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送给汉女干、邢广梅们——菲猴把戏与《联合国海洋法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2:00:32


本文所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文本,来自外交部网站公开文件,但是,我要批评外交部,第二八七条的译文中,明显出现了错误,这是很不应该的。

依海洋法公约,各方有海洋权益争端时,可依公约解决。这些“争端”,包括如下:

十五条.JPG

七十四条.JPG

八十三条.JPG

然后,海洋法公约指出了可供解决“争端”的途径,一是依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发起调解。如下:

调解.JPG

附件五调解.JPG

解决“争端”还有其他方式,如下:

声明.JPG

附件五强制调解.JPG

国际海洋法法庭.JPG

附件七仲裁.JPG


上边反复提到了“十五部分第三节”、“二九八条”,二九八条全文如下 :

二九八条.JPG

邢广梅,你作为所谓的专家,你有义务说明:二九八条对发表了排除性声明的中国还能做出什么“仲裁”?据公约,国际海洋法法庭只能裁决而出具“判决书”,邢广梅,你懂“判决”和“仲裁”的意义么?

海洋法公约排除性声明.JPG

综上,中国早已依二九八条作出排除性声明,于是,解决海洋权益争端中国不受依海洋法公约而发起的调解、强制调解、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法庭等的约束。而且,海洋法公约规定不接受处理陆地、岛屿争端的申请。

之前有网友曾经提过,菲猴也作过排除性声明——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菲猴就连提出的资格都没有。


综上,邢广梅,你不要和天则的汉女干同流合污。

本文所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文本,来自外交部网站公开文件,但是,我要批评外交部,第二八七条的译文中,明显出现了错误,这是很不应该的。

依海洋法公约,各方有海洋权益争端时,可依公约解决。这些“争端”,包括如下:

十五条.JPG

七十四条.JPG

八十三条.JPG

然后,海洋法公约指出了可供解决“争端”的途径,一是依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发起调解。如下:

调解.JPG

附件五调解.JPG

解决“争端”还有其他方式,如下:

声明.JPG

附件五强制调解.JPG

国际海洋法法庭.JPG

附件七仲裁.JPG


上边反复提到了“十五部分第三节”、“二九八条”,二九八条全文如下 :

二九八条.JPG

邢广梅,你作为所谓的专家,你有义务说明:二九八条对发表了排除性声明的中国还能做出什么“仲裁”?据公约,国际海洋法法庭只能裁决而出具“判决书”,邢广梅,你懂“判决”和“仲裁”的意义么?

海洋法公约排除性声明.JPG

综上,中国早已依二九八条作出排除性声明,于是,解决海洋权益争端中国不受依海洋法公约而发起的调解、强制调解、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法庭等的约束。而且,海洋法公约规定不接受处理陆地、岛屿争端的申请。

之前有网友曾经提过,菲猴也作过排除性声明——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菲猴就连提出的资格都没有。


综上,邢广梅,你不要和天则的汉女干同流合污。


怎么回事,主帖末尾怎么又多了一幅图,图多引发论坛BUG么。

如前述,邢广梅作为一个“专家”,竟然置海洋法公约不顾,硬给“国际海洋法法庭”安上个“仲裁”的功能,实在是无知无耻之举。

作为中国人,故意曲解海洋法公约,将书面提交了排除性声明的中国列入“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然后让“国际海洋法法庭”超出其职责范围作出“仲裁”,邢广梅你不要和天则研究所那些否定“九段线”的汉女干同流合污。



怎么回事,主帖末尾怎么又多了一幅图,图多引发论坛BUG么。

如前述,邢广梅作为一个“专家”,竟然置海洋法公约不顾,硬给“国际海洋法法庭”安上个“仲裁”的功能,实在是无知无耻之举。

作为中国人,故意曲解海洋法公约,将书面提交了排除性声明的中国列入“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然后让“国际海洋法法庭”超出其职责范围作出“仲裁”,邢广梅你不要和天则研究所那些否定“九段线”的汉女干同流合污。



没救了,不管怎么编辑,主帖最后还是要多出一幅图来。

这里加一图:

流程示意图.JPG



没救了,不管怎么编辑,主帖最后还是要多出一幅图来。

这里加一图:

流程示意图.JPG

楼主消消气儿。他们还不配做汉奸。一群无知且无畏的假冒伪劣“学者”而已。
怕什么 这样的官司就是扯皮 扯着扯着几十年就过去了
到时候胜诉和败诉还有意义吗
这样的专家我们盛产,算不算我们的悲哀!(兔子又被掴了一耳光)…
支持楼主!我也觉得那个邢广梅要么立场有问题要么是半罐水。
我还是我 发表于 2013-3-26 16:43
怕什么 这样的官司就是扯皮 扯着扯着几十年就过去了
到时候胜诉和败诉还有意义吗
中国还是比较讲究占取道德制高点的,如果国际舆论对我们不利的话也挺难堪,宣传这方面我们确实做得不太好。
中国温文尔雅了这么多年,以前总是太注重国际舆论,或许,以后的岁月里,咱山寨的精神,要用在如何做一个有实力的大国这方面上了,而山寨的对象,是美国。
shemade 发表于 2013-3-26 17:13
中国还是比较讲究占取道德制高点的,如果国际舆论对我们不利的话也挺难堪,宣传这方面我们确实做得不太好 ...
这其实是一个坏习惯,对好人讲道德是对的,但对无耻之徒讲道德就是犯罪,所以在国际争端上必须先讲实力,再讲利益,最后嘴上讲讲道德
没看出是汉奸 最多学术水平低 难道现在流行给专家扣帽子以显示自己水平?扣帽子本身就不是什么道德的事
LZ无需担心,国际海洋法法庭要是有用,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多海洋领土争端吗
永恒的夜 发表于 2013-3-26 17:30
没看出是汉奸 最多学术水平低 难道现在流行给专家扣帽子以显示自己水平?扣帽子本身就不是什么道德的事
我在三楼加了一图。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page=1#pid41729999
上个月的帖子里面已经指出过的问题,怎么现在还有这么多人不明白?
电磁环境复杂  @che  
浩生者 发表于 2013-3-26 17:36
我在三楼加了一图。
不是图的事儿 如果你说的是就是那篇新闻报料里她的言论 就算你的说法是对的 那只是她理解错了
汉奸,出卖国家,帮外国说好话。我没看出她哪句话是帮菲律宾说话的,请问为什么说她是汉奸?
永恒的夜 发表于 2013-3-26 17:44
不是图的事儿 如果你说的是就是那篇新闻报料里她的言论 就算你的说法是对的 那只是她理解错了
汉奸,出 ...
:D邢广梅的言论,错误有:1,国际海洋法法庭无权“仲裁”,这个尚可以归结为智商问题,但这样邢广梅就不配“专家”的称号;2,无视二九八条的排除性声明,这个可以继续归为智商问题;3,邢广梅对不起她的一身军服。

如果我对海洋法公约的理解有错,欢迎指出来。
学习了  
邢广梅这个人是否存在呢?
shemade 发表于 2013-3-26 17:13
中国还是比较讲究占取道德制高点的,如果国际舆论对我们不利的话也挺难堪,宣传这方面我们确实做得不太好 ...
不是我们宣传不好 而是世界话语权掌握在西方手里
很多人一提就是什么BBC NBC等等中国的媒体全部被封杀或者贴上共产主义的喉舌等等
现在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
浩生者 发表于 2013-3-26 16:07
没救了,不管怎么编辑,主帖最后还是要多出一幅图来。

这里加一图:
你附件里面有一幅图,删除即可
yzbslh 发表于 2013-3-26 16:10
楼主消消气儿。他们还不配做汉奸。一群无知且无畏的假冒伪劣“学者”而已。
:dizzy:怎么消气啊。看到这些吃里扒外的家伙,牙根直痒痒。狠
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第二八六条,开宗明义地说明:在第三节限制下,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如已诉诸第一节而仍未得到解决,经争端任何一方请求,应提交根据本节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

也就是说,第二节,必须是没有依第三节二九八条提交排除性声明的情况下才有管辖权。但是,在中国已经提交排除性声明的情况下,邢广梅居然能让国际海洋法法庭给出“仲裁”,邢广梅不学无术竟然到了这个地步——且不说管辖权,国际海洋法法庭只能作出“判决”,“仲裁”是仲裁法庭的事!海军居然养了这样的人。

流程参见三楼图。
浩生者 发表于 2013-3-26 17:54
邢广梅的言论,错误有:1,国际海洋法法庭无权“仲裁”,这个尚可以归结为智商问题,但这样邢广梅就不配 ...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邢广梅26日对《环球时报》表示,5人仲裁小组是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86条规定成立的。该条赋予争端任何一方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的权利,接下来的强制程序意味着,不管争端另一方是否同意,针对该事项的仲裁法庭都会成立。法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据邢广梅介绍,5人仲裁小组是仲裁法庭的主要构成部分,菲方已指定1名颇有经验的德国籍仲裁员,中方此前表明立场,认定菲此次行为在事实和程序上不具备法理依据,所以放弃指定,于是出现由国际海洋法庭指定中方仲裁员的局面。仲裁小组的另外3人应由争端双方协议名单,如果中方继续放弃,这3人也将由联合国指派。

邢广梅认为,靠外界指点,菲律宾在此次法律行动上展现了利用国际游戏规则的一定水准,中国应对起来比较为难。接下来,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初步仲裁阶段将首先确认法庭是否对此案具有管辖权,邢广梅说,如果该法庭能不受其他因素干扰,从法理上理应做出对此案不具备管辖权的结论,并不受理菲律宾提交的仲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第3节第298条规定,如果当事方之间的争端涉及到大陆或岛屿主权,则不应该接受强制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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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这段?第一段解读公约,正确与否水平问题,第二段陈述事实,第三段,“菲律宾在此次法律行动上展现了利用国际游戏规则的一定水准,中国应对起来比较为难”,参考che版主的帖子,菲律宾做法狡猾,如果你理解成她夸菲律宾,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该法庭能不受其他因素干扰,从法理上理应做出对此案不具备管辖权的结论,并不受理菲律宾提交的仲裁”“如果当事方之间的争端涉及到大陆或岛屿主权,则不应该接受强制仲裁。”,我的理解是她并不认为国际法庭应该或者有资格受理。

综上所述没看出她的哪里的立场表明是汉奸

GT445 发表于 2013-3-26 17:42
电磁环境复杂  @che


这次诉讼狒狒故意不提领土权争议,只是将重点放在否定兔子所秉持的九段线于现行国际海洋法的合法性(九段线不合法自然也就否定了兔子在南海的领土存在了),想以此避开签约时的排他性声明从而得以立案,狒狒这样做显然背后是有经高人指点的,有利于争取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置身于俗世之外的国际法的法官老爷们的同情,进而做出利于它的仲裁结果。
GT445 发表于 2013-3-26 17:42
电磁环境复杂  @che


这次诉讼狒狒故意不提领土权争议,只是将重点放在否定兔子所秉持的九段线于现行国际海洋法的合法性(九段线不合法自然也就否定了兔子在南海的领土存在了),想以此避开签约时的排他性声明从而得以立案,狒狒这样做显然背后是有经高人指点的,有利于争取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置身于俗世之外的国际法的法官老爷们的同情,进而做出利于它的仲裁结果。
三公子的剑 发表于 2013-3-26 18:37
这次诉讼狒狒故意不提领土权争议,只是将重点放在否定兔子所秉持的九段线于现行国际海洋法的合法性(九 ...
需要再占几个岛敲打敲打狒狒了
有异议可以提,扣帽子就没必要了。。
lz科普的很详细
这个帖子逗捧哏的也比较多,注意看~~~{:soso_e120:}

俺认为国际海洋法法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
三公子的剑 发表于 2013-3-26 18:37
这次诉讼狒狒故意不提领土权争议,只是将重点放在否定兔子所秉持的九段线于现行国际海洋法的合法性(九 ...
在国际上那些组织的所谓法律界人士会有同情这个词??你太天真了,,都是各个国家派去的他敢私自同情谁?
明月尘飞 发表于 2013-3-26 18:45
有异议可以提,扣帽子就没必要了。。
天策研究所是拿美国钱的说不知道,而且是公开拿的
邢广梅完全分不清国际海洋法法庭和仲裁法庭,而且,她也不懂“判决”和“仲裁”的意义。至于二九八条的排除性声明,更是不被邢广梅考虑的。

你看,邢广梅就是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懂却敢胡说八道的东西。
三公子的剑 发表于 2013-3-26 18:37
这次诉讼狒狒故意不提领土权争议,只是将重点放在否定兔子所秉持的九段线于现行国际海洋法的合法性(九 ...
参见三楼图。
集团清洁工 发表于 2013-3-26 18:52
天策研究所是拿美国钱的说不知道,而且是公开拿的
问题是我搜索的结果告诉我是这样。。。

邢广梅:靠国际仲裁争黄岩岛?菲律宾在做梦!

邢广梅:海南边防条例修订,关美国何事

邢广梅:公布领海基点是以牙还牙的开始。。。。

从文章的内容来看,也没有任何值得说是HJ的可能。。。
看来这位专家的书白念了
中国退回菲方照会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首先,菲方在其“通知”中刻意避开领土归属和划界,只说中方的九段线没有《公约》依据,说中方违反了《公约》第121条。菲方主张由仲裁法庭裁定中国“九段线”违反《公约》;中国在南海的行为侵害了菲方在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菲方的意图是想把两国争端“包装”成能通过强制仲裁解决的问题,但中菲之间在南海的争端,其根源是岛屿归属(如黄岩岛主权归属)和海域划界(陆地决定海域)争端。这是避不开的。依据《公约》第298条,国家可以发表声明对涉及海域划界、军事活动、安理会正在执行其职务的争端排除《公约》所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包括仲裁程序。我国在2006年8月25日已发表此类声明。菲方要坚持走下去的话,法庭也应确定自己是没有管辖权的。
  其次,要求仲裁法庭裁决“中国九段线的主张违背公约”和“中国的行为违反公约第121条的岛屿制度”,这是误导。我们有大量历史证据表明中国对南海的岛屿通过先占取得领土主权。断续线是在1948年最后形成,正式提出并得到认可,而《公约》是在1982年通过的,《公约》当然不是断续线产生的依据。但一般国际法和《公约》本身都没有否定国家在《公约》产生前取得的领土主权或历史性权利。我国也没有宣布南海的浅滩、暗礁、低潮高低都是岛屿,依此都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又谈何违反《公约》第121条呢?
  第三,菲方的“通知”存在与事实不符、与《公约》规定的程序不符之处。如说我国是2009年首次描述“九段线”。另外,《公约》第279条和第283条要求争端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要通过谈判迅速交换意见。中国一直呼吁争端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这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中菲之间尚未就南海争端进行磋商,菲方就采用单方面行动,这对中国—东盟关系以及制定《南海行为准则》都会造成恶劣影响。
  最后,中国希望有一个和平的环境,一直主张谈判解决争端,谈判与协商也是国际社会和国际法首推的国际争端解决方法。按照《公约》附件7的规定,如菲方坚持,它仍可以单方面继续仲裁程序,但我们应表明我们的立场,阐述我们的理由,希望菲方早日回到正确解决争端的轨道上来。

GT445 发表于 2013-3-26 17:42
电磁环境复杂  @che
第284条,如果中国不同意将争端提交调解,则调解终止。然后根据286条,菲律宾将争端提交给国际法庭。

问题在于,中菲两国都声明主权争议问题不适于海洋法公约,具有豁免有效性。菲律宾这次就试图回避主权归属争议,而是单方面否认中国在南沙中沙的主权存在。这是一个无聊的文字游戏——中国的领土领海一旦不存在,剩下的自然就归菲律宾了。

这个“仲裁法庭”本身并不是立刻做出“九段线是否有效”之类裁决,它的任务一开始只是裁决其自身是否对本次争议具有管辖权。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文字游戏,为了验证中国和菲律宾的豁免有效性是否有效,先得成立这个仲裁法庭。
原来是天则研究所,呵呵。
明月尘飞 发表于 2013-3-26 19:00
问题是我搜索的结果告诉我是这样。。。

邢广梅:靠国际仲裁争黄岩岛?菲律宾在做梦!
邢用二九五条来否定二九八条,进而将中国提交的排除性声明作废,于是就让国际海洋法法庭具有了“管辖权”——当然,环球的报道中有时又说是“仲裁法庭”,至于到底是哪个法庭,邢广梅没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