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暴利为何如此“暴”:“市场竞争”哪儿去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8: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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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源:李志宁/光明观察</P>
<P>存在暴利行业,绝不是健康的经济

有些事情人们听惯了,见怪不怪,就忘记了去感觉它是不是奇怪。例如新年前后,报刊上很多文章写中国“十大暴利行业”,就是件怪事。当然,是不是正好是10个行业特别暴?不一定。不同的撰稿人,会写出不同的十大暴利行业。不错,很多中国文人有“十景病”,什么事都要弄它“十”方才罢手,但读来琅琅上口,显得很带劲。不过现在不是鲁迅年代了, “十景病”倒无大碍。真正的大问题是:中国的确有许多行业是暴利行业!

有人说,暴利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得的高利。但本文中的“暴利”,我不是专指以“非法”手段获得的高利,而是指用一切不正当的方式(包括合法的手段)获得的高额利润。利润太高了,居然超过50%、甚至超过100%,我认为,无论如何,那就是一种“暴利”。

我还想说,“行业暴利”,与“企业暴利”还很不同。如果出现了行业的“暴利”,而且有10个行业以上,那就说明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大了,也许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市场经济”。所以,凡事有中国的“特色”时,都得用脑瓜子来审视一番为妙。

有的企业独自抓住了某种“畅销产品”,或者掌握了特有技术,出现了一时的高回报率,成了利润特高的企业,这没有问题。这种“暴利”企业的出现,是市场竞争中的正常现象。这样的企业能不能保持“超额利润”?主要看它是否能把“技术优势”保持下去。如果不能,那就会有一种“平均利润律”的规律发生作用,使得所有的企业达到或趋向“平均利润”。平均利润规律好不好呢?并不坏。例如在被雇工人可以“集体争议工资”、也就是以前常说的“剩余价值率”被迫降低的时候,平均利润的趋向,必然有利于 “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经济得以平衡发展的重要杠杆。

所以说,有暴利“企业”,事情还不大。问题是出现了暴利“行业”,事情就开始糟糕了。

不少老百姓会说,“有暴利行业,咱有什么办法?市场经济,就这样呗。”那就错了。

一个存在大量暴利行业的经济,绝对是不健康的,也不是正经的市场经济。而且中国的许多暴利行业,是长时间存在,大模大样,大胆欺负消费者,“宰你没商量”,就更无理了。它惟一的好处是,能够使“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大放光芒,能使之发出几道贼亮的光。但是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来说,它有绝对的害处。

资产者的联合造成“价格垄断”

当代世界上的“市场经济”,与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前期已大不相同。那时西方被叫做“垄断资本主义”,许多行业的资本家联合起来,成立了辛迪加、卡特尔、托拉斯等垄断组织,以保持本行业的高额利润。在美国,1882年成立了最早的托拉斯“美孚石油公司”,但在1890年就开始出现“反托拉斯”之类的法案、与之相对了。尽管美国常常为保持自己在世界经济中的有利地位,有意纵容一些垄断性的大公司,但若是明显妨碍国内经济竞争的垄断出现时,还是会有所动作。显然,在西方国家,如果国内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没有“竞争”了,全都被垄断起来了,也都是些“暴利行业”了,那对于国内的消费者、及整个经济的平衡发展都是很有害的。而在我们中国,在口头上是很鼓励“市场竞争”,但在实际上,由于“国家权力”也在社会中争抢利益,由于少数富人企业家的“强势”地位,还有些其他原因,造成了不少行业的垄断行为,因而的确出现了许多暴利行业,除了房地产、汽车这些巨大的产业,特别逗的,其中竟还有眼镜行业、中小学、殡葬业……

我曾经在一家眼镜店问道:“你们的眼镜如此昂贵,一个眼镜比电视机还要贵,是谁定的价格?”柜台答道:“我们的‘价格’是市场定的。”我说:“我没说清楚。我是问,你们眼镜的价格是企业定的、还是行业定的?”她说:“是市场定的。我们是根据市场定的,我们有市场需求。”看来,市场,这两个了不起的字眼,已经溶解在许多中国人舌尖上的吐沫里,随时可以从嘴里自然地喷出来。

但究竟“市场”是什么?中国经济学家们从没有给人们一个清晰的想法。在我这个愚钝的人看来,市场,是意味着自由交易,平等、自愿,不受任何压力。而任何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价格垄断,都和“市场”的本来意思相违。就说北京的眼镜价格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吗?依我看,恰恰相反,是“垄断”的结果。市场ABC告诉人们,所谓市场竞争,首先就是“价格竞争”。而如果没有了价格竞争,那还有什么市场经济?

在整个北京,眼镜店里几乎看不到 100元以下的眼镜,通常配一副眼镜要400-800元,而2000元及更昂贵的眼镜,也比比皆是。在中国,很多高贵的鼻梁上,已经可以很轻易地架起几千元高价值。苦的是那些低收入、而又需戴眼镜的同胞,他们是中国人的绝大多数。但“大多数”又有什么用?近几十年里,先富起来的只是“少数人”!这是由国家的大政策决定的。顺便说说,最近报纸上“发改委专家”透露,占人口1%的中国富人的人均年收入为24万元,那么1300万富人的总收入就是3.12万亿元,就是说GDP约1/4归全国1%的富人占有了。这个“透露”,我看还是大打了折扣的,如果要包括大量贪官污吏所得的,还应当高得多。这样一种“分配” 状态,“总需求”与“总供给”怎么可能平衡呢?

教育“产业化”之后,许多老实巴交的劳动者,供养孩子上学已成了非常艰难的事情。这将给整个中华民族人口素质的提高以沉重打击,但是,国家高层有哪个人真正地关心、或果断地停止任何学校在 “义务教育”阶段向学生收费?谁来真正地关心中华民族的未来了吗?文化大革命前,在国家那么穷的情况下,周恩来领导下都没有发生过“贫困生”问题,现在居然大面积出现。穷大学生的生活极其艰难,还没出学校就要欠一身债,许多人连过年都回不了家了。

再说,殡葬业的暴利更是可怕,有人认为,仅骨灰盒的利润就在2000%之高。难怪有的穷人感叹道:现在我们是“生不起、养不起、活不起、死不起”。这不由令人唏嘘喟叹:在古代,穷人可能吃不起肉、读不起书、看不起病,若是最后连口薄木棺材也得不到的话,还能够卷个席子在乱葬岗上草草下葬,而现在连这个历史的机会也没有了。没有钱?那就休想死!

“暴利”行业、或者说“超高利”行业是怎样造成的?是行业垄断造成的。如前所述,显然,如果行业内处于自由的“市场竞争”状态,那就自然会出现“价格竞争”,价格就会下降。道理很明白,如果你这家眼镜店利润500%,那我这家只要300%就可以把顾客吸引过来,竞争来,竞争去,最终大家有个10%的平均利润就不错了。消费者也能得到实惠。但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在社会“总需求”不足(中国工资这么低,这是必然的)的情况下,商家便联合起来了,走向“垄断资本主义”,以维护行业的利润。开始时,可能不一定想到“暴利”,但这是身不由已,垄断必然走向暴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降低了消费需求;消费量受到抑制后,最终,商家也得不到便宜了。

商家的联合,可以说是“有钱人的联盟”。在当前的中国,成立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是受到鼓励的。例如眼镜行业就有“商会”。商会和行业公会,保护资方利益,这是理所当然;同时,商会也极容易造就垄断,包括价格垄断。参加商会的商家,有义务维持全行业的利益,也就是说,有义务维护垄断价格。

这些全都是顺理成章的。

谁来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

但是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来讲,单单有“富人的联盟”还是不行的。因为当资本家联合起来之后,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就会多起来,天平倒向一头,肯定会失去平衡。固然,从理论上讲,所得税的数量因而也应会上升,所以喜好花“公家的”钱的官吏们也应当能够从中得到大量好处。但是,对于全社会的“总需求”,单只有富豪和官吏们的消费,那还是远远不够的。

原因是,如果“总供给”全都是高档品,全都是奢侈品,富豪和贪官污吏消费完了,那“总供给”也差不多快搞完了,那还好说。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绝大部分厂家和商家,都指望着穷人也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买他们的产品。例如目前,大量积压的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和油烟机一类家电产品,根本不可能全指望富豪来消费掉。也就是说,“总供给”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是“面向大众”的,也就是指望穷人来消费的。

显然,如果穷人面积过大,不仅数量多、又穷得厉害,商品滞销就是不可免的。据报道,前年全国的消费品库存总额已达4万亿元,达到全年GDP的41%,我记得当时还有人专门论说了这个 41%,并与西方国家的1%作了比较。今年2005年的报纸上说,近年来库存总额一直在上升;但又报道说,2004年达到了3万亿元。到底是多少?国家的统计到底怎么回事?怕是谁也弄不清楚。

反正事实就是:由于总需求不足,大量商品库存积压,给生产和就业造成很大压力。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工资太低了!特别是大量工人的工资太低了,特别是所谓“农民工”的血汗工资,实在太低了!当然,在田间劳动的农民的收入也很低,甚至更低。这主要是由于农业生资部门的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垄断造成的。这个情况,无疑,使“总需求”出现极大的不足。

我想,轻视人民收入问题,终归是不行的。那些无视“分配不公”的中国经济学家的各色理论,无论多么花哨,最终只能造成经济总体供求失衡,使得社会无法稳定。

多年来,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就大声呼叫:中国最缺的就是“企业家”。但我不明白,在当前的分配状况下,“企业家”多了有什么用?况且,企业家能够无限地多下去吗?现在所谓“企业家”到底有多少呢?若算上乡镇企业,起码已有数千万人了,这还少吗?若数千万人联合起来,成立起各种商会,那他们对市场价格的控制性影响,就将会太大了。如果像眼镜、电饭锅等炊具、家具、鞋子、碗盘茶杯这样的东西,全都出现垄断价格,那么穷人能大量消费的东西就更少了。而且,走向价格垄断的行业,由于商会的存在还会进一步扩大。看来,只有过量发展的家电,还有复杂纷繁的纺织品,难以出现垄断价格,其它的生产行业都难说。无疑,目光近视的企业家们都会认为,维持行业高价,会给他们带来高额利润。不能否认,是会带来一时的高利,但绝对不可能持久。况且,企业家、资产者近视,这不奇怪,若要求他们看得更远,也不现实。这是由他们的地位决定的。但是,经济学家也短视,国家也短视,都盲目地以为只要企业家们有了高利润,就是发展经济,就能振兴中华,甚至还能因此走到世界经济的前面,这种“智慧”和“高瞻远瞩”,实在难以奉承。总之,价格垄断的扩大,只会引起库存积压增加,不可能有别的。而今后的库存,仍会逐年增加,这显然是在浪费“已有的生产力。”

不过,说到这,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在价格垄断中,实际上,消费者总体的利益遭到了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绝大部分,是由劳动者、特别是“以工资为生”者构成,所以,国家在照顾“少数人”富起来的同时,如果不严防“不健康的经济”对劳动大众的侵犯,那是很不对的。所谓稳定,必须是要“稳定大多数人”;如果只是少数人富起来,还要富而思进,不能小富即安,少数人是稳定了,那天下是不可能稳定的。

要稳定“工资为生者”(即工人阶级),就要有一种力量来“保护”工人的利益;要稳定劳动农民,也要有一种力量来“保护”农民的利益。谁来保护他们?历史证明,任何政党都不可能直接保护工农的“经济”利益。原因也可能是因为政党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在政治的层面上,不管是什么动作,一下子都是够不着某些人群具体而直接的“经济利益”的。例如八小时工作制、与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这些工人阶级的权利,都不是政党斗争的结果。如果具体到工人的经济斗争,常常是“工联主义”的工会来为工人争取利益的,因为这不是政治斗争的内容,因而是合乎逻辑的。刘少奇、李立三等人就是中国最早的优秀的工会活动家和组织者。二七大罢工、省港大罢工、五卅运动……,工人从北洋政府高压下,经过流血和拼命,终于争得了由工人自己自主创建工会的权利。农民也在20年代争得了成立农会的权力。工人农民都是弱者,弱者的联合,才能保护自己的具体经济利益,例如提高工资和缩短工时。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历史上,在美国,当民主党人罗斯福1933年任总统时,“大萧条” 还未结束,罗斯福总统认识到,必须提高“总需求”,于是采取了一系列办法提高人民收入和增加消费。于是,工人获得了在工会带领下向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 的权利,这项1935年的总统法令最终经国会通过变成了美国的法律。由于工会切实保护了美国工人的利益,参加工会的人数在十年里上升了5倍。

工人自主成立的工会,不仅是基于“工人阶级革命意识”产生的组织,也不仅是低水平的、相当凶恶的北洋政府也不得不最终承认的“保护工人”的组织形式,而且,从美国情况看来,工会还是切实保护工人的经济利益所不可少的、而且对提高“总需求”所不可少的非政党组织。它对于经济的正常发展,有很大意义。既然资方成立了“商会”和“行业公会”,保障了资产者的利益;那么,工人就应当能自主成立自己的工会,以保护工人的利益;农民则应能自主成立农会,以保护农民的利益。世界上的事情是相克相生,商会和工会是相克的,但是只有相克才能相生,因此反而会有利于整体。社会上的各种势力,凑成合力,必须互相制约,才能正常发展。所以,有些制度应当健全,允许工农自主成立工会和农会,保持独立性,就是一项不可少的社会制度。否则,不平衡必将带来不稳定,这是必然的,决不是用号召和“思想教育”就能解决的问题。

就社会制度来讲,就是这样,对于工人阶级,若没有制度上的“保障”,那就是“制度上的不保障”。中国的法律,远不是一部细密的、无懈可击的法律体系。有人说,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做。于是,尽量压低雇工工资,这种资本的本能的原始冲动,也就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在全国大行其道。中国人的工资比起美国,竟然能差到30-50倍,就是说,在美国雇二三个人付出的工资,在中国可以雇100人。中国人如此不值钱,经济学家们却是大声叫好,大讲特讲这就是中国的“优势”。可怜的优势!所以说,我们中国的优势,不是技术优势,不是资源优势,也不是文化优势,而是人穷!工资低!人们可以吸进污染的大气!还可以喝下污染的脏水!依然能够只拿一点钱,干牛马活,为全世界作生产“工场”。难道就是这样的优势吗?我看,这种优势,不要也可。

近年来还有个说法,叫做:关怀(或者肉麻一点,关爱)弱势群体。但是,“关怀”并不是法律用语,于是这话翻译出来,也可以是:工农太弱了,请大家施舍一点吧。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少数人” 富起来,把工农逼成“弱势群体”,然后请求“少数人”这个强势群体关爱一下工农这个弱势群体吧,赏给他们一点什么吧。为什么工农劳动者的“势”就是弱的?理当是弱的吗?他们人数那么多,俗话说“人多势众”,为什么反而成了势弱?究竟是因为粗糙的法律?还是因为没有被雇佣者自主成立的工会?还是因为有钱的人们都把那些创造价值的人们当作了低贱的“人手”?他们,我想,也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中千百年来几乎一直没有摆脱苦难的劳动者弟兄啊。

谁来保障全民族的利益?

在中国,主流学者们关心谁?不客气地说,他们在关心有钱人。只要不伤害到那些有钱人的利益,经济学家们通常是不会提出实质性批评的。他们的这个脾气和秉性,当代中国的老百姓已经逐渐摸熟了。

但有钱人并不是“中华民族”的全部,所以,当仅仅是中国的富人被保障的时候,我们还不能逻辑推理地说,全中华民族的利益、或者说全国的利益已得到保障。

现在,中国的事实是,无论经济学说、还是经济政策,都很能体现富人的利益和要求。但我不明白的是,当资产者的金链条打得足够长时,在19世纪末的西方,就逐渐开始向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方向走去。而在中国,情况似乎相反。在中国,我想,许多贪官能几亿、几十亿地贪,首先必须有个“客观条件”:得有这么多钱,他们才能贪到。小偷在茅草房里是偷不到金条的,因为没有。贪官在中国能贪这么多钱,说明“钱”还是有的。也就是说,金链条也已经打到一定长度了,为什么对穷人实惠的“社会保障”却越来越少了,比周恩来时代已经少得难以比拟了。不仅是低房租、低学费、城市公费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农村还是要差得多),已经被数十万的房价、高昂的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所取代,而且,取暖费看来也要暴涨了,就是几年前还免费的“计划内”研究生,也很快要成为明日黄花了。看来,经济学家们还在整天瞄着老百姓的瘪口袋,看还能有些什么花样,可以再从里边掏些钱出来。

就是说,中国的资产者,比19世纪的西方资产者,要贪得无厌得多!也丧尽天良得多,不然世界上不会有2/3的假货在中国产生。

但是还有一个情况,也值得人们想想。就是除了国内的有钱人外,当国外发生了什么,也有可能把“危机”转嫁到遥远的中国老百姓身上。而转嫁这危机的还不一定是外国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与研究的现象。依我看,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别看许多中国资产者在国内对待穷雇员、雇工是非常苛刻,但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他们常常首先是进行与中国人的竞争。中国人与中国人竞争,是最来劲的时候,相互间猛烈杀价,你争我夺。结果只有一个,把利益拱手送到“中华民族”之外。据说,日本的小企业一般都不敢到国际市场去“一显身手”,它们要做出口,也是委托或依附于大企业、大公司去做。而在中国,鼓励所有的国内企业去世界闯荡,为此取消了“外贸权”的做法,当然是在平等竞争的幌子下推行的。这显然是有利于国内利益的流出。同时,令人惊异的是,另一方面,如果国外出了什么事,例如前些年“东南亚金融危机” 的时候,当时的国家领导人马上向世界表示,会作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何谓“负责任的大国”?对谁负责?不是对国内的老百姓负责,而是对“东南亚”国家负责。这真是令人有点不胜感慨,中国人民千百亿元的利益,被做成了“国际形象工程”。而且冠冕堂皇,理不直而气壮,到底怎么回事?在世界上,人们可以发现,举凡举行“大选”的民主化国家,在经济困难或金融危机中,似乎没有哪个总统会抢着说明自己是个“对世界负责任”的国家。他们总是先想到自己的国家,先想到自己的国民,大概因为他们需要倚重老百姓的选票。因此他们很狭隘。他们甚至还可能会乘着别国的经济困难的“机遇”,大量销出国内商品,来取悦本国人民。我们尽管做出了“国际形象”,尽管我们总是把污染留给自己,把利益让给别国。但不知为什么,仍然总被别国人看着不顺眼。是不是有的事情白做了?

总而言之,我认为,为了保障全国绝大多数劳苦人民的稳定,必要时,哪怕牺牲一点国内资产者的利益,牺牲一点贪官的利益,也牺牲一点国际形象的利益。都是值得的。一切为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这正是战争年代的共产党人不畏流血牺牲、而拼命奋斗的初衷。</P><P>
消息源:李志宁/光明观察</P>
<P>存在暴利行业,绝不是健康的经济

有些事情人们听惯了,见怪不怪,就忘记了去感觉它是不是奇怪。例如新年前后,报刊上很多文章写中国“十大暴利行业”,就是件怪事。当然,是不是正好是10个行业特别暴?不一定。不同的撰稿人,会写出不同的十大暴利行业。不错,很多中国文人有“十景病”,什么事都要弄它“十”方才罢手,但读来琅琅上口,显得很带劲。不过现在不是鲁迅年代了, “十景病”倒无大碍。真正的大问题是:中国的确有许多行业是暴利行业!

有人说,暴利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得的高利。但本文中的“暴利”,我不是专指以“非法”手段获得的高利,而是指用一切不正当的方式(包括合法的手段)获得的高额利润。利润太高了,居然超过50%、甚至超过100%,我认为,无论如何,那就是一种“暴利”。

我还想说,“行业暴利”,与“企业暴利”还很不同。如果出现了行业的“暴利”,而且有10个行业以上,那就说明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大了,也许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正经的“市场经济”。所以,凡事有中国的“特色”时,都得用脑瓜子来审视一番为妙。

有的企业独自抓住了某种“畅销产品”,或者掌握了特有技术,出现了一时的高回报率,成了利润特高的企业,这没有问题。这种“暴利”企业的出现,是市场竞争中的正常现象。这样的企业能不能保持“超额利润”?主要看它是否能把“技术优势”保持下去。如果不能,那就会有一种“平均利润律”的规律发生作用,使得所有的企业达到或趋向“平均利润”。平均利润规律好不好呢?并不坏。例如在被雇工人可以“集体争议工资”、也就是以前常说的“剩余价值率”被迫降低的时候,平均利润的趋向,必然有利于 “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经济得以平衡发展的重要杠杆。

所以说,有暴利“企业”,事情还不大。问题是出现了暴利“行业”,事情就开始糟糕了。

不少老百姓会说,“有暴利行业,咱有什么办法?市场经济,就这样呗。”那就错了。

一个存在大量暴利行业的经济,绝对是不健康的,也不是正经的市场经济。而且中国的许多暴利行业,是长时间存在,大模大样,大胆欺负消费者,“宰你没商量”,就更无理了。它惟一的好处是,能够使“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大放光芒,能使之发出几道贼亮的光。但是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来说,它有绝对的害处。

资产者的联合造成“价格垄断”

当代世界上的“市场经济”,与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前期已大不相同。那时西方被叫做“垄断资本主义”,许多行业的资本家联合起来,成立了辛迪加、卡特尔、托拉斯等垄断组织,以保持本行业的高额利润。在美国,1882年成立了最早的托拉斯“美孚石油公司”,但在1890年就开始出现“反托拉斯”之类的法案、与之相对了。尽管美国常常为保持自己在世界经济中的有利地位,有意纵容一些垄断性的大公司,但若是明显妨碍国内经济竞争的垄断出现时,还是会有所动作。显然,在西方国家,如果国内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没有“竞争”了,全都被垄断起来了,也都是些“暴利行业”了,那对于国内的消费者、及整个经济的平衡发展都是很有害的。而在我们中国,在口头上是很鼓励“市场竞争”,但在实际上,由于“国家权力”也在社会中争抢利益,由于少数富人企业家的“强势”地位,还有些其他原因,造成了不少行业的垄断行为,因而的确出现了许多暴利行业,除了房地产、汽车这些巨大的产业,特别逗的,其中竟还有眼镜行业、中小学、殡葬业……

我曾经在一家眼镜店问道:“你们的眼镜如此昂贵,一个眼镜比电视机还要贵,是谁定的价格?”柜台答道:“我们的‘价格’是市场定的。”我说:“我没说清楚。我是问,你们眼镜的价格是企业定的、还是行业定的?”她说:“是市场定的。我们是根据市场定的,我们有市场需求。”看来,市场,这两个了不起的字眼,已经溶解在许多中国人舌尖上的吐沫里,随时可以从嘴里自然地喷出来。

但究竟“市场”是什么?中国经济学家们从没有给人们一个清晰的想法。在我这个愚钝的人看来,市场,是意味着自由交易,平等、自愿,不受任何压力。而任何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价格垄断,都和“市场”的本来意思相违。就说北京的眼镜价格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吗?依我看,恰恰相反,是“垄断”的结果。市场ABC告诉人们,所谓市场竞争,首先就是“价格竞争”。而如果没有了价格竞争,那还有什么市场经济?

在整个北京,眼镜店里几乎看不到 100元以下的眼镜,通常配一副眼镜要400-800元,而2000元及更昂贵的眼镜,也比比皆是。在中国,很多高贵的鼻梁上,已经可以很轻易地架起几千元高价值。苦的是那些低收入、而又需戴眼镜的同胞,他们是中国人的绝大多数。但“大多数”又有什么用?近几十年里,先富起来的只是“少数人”!这是由国家的大政策决定的。顺便说说,最近报纸上“发改委专家”透露,占人口1%的中国富人的人均年收入为24万元,那么1300万富人的总收入就是3.12万亿元,就是说GDP约1/4归全国1%的富人占有了。这个“透露”,我看还是大打了折扣的,如果要包括大量贪官污吏所得的,还应当高得多。这样一种“分配” 状态,“总需求”与“总供给”怎么可能平衡呢?

教育“产业化”之后,许多老实巴交的劳动者,供养孩子上学已成了非常艰难的事情。这将给整个中华民族人口素质的提高以沉重打击,但是,国家高层有哪个人真正地关心、或果断地停止任何学校在 “义务教育”阶段向学生收费?谁来真正地关心中华民族的未来了吗?文化大革命前,在国家那么穷的情况下,周恩来领导下都没有发生过“贫困生”问题,现在居然大面积出现。穷大学生的生活极其艰难,还没出学校就要欠一身债,许多人连过年都回不了家了。

再说,殡葬业的暴利更是可怕,有人认为,仅骨灰盒的利润就在2000%之高。难怪有的穷人感叹道:现在我们是“生不起、养不起、活不起、死不起”。这不由令人唏嘘喟叹:在古代,穷人可能吃不起肉、读不起书、看不起病,若是最后连口薄木棺材也得不到的话,还能够卷个席子在乱葬岗上草草下葬,而现在连这个历史的机会也没有了。没有钱?那就休想死!

“暴利”行业、或者说“超高利”行业是怎样造成的?是行业垄断造成的。如前所述,显然,如果行业内处于自由的“市场竞争”状态,那就自然会出现“价格竞争”,价格就会下降。道理很明白,如果你这家眼镜店利润500%,那我这家只要300%就可以把顾客吸引过来,竞争来,竞争去,最终大家有个10%的平均利润就不错了。消费者也能得到实惠。但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在社会“总需求”不足(中国工资这么低,这是必然的)的情况下,商家便联合起来了,走向“垄断资本主义”,以维护行业的利润。开始时,可能不一定想到“暴利”,但这是身不由已,垄断必然走向暴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降低了消费需求;消费量受到抑制后,最终,商家也得不到便宜了。

商家的联合,可以说是“有钱人的联盟”。在当前的中国,成立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是受到鼓励的。例如眼镜行业就有“商会”。商会和行业公会,保护资方利益,这是理所当然;同时,商会也极容易造就垄断,包括价格垄断。参加商会的商家,有义务维持全行业的利益,也就是说,有义务维护垄断价格。

这些全都是顺理成章的。

谁来保护工人阶级的利益?

但是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来讲,单单有“富人的联盟”还是不行的。因为当资本家联合起来之后,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就会多起来,天平倒向一头,肯定会失去平衡。固然,从理论上讲,所得税的数量因而也应会上升,所以喜好花“公家的”钱的官吏们也应当能够从中得到大量好处。但是,对于全社会的“总需求”,单只有富豪和官吏们的消费,那还是远远不够的。

原因是,如果“总供给”全都是高档品,全都是奢侈品,富豪和贪官污吏消费完了,那“总供给”也差不多快搞完了,那还好说。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绝大部分厂家和商家,都指望着穷人也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买他们的产品。例如目前,大量积压的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和油烟机一类家电产品,根本不可能全指望富豪来消费掉。也就是说,“总供给”中的相当大一部分,是“面向大众”的,也就是指望穷人来消费的。

显然,如果穷人面积过大,不仅数量多、又穷得厉害,商品滞销就是不可免的。据报道,前年全国的消费品库存总额已达4万亿元,达到全年GDP的41%,我记得当时还有人专门论说了这个 41%,并与西方国家的1%作了比较。今年2005年的报纸上说,近年来库存总额一直在上升;但又报道说,2004年达到了3万亿元。到底是多少?国家的统计到底怎么回事?怕是谁也弄不清楚。

反正事实就是:由于总需求不足,大量商品库存积压,给生产和就业造成很大压力。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工资太低了!特别是大量工人的工资太低了,特别是所谓“农民工”的血汗工资,实在太低了!当然,在田间劳动的农民的收入也很低,甚至更低。这主要是由于农业生资部门的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垄断造成的。这个情况,无疑,使“总需求”出现极大的不足。

我想,轻视人民收入问题,终归是不行的。那些无视“分配不公”的中国经济学家的各色理论,无论多么花哨,最终只能造成经济总体供求失衡,使得社会无法稳定。

多年来,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就大声呼叫:中国最缺的就是“企业家”。但我不明白,在当前的分配状况下,“企业家”多了有什么用?况且,企业家能够无限地多下去吗?现在所谓“企业家”到底有多少呢?若算上乡镇企业,起码已有数千万人了,这还少吗?若数千万人联合起来,成立起各种商会,那他们对市场价格的控制性影响,就将会太大了。如果像眼镜、电饭锅等炊具、家具、鞋子、碗盘茶杯这样的东西,全都出现垄断价格,那么穷人能大量消费的东西就更少了。而且,走向价格垄断的行业,由于商会的存在还会进一步扩大。看来,只有过量发展的家电,还有复杂纷繁的纺织品,难以出现垄断价格,其它的生产行业都难说。无疑,目光近视的企业家们都会认为,维持行业高价,会给他们带来高额利润。不能否认,是会带来一时的高利,但绝对不可能持久。况且,企业家、资产者近视,这不奇怪,若要求他们看得更远,也不现实。这是由他们的地位决定的。但是,经济学家也短视,国家也短视,都盲目地以为只要企业家们有了高利润,就是发展经济,就能振兴中华,甚至还能因此走到世界经济的前面,这种“智慧”和“高瞻远瞩”,实在难以奉承。总之,价格垄断的扩大,只会引起库存积压增加,不可能有别的。而今后的库存,仍会逐年增加,这显然是在浪费“已有的生产力。”

不过,说到这,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在价格垄断中,实际上,消费者总体的利益遭到了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绝大部分,是由劳动者、特别是“以工资为生”者构成,所以,国家在照顾“少数人”富起来的同时,如果不严防“不健康的经济”对劳动大众的侵犯,那是很不对的。所谓稳定,必须是要“稳定大多数人”;如果只是少数人富起来,还要富而思进,不能小富即安,少数人是稳定了,那天下是不可能稳定的。

要稳定“工资为生者”(即工人阶级),就要有一种力量来“保护”工人的利益;要稳定劳动农民,也要有一种力量来“保护”农民的利益。谁来保护他们?历史证明,任何政党都不可能直接保护工农的“经济”利益。原因也可能是因为政党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在政治的层面上,不管是什么动作,一下子都是够不着某些人群具体而直接的“经济利益”的。例如八小时工作制、与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这些工人阶级的权利,都不是政党斗争的结果。如果具体到工人的经济斗争,常常是“工联主义”的工会来为工人争取利益的,因为这不是政治斗争的内容,因而是合乎逻辑的。刘少奇、李立三等人就是中国最早的优秀的工会活动家和组织者。二七大罢工、省港大罢工、五卅运动……,工人从北洋政府高压下,经过流血和拼命,终于争得了由工人自己自主创建工会的权利。农民也在20年代争得了成立农会的权力。工人农民都是弱者,弱者的联合,才能保护自己的具体经济利益,例如提高工资和缩短工时。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历史上,在美国,当民主党人罗斯福1933年任总统时,“大萧条” 还未结束,罗斯福总统认识到,必须提高“总需求”,于是采取了一系列办法提高人民收入和增加消费。于是,工人获得了在工会带领下向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 的权利,这项1935年的总统法令最终经国会通过变成了美国的法律。由于工会切实保护了美国工人的利益,参加工会的人数在十年里上升了5倍。

工人自主成立的工会,不仅是基于“工人阶级革命意识”产生的组织,也不仅是低水平的、相当凶恶的北洋政府也不得不最终承认的“保护工人”的组织形式,而且,从美国情况看来,工会还是切实保护工人的经济利益所不可少的、而且对提高“总需求”所不可少的非政党组织。它对于经济的正常发展,有很大意义。既然资方成立了“商会”和“行业公会”,保障了资产者的利益;那么,工人就应当能自主成立自己的工会,以保护工人的利益;农民则应能自主成立农会,以保护农民的利益。世界上的事情是相克相生,商会和工会是相克的,但是只有相克才能相生,因此反而会有利于整体。社会上的各种势力,凑成合力,必须互相制约,才能正常发展。所以,有些制度应当健全,允许工农自主成立工会和农会,保持独立性,就是一项不可少的社会制度。否则,不平衡必将带来不稳定,这是必然的,决不是用号召和“思想教育”就能解决的问题。

就社会制度来讲,就是这样,对于工人阶级,若没有制度上的“保障”,那就是“制度上的不保障”。中国的法律,远不是一部细密的、无懈可击的法律体系。有人说,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做。于是,尽量压低雇工工资,这种资本的本能的原始冲动,也就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在全国大行其道。中国人的工资比起美国,竟然能差到30-50倍,就是说,在美国雇二三个人付出的工资,在中国可以雇100人。中国人如此不值钱,经济学家们却是大声叫好,大讲特讲这就是中国的“优势”。可怜的优势!所以说,我们中国的优势,不是技术优势,不是资源优势,也不是文化优势,而是人穷!工资低!人们可以吸进污染的大气!还可以喝下污染的脏水!依然能够只拿一点钱,干牛马活,为全世界作生产“工场”。难道就是这样的优势吗?我看,这种优势,不要也可。

近年来还有个说法,叫做:关怀(或者肉麻一点,关爱)弱势群体。但是,“关怀”并不是法律用语,于是这话翻译出来,也可以是:工农太弱了,请大家施舍一点吧。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少数人” 富起来,把工农逼成“弱势群体”,然后请求“少数人”这个强势群体关爱一下工农这个弱势群体吧,赏给他们一点什么吧。为什么工农劳动者的“势”就是弱的?理当是弱的吗?他们人数那么多,俗话说“人多势众”,为什么反而成了势弱?究竟是因为粗糙的法律?还是因为没有被雇佣者自主成立的工会?还是因为有钱的人们都把那些创造价值的人们当作了低贱的“人手”?他们,我想,也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中千百年来几乎一直没有摆脱苦难的劳动者弟兄啊。

谁来保障全民族的利益?

在中国,主流学者们关心谁?不客气地说,他们在关心有钱人。只要不伤害到那些有钱人的利益,经济学家们通常是不会提出实质性批评的。他们的这个脾气和秉性,当代中国的老百姓已经逐渐摸熟了。

但有钱人并不是“中华民族”的全部,所以,当仅仅是中国的富人被保障的时候,我们还不能逻辑推理地说,全中华民族的利益、或者说全国的利益已得到保障。

现在,中国的事实是,无论经济学说、还是经济政策,都很能体现富人的利益和要求。但我不明白的是,当资产者的金链条打得足够长时,在19世纪末的西方,就逐渐开始向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方向走去。而在中国,情况似乎相反。在中国,我想,许多贪官能几亿、几十亿地贪,首先必须有个“客观条件”:得有这么多钱,他们才能贪到。小偷在茅草房里是偷不到金条的,因为没有。贪官在中国能贪这么多钱,说明“钱”还是有的。也就是说,金链条也已经打到一定长度了,为什么对穷人实惠的“社会保障”却越来越少了,比周恩来时代已经少得难以比拟了。不仅是低房租、低学费、城市公费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农村还是要差得多),已经被数十万的房价、高昂的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所取代,而且,取暖费看来也要暴涨了,就是几年前还免费的“计划内”研究生,也很快要成为明日黄花了。看来,经济学家们还在整天瞄着老百姓的瘪口袋,看还能有些什么花样,可以再从里边掏些钱出来。

就是说,中国的资产者,比19世纪的西方资产者,要贪得无厌得多!也丧尽天良得多,不然世界上不会有2/3的假货在中国产生。

但是还有一个情况,也值得人们想想。就是除了国内的有钱人外,当国外发生了什么,也有可能把“危机”转嫁到遥远的中国老百姓身上。而转嫁这危机的还不一定是外国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与研究的现象。依我看,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别看许多中国资产者在国内对待穷雇员、雇工是非常苛刻,但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他们常常首先是进行与中国人的竞争。中国人与中国人竞争,是最来劲的时候,相互间猛烈杀价,你争我夺。结果只有一个,把利益拱手送到“中华民族”之外。据说,日本的小企业一般都不敢到国际市场去“一显身手”,它们要做出口,也是委托或依附于大企业、大公司去做。而在中国,鼓励所有的国内企业去世界闯荡,为此取消了“外贸权”的做法,当然是在平等竞争的幌子下推行的。这显然是有利于国内利益的流出。同时,令人惊异的是,另一方面,如果国外出了什么事,例如前些年“东南亚金融危机” 的时候,当时的国家领导人马上向世界表示,会作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何谓“负责任的大国”?对谁负责?不是对国内的老百姓负责,而是对“东南亚”国家负责。这真是令人有点不胜感慨,中国人民千百亿元的利益,被做成了“国际形象工程”。而且冠冕堂皇,理不直而气壮,到底怎么回事?在世界上,人们可以发现,举凡举行“大选”的民主化国家,在经济困难或金融危机中,似乎没有哪个总统会抢着说明自己是个“对世界负责任”的国家。他们总是先想到自己的国家,先想到自己的国民,大概因为他们需要倚重老百姓的选票。因此他们很狭隘。他们甚至还可能会乘着别国的经济困难的“机遇”,大量销出国内商品,来取悦本国人民。我们尽管做出了“国际形象”,尽管我们总是把污染留给自己,把利益让给别国。但不知为什么,仍然总被别国人看着不顺眼。是不是有的事情白做了?

总而言之,我认为,为了保障全国绝大多数劳苦人民的稳定,必要时,哪怕牺牲一点国内资产者的利益,牺牲一点贪官的利益,也牺牲一点国际形象的利益。都是值得的。一切为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这正是战争年代的共产党人不畏流血牺牲、而拼命奋斗的初衷。</P>
无语……小平同志的让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本身不算错误。可是没有及时调整相关法律和政策。不过你说以小平同志的睿智难道没有预见到么?郁闷中
<B>以下是引用<I>BigHawk</I>在2005-3-15 9:30:00的发言:</B>
无语……小平同志的让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本身不算错误。可是没有及时调整相关法律和政策。不过你说以小平同志的睿智难道没有预见到么?郁闷中


那小平还要再活5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