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政府不守法,怎么让公众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7:08:57
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十八大强调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以此取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蛇年伊始,中央政治局的第四次集体学习,再次释放法治中国的强烈信号。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号召“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短短几个月内,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

  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是否拥有至上地位,区分着一个国家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而法律的实施水平,则检验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成色。依法治国,人们不仅看你制定了多少条法律,更看你落实了多少条。没有实践的法律,只是挂在墙上的法律和写在纸上的法律,不会有实际效用,不会有尊严权威,更难以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个“更高要求”,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是对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要求。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前,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无法可依”的问题,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实施就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就要把重心转到法律的实施上,坚决打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深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问题,实现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转变、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跨越。

  “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依法行政是核心。相比于普通个体,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示范作用。现代社会中,政府影响不可避免地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试想,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思维,人们又怎么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养成“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的习惯,人们又怎么会选择法律?十八大强调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以此取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

  在利益多样、观念多元的今天,无论征地,信访还是拆迁,法治手段已被证明是最优选择。不仅如此,我们强调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仅是要解决具体实际问题,还在于推动形成对法治本身的崇尚和信仰。就此而言,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日常用语,学法信法守法才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只有政府和公民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选择法治手段,法治环境的建设才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执法监督是保障。依法行政,不仅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不仅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违法必究。在这个意义上,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不仅要强化行政机关的守法观念,更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正如学者所言,“依法治国是人类千百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至上’之治,强调只有讲规则,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人类的秩序、增进人类的福祉。” 坚持法律至上,用法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我们方能营造出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http://news.21cn.com/today/2013/02/27/14740221.shtml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十八大强调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以此取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蛇年伊始,中央政治局的第四次集体学习,再次释放法治中国的强烈信号。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号召“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短短几个月内,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

  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是否拥有至上地位,区分着一个国家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而法律的实施水平,则检验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成色。依法治国,人们不仅看你制定了多少条法律,更看你落实了多少条。没有实践的法律,只是挂在墙上的法律和写在纸上的法律,不会有实际效用,不会有尊严权威,更难以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个“更高要求”,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是对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要求。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前,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无法可依”的问题,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实施就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就要把重心转到法律的实施上,坚决打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深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问题,实现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转变、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跨越。

  “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依法行政是核心。相比于普通个体,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示范作用。现代社会中,政府影响不可避免地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试想,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思维,人们又怎么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养成“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的习惯,人们又怎么会选择法律?十八大强调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以此取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

  在利益多样、观念多元的今天,无论征地,信访还是拆迁,法治手段已被证明是最优选择。不仅如此,我们强调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仅是要解决具体实际问题,还在于推动形成对法治本身的崇尚和信仰。就此而言,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日常用语,学法信法守法才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只有政府和公民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选择法治手段,法治环境的建设才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执法监督是保障。依法行政,不仅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不仅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违法必究。在这个意义上,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不仅要强化行政机关的守法观念,更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正如学者所言,“依法治国是人类千百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至上’之治,强调只有讲规则,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人类的秩序、增进人类的福祉。” 坚持法律至上,用法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我们方能营造出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http://news.21cn.com/today/2013/02/27/14740221.shtml
撼山易  憾那啥难!
法治 任重道远啊!!
上梁不正下粱歪啊,我表示无法乐观,因为形势远比想象的复杂和严峻!
法治中国,有进步啊
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看标题还以为是公知体呢
这个和军事有啥关系
估计某人亚历山大
烦转畅谈
希望不是放嘴炮。
支持习总!
不抱希望!
人民日报定调了,这是好事。有些事情急不得,比如法治社会、公民意识培养和反腐败,需要长期细致深入的工作,从各个方面各个年龄层次去展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和人类天性作斗争的工作。
人民日报定调调了 好事
中国的法治从大秦帝国灭亡之后就不存在了,2000年的人治社会要改回法治,任重道远,不穷百年之力,不死上一大批人是别想成功的。
黑狱冥风 发表于 2013-2-28 19:37
中国的法治从大秦帝国灭亡之后就不存在了,2000年的人治社会要改回法治,任重道远,不穷百年之力,不死上一 ...
现代的rule of law和法家根本南辕北辙。
首先就应该把党纪放在国法之下.
强调吃相了啊
黑狱冥风 发表于 2013-2-28 19:37
中国的法治从大秦帝国灭亡之后就不存在了,2000年的人治社会要改回法治,任重道远,不穷百年之力,不死上一 ...
大秦的法治和现代法制完全不同。
古代法家那一套很是忽视人性的。
比如:国民不能读其它书,只能读国家的法律文件。
主张对轻微的犯罪行为,处以严厉的刑罚,如窥视宫殿者要受膑刑,路上拾遗的要遭断足,甚至对往路上倒灰这样的小过,都要处以脸上刺字的刑罚,对其它犯罪的处罚的残酷就可想而知了,古代法家认为只有重刑才能止奸、除暴、平乱····
空谈误国 实干兴邦
这话都说白了奈何政令不出中南海先把你北京自己住空气整好再谈
能说出来,就是进步
依法治国,,386时代提过,486时代基本不提,现在又开始提了?
012555255 发表于 2013-2-28 19:56
强调吃相了啊
还是你说到点子了.......
mmmmmmm 发表于 2013-2-28 21:17
能说出来,就是进步
   影帝可是连说带演顺带流泪,有用吗?
影帝可是连说带演顺带流泪,有用吗?
我相信时间的力量。    谨慎的小乐观。
mmmmmmm 发表于 2013-2-28 21:28
我相信时间的力量。    谨慎的小乐观。
    谁是地图头?谁是叶利钦? 体制不变没救。李鸿章这么说自己的,大清朝的裱糊匠!如今是一届届的裱糊匠纸糊的够厚,无奈柱子都让蛀虫吃光了。蛀虫们唱着红歌欢快的吃啊。:D
不要拿法律做挡箭牌啊。
有一定道理。不过反过来也可以说,如果人民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基础,又如何能保证公务员的知法守法?
以法律为准绳.可是这个准绳会像潮汐一样大范围浮动.
pkfe 发表于 2013-2-28 21:00
这话都说白了奈何政令不出中南海先把你北京自己住空气整好再谈
这真是标准的GZJY体了 再给一个建国的时间能把空气整好就不错了 沙尘暴这种 可是一朝一夕之功?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不是我乌鸦嘴,等老大两届下去了,换个新CORE然后改为“以德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