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涉嫌强奸罪 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8:10:28


今天傍晚,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李天一(又名:李冠丰)因涉嫌强奸罪,今天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李天一事件回顾:

  2013年2月22日,据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 ”爆料称:“海淀公安分局21日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王丰-SCMP”在博文最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目前已被刑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李天一行为被认定为轮奸的话,他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月23日,根据媒体报道,涉嫌此次案件的受害人身份被曝光,受害女性十七八岁,非北京户籍。

  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今天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捞人党可以歇歇了,我早说过某文化少将在帝都连毛都不算,海淀区的红二代里他小霸王见到一堆得叫爷爷的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3-03/07/content_8657865.htm

今天傍晚,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李天一(又名:李冠丰)因涉嫌强奸罪,今天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李天一事件回顾:

  2013年2月22日,据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 ”爆料称:“海淀公安分局21日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王丰-SCMP”在博文最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目前已被刑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李天一行为被认定为轮奸的话,他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月23日,根据媒体报道,涉嫌此次案件的受害人身份被曝光,受害女性十七八岁,非北京户籍。

  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今天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捞人党可以歇歇了,我早说过某文化少将在帝都连毛都不算,海淀区的红二代里他小霸王见到一堆得叫爷爷的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3-03/07/content_8657865.htm
李爹算个p。。。这是天朝。


在帝都,少将的公子还真算不得神马官二代。 前几日路过某部委门口,一堆的司局长们骑自行车上班{:soso_e120:}

在帝都,少将的公子还真算不得神马官二代。 前几日路过某部委门口,一堆的司局长们骑自行车上班{:soso_e120:}
只提到李天一批捕, 其他那几个怎么没一同批捕呢
itaskol 发表于 2013-3-7 21:37
只提到李天一批捕, 其他那几个怎么没一同批捕呢
他是未成年人,分案处理的关系吧


闹这么大,为了舆论这回不是也要是,反正这种人关几年是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闹这么大,为了舆论这回不是也要是,反正这种人关几年是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只提到李天一批捕, 其他那几个怎么没一同批捕呢
哎呀丫  你可以联想我喝酒说完的话嘎嘎
李少将一家应该搬到深圳来住啊,这最大的WJ头也才是大校。
他是未成年人,分案处理的关系吧
亲  五人没一个成年人
不是轮奸么??? 为什么是以强奸罪批捕?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09:30
不是轮奸么??? 为什么是以强奸罪批捕?
刑法翻遍了也没有轮奸罪啊。。哥们。。学法很重要啊。。
dwf21009 发表于 2013-3-8 00:03
亲  五人没一个成年人
亲,郭东东是谁啊?!
dwf21009 发表于 2013-3-7 23:53
哎呀丫  你可以联想我喝酒说完的话嘎嘎
一山(die)更比一山(die)高
直接无期算了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3-3-8 09:37
刑法翻遍了也没有轮奸罪啊。。哥们。。学法很重要啊。。
哦 这样
我一直以为除了强奸罪还有更重的轮奸罪。。

不过有轮奸情节的得从重处罚对吧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10:14
哦 这样
我一直以为除了强奸罪还有更重的轮奸罪。。
是的。。。这个和强奸中造成对方严重伤害一样,属于从重情节。。一般性强奸是3-10年,从重的最高可以到死刑。。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3-3-8 10:19
是的。。。这个和强奸中造成对方严重伤害一样,属于从重情节。。一般性强奸是3-10年,从重的最高可以到死 ...
问题是这孙子 “说“是17岁 这量刑就真没谱了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10:21
问题是这孙子 “说“是17岁 这量刑就真没谱了
也不会,强奸本身就是重罪,轮奸加重,估计没个十年八年的,这孙子别想出来了。。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10:21
问题是这孙子 “说“是17岁 这量刑就真没谱了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是这个案子的用词可以是: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然后。。。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10:21
问题是这孙子 “说“是17岁 这量刑就真没谱了
不是说是17岁就真是17岁把。人的准确生理年龄是可以DNA验出来的,只要有人想验
papop 发表于 2013-3-8 11:40
不是说是17岁就真是17岁把。人的准确生理年龄是可以DNA验出来的,只要有人想验
对!关键是得有人去验。  不过现在检方对于李年龄的质疑没有作出回应。

如果真的是谎报年龄,并且在户籍上也修改过,那么又会成为舆论的另一条焦点。尤其是前面有房姐案做铺垫。

李爹难逃其责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11:47
对!关键是得有人去验。  不过现在检方对于李年龄的质疑没有作出回应。

如果真的是谎报年龄,并且在户 ...
看舆论导向吧。舆论在年龄问题上压力大的话,检方肯定会验,以正视听,压力不大的话,估计懒得麻烦。李爹的人脉多少还是会起作用的,只要不落口实。
哈哈,DNA能否非常准确验年龄,可以让楼主来回答, 楼主本人就是基因博士啊。
央视官方微博爆料的时机不太好, 最好等至少一个同犯也被批捕时再报新闻。
到时就可以用 “李天一等” 被批捕了。 光写“李天一”被批捕,容易让民众产生疑心
dwf21009 发表于 2013-3-7 23:53
哎呀丫  你可以联想我喝酒说完的话嘎嘎
想起来了啊, 所以才奇怪。
估计央视微博还没统一好口径就抢先发出来了。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09:30
不是轮奸么??? 为什么是以强奸罪批捕?
一周前电视上就已经开始给他正面评论了,还是纪实频道
不用什么基因检测了,骨龄牙齿都行,现在技术基本上不会有问题的
不用什么基因检测了,骨龄牙齿都行,现在技术基本上不会有问题的
撸主本人出来了。

话说还想当JC不??

当基因学博士在JC里肯定没有在其他专门的科学单位吃香吧……赚的钱也少的多啊
不想了,还是准备进部队得了

REC 发表于 2013-3-8 12:49
不想了,还是准备进部队得了


报国之心很好。你可以找9楼那位帝都JC 想办法找朋友 搞到李天一的头发。
然后你拿去做年龄鉴定。 如果他已是成年人。 你把结果公布给媒体。。。这样你就出名了
REC 发表于 2013-3-8 12:49
不想了,还是准备进部队得了


报国之心很好。你可以找9楼那位帝都JC 想办法找朋友 搞到李天一的头发。
然后你拿去做年龄鉴定。 如果他已是成年人。 你把结果公布给媒体。。。这样你就出名了
dwf21009 发表于 2013-3-8 00:03
亲  五人没一个成年人
但网上都说他是未成年人,据说都是少检处负责处理的。
如果是成年人,怎么敢这么操作,真不怕有人举报啊?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09:30
不是轮奸么??? 为什么是以强奸罪批捕?
没有轮J  罪~~~~~~
诶,。。做人要低调啊

你个唱歌的少将儿子,在二三线城市算个角儿,到了帝都那算个P。。。
诶,。。做人要低调啊

你个唱歌的少将儿子,在二三线城市算个角儿,到了帝都那算个P。。。
想起那个笑话…………某人说,KTV里面的歌随便点,只要原唱在北京,都能叫来唱一段…………

于是,某某人默默地点了首《在希望的田野上》~~
dwf21009 发表于 2013-3-8 00:03
亲  五人没一个成年人
我们单位同事开玩笑说
五个人坐一起一商量,咱们五个谁来顶这个事情,比来比去,李小霸王家庭背景最差,就你了
woshiwokao 发表于 2013-3-8 10:14
哦 这样
我一直以为除了强奸罪还有更重的轮奸罪。。
一般的强奸四年左右,轮奸八年起
看看以后李家谁提升了之类的新闻的话,那肯定是这次事件那些后台在给他补偿。如果什么补偿都没有,那说明,帝都的JC好样的
飞翔天宇 发表于 2013-3-8 15:33
我们单位同事开玩笑说
五个人坐一起一商量,咱们五个谁来顶这个事情,比来比去,李小霸王家庭背景最差, ...
哈哈哈这个可以有!不错 可是成名了~~!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3-3-8 10:19
是的。。。这个和强奸中造成对方严重伤害一样,属于从重情节。。一般性强奸是3-10年,从重的最高可以到死 ...
轮奸不是从重情节~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3-8 16:09
轮奸不是从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不是从重情节?
飞翔天宇 发表于 2013-3-8 15:35
一般的强奸四年左右,轮奸八年起

 第二百三十六条 规定强奸一般3-10年,轮奸10年起刑直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