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这算是人身攻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6 20:58:56
我刚被godmist版主警告,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49993
帖子已经被屏蔽了,
我的原话“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我估计是诡辩两字让godmist版主认为是人身攻击,但是诡辩不是一个骂人的词汇,虽然他是贬义的,就好比形而上学也是贬义的,但是并不是骂人的话,这两个词都接近哲学范畴而已...我刚被godmist版主警告,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49993
帖子已经被屏蔽了,
我的原话“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我估计是诡辩两字让godmist版主认为是人身攻击,但是诡辩不是一个骂人的词汇,虽然他是贬义的,就好比形而上学也是贬义的,但是并不是骂人的话,这两个词都接近哲学范畴而已...
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说实话,我认为我说的诡辩这个词,和我说贵宾你的论点是不对的,是生搬硬造其实性质是一样的,只是反对贵宾的观点,其中红字本分就是我对那个贴F22的看法,但无论看法对错,应该不涉及人身攻击...
我不觉得 形而上学 是贬义的。但既然楼主认为诡辩是贬义词,那就没有什么疑问了吧。因为你是“有意”使用贬义词。
杀之 发表于 2013-3-15 16:22
我不觉得 形而上学 是贬义的。但既然楼主认为诡辩是贬义词,那就没有什么疑问了吧。因为你是“有意”使用贬 ...
我当然是有意使用,因为我认为这就是我的看法(上面的红字部分),因为我认为他说的是不对或者不全面的,不对和不全面也是贬义词,这算不算人身攻击,诡辩本来就是哲学上有明确定义的词汇,“你这是诡辩”这句话经常在很多公开场合说出来,但是我认为这不是人身攻击...


我担心这种执法尺度,如果想再给我两个警告,也很容易的,因为我不知道版主的界定
所以还是要说清楚为妙,谢谢
@无敌的猫猫 @碧血剑  

我担心这种执法尺度,如果想再给我两个警告,也很容易的,因为我不知道版主的界定
所以还是要说清楚为妙,谢谢
@无敌的猫猫 @碧血剑  
任何人无权进行人身攻击,当然,任何人有说话的权利,任何人也要承担自己说出话的后果。这个后果可能好,也可能坏。

逃避,不是办法。


@贼特@新侨联委员。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
这句话构成人身攻击么?如果是的话,我觉得我可以把这个当成典型案例收藏。

@贼特@新侨联委员。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
这句话构成人身攻击么?如果是的话,我觉得我可以把这个当成典型案例收藏。

张雨延 发表于 2013-3-15 20:51
@贼特@新侨联委员。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
这句话构成人身攻击 ...


你这样@不到的,应该点回复框上的@,而不是自己输入的...
比如@贼特 :请问“诡辩学说”算不算人身攻击...
张雨延 发表于 2013-3-15 20:51
@贼特@新侨联委员。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
这句话构成人身攻击 ...


你这样@不到的,应该点回复框上的@,而不是自己输入的...
比如@贼特 :请问“诡辩学说”算不算人身攻击...
诡辩本身不是人身攻击,但不排除在特定语境中被判定为破坏讨论秩序。
心火 发表于 2013-3-15 16:40
我担心这种执法尺度,如果想再给我两个警告,也很容易的,因为我不知道版主的界定
所以还是要说清楚为妙, ...
  个人认为那个实在不算什么,除非是事主对你的言语非常不适并举报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言语不恰当,可以扣分惩罚,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感觉的执法尺度~建议召唤超版进一步议定,本人发言完毕退散{:wu:}
贼特 发表于 2013-3-15 22:16
诡辩本身不是人身攻击,但不排除在特定语境中被判定为破坏讨论秩序。
谢谢,我尊重版主的自由裁量权,但是期望慎重使用...
  再说一句,本人有限的文学程度觉得诡辩一词在此处不构成人身攻击……呃,有限的程度啦,还是召唤超版们吧{:Bingo:}
碧血剑 发表于 2013-3-15 22:20
  个人认为那个实在不算什么,除非是事主对你的言语非常不适并举报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言语不恰当,可以扣 ...
谢谢发表看法,我尊重版主自由裁量权,只是期望慎重使用而已...
心火 发表于 2013-3-15 22:24
谢谢发表看法,我尊重版主自由裁量权,只是期望慎重使用而已...
  嗯,是的,版主执法多了难免出差错什么的,所以事后再审查审查议一议还是必须的{:Bingo:}


我尊重和接受超版的决议。但我个人在这里声明一下个人观点和看法,我警告此会员的理由不是仅仅因为诡辩二字,而是该会员将f22会员的个人属性认定和污蔑为发言和思想的主要时间和主要论断都是诡辩。这个是属于人身攻击和扣帽子的双重区域。试问一下,大家都可以接受他人说自己的某些话是诡辩,没问题。对事不对人。但是心火呢?是不是对人而不对事?他在那个贴子里就两个回复,都是对楼主进行人格评判,而不是对楼主的论点进行讨论。

心火在站务把事实的重点移到诡辩二字,而刻意忽略其在原帖中对人不对事,丝毫不讨论贴子论点,而是追着楼主的个人rp人格大肆做文章,破坏讨论氛围的违规事实。我想问各位一句:谁愿意被人指着说:你就是个擅长诡辩的人。

谁愿意在生活中被人指着说:你这个人就是个罪犯。

记住,这严格来说会被起诉,因为没有法庭判断之前,都只是嫌疑人。

任何人都无权给他人的个人属性进行人格定义。但可以对事进行定义。

我是版主,我也要保护虚拟网络里会员的人格属性尊严,因为人格属性是神圣的。

谢谢,我说完了。

我尊重和接受超版的决议。但我个人在这里声明一下个人观点和看法,我警告此会员的理由不是仅仅因为诡辩二字,而是该会员将f22会员的个人属性认定和污蔑为发言和思想的主要时间和主要论断都是诡辩。这个是属于人身攻击和扣帽子的双重区域。试问一下,大家都可以接受他人说自己的某些话是诡辩,没问题。对事不对人。但是心火呢?是不是对人而不对事?他在那个贴子里就两个回复,都是对楼主进行人格评判,而不是对楼主的论点进行讨论。

心火在站务把事实的重点移到诡辩二字,而刻意忽略其在原帖中对人不对事,丝毫不讨论贴子论点,而是追着楼主的个人rp人格大肆做文章,破坏讨论氛围的违规事实。我想问各位一句:谁愿意被人指着说:你就是个擅长诡辩的人。

谁愿意在生活中被人指着说:你这个人就是个罪犯。

记住,这严格来说会被起诉,因为没有法庭判断之前,都只是嫌疑人。

任何人都无权给他人的个人属性进行人格定义。但可以对事进行定义。

我是版主,我也要保护虚拟网络里会员的人格属性尊严,因为人格属性是神圣的。

谢谢,我说完了。


帖子已经屏蔽,但我记得我并未攻击F22 RP
那个帖子我只回复了两条,感觉F22有点论证造不如买牵强和武断,我回复的是另外一条是回复某个网友的“说对了”,也就是同意他的看法而已,而且我就两条帖子,怎么就属于“大肆做文章”了呢?
另外警告是不可撤销的,我也知道,所以我并未要求撤销警告...

帖子已经屏蔽,但我记得我并未攻击F22 RP
那个帖子我只回复了两条,感觉F22有点论证造不如买牵强和武断,我回复的是另外一条是回复某个网友的“说对了”,也就是同意他的看法而已,而且我就两条帖子,怎么就属于“大肆做文章”了呢?
另外警告是不可撤销的,我也知道,所以我并未要求撤销警告...
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本右详尽列举了有关的史实,请楼主指出何为诡辨,我投诉楼主人身攻击

f22 发表于 2013-3-16 13:56
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本右详尽列举了有关的史实,请楼主指出何为诡辨 ...


不用投诉了,警告又未撤销,无论是不是人身攻击,惩罚已经产生,再说你那帖子已经被屏蔽了,我现在反驳已经找不到原帖了,总不能在站务反驳吧...
f22 发表于 2013-3-16 13:56
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
...本右详尽列举了有关的史实,请楼主指出何为诡辨 ...


不用投诉了,警告又未撤销,无论是不是人身攻击,惩罚已经产生,再说你那帖子已经被屏蔽了,我现在反驳已经找不到原帖了,总不能在站务反驳吧...
帖子已经屏蔽,但我记得我并未攻击F22 RP
那个帖子我只回复了两条,感觉F22有点论证造不如买牵强和武断,我 ...

在站务开帖检讨,禁访都有撤销的(印象中是改为禁言一年),警告也没有什么不能撤销的。

就你这帖来说,如果只论单帖发言的内容给警告确实过重, 但版主处罚时还有个依据是既往回复内容,这就是为何以单帖来看会感觉有些处罚过重。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3-3-16 14:39
在站务开帖检讨,禁访都有撤销的(印象中是改为禁言一年),警告也没有什么不能撤销的。

就你这帖来 ...


我和超版解释一下我对其发出警告的原因,详细我在15楼说了。

详细我在说一下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amp;authorid=155029 这是现场证据,超版可以看到。

心火在此贴有两个回复,我根本没有看到他在两个回帖里哪个是在对F22主帖进行合理讨论,甚至讨论都没有。其中一个不涉及违规,我自然无权进行处理。

第二个回复,如果心火当时是在回复F22的某条论据或者某段话时,说了那句话,那我完全无权对其发言进行干涉。那完全是进行合理讨论,对某些论据提出质疑,无可厚非!但心火不是,他完全是脱离主题的讨论范畴,什么也没有引用,也没有对楼主的哪段话进行回复。其仅有的两个回复相隔只有短短六分钟,,也没有进行什么深入讨论,直接往F22楼主人格属性上招呼了。

很简单的举例。两个人打篮球斗牛,一样的手,拍到对方的皮球,没打手,那就是个漂亮的抢断(在讨论中就是合理反驳了对方的论点),即使打到手,那也是个打手犯规而已(反驳了对方的论点,但是语气和其他方面有违规现象)。但是心火是直接把手往F22脸上扇过去了(贵宾哪个论点不对,你反驳呀,心火没有,他对人不对事直接上来说: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他还到站务上来说,打手和打脸一样,都是自己的手打对方的皮肤而已,贬义词而已。那好了,以后大家篮球比赛里,别说打手犯规了,一不高兴都扇耳光了。反正都是接触皮肤。这篮球场上打球呢,对方莫名其妙的扇你一巴掌,还说这是打手犯规而已,不值得大题小做。那我作为裁判就严重失职了,面临着球场失控打群架的可能。反应在论坛里就是讨论氛围严重恶化的隐患,以后大家别讨论帖子了,网友们上论坛就开始互相人身骂街吧。

你说他人是个诡辩之人,谁乐意听?有人莫名其妙的对心火说:心火是个诡辩之人。心火网友乐意接受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超版们说的对,诡辩这个词本身需要在不同情况下才能判定为是否违规。而我在当时的执法情况下,在进行短暂思考后,认为此违规程度,符合警告的程度。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3-3-16 14:39
在站务开帖检讨,禁访都有撤销的(印象中是改为禁言一年),警告也没有什么不能撤销的。

就你这帖来 ...


我和超版解释一下我对其发出警告的原因,详细我在15楼说了。

详细我在说一下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amp;authorid=155029 这是现场证据,超版可以看到。

心火在此贴有两个回复,我根本没有看到他在两个回帖里哪个是在对F22主帖进行合理讨论,甚至讨论都没有。其中一个不涉及违规,我自然无权进行处理。

第二个回复,如果心火当时是在回复F22的某条论据或者某段话时,说了那句话,那我完全无权对其发言进行干涉。那完全是进行合理讨论,对某些论据提出质疑,无可厚非!但心火不是,他完全是脱离主题的讨论范畴,什么也没有引用,也没有对楼主的哪段话进行回复。其仅有的两个回复相隔只有短短六分钟,,也没有进行什么深入讨论,直接往F22楼主人格属性上招呼了。

很简单的举例。两个人打篮球斗牛,一样的手,拍到对方的皮球,没打手,那就是个漂亮的抢断(在讨论中就是合理反驳了对方的论点),即使打到手,那也是个打手犯规而已(反驳了对方的论点,但是语气和其他方面有违规现象)。但是心火是直接把手往F22脸上扇过去了(贵宾哪个论点不对,你反驳呀,心火没有,他对人不对事直接上来说:贵宾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其实一件事可以说成很多方面),他还到站务上来说,打手和打脸一样,都是自己的手打对方的皮肤而已,贬义词而已。那好了,以后大家篮球比赛里,别说打手犯规了,一不高兴都扇耳光了。反正都是接触皮肤。这篮球场上打球呢,对方莫名其妙的扇你一巴掌,还说这是打手犯规而已,不值得大题小做。那我作为裁判就严重失职了,面临着球场失控打群架的可能。反应在论坛里就是讨论氛围严重恶化的隐患,以后大家别讨论帖子了,网友们上论坛就开始互相人身骂街吧。

你说他人是个诡辩之人,谁乐意听?有人莫名其妙的对心火说:心火是个诡辩之人。心火网友乐意接受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超版们说的对,诡辩这个词本身需要在不同情况下才能判定为是否违规。而我在当时的执法情况下,在进行短暂思考后,认为此违规程度,符合警告的程度。
楼主把“造不如买”绝对化,耻笑没有成功的努力,完全不是一个做工程的态度,其实就是事后诸葛亮而已,然后又举例证明这个绝对化,我认为飞铲符合百度百科对诡辩技能的描述“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3.我只说lz非常善于“诡辩学说”可没说就是“诡辩之人”,这本来就是一个类似技能的表述,成语白马非马也属于诡辩技能,中国古代多得是善于诡辩技能的人才,而且正面的也不少当然负面的也有,另外如果有人说我是诡辩之人,我会和他辩论,但是不会认为这是人身攻击...
某些人根本就是恶意的故意装看不懂F22的意思,也无视党中央对此问题的最终结论和平反,而反复颠倒是非恶意攻击前领导人和风庆轮等受迫害的同志。
恶意歪楼,导致F22的帖子被回收,可见某些人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故意要继续混淆和诋毁中央已经有结论的问题。
从而达到混淆群众视听的目的。
而且根本无法从论点上反驳,进而人身攻击F22.
段干木 发表于 2013-3-16 20:54
某些人根本就是恶意的故意装看不懂F22的意思,也无视党中央对此问题的最终结论和平反,而反复颠倒是非恶意攻 ...
BBS上就应该从论点上反驳,如果讨论辩论另一方本身如何如何,那就一定会被处罚!无论他试图占领着什么样的道德高度来干扰BBS的管理操作.
语境的意思到位,事后说什么都是诡辩~
F22叙述的是在面临1962年的巨大购粮压力的情况下,在周恩来总理的主持下一改此前错误的做法,重新把租船以满足运量缺口。
其后更主持并大力买进欧美旧船,来满足我国远洋轮船的吨重,以先贷款购买后联合运营以还贷,兼以出租承载牟利。使中国远洋走向快速发展。
期间注重自主造船的发展。
三者本身一直就是相辅相成的,某些人故意看不懂F22的表述,而持续胡搅蛮缠,并再次歪楼攻击前领导人。
历史证明了这条就是某些人强加在受冤同志身上的欲加之罪,历史证明周恩来同志的主持贯彻下,刘少奇,邓小平。李先念,叶飞等同志都是秉承这一精神的做法,指导远洋船业,使中国远洋船业获得大发展。
某些人不能在总结的不能再简洁的事实叙述下,胡搅蛮缠,恶意继续混淆视听。


不就是讨论问题么,心火又点过了。22楼的言论也有点过了。无论是心火还是段干木,你们的贴我都有看,也颇赞同。大家就不要在这里斗了。我觉得你们两位如果Q聊一下,会发现彼此立场相近。就不要在站务版火药味这么浓了。
昨天我收了一个警告还没地方冒火。

不就是讨论问题么,心火又点过了。22楼的言论也有点过了。无论是心火还是段干木,你们的贴我都有看,也颇赞同。大家就不要在这里斗了。我觉得你们两位如果Q聊一下,会发现彼此立场相近。就不要在站务版火药味这么浓了。
昨天我收了一个警告还没地方冒火。

我的南海 发表于 2013-3-17 00:19 不就是讨论问题么,心火又点过了。22楼的言论也有点过了。无论是心火还是段干木,你们的贴我都有看,也颇赞 ...

拜托,那个贴我就发了两贴啊,纯粹是串门路过,结果回头就被警告,然后被扣上大肆攻击楼主rp罪名,我是不知道我怎么大肆了…
我的南海 发表于 2013-3-17 00:19 不就是讨论问题么,心火又点过了。22楼的言论也有点过了。无论是心火还是段干木,你们的贴我都有看,也颇赞 ...

拜托,那个贴我就发了两贴啊,纯粹是串门路过,结果回头就被警告,然后被扣上大肆攻击楼主rp罪名,我是不知道我怎么大肆了…
楼上几位:悠南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站务上不讨论这些具体内容!有兴趣的就回原贴或者重新开贴讨论吧...
心火 发表于 2013-3-17 01:42
拜托,那个贴我就发了两贴啊,纯粹是串门路过,结果回头就被警告,然后被扣上大肆攻击楼主rp罪名,我是不 ...
我昨天的警告还郁闷。
某ID歪楼还攻击我无知,我称他一手米田共还说别人无知,结果被警告。而且是休闲版。
安啦,你去翻翻段干木的贴看,除了偶尔语气冲点,贴的内容还是颇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