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建议对贪官实行大赦和豁免 鼓励官员财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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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建议对贪官实行大赦和豁免 鼓励官员财产公开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3年01月24日 15:54

张曙光表示,对老百姓来说,大赦和豁免显然不公,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承认这种不公,设法缓解这种不公。他认为这也许是最小的不公,但如果不解开这个死结,发展下去,更大的不公还在后面。

  【财经网记者 霍莉】“8年打败了小日本,25年解决不了一个官员财产问题,笑话!”, 天则经济研究所张曙光教授近日在《2012年第四季度宏观经济分析》会上这样说到。

  张曙光称,国内首次提出官员申报财产制度话题是在1987年,之后虽被列入立法规划,公务员法等,却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2010年修订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然而执行情况秘而不宣,民众依然被蒙在鼓里。

  而近来,社会上要求官员申报财产的呼声越来越高,23日发布的中纪委全会公报指出,今年要认真执行干部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此举也被外界认为是官员财产公示的前奏。

  张曙光表示官员申报和公布财产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很重要的一步。

  他认为,中国政体的最大弊端是党国体制,党政不分,党和政府控制了大量资源,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在这种体制下,官员权力无限且不受约束,贪污猖獗,腐败盛行。

  “如果不解决贪腐问题,吏治难以好转,官员无心治国,也无法治国,一切都无从谈起,国人怨恨,丧失信心,离心离德,国家前途堪忧。”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认为,只有官员公布了财产,进而就可以根治腐败,顺应民意,其他的一系列问题才有望得到解决。

  而官员财产公开到底该如何开展呢?

  目前,广东省制定了《从严治党五年行动方案》,决定在珠海横琴新区和韶关始兴县进行官员财产公开试点,《行动方案》要求,从2013年起,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考察对象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如实填报个人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廉洁从政等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谈话对象中公开。

  对此张曙光表示并不看好,他认为从基层做起,根本不解决问题。“官员公开财产必须要最高层决策,包括全部主要官员,从上而下,逐步实施。”

  张曙光指出,在当前腐败相对普遍和严重,几乎无官不贪的情况下,现行的反腐倡廉完全失败,由纪检委一个个去抓,只能越抓越多。且由于腐败是一种最贵,每人愿意公开示众,自投罗网。

  因此,他建议,实行大赦和豁免,惩治后,不咎既往,才能使官员解除顾忧,公布财产一事才能启动和实行。

  张曙光表示,对老百姓来说,大赦和豁免显然不公,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承认这种不公,设法缓解这种不公。他认为这也许是最小的不公,但如果不解开这个死结,发展下去,更大的不公还在后面。

  他指出可以通过征收高额个人所得税来缩小不公。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视为一次性灰色收入,通过征税,一方面使其税后收入变成合法财产,把黑钱洗白,不再提心吊胆,不再进一步敛财;另一方面,征收的税款既可增加财政收入,也可分给老百姓,如充实社保基金。

  很多人认为,贪腐是非法所得,按现行税法征税,法理不通。对此张曙光解释称,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有很多灰色地带,合法非法很难分得清楚。在以往的岁月中,官员也做了很多工作,同时也利用权力和职位获得了过多的财产,因此将其视为灰色收入,“既然是灰色收入,按税法征税使其变白,与情与理都说得通。”

  另外,对于一些人提倡的规定最高限额的办法,张曙光认为是无法实施。“由谁制定限额,限额多少为宜,既没有理据,也无法让所有人接受,只会陷于无休止的争论之中。”

  对于大赦和豁免所可能出现的反对声音,张曙光显然早有预料,他表示,财产公开是第一步,如果官员不愿意公开财产,一切皆无从商量。


http://politics.caijing.com.cn/2013-01-24/112460200.html
.张曙光:建议对贪官实行大赦和豁免 鼓励官员财产公开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3年01月24日 15:54

张曙光表示,对老百姓来说,大赦和豁免显然不公,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承认这种不公,设法缓解这种不公。他认为这也许是最小的不公,但如果不解开这个死结,发展下去,更大的不公还在后面。

  【财经网记者 霍莉】“8年打败了小日本,25年解决不了一个官员财产问题,笑话!”, 天则经济研究所张曙光教授近日在《2012年第四季度宏观经济分析》会上这样说到。

  张曙光称,国内首次提出官员申报财产制度话题是在1987年,之后虽被列入立法规划,公务员法等,却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2010年修订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然而执行情况秘而不宣,民众依然被蒙在鼓里。

  而近来,社会上要求官员申报财产的呼声越来越高,23日发布的中纪委全会公报指出,今年要认真执行干部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此举也被外界认为是官员财产公示的前奏。

  张曙光表示官员申报和公布财产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很重要的一步。

  他认为,中国政体的最大弊端是党国体制,党政不分,党和政府控制了大量资源,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在这种体制下,官员权力无限且不受约束,贪污猖獗,腐败盛行。

  “如果不解决贪腐问题,吏治难以好转,官员无心治国,也无法治国,一切都无从谈起,国人怨恨,丧失信心,离心离德,国家前途堪忧。”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认为,只有官员公布了财产,进而就可以根治腐败,顺应民意,其他的一系列问题才有望得到解决。

  而官员财产公开到底该如何开展呢?

  目前,广东省制定了《从严治党五年行动方案》,决定在珠海横琴新区和韶关始兴县进行官员财产公开试点,《行动方案》要求,从2013年起,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考察对象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如实填报个人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廉洁从政等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谈话对象中公开。

  对此张曙光表示并不看好,他认为从基层做起,根本不解决问题。“官员公开财产必须要最高层决策,包括全部主要官员,从上而下,逐步实施。”

  张曙光指出,在当前腐败相对普遍和严重,几乎无官不贪的情况下,现行的反腐倡廉完全失败,由纪检委一个个去抓,只能越抓越多。且由于腐败是一种最贵,每人愿意公开示众,自投罗网。

  因此,他建议,实行大赦和豁免,惩治后,不咎既往,才能使官员解除顾忧,公布财产一事才能启动和实行。

  张曙光表示,对老百姓来说,大赦和豁免显然不公,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承认这种不公,设法缓解这种不公。他认为这也许是最小的不公,但如果不解开这个死结,发展下去,更大的不公还在后面。

  他指出可以通过征收高额个人所得税来缩小不公。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视为一次性灰色收入,通过征税,一方面使其税后收入变成合法财产,把黑钱洗白,不再提心吊胆,不再进一步敛财;另一方面,征收的税款既可增加财政收入,也可分给老百姓,如充实社保基金。

  很多人认为,贪腐是非法所得,按现行税法征税,法理不通。对此张曙光解释称,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有很多灰色地带,合法非法很难分得清楚。在以往的岁月中,官员也做了很多工作,同时也利用权力和职位获得了过多的财产,因此将其视为灰色收入,“既然是灰色收入,按税法征税使其变白,与情与理都说得通。”

  另外,对于一些人提倡的规定最高限额的办法,张曙光认为是无法实施。“由谁制定限额,限额多少为宜,既没有理据,也无法让所有人接受,只会陷于无休止的争论之中。”

  对于大赦和豁免所可能出现的反对声音,张曙光显然早有预料,他表示,财产公开是第一步,如果官员不愿意公开财产,一切皆无从商量。


http://politics.caijing.com.cn/2013-01-24/112460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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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贪官既往不咎,而且永不追究,在世袭三代,以保贪官为人民服务。

         这位GZ怎么不倡议取消刑法捏?因为刑法违反人性,是不?
财产公示太难了。这还只是其中之一的问题。
退一步讲,就现行反腐机制下,大赦后还是会呈现全民贪腐的情况,到时候继续法不治众,再大赦?如此,大赦对不贪腐的官员和广大老百姓太不公平。换句话讲,处理不好,会动摇TG执政根基和执政合法性。
一看到天则,我就有点明白了
chn_gg 发表于 2013-1-25 07:42
一看到天则,我就有点明白了
一看到财经网,我也就明白了
说的在理。建议过一段时间就大赦一次。
唉! 浙江那个女商人吴英案。
看到天则两个字,还有必要接着看下去吗
汪三的走狗能够招摇于市,证明D内确实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来自: Android客户端
骂人……………开了口子  关上极难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由经济学家茅于轼、张曙光、盛洪、樊纲、唐寿宁与北京大象文化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于1993年7月创立。现任理事长为茅于轼教授,所长为盛洪教授,学术委员会主席为张曙光教授。

理事长:茅于轼
常务理事:茅于轼、张曙光、盛洪
理事:曹远征、邓正来、樊纲、张曙光、卢跃刚、茅于轼、盛洪、史晋川、唐寿宁、吴滨、吴敬琏、汪丁丁、王永峰、周其仁
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
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秋风
所长:盛洪
副所长:高岩
副所长:冯兴元
公用事业研究中心主任:盛洪(兼)
学术部主任:余大章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主任:赵旭
中评网执行主编:陈威威

http://www.unirule.org.cn/Secondweb/TianZeJianJi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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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既往不咎,全部财产公开,结果发现领导都是亿万富翁,老百姓还会对这个体制有期望吗?
BEE7 发表于 2013-1-25 07:06
好主意,贪官既往不咎,而且永不追究,在世袭三代,以保贪官为人民服务。

         这位GZ怎么不 ...
请问这位公知领的是五毛还是美分啊
纪_昀_ 发表于 2013-1-25 09:58
请问这位公知领的是五毛还是美分啊
你的专业术语太高深了。俺知道这是GZ,没准是三哥的粉丝捏
为毛不倡议 贪污腐败 杀人偷盗 均不受法律制裁追究捏?这样的社会岂不更透明?
只要自首,既往不咎,岂不更好?省的警察 纪委费力。
纪_昀_ 发表于 2013-1-25 09:58
请问这位公知领的是五毛还是美分啊
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知
我还以为是进去的那个呢。
对老官实行财产公示确有难度,但是可以让刚刚走上仕途的新官公示嘛,既然公务员热,那就多设置些“进步”的一些条款,比如要财产公示,要每年捐血,要器官捐献。。。。。其实更应该写入党章,7000万三个代表加上若干人民公仆,这么做兼收名和利,大有可为啊,
名字好熟……

进去那位看到这番话是否感想颇多?
也算一个办法,比起隔壁那位打死不公开的进步一点
财产公示有几大难点:
1,如何确保公示的财产是真实的。现行制度下,基本上领导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自己查自己,自己要求自己公示财产是真实的,你相信么,反正我不相信;
2,对于过往贪腐的财产如何处罚。就像文章中提到的大赦只是一种处理办法,但是无论哪种处理办法都很难办。
3,如果官员都能公示财产,而公示结果贪腐非常严重,数量和金额都非常的惊人,不要说大赦不可能,甚至会让全社会动荡震惊,如何平衡社会矛盾,保证社会不出现大的波动,保持稳定。
4,公务员待遇问题,现在公务员的待遇非常低的,很多地方十年没有涨过工资,如果没有灰色收入,在很多地方公务员会变成中下收入阶层,不要说生存没有尊严,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困难。比如北京如果夫妻两个都是公务员,如果仅凭工资,不要说买房,甚至连小孩上幼儿园都成问题。如何保持公务员队伍的士气,甚至保证公务员队伍不出现BG的情况,都值得研究。
5,文化和制度的建设与平衡。制度建设需要跟上,文化习惯的改变更加困难。比如说请客吃饭,三公消费中的招待等,这些现象即是制度问题又是文化弊病。文化上的治理更加漫长。然而,文化上没有大的改变,必定会催生出新的腐败点,防不胜防。
不能只替贪官说话
对民营企业主、国企管理者也应该一视同仁嘛
又是这个天则,真恶心
请问这位公知领的是五毛还是美分啊
乃思路太狭隘了
就不能两头领么
这个也是参考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当初的大赦免,,以赦免来换取支持,也换取了往后的香港政府廉洁
czgm 发表于 2013-1-25 11:03
这个也是参考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当初的大赦免,,以赦免来换取支持,也换取了往后的香港政府廉洁
问,香港当年大赦的时候经济水平是怎样的一个水平,贪腐有没有中国这样严重,是不是无论贪多少都可以赦免。而且,香港当年主要针对的是香港警察,而不是公务员全体。而且,香港毕竟只是一个城市,中国采取一样的办法必定会有很多地方水土不服的。
“大赦”之后官员的财产公开吗?如果发现了巨贪,因为“大赦”不能追究老百姓会答应吗?如果不公开那贪腐能遏制么?别忘了,当年足协“龚建平”事件之后可是搞过“退赃就既往不咎”的,黑哨贪官们除了龚建平其他人都没事了甚至老百姓都不知道他们都有谁,结果呢?制度没改变,贪腐被遏制了么?
原来是天则的,没必要再看下去

tanc 发表于 2013-1-25 11:12
问,香港当年大赦的时候经济水平是怎样的一个水平,贪腐有没有中国这样严重,是不是无论贪多少都可以赦免 ...


廉政公署成立于70年代,6/70年代也是香港经济开始腾飞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亚洲四小龙),你要问香港的贪腐有没有大陆这么严重,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这你可以看看下面的ICAC的简介:
1974年廉政公署(ICAC)成立以前,香港曾是个贪腐盛行的社会。廉署成立后短短数年,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目前在“透明国际”180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位居第十二位,在亚洲则仅次于新加坡。与之相应,香港廉署也走过了从最初被质疑到很快确立强大公信力的过程。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署工作的支持度则超过99%。
tanc 发表于 2013-1-25 11:12
问,香港当年大赦的时候经济水平是怎样的一个水平,贪腐有没有中国这样严重,是不是无论贪多少都可以赦免 ...


廉政公署成立于70年代,6/70年代也是香港经济开始腾飞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亚洲四小龙),你要问香港的贪腐有没有大陆这么严重,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这你可以看看下面的ICAC的简介:
1974年廉政公署(ICAC)成立以前,香港曾是个贪腐盛行的社会。廉署成立后短短数年,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目前在“透明国际”180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位居第十二位,在亚洲则仅次于新加坡。与之相应,香港廉署也走过了从最初被质疑到很快确立强大公信力的过程。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署工作的支持度则超过99%。
尼玛有病啊。抓一个死一个。还大赦。什么年代了。新皇登基啊。。
我觉得贪污情况不严重的情况下可以高压态度打击贪污行为,如果贪污行为非常严重,且达到普遍行为的时候,那么治理贪污只能通过温和的方式处理,需要一定程度的妥协,最终换取廉政制度的建立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