笔刀o 发表于 2013-5-12 10:01
那是不接纳未成年人,是可以24小时营业的,再说死者和时效并无关联,就爬在键盘上硬了,别人不知道的以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02年8月14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难道本条例已经废止?
铅笔刀o 发表于 2013-5-12 10:01
那是不接纳未成年人,是可以24小时营业的,再说死者和时效并无关联,就爬在键盘上硬了,别人不知道的以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02年8月14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难道本条例已经废止?
神奇小飞机 发表于 2013-5-12 10:12
讹钱就是敲诈,是犯罪,这么严重的事情北京警方如果不管那就是失职咯!
当然是“失职”了,谁又说不是了?

可偏偏有人为这种不正常现象叫好啊,助长这类事情的发生。

这类事情为何会泛滥?因为一旦产生群体性事件,那么通常社会舆论习惯性的就会“想当然”的指直ZF,认为“一定”是ZF有问题。而上级官员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就会处理相关的下级官员,下级官员为了避免自己受到处罚,当然就会拿钱了事,反正钱也不是自己的。
如家?呵呵
京温案到你口中怎么就和那些讹钱的划为一类了,对弱势群体攻击你是不惜余力,对军车违规使用军牌你却不惜余 ...
弱势群体就可以讹钱了?
米他爹01 发表于 2013-5-12 08:45
你OUT了,现在管你什么责任不责任的,老子就是要闹,和谐社会,不给钱就不跟你和谐!
人家没有Out 人家的意思是 去闹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好的手段 参见另外一帖子里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