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安全完成大批量旧钴源退回国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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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安全完成大批量旧钴源退回国外工作


2013-03-28


2012年12月28日,我国早期进口的204根旧钴源漂洋过海,安全返抵国外。这是国内首次将大规模、大批量的旧钴源退回国外。负责此次旧钴源返回国外工作的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光表示,“将危险的旧放射源返回国外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对于中国同辐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国有企业应该体现的社会责任。”
福岛核事故后的今天,核安全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旧源退回国外不仅为今后国内辐照站旧源返回工作开展提供了范例,同时也在放射性污染防治方面迈出了积极探索的一步。
企业责任价值所在
作为全国同位素及有关产品进出口业务的归口单位,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同辐公司便开始从国外进口工业钴源供应给国内辐照站,用于辐照灭菌等。辐射灭菌是利用电磁辐射产生的电磁波杀死大多数物质上的微生物的一种方法,由于具有灭菌彻底、无毒、无害、节约能源等优点,常被应用于医疗用品消毒、食品消毒和保鲜等领域。
据了解,工业钴源的使用年限一般为20年。2008年,这些早期进口的工业钴源陆续到达寿期,面临退役。“如不及早对这些旧源进行安全处理,一旦发生泄漏,就会造成污染事故,危害相当大。”分管此项工作的中国同辐公司副总经理勾学舜表示。
按照规定,工业钴源达到使用年限后一般由生产商进行回收处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初进口工业钴源时,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没有法律的约束,加之国外供应商英国AMERSHAM公司被美国GEHC公司收购,此次旧源退回国外工作,困难重重。
2008年起,中国同辐公司与两家供应商开始了漫长的“谈判”旅程。其间,GEHC公司高层变动,使得原本就扑朔迷离的旧源退回国外工作更加“模糊”。但是对于中国同辐公司来说,从此项工作着手之日起,他们就下定决心,尽最大努力争取将旧源退回国外。在王国光看来,这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应该做好服务为用户减轻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通过此项工作能够消除其中隐藏的放射源安全隐患,这也正是他坚持的“一个国有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与此同时,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在进行。通过认真查阅资料和反复核对,中国同辐公司最终确定了204根旧钴源需要返回国外。
“我们将此项工作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详细汇报,”该项目负责人尹玉吉告诉记者。旧源返回工作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国际原子能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家环保部对公司组织编写的《旧源回收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进行论证批准,并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共同推进旧源返回国外工作顺利开展。
确保安全至关重要
经过两年谈判,2010年10月,双方终于正式签订合同。然而随后突如其来的福岛核事故让旧源退回工作被迫按下了暂停键。国家加强了对核安全方面的审查,同时原供应商也提出要重新对旧源退回工作进行安全评估。
此次需要退回的204根旧钴源来自全国20家辐照站,分布在16个省或直辖市。这些辐照站大多为国内早期建设的辐照站,设备陈旧落后,在旧源的辨认、倒装及运输等环节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分散、涉及面广、未知因素多,如何确保旧源退回过程中放射源的安全,这是一个不小的考验。为此,中国同辐公司制定了项目操作流程和实施时间表,并对操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每一个风险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即便再小的一个风险点,我们都有应对措施。”尹玉吉说。
在确保了顶层设计安全之后,中国同辐公司还对倒装设备进行了安全升级,于2008年专门投资加工制造了2个用于旧源倒装的国内运输容器。此外,在放射源处理方面,按照国际规定,泄漏源及错误编号的源国外不接收返回,只能由国内处理。为了确保返回旧源准确无误,中国同辐公司进口了目前国内唯一可以用于水下识别放射源编码的显像设备,并为每一根退役钴源拍摄视频资料,以供对方辨认核实。
安全对于核能及核技术应用来说,至关重要。“核技术产业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们希望能够借此项工作开展之机,在保障行业安全方面发挥自己的力量,共同推动整个产业发展。”王国光表示。
提供放射源回收范例
其实,中国同辐公司对放射源安全问题的担心并不无道理。特别是在亲自到现场调研之后,加紧对这些到期放射源进行安全处理,更显得极为紧迫。
“有些辐照站条件非常简陋,容器吊装还是最原始的木头搭三脚架的吊装方式。”尹玉吉说。另外,由于钴源退役处理费用较高,一些企业不愿承担。据了解,一般来说退役一根钴源需要花费数万元。在此次旧源返回过程中,最多的一家辐照站退回了26根旧钴源。“这些废源长期搁置,很容易产生泄漏的危险,这对放射源安全问题也构成了很大威胁。”
放射源安全是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2003年,国家将放射性源的监管从卫生部门划给环保总局。此后,为了监管放射源,环保部门又出台了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并在网站对放射源各类信息进行公开。福岛核事故后,我国对全国民用核设施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结果显示,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在废旧放射源处置方面,废旧放射源得到及时回收,一批老旧辐照装置完成退役。
勾学舜告诉记者,如果不将这些旧源返回国外,国内的处理方式只能是集中运往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但是,我国每年放射源数量在增长,未来需要退役的废源也会越来越多,存放依然是个不小的问题。“我国的废物库存量是有限的。如果能把从国外进口的钴源送回去,我们就可以给自己留有更大的空间,为国家减轻负担。”勾学舜说。
2012年,我国发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简称《核安全规划》),“辐照装置退役及废放射源回收”被列入我国“十二五”期间核污染防治五项重点工程之一的“放射性污染治理工程”中。同时,《核安全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中,也要求“推动已到寿期的Ⅲ类及以上进口放射源返回原出口方”。由此看来,中国同辐公司已经先行一步。
而随着国产钴60重大专项的突破,中国同辐公司的身份也将发生转变,成为辐照用工业钴源的生产企业。2005年,国家出台《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对放射源采用生产者责任制,即废源可以由使用者送回给原生产者回收。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同辐公司将在放射源退役处理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对此,中国同辐公司表示,将在推进旧源返回国外工作的同时,做好废源回收工作,为客户消除放射源安全隐患,为放射污染防治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链接:放射源管理之“难”
对于放射源的使用、贮存、退役等责权,我国现行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和辐射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长期以来,放射源管理问题始终困扰着各级监管部门。
一般放射源都有一个金属的外壳,正常的情况下,它看起来就是一个金属物或者铅罐。也正因如此,世界各国放射源丢失的事件屡有发生。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部主任腾建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分析,“人们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将这些东西当作废铁捡去,很多事故就是这样发生的。”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可能的伤害程度,可将放射源分为5类。在我国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多数属于低危险源或极低危险源。
管理不善是事故发生主因
上个世纪20年代,放射源进入工业领域,并于5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使用。我国民用放射源的使用也始于此时。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放射源主要应用于辐照灭菌、医学成像等。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带动了水泥厂、造纸厂等一大批使用放射源作测量仪器的工厂出现,使得放射源有了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使用的范围变大,使用的单位变多,如何监管,这对于当时负责放射源管理的卫生部门来说,显然已有些力不从心。卫生部放射卫生专家组副组长范深根曾对我国放射性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管理不善”占到事故总数的47.3%。
早期,沿袭前苏联的辐射管理体制,我国放射源事务划归卫生部门主管。2003年,放射源的监管才交由环保总局,具体由核安全管理司负责。为了彻底清查我国放射源现状,2004年,环保部门联合卫生、公安,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放射源普查的专项行动。根据这次检查结果,我国有放射源约l4 万枚,其中废源约4 万枚。通过这次清查,新发现的没有在审管部门登记的源约有5.6 万枚。
无处安放的废旧放射源
如何回收废旧放射源也是放射源管理的一个难点。农业部辐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哈益明就曾表示,现在存在的放射源处理不当问题,还有一大部分是因为老企业早期购买的放射源,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缺乏回收渠道。而其中,退役放射源的回收费用不菲则是关键。高额的回收处理费用,使得一些企业望而却步。有资料显示,在2008年当时规模最大的一次废旧放射源退役项目中,四川某单位为退役的228枚老旧放射源支出高达500万元。
为了处理废旧放射源,中央财政曾划出3000万元为一批倒闭、破产用源单位解决其放射源退役和安置问题,但这对于大量存在的放射源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2005年,国务院颁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明确规定所有使用单位购买放射源时,产品价格已包含了其退役费用,这也意味着,这之后生产的放射源在退役时可由企业直接送至回收单位,从源头上遏制了问题的延续。
监管“全”覆盖
回顾我国每个阶段放射事故的发生,后续处理中都不乏相关补救政策出台。1986年放射性事故飙升到70起,也正是在这一年,卫生部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事故管理规定”。次年,国务院又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事故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随后,国家和环保部门又出台了系列的法规和政策:2003年10月,第一部针对放射性污染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开始生效,政府收紧放射源监管权。之后,又陆续出台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以不断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力度。
然而,生产需求使新放射源的出现源源不断,要让管理跟得上变化,建立全面管理和跟踪放射源的系统成为当务之急。
历经3年研究,2012年,“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放射源监管和处置若干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该项目针对放射源量大面广、安全风险高,但放射源动态跟踪水平低、废放射源管理能力薄弱、整备技术欠缺等突出迫切问题,围绕网络化放射源监管技术、废放射源管理综合对策、废放射源整备技术等方面开展攻关,建立了全国网络化放射源监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实现了我国放射源监管网络覆盖。至此,放射源无处可匿。来源:中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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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8


2012年12月28日,我国早期进口的204根旧钴源漂洋过海,安全返抵国外。这是国内首次将大规模、大批量的旧钴源退回国外。负责此次旧钴源返回国外工作的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光表示,“将危险的旧放射源返回国外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对于中国同辐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国有企业应该体现的社会责任。”
福岛核事故后的今天,核安全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旧源退回国外不仅为今后国内辐照站旧源返回工作开展提供了范例,同时也在放射性污染防治方面迈出了积极探索的一步。
企业责任价值所在
作为全国同位素及有关产品进出口业务的归口单位,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同辐公司便开始从国外进口工业钴源供应给国内辐照站,用于辐照灭菌等。辐射灭菌是利用电磁辐射产生的电磁波杀死大多数物质上的微生物的一种方法,由于具有灭菌彻底、无毒、无害、节约能源等优点,常被应用于医疗用品消毒、食品消毒和保鲜等领域。
据了解,工业钴源的使用年限一般为20年。2008年,这些早期进口的工业钴源陆续到达寿期,面临退役。“如不及早对这些旧源进行安全处理,一旦发生泄漏,就会造成污染事故,危害相当大。”分管此项工作的中国同辐公司副总经理勾学舜表示。
按照规定,工业钴源达到使用年限后一般由生产商进行回收处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初进口工业钴源时,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没有法律的约束,加之国外供应商英国AMERSHAM公司被美国GEHC公司收购,此次旧源退回国外工作,困难重重。
2008年起,中国同辐公司与两家供应商开始了漫长的“谈判”旅程。其间,GEHC公司高层变动,使得原本就扑朔迷离的旧源退回国外工作更加“模糊”。但是对于中国同辐公司来说,从此项工作着手之日起,他们就下定决心,尽最大努力争取将旧源退回国外。在王国光看来,这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应该做好服务为用户减轻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通过此项工作能够消除其中隐藏的放射源安全隐患,这也正是他坚持的“一个国有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与此同时,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在进行。通过认真查阅资料和反复核对,中国同辐公司最终确定了204根旧钴源需要返回国外。
“我们将此项工作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详细汇报,”该项目负责人尹玉吉告诉记者。旧源返回工作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国际原子能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家环保部对公司组织编写的《旧源回收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进行论证批准,并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共同推进旧源返回国外工作顺利开展。
确保安全至关重要
经过两年谈判,2010年10月,双方终于正式签订合同。然而随后突如其来的福岛核事故让旧源退回工作被迫按下了暂停键。国家加强了对核安全方面的审查,同时原供应商也提出要重新对旧源退回工作进行安全评估。
此次需要退回的204根旧钴源来自全国20家辐照站,分布在16个省或直辖市。这些辐照站大多为国内早期建设的辐照站,设备陈旧落后,在旧源的辨认、倒装及运输等环节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分散、涉及面广、未知因素多,如何确保旧源退回过程中放射源的安全,这是一个不小的考验。为此,中国同辐公司制定了项目操作流程和实施时间表,并对操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风险分析,对可能发生的每一个风险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即便再小的一个风险点,我们都有应对措施。”尹玉吉说。
在确保了顶层设计安全之后,中国同辐公司还对倒装设备进行了安全升级,于2008年专门投资加工制造了2个用于旧源倒装的国内运输容器。此外,在放射源处理方面,按照国际规定,泄漏源及错误编号的源国外不接收返回,只能由国内处理。为了确保返回旧源准确无误,中国同辐公司进口了目前国内唯一可以用于水下识别放射源编码的显像设备,并为每一根退役钴源拍摄视频资料,以供对方辨认核实。
安全对于核能及核技术应用来说,至关重要。“核技术产业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们希望能够借此项工作开展之机,在保障行业安全方面发挥自己的力量,共同推动整个产业发展。”王国光表示。
提供放射源回收范例
其实,中国同辐公司对放射源安全问题的担心并不无道理。特别是在亲自到现场调研之后,加紧对这些到期放射源进行安全处理,更显得极为紧迫。
“有些辐照站条件非常简陋,容器吊装还是最原始的木头搭三脚架的吊装方式。”尹玉吉说。另外,由于钴源退役处理费用较高,一些企业不愿承担。据了解,一般来说退役一根钴源需要花费数万元。在此次旧源返回过程中,最多的一家辐照站退回了26根旧钴源。“这些废源长期搁置,很容易产生泄漏的危险,这对放射源安全问题也构成了很大威胁。”
放射源安全是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2003年,国家将放射性源的监管从卫生部门划给环保总局。此后,为了监管放射源,环保部门又出台了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并在网站对放射源各类信息进行公开。福岛核事故后,我国对全国民用核设施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结果显示,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在废旧放射源处置方面,废旧放射源得到及时回收,一批老旧辐照装置完成退役。
勾学舜告诉记者,如果不将这些旧源返回国外,国内的处理方式只能是集中运往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但是,我国每年放射源数量在增长,未来需要退役的废源也会越来越多,存放依然是个不小的问题。“我国的废物库存量是有限的。如果能把从国外进口的钴源送回去,我们就可以给自己留有更大的空间,为国家减轻负担。”勾学舜说。
2012年,我国发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简称《核安全规划》),“辐照装置退役及废放射源回收”被列入我国“十二五”期间核污染防治五项重点工程之一的“放射性污染治理工程”中。同时,《核安全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中,也要求“推动已到寿期的Ⅲ类及以上进口放射源返回原出口方”。由此看来,中国同辐公司已经先行一步。
而随着国产钴60重大专项的突破,中国同辐公司的身份也将发生转变,成为辐照用工业钴源的生产企业。2005年,国家出台《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对放射源采用生产者责任制,即废源可以由使用者送回给原生产者回收。这意味着,未来中国同辐公司将在放射源退役处理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对此,中国同辐公司表示,将在推进旧源返回国外工作的同时,做好废源回收工作,为客户消除放射源安全隐患,为放射污染防治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链接:放射源管理之“难”
对于放射源的使用、贮存、退役等责权,我国现行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和辐射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长期以来,放射源管理问题始终困扰着各级监管部门。
一般放射源都有一个金属的外壳,正常的情况下,它看起来就是一个金属物或者铅罐。也正因如此,世界各国放射源丢失的事件屡有发生。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部主任腾建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分析,“人们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将这些东西当作废铁捡去,很多事故就是这样发生的。”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可能的伤害程度,可将放射源分为5类。在我国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多数属于低危险源或极低危险源。
管理不善是事故发生主因
上个世纪20年代,放射源进入工业领域,并于5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使用。我国民用放射源的使用也始于此时。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放射源主要应用于辐照灭菌、医学成像等。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带动了水泥厂、造纸厂等一大批使用放射源作测量仪器的工厂出现,使得放射源有了更为广阔的应用空间。使用的范围变大,使用的单位变多,如何监管,这对于当时负责放射源管理的卫生部门来说,显然已有些力不从心。卫生部放射卫生专家组副组长范深根曾对我国放射性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管理不善”占到事故总数的47.3%。
早期,沿袭前苏联的辐射管理体制,我国放射源事务划归卫生部门主管。2003年,放射源的监管才交由环保总局,具体由核安全管理司负责。为了彻底清查我国放射源现状,2004年,环保部门联合卫生、公安,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放射源普查的专项行动。根据这次检查结果,我国有放射源约l4 万枚,其中废源约4 万枚。通过这次清查,新发现的没有在审管部门登记的源约有5.6 万枚。
无处安放的废旧放射源
如何回收废旧放射源也是放射源管理的一个难点。农业部辐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哈益明就曾表示,现在存在的放射源处理不当问题,还有一大部分是因为老企业早期购买的放射源,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缺乏回收渠道。而其中,退役放射源的回收费用不菲则是关键。高额的回收处理费用,使得一些企业望而却步。有资料显示,在2008年当时规模最大的一次废旧放射源退役项目中,四川某单位为退役的228枚老旧放射源支出高达500万元。
为了处理废旧放射源,中央财政曾划出3000万元为一批倒闭、破产用源单位解决其放射源退役和安置问题,但这对于大量存在的放射源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2005年,国务院颁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明确规定所有使用单位购买放射源时,产品价格已包含了其退役费用,这也意味着,这之后生产的放射源在退役时可由企业直接送至回收单位,从源头上遏制了问题的延续。
监管“全”覆盖
回顾我国每个阶段放射事故的发生,后续处理中都不乏相关补救政策出台。1986年放射性事故飙升到70起,也正是在这一年,卫生部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事故管理规定”。次年,国务院又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事故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随后,国家和环保部门又出台了系列的法规和政策:2003年10月,第一部针对放射性污染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开始生效,政府收紧放射源监管权。之后,又陆续出台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以不断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力度。
然而,生产需求使新放射源的出现源源不断,要让管理跟得上变化,建立全面管理和跟踪放射源的系统成为当务之急。
历经3年研究,2012年,“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放射源监管和处置若干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该项目针对放射源量大面广、安全风险高,但放射源动态跟踪水平低、废放射源管理能力薄弱、整备技术欠缺等突出迫切问题,围绕网络化放射源监管技术、废放射源管理综合对策、废放射源整备技术等方面开展攻关,建立了全国网络化放射源监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实现了我国放射源监管网络覆盖。至此,放射源无处可匿。来源:中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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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都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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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能不能不这么长,我一看就累死了,简明扼要不行吗,是不是新闻媒体都是按字数发工资呀
所谓的处理不是扔到太平洋海底了吗?
过了这么多年了都。再回头讨论的确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