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出台后的众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22: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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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这个政策效果肯定不好~

最近各大城市房产中介无比热闹,很多房子的价格已经被哄抬上去了。

联系到之前的房叔房妹,感觉这个政策是星空大师下台前做好人,给下面某些人一个趁乱抛房的机会。。。


其实真想降房价,或者让房价稳定(而不是稳定增长!!)
很简单,直接收持有税即可,比如一对夫妻名下只能有两套住房,第三套每年收其房屋价值(现价)1%的税,第四套收5%,第五套收10%,第六套及其以上收20%。
当然房产持有税不能立刻征收,我看可以先放出个时间表,比如2018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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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这个政策效果肯定不好~

最近各大城市房产中介无比热闹,很多房子的价格已经被哄抬上去了。

联系到之前的房叔房妹,感觉这个政策是星空大师下台前做好人,给下面某些人一个趁乱抛房的机会。。。


其实真想降房价,或者让房价稳定(而不是稳定增长!!)
很简单,直接收持有税即可,比如一对夫妻名下只能有两套住房,第三套每年收其房屋价值(现价)1%的税,第四套收5%,第五套收10%,第六套及其以上收20%。
当然房产持有税不能立刻征收,我看可以先放出个时间表,比如2018年左右。

按照人均面积算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律按照阶梯价格交税  不管租的还是买的
只围观不参与 发表于 2013-3-11 16:49
按照人均面积算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律按照阶梯价格交税  不管租的还是买的
租金必定飞升
财权 发表于 2013-3-11 17:01
租金必定飞升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个月鞭刑一次怎么样
只围观不参与 发表于 2013-3-11 17:02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个月鞭刑一次怎么样

这尼玛的 立马政变,史称星空维新。
只围观不参与 发表于 2013-3-11 17:02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个月鞭刑一次怎么样
太凶残了
这只是一个信号 意味着ZF要打击炒房 力保一套房
这图根本就是错的,2手房难以成交,买房等升值的人不也少了么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个月鞭刑一次怎么样
直接枪毙最好
只围观不参与 发表于 2013-3-11 17:02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个月鞭刑一次怎么样
你这是要逼反啊
只围观不参与 发表于 2013-3-11 17:02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个月鞭刑一次怎么样
你还不如直接说超过37的把鞭切掉得了
apoclord1 发表于 2013-3-11 21:58
这图根本就是错的,2手房难以成交,买房等升值的人不也少了么

难以成交的原因就是 不想卖,房源变少了。
说什么租金飞升的,都是扯淡。

租金飞升,得有人租的起。按照他们的逻辑,买房都买不起了,租金飞升更租不起。然后就有价无市?

连租金都付不起的人,在这个城市待着住什么?住桥洞么?
说什么租金飞升的,都是扯淡。

租金飞升,得有人租的起。按照他们的逻辑,买房都买不起了,租金飞升更租 ...
有价无市?人都是要住的,只不过住大住小而已,小户型,功能布局合理的肯定吃香,单位面积的租金会比大房子好。不过现在已经是这样了!
什么一套房,二套房,三套房的,这根本不可行,任何需要查名下有多少房的政策都不可行,原因我就不明说了吧。
总之,他们只能用一刀切政策,根本无法精确打击。
这个图犯了常识性的错误

首先,一个没有成交量的市场,是不可能上涨的。

然后,这个图一开始就说买房者承担个人收入所得税,这个过于主观,如果在房价疯狂上涨过程中,购房者可能可以考虑,但是在成交量都不明显,房价上涨可能性不大的情况下,二手房出现滞销,卖方还要买方承担明显不可能,买方同样的价格可以去买一手房,而且关键的一点,这个是个人收入税,如果买一套房,这个银行是不给贷款的。那多出20%要自己出现金,明显不可能

最后。手上有房的还在鼓吹房价上涨,我很高兴,这房产税还没出台,我估摸着房产税出台了,如果二套以上房产还要征收房产税,我看你们屯房的是哭啊还是哭啊还是哭啊
房价涨不涨,核心要看金融政策,只要政府还拼了命印钞票,必然涨,否则不会明显上涨。

如果都像重庆那样,一套房首付20%,第二套房首付50%,第三套禁贷全额现金支付,你们觉着房价有可能大涨么。

回顾过去十年,温宝宝的政策套路你们还没看明白吗,每次的限购政策出台都是临时性的行政措施,可以很容易的朝令夕改,每次限购取消后都会辅之以金融贷款大优惠,故每次限购房价都暴涨一轮。

预判今后房价也要看这两条:一是政策是否是临时性的,是行政性的还是法律性的;二是金融政策是怎么样的。
只围观不参与 发表于 2013-3-11 16:49
按照人均面积算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律按照阶梯价格交税  不管租的还是买的
37可能性很小。。。

上次爆出来帝都只有24.。。。

其他地方能到30就阿弥陀佛了。。。
财权 发表于 2013-3-11 17:01
租金必定飞升
租金涨不涨,跟这个关系不大。。。
房价飞涨的核心因素是超发货币。。。

现在敢用未来多少年一大部分收入来买房的无非就是赌这一条。。。
持有税征收是有前提的,房产信息全国联网,所有房产登记信息齐全真实,现在远未做到这一点,你如何征收持有税,嘴炮党永远是无敌的。
不急,现在很多媒体有炒作之嫌,连CCAV也这样。其实想当时查个人房产的时候,媒体和中介还说出急抛房不降价的歪理。大家不要只盯着那些特大城市,那些地方无论什么政策都没办法避免涨价。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居者有其屋”
“房”就是“房”,把“商品”俩字“去掉”就可以了。
什么一套房,二套房,三套房的,这根本不可行,任何需要查名下有多少房的政策都不可行,原因我就不明说了吧 ...
银行按揭怎么确定二套房的?
a省一套,b省一套,到c省再买。
持有税征收是有前提的,房产信息全国联网,所有房产登记信息齐全真实,现在远未做到这一点,你如何征收持有 ...
真要收,肯定有办法,也不难。
事先声明:刻意不报者,罚没所有房产。举报有奖!自开征之日起。
大不了牺牲一年的税收做好联网工作就是。
本地二手房都很多明确写清价格了,不再是价格面谈字样。还有的卖家在价格后面写清了包过户。
人们所常犯的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以为商品的价格是由“成本”+“利润”决定的。而学过经济学基础的人都应该知道,商品的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很不幸,楼主就犯了这种常识性错误,剩下的分析就不用看了吧。
freedreamer 发表于 2013-3-12 10:30
持有税征收是有前提的,房产信息全国联网,所有房产登记信息齐全真实,现在远未做到这一点,你如何征收持有 ...
中央要求2016年之前地级以上城市房产信息必须联网
叶昭德 发表于 2013-3-12 18:24
中央要求2016年之前地级以上城市房产信息必须联网
真要办哪要三年,三个月都多了。远没有想想当中的难。
关键是自己人革自己的命,不靠谱。
fsp552 发表于 2013-3-12 16:42
人们所常犯的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以为商品的价格是由“成本”+“利润”决定的。而学过经济学基础的人都应该知 ...
那个图又不是我做的,下面有标注出处哦。
sparta6 发表于 2013-3-12 07:29
房价飞涨的核心因素是超发货币。。。

现在敢用未来多少年一大部分收入来买房的无非就是赌这一条。。。
这个赌博不会输,除非美国崩盘。
叶昭德 发表于 2013-3-12 18:24
中央要求2016年之前地级以上城市房产信息必须联网
所以2016年之前是不可能征收持有税的。
Kapartida 发表于 2013-3-12 16:31
真要收,肯定有办法,也不难。
事先声明:刻意不报者,罚没所有房产。举报有奖!自开征之日起。
大不了牺 ...
一年!又是一个技术白痴。中国从05年就开始搞信息联网,中央准备2016年前地市级城市联网完成。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喷子,缺德事干实事的。
swsky 发表于 2013-3-12 01:05
这个图犯了常识性的错误

首先,一个没有成交量的市场,是不可能上涨的。
现在的市场没有成交量?你不看新闻吧?
如果再补充一条:该法暂行三十年.同时开征房产税.
那倒还有用.否则,多套房的,照样会观望.或改售为租.
Cathay 发表于 2013-3-13 12:16
如果再补充一条:该法暂行三十年.同时开征房产税.
那倒还有用.否则,多套房的,照样会观望.或改售为租.
以后应该以法律的形式 明确房地产的调控措施,包括房产税,适时立法。
只围观不参与 发表于 2013-3-11 17:02
凡是人均面积超过37的 一个月鞭刑一次怎么样
你不如强抢算了。

我觉得这个政策靠谱。大家看看最近几年出台的哪个房产政策有这么广泛的社会反应?连假离婚都出来了。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上次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是最后一批福利分房吧。
先把墙砌起来,里面的鱼怎么捞哪?李大总理的城镇化的钱可能就要从这些鱼里面出喽。
直浙总督 发表于 2013-3-13 11:44
现在的市场没有成交量?你不看新闻吧?

你知道不知道国五条还没有正式颁布实施日期?

到底你不看新闻还是我不看新闻
如果房姐 房叔什么的全国查下去,翻开全国的底··房价自然会降下来。
问题是立即出现了一个政策 不允许以人查房。把这个口子给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