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大仙时政析评系列】欲当汉奸而不可得——《日台渔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4:20:25


【一。导言】
展开分析之前,我打算先摘录另外一个条约的部分内容做引子,作为我们分析此次《日台渔业协定》的开场白。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基本的价值认识,即:所谓的不平等条约究竟是什么?

大日本帝国政府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希望两国互相尊重其本来的特质,在以道义为基础建设东亚新秩序的共同理想下,互为善邻,紧密合作,以确立东亚的永久和平,并希望以此为核心,而贡献于全世界的和平。
为此订立规定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协定如下:
    第一条 两国政府为永久维持两国间善邻友好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主权及领土,并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讲求互相敦睦的措施。
两国政府相约,互相消除政治、外交、教育、宣传、贸易等各方面足以破坏两国间友谊的措施及原因,并在将来亦应加以杜绝。
……
    第五条 中华民国政府承认日本国基于以往的惯例,或为确保两国的共同利益,在必要期间内,依据两国间另行协议决定,得驻泊其舰艇部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的特定地区。
    第六条 两国政府基于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的原则,并根据平等互惠的原则,应实行两国间紧密的经济合作。
    关于华北及蒙疆的特定资源,尤其是国防上必要的资源,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两国紧密合作,加以开发;关于其他地区内国防上必要的特定资源的开发,中华民国政府对日本国及日本国臣民应提供必要的便利。
……
…………
    ——摘自《日华基本关系条约及附属秘密协约》(1940年11月30日签订于南京)

上面的条约内容乃是出自中华民国的汪兆铭先生之杰作。通篇大东亚共荣、永久和平、两国友谊、相互尊重主权等等字眼,那是不是这个条约就不是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了呢?答案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卖国的不平等条约。条约中把中国主权的各项内容侵犯成了筛子,例如第五条,其体现了日军驻军于中国的合法性。第六条,纯粹将中国沦为了资源供应的殖民地。其逻辑来源就是,是××权,不是主权,等等。

然后高唱“中日友好”“相互尊重主权”。因此,其条约中协定的“相互尊重主权”的字眼,根本是一块遮羞布,或者说更像一个反讽的字眼。
那么,在观摩、见识了国民党先贤兆铭先生的杰作后,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个观点:

观点1、卖国条约从来不说自己是卖国条约,字面上反倒更喜欢标榜“相互尊重主权”、“两国平等、友好”之类的字眼。
观点2、一个条约是否是不平等条约或卖国条约,不仅要看条约的字面约定,还应结合签约时的实际情况,以及条约的具体执行效果来断定。
观点3、兆铭先生不愧是历史上汉奸这一行当的翘楚式的标杆性人物,根据贫道(网络ID:兔子大仙)的分析,这一《日华基本关系条约》既属于卖国条约,又属于不平等条约。其区别在于,卖国条约出卖主权,而不平等条约是指条约只对协约的单方产生约束力或效力,而对另一方无约束或效力。


【二。《日台渔业协定》之条约内容分析】
协定原文链接(凤凰网):http://blog.ifeng.com/article/25631335.html
协定原文链接(需翻墙):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4100383-1.aspx

一、本協議旨在維持東海之和平穩定,推動友好及互惠合作,致力於專屬經濟海域之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並維持漁業作業秩序。
(第一条,场面话,略过不表)
二、(1)關於東海之北緯27度以南海域,為致力於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並維持漁業作業秩序,基於該海域有必要儘速建立具體措施之共識下,本協議適用於下列所揭各點依序以直線連結支線段所圍成之專屬經濟海域(以下稱為協議適用海域)。
(协定范围区域的经纬度坐标点,略过不表)
(2)協議適用海域中下列所揭各點依序以直線連結之線段所圍成之海域,鑒於其漁業現狀複雜,為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且為維持漁業作業秩序之特殊需求,劃定為特別合作海域。
(协定范围区域的经纬度坐标点,略过不表)
(3)兩會向各自有關主管機關請求,基於以下原則,就特別合作海域之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與維持漁業作業秩序,盡力予以支援。
(好,范围确定了,场面话讲过了,准备要来干货了)
(a)台灣與日本(以下稱雙方)之漁業從業人員基於友好及互惠合作之作業應獲最大限度之尊重。
(b)為營造雙方漁業從業人員間避免發生糾紛之漁業環境,盡最大限度之努力。
(c)關於在特別合作海域作業之相關具體事項,將於依據本協議第三條所設置之台日漁業委員會協商。
(4)兩會為避免因過度開發而危害海洋生物資源之維護而進行合作為前提,在本協議適用海域中,於下列所揭各點依序以直線連結之線段所圍成之海域,對於台日雙方漁業從業人員,為使己方之漁業相關法令不適用於對方,應各自請求相關主管機關,在本協議簽署後30日內完成雙方相關法律措施。
(前戏要做足,再来几句场面话)
(协定范围区域的经纬度坐标点,略过不表)
(5)兩會鑒於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並維持漁業作業秩序之宗旨,基於友好及互惠合作,就雙方關切之海域持續協商。
三、(1)兩會為達成本協議之目的,設置「台日漁業委員會」(以下稱委員會)。
(2)委員會由兩會各自之代表或其代理人各2名委員加特別委員組成。
(3)委員會討論以下事項,將其結果列為會議紀錄。兩會將委員會的會議紀錄通報各自之有關主管機關,分別請求有關主管機關採取必要措施,使其內容得以實施。
(a)為確保協議適用海域不受過度開發而危害海洋生物資源之維護而合作之相關事項;
(b)為確保協議適用海域之漁船航行及作業安全而合作之相關事項;
(c)關於在漁業領域合作之其他事項;
(4)兩會各自之代表或代理人,可召集會議,邀請具專業知識之有關機關之代表擔任特別委員。
(5)委員會原則上每年開會1次,輪流在台北及東京舉行。兩會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6)委員會視需要,得與漁業相關民間團體共同開會。
(7)委員會所作決定,需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
(第三条重点讲台日协定的具体实施手法、看上去挺美,装装好人)
四、本協議之所有事項或為實施而採取之措施,均不得認為影響雙方具權限之主管機關有關海洋法諸問題之相關立場
(这一条乃此协约之最关键要点所在。尤其标红加粗半句,为什么不说相互尊重主权,或者搁置主权争议等字眼,而要用不涉及立场呢?且待慢慢分析)
五、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倘兩會之任一方於6個月前將擬終止本協議效力之意思以書面通報他方而終止本協議,則不在此限。
(签约完毕,收工)

【三。《日台渔业协定》之条约背景及效果分析】
纵观日台渔业协定的背景,抛去大陆因素,单就台日两方来说,处于日强、台弱之势。具体表现为,日本海上保安厅常年驱赶台湾渔民、海上执法船。因此,日方常年出入钓鱼岛经济专属区、钓鱼岛领海之范围,而台湾长期处于被骚扰、驱逐之状态。从未踏进钓鱼岛领海半步,而且前几天台湾政府保钓船还被射了一身稀里哗啦,狼狈而归。所以,结合协定背景及实际执行效果。可以断定,日方绝不会停止其出入钓鱼岛12海里领海范围之内,更遑论该协议所约定之海域。而台方无论渔船还是政府执法船,倘若踏入钓鱼岛12海里之内,必定会遭到驱逐。因此,此条约从背景及实际执行效果来看,是典型的“不平等条约”。

根据此条约第四点之内容,不涉及双方立场的字眼。可以怎么理解呢?
台湾立场——马英九,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即,钓鱼岛主权是台湾的,存在争议。
日本立场——安倍,钓鱼岛是日固有领土,不存在任何争议。

因此,条约中所用字眼为:不涉及立场。因为一旦写上搁置双方主权争议,则势必与日方立场矛盾相冲突,而实际上,日本半步也不想退让。

【四。台湾自称搁置主权争议,主权在台,主权未损论调的虚伪和自欺欺人】
马英九宣称主权未受损、搁置主权争议的论调,是否真的如其所说?
我们不妨来仔细分析一下:
倘若此条约之法理精神真伪双方搁置争议,则双方均应避免刺激敏感区域,双方渔船及执法力量均不得侵入12海里领海,否则就必须遭到另一方的驱离(对国军有点勉为其难)或者严正抗议、警告。而现实是,日方纵横侵入钓鱼岛任何海域如无人之境(除了遇到大陆海警),而台方则不仅连12海里都没进入,更糟糕的是面对日方每日在钓鱼岛12海里领海内执法、捕鱼作业等行为,竟视若无睹,连声抗议都没有——这就叫做典型的默认。

在当前国际上通行的是:任何一个国家实际控制了50年,没有其他国家提出主权声索,就可以确定归属了。2012年有一则新闻《日本宣称十年后实际控制钓鱼岛50年 将堂皇占有》,也就是说,假如没有中国大陆参与的好,那么台湾若以此《日台渔业协定》为得计,继续对日本侵害钓鱼岛主权的现象视若无睹、默认而不提出抗议及声索,不到10年,台湾“搁置争议,主权在我”清秋大梦就将彻底破灭。

因此,《日台渔业协定》是典型的以主权换渔权的勾当了。而台湾马英九自称的搁置主权争议,主权在台,主权未损论调,是彻彻底底的虚伪和自欺欺人。

【五。论如何才能执行出真正平等的《渔业协定》,及欲当汉奸而不可得的马英九】
第一个问题,很简单。摆在台湾面前两条个选择,能避免该协定沦为不平等条约
1、执法船驱离侵入钓鱼岛领海的一切日方船只。客观上不太现实,是吧?那么好,咱理解国军当前装备不如人的困境。还有下面第二个选择可以走
2、对日方连续侵犯钓鱼岛领海做出严正抗议!日本几乎每天都侵犯,每天抗议似乎对国军要求比较高,那时常抗议一下,动动嘴,不困难吧?渔业协定归渔业协定,主权归主权嘛!马英九不是号称主权未损吗?
但贫道截止目前为止,没看到台方对日方行径的任何口头不满的新闻报道,反倒对吃嘴里的几条鱼甘之如饴。

第二个问题,欲当汉奸而不可得的马英九。
老天有眼,钓鱼岛问题,这世界上除了日台双方,还有一大陆直接参与其中。在国际法上,台湾作为一个地区,是不能被作为中国国家的代表的,根本没有资格出卖中国的国家主权。因此马英九对钓鱼岛主权其实是卖无可卖,这才是真真正正的“欲当汉奸而不可得”。

所以该协议从国际角度来讲,仅仅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并不是卖国条约,但并不是因为马英九先生有良心,而只是因为他卖无可卖。
所以我们看到大陆对这件事的处理相当冷淡。反正台湾自己都不介意,大陆何必操那份闲心?


但反过来说,对台独分子来说,如果心里想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那通过以上分析就能看出来,这个条约即是标标准准的不平等卖国条约了。
无论绿营、蓝营居然还一片叫好之声,台湾政坛之奇,果然令人叹为观止,非贫道这等俗人的思维可解。



【一。导言】
展开分析之前,我打算先摘录另外一个条约的部分内容做引子,作为我们分析此次《日台渔业协定》的开场白。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基本的价值认识,即:所谓的不平等条约究竟是什么?

大日本帝国政府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希望两国互相尊重其本来的特质,在以道义为基础建设东亚新秩序的共同理想下,互为善邻,紧密合作,以确立东亚的永久和平,并希望以此为核心,而贡献于全世界的和平。
为此订立规定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协定如下:
    第一条 两国政府为永久维持两国间善邻友好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主权及领土,并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讲求互相敦睦的措施。
两国政府相约,互相消除政治、外交、教育、宣传、贸易等各方面足以破坏两国间友谊的措施及原因,并在将来亦应加以杜绝。
……
    第五条 中华民国政府承认日本国基于以往的惯例,或为确保两国的共同利益,在必要期间内,依据两国间另行协议决定,得驻泊其舰艇部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的特定地区。
    第六条 两国政府基于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的原则,并根据平等互惠的原则,应实行两国间紧密的经济合作。
    关于华北及蒙疆的特定资源,尤其是国防上必要的资源,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两国紧密合作,加以开发;关于其他地区内国防上必要的特定资源的开发,中华民国政府对日本国及日本国臣民应提供必要的便利。
……
…………
    ——摘自《日华基本关系条约及附属秘密协约》(1940年11月30日签订于南京)

上面的条约内容乃是出自中华民国的汪兆铭先生之杰作。通篇大东亚共荣、永久和平、两国友谊、相互尊重主权等等字眼,那是不是这个条约就不是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了呢?答案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卖国的不平等条约。条约中把中国主权的各项内容侵犯成了筛子,例如第五条,其体现了日军驻军于中国的合法性。第六条,纯粹将中国沦为了资源供应的殖民地。其逻辑来源就是,是××权,不是主权,等等。

然后高唱“中日友好”“相互尊重主权”。因此,其条约中协定的“相互尊重主权”的字眼,根本是一块遮羞布,或者说更像一个反讽的字眼。
那么,在观摩、见识了国民党先贤兆铭先生的杰作后,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个观点:

观点1、卖国条约从来不说自己是卖国条约,字面上反倒更喜欢标榜“相互尊重主权”、“两国平等、友好”之类的字眼。
观点2、一个条约是否是不平等条约或卖国条约,不仅要看条约的字面约定,还应结合签约时的实际情况,以及条约的具体执行效果来断定。
观点3、兆铭先生不愧是历史上汉奸这一行当的翘楚式的标杆性人物,根据贫道(网络ID:兔子大仙)的分析,这一《日华基本关系条约》既属于卖国条约,又属于不平等条约。其区别在于,卖国条约出卖主权,而不平等条约是指条约只对协约的单方产生约束力或效力,而对另一方无约束或效力。


【二。《日台渔业协定》之条约内容分析】
协定原文链接(凤凰网):http://blog.ifeng.com/article/25631335.html
协定原文链接(需翻墙):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4100383-1.aspx

一、本協議旨在維持東海之和平穩定,推動友好及互惠合作,致力於專屬經濟海域之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並維持漁業作業秩序。
(第一条,场面话,略过不表)
二、(1)關於東海之北緯27度以南海域,為致力於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並維持漁業作業秩序,基於該海域有必要儘速建立具體措施之共識下,本協議適用於下列所揭各點依序以直線連結支線段所圍成之專屬經濟海域(以下稱為協議適用海域)。
(协定范围区域的经纬度坐标点,略过不表)
(2)協議適用海域中下列所揭各點依序以直線連結之線段所圍成之海域,鑒於其漁業現狀複雜,為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且為維持漁業作業秩序之特殊需求,劃定為特別合作海域。
(协定范围区域的经纬度坐标点,略过不表)
(3)兩會向各自有關主管機關請求,基於以下原則,就特別合作海域之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與維持漁業作業秩序,盡力予以支援。
(好,范围确定了,场面话讲过了,准备要来干货了)
(a)台灣與日本(以下稱雙方)之漁業從業人員基於友好及互惠合作之作業應獲最大限度之尊重。
(b)為營造雙方漁業從業人員間避免發生糾紛之漁業環境,盡最大限度之努力。
(c)關於在特別合作海域作業之相關具體事項,將於依據本協議第三條所設置之台日漁業委員會協商。
(4)兩會為避免因過度開發而危害海洋生物資源之維護而進行合作為前提,在本協議適用海域中,於下列所揭各點依序以直線連結之線段所圍成之海域,對於台日雙方漁業從業人員,為使己方之漁業相關法令不適用於對方,應各自請求相關主管機關,在本協議簽署後30日內完成雙方相關法律措施。
(前戏要做足,再来几句场面话)
(协定范围区域的经纬度坐标点,略过不表)
(5)兩會鑒於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並維持漁業作業秩序之宗旨,基於友好及互惠合作,就雙方關切之海域持續協商。
三、(1)兩會為達成本協議之目的,設置「台日漁業委員會」(以下稱委員會)。
(2)委員會由兩會各自之代表或其代理人各2名委員加特別委員組成。
(3)委員會討論以下事項,將其結果列為會議紀錄。兩會將委員會的會議紀錄通報各自之有關主管機關,分別請求有關主管機關採取必要措施,使其內容得以實施。
(a)為確保協議適用海域不受過度開發而危害海洋生物資源之維護而合作之相關事項;
(b)為確保協議適用海域之漁船航行及作業安全而合作之相關事項;
(c)關於在漁業領域合作之其他事項;
(4)兩會各自之代表或代理人,可召集會議,邀請具專業知識之有關機關之代表擔任特別委員。
(5)委員會原則上每年開會1次,輪流在台北及東京舉行。兩會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6)委員會視需要,得與漁業相關民間團體共同開會。
(7)委員會所作決定,需經全體出席委員一致同意。
(第三条重点讲台日协定的具体实施手法、看上去挺美,装装好人)
四、本協議之所有事項或為實施而採取之措施,均不得認為影響雙方具權限之主管機關有關海洋法諸問題之相關立場
(这一条乃此协约之最关键要点所在。尤其标红加粗半句,为什么不说相互尊重主权,或者搁置主权争议等字眼,而要用不涉及立场呢?且待慢慢分析)
五、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倘兩會之任一方於6個月前將擬終止本協議效力之意思以書面通報他方而終止本協議,則不在此限。
(签约完毕,收工)

【三。《日台渔业协定》之条约背景及效果分析】
纵观日台渔业协定的背景,抛去大陆因素,单就台日两方来说,处于日强、台弱之势。具体表现为,日本海上保安厅常年驱赶台湾渔民、海上执法船。因此,日方常年出入钓鱼岛经济专属区、钓鱼岛领海之范围,而台湾长期处于被骚扰、驱逐之状态。从未踏进钓鱼岛领海半步,而且前几天台湾政府保钓船还被射了一身稀里哗啦,狼狈而归。所以,结合协定背景及实际执行效果。可以断定,日方绝不会停止其出入钓鱼岛12海里领海范围之内,更遑论该协议所约定之海域。而台方无论渔船还是政府执法船,倘若踏入钓鱼岛12海里之内,必定会遭到驱逐。因此,此条约从背景及实际执行效果来看,是典型的“不平等条约”。

根据此条约第四点之内容,不涉及双方立场的字眼。可以怎么理解呢?
台湾立场——马英九,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即,钓鱼岛主权是台湾的,存在争议。
日本立场——安倍,钓鱼岛是日固有领土,不存在任何争议。

因此,条约中所用字眼为:不涉及立场。因为一旦写上搁置双方主权争议,则势必与日方立场矛盾相冲突,而实际上,日本半步也不想退让。

【四。台湾自称搁置主权争议,主权在台,主权未损论调的虚伪和自欺欺人】
马英九宣称主权未受损、搁置主权争议的论调,是否真的如其所说?
我们不妨来仔细分析一下:
倘若此条约之法理精神真伪双方搁置争议,则双方均应避免刺激敏感区域,双方渔船及执法力量均不得侵入12海里领海,否则就必须遭到另一方的驱离(对国军有点勉为其难)或者严正抗议、警告。而现实是,日方纵横侵入钓鱼岛任何海域如无人之境(除了遇到大陆海警),而台方则不仅连12海里都没进入,更糟糕的是面对日方每日在钓鱼岛12海里领海内执法、捕鱼作业等行为,竟视若无睹,连声抗议都没有——这就叫做典型的默认。

在当前国际上通行的是:任何一个国家实际控制了50年,没有其他国家提出主权声索,就可以确定归属了。2012年有一则新闻《日本宣称十年后实际控制钓鱼岛50年 将堂皇占有》,也就是说,假如没有中国大陆参与的好,那么台湾若以此《日台渔业协定》为得计,继续对日本侵害钓鱼岛主权的现象视若无睹、默认而不提出抗议及声索,不到10年,台湾“搁置争议,主权在我”清秋大梦就将彻底破灭。

因此,《日台渔业协定》是典型的以主权换渔权的勾当了。而台湾马英九自称的搁置主权争议,主权在台,主权未损论调,是彻彻底底的虚伪和自欺欺人。

【五。论如何才能执行出真正平等的《渔业协定》,及欲当汉奸而不可得的马英九】
第一个问题,很简单。摆在台湾面前两条个选择,能避免该协定沦为不平等条约
1、执法船驱离侵入钓鱼岛领海的一切日方船只。客观上不太现实,是吧?那么好,咱理解国军当前装备不如人的困境。还有下面第二个选择可以走
2、对日方连续侵犯钓鱼岛领海做出严正抗议!日本几乎每天都侵犯,每天抗议似乎对国军要求比较高,那时常抗议一下,动动嘴,不困难吧?渔业协定归渔业协定,主权归主权嘛!马英九不是号称主权未损吗?
但贫道截止目前为止,没看到台方对日方行径的任何口头不满的新闻报道,反倒对吃嘴里的几条鱼甘之如饴。

第二个问题,欲当汉奸而不可得的马英九。
老天有眼,钓鱼岛问题,这世界上除了日台双方,还有一大陆直接参与其中。在国际法上,台湾作为一个地区,是不能被作为中国国家的代表的,根本没有资格出卖中国的国家主权。因此马英九对钓鱼岛主权其实是卖无可卖,这才是真真正正的“欲当汉奸而不可得”。

所以该协议从国际角度来讲,仅仅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并不是卖国条约,但并不是因为马英九先生有良心,而只是因为他卖无可卖。
所以我们看到大陆对这件事的处理相当冷淡。反正台湾自己都不介意,大陆何必操那份闲心?


但反过来说,对台独分子来说,如果心里想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那通过以上分析就能看出来,这个条约即是标标准准的不平等卖国条约了。
无论绿营、蓝营居然还一片叫好之声,台湾政坛之奇,果然令人叹为观止,非贫道这等俗人的思维可解。

自己杀花一个。
另外需要说的是,这帖子出于种种考虑,很多话没说透。

若是签订渔业协议,真是务实考虑,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台湾前阵子声称的要联合日本驱逐大陆渔船的新闻发言,则显得无耻之尤了。
不仅对出卖了中华民族的利益,而且更甚者反手一刀捅在了老共身上,更重要的是,捅在了保卫钓鱼岛事业这个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上了。从这个角度来看,马英九已然是广义上的汉奸了。唉,贫道替右岸华族深感为耻啊……可想日台面对大陆海警无可奈何,但大陆渔民势必会受到来自日台双方的强大压力,而大陆海警也以一敌二,必然在钓鱼岛争夺中处于下风。

其次,近日美国再次宣称钓鱼岛出于日方实际控制之下的宣称,也可以看出,为了区区几条破鱼,给了日、美等外国势力插手钓鱼岛更大的操作空间和便利了。从这一点上看,马英九罪不可恕。

只是大陆目前出于种种考虑,不便对台、日发作。况且说到底,马英九也是欲当汉奸而不可得(狭义),大陆坚持主权在手,料日、台蹦跶不出什么花样而已
LZ写的很好,不过你引用的条约原文,嘿嘿,那是超大出口转内销的,凤凰那个博客是从照抄我首发在超大的帖子,我那个帖子里引用的条约原文都是官网的一手链接。
凉水水 发表于 2013-4-15 23:05
LZ写的很好,不过你引用的条约原文,嘿嘿,那是超大出口转内销的,凤凰那个博客是从照抄我首发在超大的帖子 ...
写的时候随手搜索了一下。同时也贴出了台湾的原文链接,虽然没去测试能否上去。

不过得协定原文手抄首发者的第一个点评,真是莫大荣幸。

让我们一起见证历史。
写得很好
兔子大仙 发表于 2013-4-15 23:08
写的时候随手搜索了一下。同时也贴出了台湾的原文链接,虽然没去测试能否上去。

不过得协定原文手抄首 ...
这个协定在日本国内是被冲绳政府和渔民狂喷的,日本水产厅也表示反对,但是安倍强令必须签约,以后日本内部会不会因为这个协定自己先打起来,慢慢看吧。
楼主分析不错,所以看到台湾电视评论节目参访台湾教授,居然以协议上第几句就是友好和平之类的话,而说明这个条约是好的,有利的。简直是愚蠢无比。
台湾政客是为了选票,为了干爹而奋斗,美国利益高于台湾利益,日本利益高于台湾利益。至于民族?祖国?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屁。
楼主有微博吗?我想转发一下这篇文章。
漁陽突騎 发表于 2013-4-15 23:15
楼主分析不错,所以看到台湾电视评论节目参访台湾教授,居然以协议上第几句就是友好和平之类的话,而说明这 ...
的确够蠢,若按此标准,则清末以来,卖国条约能少一大半。连华北五省自治都可算友好条约了。
说实话,就条约内容来看,马英九连汪精卫都不如。
漁陽突騎 发表于 2013-4-15 23:18
楼主有微博吗?我想转发一下这篇文章。
转发请随意。表上原作者即可。
凉水水 发表于 2013-4-15 23:14
这个协定在日本国内是被冲绳政府和渔民狂喷的,日本水产厅也表示反对,但是安倍强令必须签约,以后日本内 ...
用琉球的两个小渔场的渔权换来台湾对钓鱼岛问题的沉默。琉球本地渔船小,渔业相对不是很发达,而且日本人不怎么喜欢琉球人,所以可以作为交易的筹码。
凉水水 发表于 2013-4-15 23:14
这个协定在日本国内是被冲绳政府和渔民狂喷的,日本水产厅也表示反对,但是安倍强令必须签约,以后日本内 ...
不会的。
而且,其实时机不对。若是土鳖开始着手影响琉球独立运动,有此事儿则能做些文章。现在时机不对,只能坐看这种事不了了之。
兔子大仙 发表于 2013-4-15 23:20
转发请随意。表上原作者即可。
好的,需要正能量,免得全是牛鬼蛇神在那鬼扯。
说到底,自20多年前兔子一系列南进战略被岩里政男强行打乱起,WW历届政府上就一直在扮演拖中华民族复兴后腿的这一角色。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4-15 23:32
说到底,自20多年前兔子一系列南进战略被岩里政男强行打乱起,WW历届政府上就一直在扮演拖中华民族复兴后腿 ...
这次的渔业协定已经不是拖后腿的问题了。
而是标准的反手背后捅一刀
兔子大仙 发表于 2013-4-15 23:34
这次的渔业协定已经不是拖后腿的问题了。
而是标准的反手背后捅一刀
这里面肯定背后有安排,这么多年了,台当局的主要任务就是弄垮大陆政权,过去还想取而代之,现在反正是政治上尽量捣捣乱。
漁陽突騎 发表于 2013-4-15 23:41
这里面肯定背后有安排,这么多年了,台当局的主要任务就是弄垮大陆政权,过去还想取而代之,现在反正是政 ...
呵呵,如此宁可卖权也要搞乱,我怎么感觉有点像波兰的尿性……
兔子大仙 发表于 2013-4-15 23:00
自己杀花一个。
另外需要说的是,这帖子出于种种考虑,很多话没说透。
右岸华族--------右岸认为自己是华族的还有多少?中华\中国在WW的媒体上属于忌讳字眼,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而大陆海警也以一敌二,必然在钓鱼岛争夺中处于下风------WW那几艘小舢板完全可以视若无物(多为几百吨级,最大也就1千吨左右),何况WW那帮草莓奶油货有和大陆三五千吨的海警船抗衡的狗胆吗?我看绝无可能,另外看看CHE妹妹的贴吧,三千\五千甚至万吨的海警造舰计划正按部就班顺利进行中,所以不认同你这一观点.其他的都写得不错.{:soso_e179:}
进水的耳朵 发表于 2013-4-15 23:45
右岸华族--------右岸认为自己是华族的还有多少?中华\中国在WW的媒体上属于忌讳字眼,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

我说的下风并非指撞不过。
台日宵小的船固然土鳖海警无惧,但我大陆沿海的渔民呢?
若日台联手驱逐大陆渔民,大陆海警若想护渔,必定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这是我说,以一敌二,处于下风的意思。
马兆铭。。。。。是做实了。。。。。。。。
人家不是汉奸,是台湾“少民”,说卖国就卖国了,还不是回头给人家好处,让大陆自己的顺民吃苦。 真是反对的吃香喝辣,顺应你的往死里压榨。
弯弯媚日媚美已到极致,做奴才做走狗已做得深入骨髓,唯独对大陆同胞视若仇敌,已没必要与其理论,再给TG10年时间,弯弯将彻底没戏。
yuhongpans 发表于 2013-4-15 23:58
弯弯媚日媚美已到极致,做奴才做走狗已做得深入骨髓,唯独对大陆同胞视若仇敌,已没必要与其理论,再给TG10 ...
若对手仅仅是台湾,已无需十年。
顶神棍的文章~
此为汉奸条约无误,美国当是双方幕后推手,对台湾来讲民族大义的概念已经淡化到瞠目结舌的地步了,有此举也不足为奇。
梧桐的必要性这是才能体现出来嘛
兔子大仙 发表于 2013-4-15 23:47
我说的下风并非指撞不过。
台日宵小的船固然土鳖海警无惧,但我大陆沿海的渔民呢?
若日台联手驱逐大 ...
关键是要放手杀人,杀人立威。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3-4-16 00:06
关键是要放手杀人,杀人立威。
这不是海警和渔政的职责范围,最多喷喷真开水无双的水炮而已
哎,真为台湾堪忧,何必嘛!
兔子大仙 发表于 2013-4-15 23:47
我说的下风并非指撞不过。
台日宵小的船固然土鳖海警无惧,但我大陆沿海的渔民呢?
若日台联手驱逐大 ...
大陆海警必定护渔,不存在"若",WW典型的欺软怕硬,给它一百个胆儿也不敢驱逐我们的渔船,它们也就是嘴炮YY而已,不信就拭目以待吧.
漁陽突騎 发表于 2013-4-15 23:41
这里面肯定背后有安排,这么多年了,台当局的主要任务就是弄垮大陆政权,过去还想取而代之,现在反正是政 ...
哎,尽失民心!以前对连战先生颇有好感,历史问题本来就不是容易解决的问题,连先生能跨越海峡访问大陆让我颇有好感,连带着以为国民党还是那个中国国民党。现在看来别说是中国国民党了,台湾国民党是不是还两说呢。看见别人犯罪的时候保持沉默不是罪,自己也参与进去就应该吃牢饭!马英九及台湾各色人等应小心这种下场!
还是会增加一些变数:就ww的扭曲个性,面对美日时奴性十足,卑颜屈膝;但面对大陆时却又敢鼓噪不已,小动作频频。
因为了解,所以反而要提防ww的坏水。
对WW必然是武统,能省略很多法理上的问题。。。摧枯拉朽,三昼夜搞定
大家多虑了,我大土鳖是何等样人,ww60年前不是对手,现在更不是对手,
ww基本可以认为就是一只猪,有点糠就够,我鳖现在把这个猪已经养费肥了,随时都可以杀猪,
但是猪还生活的挺幸福。
梧桐完全没有必要,比如现在老大要求对方签署和平协议,不同意? 好呀,ECFA先停,如果ww上街行游说我鳖欺负他,好啊,对鳖的1000亿顺差随时可以归零。我不信到时候ww还能撑的住,如果ww有男人的话,一狠心独立了,先制裁半年,然后一天就解决战斗。
这是最坏的,其实以ww的尿性来说,你只要扇他一个嘴巴, 他利马就跪了。
我大土鳖的ww战略已经经营数年,现在应该临近收网的时候了。

我兔的征程 发表于 2013-4-16 00:34 哎,尽失民心!以前对连战先生颇有好感,历史问题本来就不是容易解决的问题,连先生能跨越海峡访问大陆让 ...
国民党确实还是原来那个国民党,这次的日台渔业协定就是当年在美国安排下,日军与国军联手抵御共军对日大反攻的重演。
我兔的征程 发表于 2013-4-16 00:34 哎,尽失民心!以前对连战先生颇有好感,历史问题本来就不是容易解决的问题,连先生能跨越海峡访问大陆让 ...
国民党确实还是原来那个国民党,这次的日台渔业协定就是当年在美国安排下,日军与国军联手抵御共军对日大反攻的重演。
LZ费那么多细胞分析有啥用~就ww那尿性,拍扁算了
楼主分析的非常透彻,不过还是期望大陆能拿出点具体措施,来证明那协定不过是废纸一张
hit倒霉熊bb 发表于 2013-4-16 07:46
LZ费那么多细胞分析有啥用~就ww那尿性,拍扁算了
哈哈哈。。。。兄弟豪爽,不过治国之策,非逞一时之豪气,应慎之。
借用鲁迅先生的话,马英九是丧家的美帝鬼子的乏走狗!
没有主权,何来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