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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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伙伴”




2013年04月06日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陈建宇






数据来源:周淇隽据外交部新华社网站信息收录整理。 (何籽/图)

原标题:中国的“伙伴”

陈建宇

想做“伙伴”不容易

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刚刚结束的出访中,细心的人会发现,媒体对每一段双边关系的报道似乎都充满玄机:

2013年3月22日,在莫斯科,中方强调中俄互为“最主要、最重要的战略协作伙伴”;24日,中国与坦桑尼亚决定构建和发展“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随后中国与南非的联合公报中,双方高度评价了建交十五年来两国从“伙伴关系”到“战略伙伴关系”,再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跨越式发展历程。

各种“伙伴”关系的描述背后存在着何种内涵?

据笔者检索统计,中国目前的172个建交国家中,有53个国家与中国确立了正式的“伙伴关系”。

由于中国实行不结盟政策,外交体系中没有更高于“伙伴关系”的双边关系。那么不论“伙伴”之前的形容词是什么,只要有“伙伴”两字,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到一定的信任度,并且在重大问题上没有根本分歧。

而伙伴关系之外的119个建交国家,即便是有各种“合作关系”(Cooperative Relation),甚至在中文看起来与“伙伴”(Partnership)没什么大的差别,但实际上则意味着这些双边关系各有“硬伤”,例如领土争端、对国际问题认识的重大分歧等。

例如,菲律宾与中国的双边关系被定位于“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之间被定位于“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1998年中国与日本曾经提出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这里的“致力于”一词很关键,在外交中它常常意味着努力方向,暗指还没有达到这种关系。此后,中日经历一系列外交挫折后,日本已明确不被列入中国外交的“伙伴”序列。2006年,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访华时提出两国建立“战略互惠关系”,2008年HJT访日,两国在联合声明中确立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

四种“伙伴”

在“伙伴国家”集合内部,具体场合的表述会稍微有所不同,但可以确定的是,中国的外交伙伴可以由低到高分作四个等级序列: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以对应外交中在普通的建交关系之上,由一般友好关系到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不同序列。

其中,“全面”指的是合作领域,“战略”则标志着合作层次。一般的合作伙伴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外交宣示,意味着两国关系将来会朝向友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但“合作伙伴”和“全面合作伙伴”的意义主要局限于双边层面。

大国间的“战略伙伴关系”则意味着从战略高度、着眼于全球,影响本国外交整体布局的国与国关系。此外,“战略伙伴关系”还暗含着双方有深远的共同利益和相近的战略目标,彼此需要并视对方为可靠的合作对象之意。

需要指出的是,伙伴关系可以针对两国,也可以用于中国与某个国际组织。比如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的关系定位是“新型伙伴关系”,与非盟、东盟的定位则均为“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中国与欧盟的伙伴关系达到了最高级别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也会有“跨越式发展”。例如,中国与蒙古之间在2003年确立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11年则上升至“战略伙伴关系”;中国与波兰2004年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也在2011年也上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时间却并非伙伴关系“晋升”的惟一因素,是否能“跨越”主要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成熟度和对方的国际影响力变化。中国与巴西之间1993年就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然而直到2012年才跨入“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而英国与中国在1998年还是“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仅仅6年后就二连跳,变成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伙伴关系都进展顺利。佛得角总理1997年会见江泽民时提出“愿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但至今未得到中方正式回应。

不过,经政府联合声明确立的伙伴关系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降级”。当中国与伙伴关系国家之间出现纠纷时,通常我们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伙伴”一词闭口不提。

“中国政府的理性选择”

有趣的是,有两个大国享有惟一的的伙伴头衔——美国是“建设性合作伙伴”,俄罗斯是“全面战略协作伙伴”。

根据2013年第三期《党史博览》中李景贤发表的文章,中俄之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1996年叶利钦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时在专机上亲自改写的。他认为“建设性伙伴关系”这个措辞有点过时了,不能反映俄中关系的实际,因为俄中关系已经成为“战略关系”了。改后的表述一直延续,随后升级为“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外交学院战略与冲突管理中心主任苏浩认为,中俄之间确实存在功能上的某种程度的“协作”,这里意味着潜在的针对性,即双方共同面对来自西方的压力。

相比之下,中美关系所用的表述几经波折。1997年中美联合声明中,两国正致力于建立“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而小布什上台后,将中国定位为“战略竞争对手”,加之南斯拉夫炸馆事件、南海撞机事件等一系列波折,2002年,中国政府对中美关系的表述变为“建设性合作关系”。

直到2006年,HJT访美时表示,中美不仅是利益攸关方,而且更应该是建设性合作伙伴。2011年,美国回到了“伙伴”行列。当年,HJT访美,联合声明中又出现了“致力于共同努力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的提法。

“在中美关系的措辞上,美国至今都比较消极,所以中国也非常谨慎,将中美关系表述的重点放在‘经济伙伴关系’上”,苏浩告诉南方周末。

维基百科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词条引用了韩联社的报道,认为中国按照外交关系亲疏,从1996年开始将与建交国家的关系分为单纯建交、睦邻友好、伙伴、传统友好合作以及血盟等5种关系。但这种坐标系从未得到中国官方肯定。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宁骚认为,伙伴关系的基石是平等、合作、互利、依存,确立伙伴战略是中国政府的理性选择。《人民日报》曾于1998年4月刊登文章称,“当前大国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三种基本模式,即伙伴关系、结盟关系、非结盟非伙伴关系。大国伙伴关系最本质最核心的特征是,伙伴国之间平等、不结盟、不针对不损害第三国,与冷战时期大国之间的结盟和敌对关系相比,是国家关系的进步。”







http://news.ifeng.com/shendu/nfzm/detail_2013_04/06/23911691_0.shtml


中国的“伙伴”




2013年04月06日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陈建宇






数据来源:周淇隽据外交部新华社网站信息收录整理。 (何籽/图)

原标题:中国的“伙伴”

陈建宇

想做“伙伴”不容易

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刚刚结束的出访中,细心的人会发现,媒体对每一段双边关系的报道似乎都充满玄机:

2013年3月22日,在莫斯科,中方强调中俄互为“最主要、最重要的战略协作伙伴”;24日,中国与坦桑尼亚决定构建和发展“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随后中国与南非的联合公报中,双方高度评价了建交十五年来两国从“伙伴关系”到“战略伙伴关系”,再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跨越式发展历程。

各种“伙伴”关系的描述背后存在着何种内涵?

据笔者检索统计,中国目前的172个建交国家中,有53个国家与中国确立了正式的“伙伴关系”。

由于中国实行不结盟政策,外交体系中没有更高于“伙伴关系”的双边关系。那么不论“伙伴”之前的形容词是什么,只要有“伙伴”两字,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到一定的信任度,并且在重大问题上没有根本分歧。

而伙伴关系之外的119个建交国家,即便是有各种“合作关系”(Cooperative Relation),甚至在中文看起来与“伙伴”(Partnership)没什么大的差别,但实际上则意味着这些双边关系各有“硬伤”,例如领土争端、对国际问题认识的重大分歧等。

例如,菲律宾与中国的双边关系被定位于“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性合作关系”;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之间被定位于“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1998年中国与日本曾经提出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这里的“致力于”一词很关键,在外交中它常常意味着努力方向,暗指还没有达到这种关系。此后,中日经历一系列外交挫折后,日本已明确不被列入中国外交的“伙伴”序列。2006年,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访华时提出两国建立“战略互惠关系”,2008年HJT访日,两国在联合声明中确立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

四种“伙伴”

在“伙伴国家”集合内部,具体场合的表述会稍微有所不同,但可以确定的是,中国的外交伙伴可以由低到高分作四个等级序列: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和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以对应外交中在普通的建交关系之上,由一般友好关系到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不同序列。

其中,“全面”指的是合作领域,“战略”则标志着合作层次。一般的合作伙伴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外交宣示,意味着两国关系将来会朝向友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但“合作伙伴”和“全面合作伙伴”的意义主要局限于双边层面。

大国间的“战略伙伴关系”则意味着从战略高度、着眼于全球,影响本国外交整体布局的国与国关系。此外,“战略伙伴关系”还暗含着双方有深远的共同利益和相近的战略目标,彼此需要并视对方为可靠的合作对象之意。

需要指出的是,伙伴关系可以针对两国,也可以用于中国与某个国际组织。比如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的关系定位是“新型伙伴关系”,与非盟、东盟的定位则均为“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中国与欧盟的伙伴关系达到了最高级别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也会有“跨越式发展”。例如,中国与蒙古之间在2003年确立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11年则上升至“战略伙伴关系”;中国与波兰2004年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也在2011年也上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时间却并非伙伴关系“晋升”的惟一因素,是否能“跨越”主要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成熟度和对方的国际影响力变化。中国与巴西之间1993年就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然而直到2012年才跨入“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而英国与中国在1998年还是“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仅仅6年后就二连跳,变成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伙伴关系都进展顺利。佛得角总理1997年会见江泽民时提出“愿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但至今未得到中方正式回应。

不过,经政府联合声明确立的伙伴关系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降级”。当中国与伙伴关系国家之间出现纠纷时,通常我们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伙伴”一词闭口不提。

“中国政府的理性选择”

有趣的是,有两个大国享有惟一的的伙伴头衔——美国是“建设性合作伙伴”,俄罗斯是“全面战略协作伙伴”。

根据2013年第三期《党史博览》中李景贤发表的文章,中俄之间“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1996年叶利钦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时在专机上亲自改写的。他认为“建设性伙伴关系”这个措辞有点过时了,不能反映俄中关系的实际,因为俄中关系已经成为“战略关系”了。改后的表述一直延续,随后升级为“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外交学院战略与冲突管理中心主任苏浩认为,中俄之间确实存在功能上的某种程度的“协作”,这里意味着潜在的针对性,即双方共同面对来自西方的压力。

相比之下,中美关系所用的表述几经波折。1997年中美联合声明中,两国正致力于建立“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而小布什上台后,将中国定位为“战略竞争对手”,加之南斯拉夫炸馆事件、南海撞机事件等一系列波折,2002年,中国政府对中美关系的表述变为“建设性合作关系”。

直到2006年,HJT访美时表示,中美不仅是利益攸关方,而且更应该是建设性合作伙伴。2011年,美国回到了“伙伴”行列。当年,HJT访美,联合声明中又出现了“致力于共同努力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的提法。

“在中美关系的措辞上,美国至今都比较消极,所以中国也非常谨慎,将中美关系表述的重点放在‘经济伙伴关系’上”,苏浩告诉南方周末。

维基百科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词条引用了韩联社的报道,认为中国按照外交关系亲疏,从1996年开始将与建交国家的关系分为单纯建交、睦邻友好、伙伴、传统友好合作以及血盟等5种关系。但这种坐标系从未得到中国官方肯定。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宁骚认为,伙伴关系的基石是平等、合作、互利、依存,确立伙伴战略是中国政府的理性选择。《人民日报》曾于1998年4月刊登文章称,“当前大国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三种基本模式,即伙伴关系、结盟关系、非结盟非伙伴关系。大国伙伴关系最本质最核心的特征是,伙伴国之间平等、不结盟、不针对不损害第三国,与冷战时期大国之间的结盟和敌对关系相比,是国家关系的进步。”







http://news.ifeng.com/shendu/nfzm/detail_2013_04/06/23911691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