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生二胎奖励五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7:20:34
本网延边讯 12月24日,延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发展条例》。记者了解到,该条例规定,延边州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朝鲜族家庭给予5万元生育补贴。
       为促进朝鲜族人口发展,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延边州制定了这一条例。条例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双方或者一方为朝鲜族家庭即适用这一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鼓励朝鲜族家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第二个子女,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朝鲜族家庭实行生育补贴制定,对第二个子女自生育月份起,每月补贴1000元,共补贴50个月,共计5万元。第二个子女为多胞胎的,每个子女均享受第二个子女的补贴待遇。
        除此,朝鲜族家庭生育二胎还享受以下优惠待遇:第二个女子至18周岁为止,就医在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提高10%的报销比例。对于就读朝鲜族班的免收学前三年保教费,在义务教育段寄宿生食宿费、普通高中统招生学费和教材费与朝鲜族第一个子女享受同等免费待遇。
在申请创业贷款、申办工商执照、安置公益性岗位时,享受优先待遇。
http://www.ybnews.cn/news/local/201212/177910.html

本网延边讯 12月24日,延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发展条例》。记者了解到,该条例规定,延边州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朝鲜族家庭给予5万元生育补贴。
       为促进朝鲜族人口发展,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延边州制定了这一条例。条例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双方或者一方为朝鲜族家庭即适用这一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鼓励朝鲜族家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第二个子女,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朝鲜族家庭实行生育补贴制定,对第二个子女自生育月份起,每月补贴1000元,共补贴50个月,共计5万元。第二个子女为多胞胎的,每个子女均享受第二个子女的补贴待遇。
        除此,朝鲜族家庭生育二胎还享受以下优惠待遇:第二个女子至18周岁为止,就医在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提高10%的报销比例。对于就读朝鲜族班的免收学前三年保教费,在义务教育段寄宿生食宿费、普通高中统招生学费和教材费与朝鲜族第一个子女享受同等免费待遇。
在申请创业贷款、申办工商执照、安置公益性岗位时,享受优先待遇。
http://www.ybnews.cn/news/local/201212/177910.html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发展条例》共20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生育补贴、生育调节、鼓励措施、表彰奖励、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方为朝鲜族即可生二胎

    随着国内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州有很多朝鲜族在求学或者就业后,选择到州外发展并留在州外。在对外交往进一步扩大的新形势下,夫妻一方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另一方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外的朝鲜族家庭占有相当比例,需要作出具体规定来放宽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双方或者一方为朝鲜族的家庭。”

    如果夫妻双方户籍均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且双方或者一方为朝鲜族的家庭,按省《条例》和州《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要达到促进朝鲜族人口发展的效果,应将夫妻一方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另一方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外的朝鲜族家庭包括在内,这样更符合我州的实际。

    生育二胎有啥“好处”

    由于目前还没有一个地区出台生育奖励政策可供借鉴,我州主要是参考部分发达国家鼓励生育的做法,创制性地设定生育补贴,《条例》第八条规定:“自治州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朝鲜族家庭实行生育补贴制度。对第二个子女自生育月份起,每月补贴一千元,共补贴五十个月。第二个子女为多胞胎的,每个子女享受第二个子女补贴待遇。”

    《条例》第十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朝鲜族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不予返回,但应当停止享受并由发证单位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二个子女至十八周岁为止,就医在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十的报销比例,其报销资金实行分级承担;对于就读朝鲜族班的免收学前三年保教费,在义务教育段寄宿生食宿费、普通高中统招生学费和教材费与朝鲜族第一个子女享受同等免费待遇,可在教育费附加中列支;在申请创业贷款、申办工商执照、安置公益性岗位时,享受优先待遇。

    补贴资金谁来“埋单”

    生育补贴资金的保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为此,我州立法部门多次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生育补贴资金,将朝鲜族生育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条例》第六条规定:“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朝鲜族人口发展所需生育补贴和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扶持朝鲜族人口发展”,第九条规定:“生育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女方为主体,实行州、县(市)人民政府分级承担。女方在州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州财政承担;其他由女方户籍所在县(市)财政承担。女方户籍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外的,以男方工作单位或者男方户籍为准,参照女方生育补贴标准执行。”同时,为了有效补充朝鲜族人口发展资金,做好相应工作,第七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建立朝鲜族人口发展基金会,坚持公办民助,广泛动员国内外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朝鲜族人口发展基金会负责做好对朝鲜族群众生育观念的宣传教育及各项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朝鲜族毕业生返乡有政策

    鉴于我州朝鲜族人才留住的少、外地人才进来不多的现状,必须围绕“能引进、留得住”等方面制定相应规定,促进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的解决。

    因此,《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分别对朝鲜族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域外朝鲜族公民到我州落户、建立朝鲜族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制度、适当增设用朝鲜语考试的朝鲜族工作岗位等内容作出相应规定。



  
可以说脏话吗?
不能说脏话?那我以沉默鄙视对之
少数民族也要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