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海芬办的300多起死刑案件中袁某某(×某某)当了几次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21:54:28
不敢深想,不寒而栗不敢深想,不寒而栗
这个人要抓起来,好好查查!
已经对聂展开调查了,相信不久以后我们会得到真相。
无知少女模式要打破了么?
如果故意制造冤案的话,这货要被枪毙
据说此人前几天通过微博发话了。不知道真假。
“我不是恶警察,我不能坐牢,坐牢的应当是我们公安局长、检察院长、人民法院院长!”这位署名“我是聂海芬”的微博用户在4月2日首次发布微博后,不断受到网络关注,同时在公众对其纷纷谴责中也不断进行反击。她在微博上叫嚣说,“警告所有人身攻击的公猪、大V们,你们就是下一个@李庄,重庆市么宁没事吧?我有什么事?”“你们知道政府有个政法委、法院有个审委会…每个案件,你们知道是谁定的调子吗?”这位“聂海芬”还说,“你们口口声声说我是恶妇,你们对一妇孺叫板,你们敢向政法委叫板吗?”
整个市公安局 我看应该枪毙一批
其实吧,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把她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那可是要经过多少道考虑和平衡的。
或者说要培养成为一个全国三八红旗手,组织和领导要花多少心血去培养、包装和宣传啊。
想想央视对她当年的报道,也够讽刺的。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3-4-8 12:32
据说此人前几天通过微博发话了。不知道真假。
“我不是恶警察,我不能坐牢,坐牢的应当是我们公安局长、检 ...
这简直是找死,聂不会这么没脑子吧?
禁止双弓 发表于 2013-4-8 12:17
已经对聂展开调查了,相信不久以后我们会得到真相。
有些事情也就点到为止了。该止损的时候就得止损。你要看清楚上面到底想做到什么程度,不能搞过头。
比如重庆打黑,里面刑讯逼供的事情都抖出来了,李庄也热闹了好几天;但是足协打黑,那帮人也翻供了,也说自己被刑讯逼供了,但是一样维持原判,而且不许报道。
国家的事情,要考虑的是全局。
水太深了……不寒而栗……
过几天有别的新闻,大家就不关注这事儿了
央视昨天的新闻调查中没有出现对杭州公安系统的采访和调查,感觉无力啊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4-8 12:38
这简直是找死,聂不会这么没脑子吧?
真假不知道。不过说得没错啊。
要知道,一个小法官,这种时候求自保,难说会搞出什么动静来。
这个篓子,媒体热两三天,自然会被控制下来,会有办法让这个聂海芬老老实实地说该说的,做该做的。
我们抓了那么多省部级官员,不都服服帖帖的认罪伏法了?不都老老实实承认那些罪名了?不都对着央视的镜头痛哭流涕了?
一个小法官还搞不定?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3-4-8 12:32
据说此人前几天通过微博发话了。不知道真假。
“我不是恶警察,我不能坐牢,坐牢的应当是我们公安局长、检 ...
不知真假,但此话值得思考
建议版主还是把这个帖子锁了吧。
有些事情大家知道一点就算了。
不用那么愤世嫉俗。
事情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改变的。
毕竟我们还是在往好的地方变。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3-4-8 12:46
真假不知道。不过说得没错啊。
要知道,一个小法官,这种时候求自保,难说会搞出什么动静来。
这个篓子 ...
不是这么个自保法啊,作为系统里一员,公然对抗整个系统,要挟整个系统为自己背书,这就是找死。
在法律规定里,她办一两起错案没有多大点儿事--如果不和系统公然对抗而是密切配合系统会到此为止不再深究,现在把系统惹恼了,系统很可能会彻查她,把她的底儿查个遍,除非她是个包大人似的清官,否则会死得很难看。
基于以上我认为这微博九成不是她本人的。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4-8 12:59
不是这么个自保法啊,作为系统里一员,公然对抗整个系统,要挟整个系统为自己背书,这就是找死。
在法律 ...
原则上,她应该照你说的办。可是女人嘛,就难说了。
要知道,当三八红旗手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政治明星,说什么做什么就由不得自己了。当年对着电视镜头说的那些话,都不见得是她自己的。她作为一个法官,难道不知道这个案子里面的问题吗?难道不清楚当着电视镜头说的那些话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吗?一个能当三八红旗手的人,脑子不至于是白痴一般。那么敢那么说,敢那么做,为什么?她的底气从哪里来?当故事越讲越大的时候,你就不得不继续下讲了。因为这个故事里面已经倾注了多少领导的政绩了。事迹越往上报,就会有越高级别的领导被牵扯进来。这个时候你敢退回去说那些都是假的?在某些程度上,这个系统也在给她描眉画眼,也花了本钱的。一个系统的三八红旗手啊,知道每年全国那么多妇女,能评出几个来吗?
平流层 发表于 2013-4-8 12:59
不是这么个自保法啊,作为系统里一员,公然对抗整个系统,要挟整个系统为自己背书,这就是找死。
在法律 ...
分析有一定道理
真真假假无间道,说不定这微博就是个想整死她的呢。公然制造她要把整个系统拉下水的表现,上级自然不会保她……
二张的案子,新疆那边持续多年的提交材料给办案方,一直是石沉大海,为什么?
要是一个普通法官办的案子,恐怕早就纠正了。
你说聂海芬的案子办错了,那么她那300多个案子是不是都得从头查?那么当初签字同意她当三八红旗手的那些个头头脑脑们是不是在签字的时候至少都有失察之责?
你让那些头头脑脑们怎么办?
被冤枉的连小白菜都不如喽?
杂觉得在打方便面的脸?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3-4-8 13:13
原则上,她应该照你说的办。可是女人嘛,就难说了。
要知道,当三八红旗手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政治明星, ...


不再深查她的错案,改查她的经济问题,除非她真的出淤泥而不染,否则,就算她十个三八红旗手称号在手,也会死得很难看。
还有人以为荣耀称号这些个锦上添花的东西可以救人一命,真是晕死个人。
算了,这些基本属于常识的东西,我都懒得再细说了。你随意吧!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3-4-8 13:13
原则上,她应该照你说的办。可是女人嘛,就难说了。
要知道,当三八红旗手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政治明星, ...


不再深查她的错案,改查她的经济问题,除非她真的出淤泥而不染,否则,就算她十个三八红旗手称号在手,也会死得很难看。
还有人以为荣耀称号这些个锦上添花的东西可以救人一命,真是晕死个人。
算了,这些基本属于常识的东西,我都懒得再细说了。你随意吧!
抓住聂揪出一棒子
干刑警的都这样。
杭州警局系统又是一场大地震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3-4-8 12:32
据说此人前几天通过微博发话了。不知道真假。
“我不是恶警察,我不能坐牢,坐牢的应当是我们公安局长、检 ...
微博么 嘿嘿嘿
负责预审的聂海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以杭州人对隔壁农业省的偏见,从而让杭州警方自然而然地对安徽两位大货车司机抱有"有罪推定"的强烈惯性思维(在杭州司法系统看来,这种无耻的事情只有安徽人做得出,肯定是安徽人干的!有没有直接证据那都是一样的),这样的惯性思维冲斥整个杭州公检法系统,让这个冤案顺利地走完了公安侦探、预审,检察院批捕、公诉,市中级法院一审、省高院的二审等等等等••••••一系列的严密过程。负责预审的聂海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即使当时的浙江省委书记姓习也不能改变浙江人的惯性思维,阻止这个冤案的发生


仅仅追究聂海芬个人的责任,远远是不够的

剔除"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大力推广“疑罪从无”的正确办案思路才是王道

仅仅追究聂海芬个人的责任,远远是不够的

剔除"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大力推广“疑罪从无”的正确办案思路才是王道


从事后看这起冤案的所有关节都顺利通过,所有关节都和二位安徽嫌疑人无冤无仇,也没有从这起冤案中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只是到最后浙江省高院“做贼心虚”地终审没有判决二位安徽嫌疑人死缓(属于死刑判决),而死刑判决是必须经过北京最高法院审核的

至少浙江省高院已经“心虚”了,知道如果和杭州中院一样终审判决死缓,是很可能过不了北京最高法院的审核的。

现在还只能猜测浙江省、杭州市上上下下为了杭州市“治安安全先进”这块金字招牌都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让他们死脑筋地咬定“安徽开大货车的农村人肯定是凶手”

从事后看这起冤案的所有关节都顺利通过,所有关节都和二位安徽嫌疑人无冤无仇,也没有从这起冤案中得到直接的经济利益。只是到最后浙江省高院“做贼心虚”地终审没有判决二位安徽嫌疑人死缓(属于死刑判决),而死刑判决是必须经过北京最高法院审核的

至少浙江省高院已经“心虚”了,知道如果和杭州中院一样终审判决死缓,是很可能过不了北京最高法院的审核的。

现在还只能猜测浙江省、杭州市上上下下为了杭州市“治安安全先进”这块金字招牌都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有罪推定"的惯性思维让他们死脑筋地咬定“安徽开大货车的农村人肯定是凶手”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3-4-8 12:41
有些事情也就点到为止了。该止损的时候就得止损。你要看清楚上面到底想做到什么程度,不能搞过头。
比如 ...
你要是马路上让一个姑娘搭了个便车就判了死刑,还这么说就好了
和这起冤案鲜明对比的是,本案真凶勾海峰,2005年因同样手法杀害浙大女生而被捕,由于2005年杀害浙大女生案人证物证齐全,尤其直接的物证样样齐备,不存在“有罪推定”,也无须“疑罪从无”。短短不到3个月,真凶勾海峰就走完侦破到执行死刑的所有过程,包括北京最高院的死刑审核。
虽说她不是一个人,这事只会控制在这个案子上。这是最好的结局。
尽管在新疆服刑的安徽嫌疑人从电视、报刊上看到“2005年杀害浙大女生案”后,指出“2005年杀害浙大女生案”和自己的案子高度神似,通过新疆的司法人员呼吁请求并案处理

但冷艳高贵的杭州省、市两级公检法系统对来自安徽农村开大货车的在新疆服刑的重刑犯和新疆司法人员的呐喊是听不进去的
不杀头不足以平民愤
据说此人前几天通过微博发话了。不知道真假。
“我不是恶警察,我不能坐牢,坐牢的应当是我们公安局长、检 ...
呵呵,看到“政府有个政法委“这样的说法,哥笑了。
写微博的肯定不是体制中人,连基本常识都搞错。
“2005年杀害浙大女生案”也是聂海芬负责预审工作的,这个案子还真是无懈可击呢

2006年央视采访、宣传聂海芬,浙江杭州警方没有选取轰动一时的“2005年杀害浙大女生案”,而选取对浙江、对杭州并不轰动的受害人、嫌疑人都是安徽农村人的2003年“5.19”案来宣传,其实此案业内人士一看就能看出漏洞来的

有点想不通,真心觉得浙江杭州警方的思维和思路确实冷艳高贵
无知、自私 、偏见

不光浙江杭州人,中国人的三重罪
破皮球 发表于 2013-4-8 11:44
这个人要抓起来,好好查查!
已阅。
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