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2:08:37

     关于人权的必然性,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一类人为人权是天赋人权,暗含了自然地准则,是源自于人得自然权利,符合作为存在的人得目的,所以是优先的,大于法律。另一种认为,人生来根本不存在设么必然的目的性,从而也就没有设么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人权只不过是一种虚构的假设,要用法律或者别的设么来赋予其存在的意义。人权大于法律,只不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妄言。

    讨论这两种观点的合理性,实在是勉为其难。抛开他们彼此对立的观点来看,人权的概念既然是大脑中的产物,大约也就脱离不了认识论的局限----即是一种假定的概念。人权的基石在与人,而这个人是抽象的人。作为意识的工具来说,抽象就是寻求事物的最大共相,是使某种思维能够继续下去的过程。所以抽象思维本身就是片面的。这也就导致了人权的基本逻辑存在一定的缺陷。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思想,这个概念自产生伊始,备受质疑。儒家指其为是一种建筑与“自私的人”的逻辑之上的学说,是不道德的学说。法律主义者质疑其颠倒了社会和个人的正确关系,将人权凌驾与法律之上,而忽视了只有法律才能真真的保障人得权利。而古典主义政治哲学则一针见血的指出,人权的讨论最好停留在哲学层面上,至于现实政治,最好与其保持距离,以免社会陷入一种现代性危机------即政治和哲学的不可调和性。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缺陷,人权作为一种认知个体和社会间关系的途径,确有其不可更替的唯一性 。作为人权的批判者边沁曾经说过:
     。。。。。。也许在过去有一段时间,他们有他们的用途。我并不否认,借助这种性质的工具,某些政治工作可能已经完成了。这种有用的工具,在当时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用其他工具完成的。。。。。

    这段话非常准确地定义了人权的用途和价值,是作为某种政治工作的工具---即保护个体的工具。  

  现代人权的三个主要内容: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都立足与人存在的最低标准,直指人自然权利中得首要需求:自我保全------作为最基本的人类需求------生命的保全和人格的保全。他没有从理想社会或是最佳制度的角度去讨论人,也不是从完善的共同体的角度去讨论人,他甚至讨论的不是完善的人,而仅仅是达到最基本生存要求的人。一个在共同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人权的目的不在于那些在道德体系标准上的善,如正义,仁爱等等,而只在于渺小的人得自我保护,也就是不受侵害。他不是排他的,而只不过强调的是无害性。所以人权并不是一种高标准的道德学说。人权的力量就在于它不是从人或者共同体对善的追求上去表述合理性,而恰恰在于它是从人得基本需求上去表述合理性。正因为他的低标准,所以暗示了他的广泛的共性。也正因为他的低标准,还暗示了在现实政治中得可操作性。如果一种现实政治是建立在一种追求高品德的生活或者完善的道德目标的话,则往往陷入困境,从而导致执政者步入难以自圆其说的窘境。人权的低道德性既可以作为个体保障自身最基本需求的所要求的伦理底线,也是拒绝道德借义务之名对个体的侵犯。在面对强势的共同体和其他社会力量时,人权也是个体自我保护唯一的武器。


   唯有注意到人权的低道德标准,才能意识到他是一种基本的权利。也才能认识到只有保障了这样的基本权利,才能开始我们摆脱传统的等级社会的演进。否则,即使我们开着汽车,也不过是行驶在历史的土路上。
  

     关于人权的必然性,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一类人为人权是天赋人权,暗含了自然地准则,是源自于人得自然权利,符合作为存在的人得目的,所以是优先的,大于法律。另一种认为,人生来根本不存在设么必然的目的性,从而也就没有设么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人权只不过是一种虚构的假设,要用法律或者别的设么来赋予其存在的意义。人权大于法律,只不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妄言。

    讨论这两种观点的合理性,实在是勉为其难。抛开他们彼此对立的观点来看,人权的概念既然是大脑中的产物,大约也就脱离不了认识论的局限----即是一种假定的概念。人权的基石在与人,而这个人是抽象的人。作为意识的工具来说,抽象就是寻求事物的最大共相,是使某种思维能够继续下去的过程。所以抽象思维本身就是片面的。这也就导致了人权的基本逻辑存在一定的缺陷。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思想,这个概念自产生伊始,备受质疑。儒家指其为是一种建筑与“自私的人”的逻辑之上的学说,是不道德的学说。法律主义者质疑其颠倒了社会和个人的正确关系,将人权凌驾与法律之上,而忽视了只有法律才能真真的保障人得权利。而古典主义政治哲学则一针见血的指出,人权的讨论最好停留在哲学层面上,至于现实政治,最好与其保持距离,以免社会陷入一种现代性危机------即政治和哲学的不可调和性。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缺陷,人权作为一种认知个体和社会间关系的途径,确有其不可更替的唯一性 。作为人权的批判者边沁曾经说过:
     。。。。。。也许在过去有一段时间,他们有他们的用途。我并不否认,借助这种性质的工具,某些政治工作可能已经完成了。这种有用的工具,在当时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用其他工具完成的。。。。。

    这段话非常准确地定义了人权的用途和价值,是作为某种政治工作的工具---即保护个体的工具。  

  现代人权的三个主要内容: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都立足与人存在的最低标准,直指人自然权利中得首要需求:自我保全------作为最基本的人类需求------生命的保全和人格的保全。他没有从理想社会或是最佳制度的角度去讨论人,也不是从完善的共同体的角度去讨论人,他甚至讨论的不是完善的人,而仅仅是达到最基本生存要求的人。一个在共同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人权的目的不在于那些在道德体系标准上的善,如正义,仁爱等等,而只在于渺小的人得自我保护,也就是不受侵害。他不是排他的,而只不过强调的是无害性。所以人权并不是一种高标准的道德学说。人权的力量就在于它不是从人或者共同体对善的追求上去表述合理性,而恰恰在于它是从人得基本需求上去表述合理性。正因为他的低标准,所以暗示了他的广泛的共性。也正因为他的低标准,还暗示了在现实政治中得可操作性。如果一种现实政治是建立在一种追求高品德的生活或者完善的道德目标的话,则往往陷入困境,从而导致执政者步入难以自圆其说的窘境。人权的低道德性既可以作为个体保障自身最基本需求的所要求的伦理底线,也是拒绝道德借义务之名对个体的侵犯。在面对强势的共同体和其他社会力量时,人权也是个体自我保护唯一的武器。


   唯有注意到人权的低道德标准,才能意识到他是一种基本的权利。也才能认识到只有保障了这样的基本权利,才能开始我们摆脱传统的等级社会的演进。否则,即使我们开着汽车,也不过是行驶在历史的土路上。
  
美国西部时代之后最低的道德标准?
有时候人权很简单:活着
  这个分析不错。
人权有个人的人权他人人权和集体的人权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2-12-24 07:53
人权有个人的人权他人人权和集体的人权


中国古人很好地排了序:
身(个人),然后是家,然后是天下

贵贱也排了序:
民,社稷,君

虽然中国社会一向在社会集体观念薄弱(而另一种模式的集体的家庭观念很强),但是
这种薄弱,我以为是源自对个人的不尊重,你不尊重我,我凭什么听你的?我只剩下我自己
尊重我自己,所以只听我的,于是一盘散沙。

个人、他人、集体(就是他人)的人权是矛盾统一的,我们古人比现在人看得透。

这叫啥,辩证法,中国人是祖宗,但现在却非常缺乏。比如外交有人觉得我们外交官缺乏狼性。
错了,是缺乏人性,缺乏爱自己人民的人性,藐视人权,所以不会去斗争,不敢、不愿去斗争。真的民族英雄,
都是大爱于自己人民的,甚至大爱于人的爱心人士,才会对杀害人、奴役人的侵略者做斗争。

爱国者的愤怒,是高贵的基于爱的愤怒;爱国者的刀剑,是仁的。这就是辩证法。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2-12-24 07:53
人权有个人的人权他人人权和集体的人权


中国古人很好地排了序:
身(个人),然后是家,然后是天下

贵贱也排了序:
民,社稷,君

虽然中国社会一向在社会集体观念薄弱(而另一种模式的集体的家庭观念很强),但是
这种薄弱,我以为是源自对个人的不尊重,你不尊重我,我凭什么听你的?我只剩下我自己
尊重我自己,所以只听我的,于是一盘散沙。

个人、他人、集体(就是他人)的人权是矛盾统一的,我们古人比现在人看得透。

这叫啥,辩证法,中国人是祖宗,但现在却非常缺乏。比如外交有人觉得我们外交官缺乏狼性。
错了,是缺乏人性,缺乏爱自己人民的人性,藐视人权,所以不会去斗争,不敢、不愿去斗争。真的民族英雄,
都是大爱于自己人民的,甚至大爱于人的爱心人士,才会对杀害人、奴役人的侵略者做斗争。

爱国者的愤怒,是高贵的基于爱的愤怒;爱国者的刀剑,是仁的。这就是辩证法。
中国古人很好地排了序:  身(个人),然后是家,然后是天下  
前二十几年来确实软了点,韬光养晦么,但也没少闷声发大财。国际间都是博弈,冷战最后两个野兽不都没真打起来么,呵呵。
我觉得至少外交以后相对来说会越来越硬的,这是可以期待的。
   有吃有喝就是最大的人权。你们不要太贪心。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12-24 08:09
有吃有喝就是最大的人权。你们不要太贪心。
某大企业大管家自豪地在国际上说:
我们企业对员工那个好啊,从早饭管到晚饭,还给宿舍免费住...世界上都找不出第二家!
中国古人很好地排了序:
身(个人),然后是家,然后是天下


这是我听到最有爱的笑话了。哥们学文的吧?
外交官说话软是因为没有爱?那毛子在联合国里大叫:再胡说就核平你!是不是旷世奇爱呢?
有的人谈到权利,你们的都是我的,谈到责任,我的还是我的
温饱权,生存权,发展权。
分析得不错。但只有生存权符合这个普适的最低标准。自由权和发展权(即追求幸福的权利)则无可奈何地被限制在社会经济框架之下,即不再普适,在现实政治中的可操作性也不再高于道德等。更重要的是,具体社会环境下人权的三个方面有可能相互冲突,这和孤立看待自然人所得出的结果截然不同。人权是人的社会属性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和道德、博弈等其他社会性结合分析,而不应单独划作社会性的底线。
造汽 发表于 2012-12-24 08:16
某大企业大管家自豪地在国际上说:
我们企业对员工那个好啊,从早饭管到晚饭,还给宿舍免费住...世界上都 ...
  哎!我们做的这样的好他们还跳楼。。。 。。{:jian:}
现实派 发表于 2012-12-24 08:49
这是我听到最有爱的笑话了。哥们学文的吧?
外交官说话软是因为没有爱?那毛子在联合国里大叫:再胡说就核 ...
高尔基同志,请你去跟菲利克斯 埃德蒙多维奇去谈一下,我知道他是热爱人民的。:D
太平过日子就是人权
天策府属 发表于 2012-12-24 09:20
分析得不错。但只有生存权符合这个普适的最低标准。自由权和发展权(即追求幸福的权利)则无可奈何地被限制 ...
这三个权利是很难被分割吧。他们都是源自于自然权利。生存权派生出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纯理论的分析,后两个权利是对前一个权利的强化。至于人权是不是人得社会属性的一个组成部分,争论很大。我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现阶段在整体对人权认知不足的情况下,还是要强调人权的根本性,毕竟,我们国家从来不缺乏集体主义。
T-54坦克 发表于 2012-12-24 17:08
太平过日子就是人权
人性都是自私的,只有动态的博弈均衡,哪里有设么太平日子。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12-24 08:09
有吃有喝就是最大的人权。你们不要太贪心。
我想起乱世佳人里斯嘉丽家里的黑奴,吃的好,穿的暖,并且嘲笑那些没吃没喝的穷白人。
人权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而付诸的诉求。如果连人连生存的供给和安全都收到威胁,那么就谈不上人权。但这其中又有个体和集体的区别,有时人类某个集体的利益,与某个人,或者另一个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那么人权我想又有了相对性。
皓月无双 发表于 2012-12-24 20:02
这三个权利是很难被分割吧。他们都是源自于自然权利。生存权派生出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纯理论的分析 ...
个人观点,自然人即剥离社会属性的“人”,因此“自然权利”只有生存权。自由和幸福都是在人参与社会的过程中产生,而不是由生存权派生。人一旦出生就是社会的一分子,个人自由就必然具有相对性,而幸福更是得自于社会;同时,绝大多数情况下自由与幸福在人际交往中实现,而人际交往的实现也取决于社会。因此自由权和幸福权不可能超脱于或凌驾于人的社会属性之上。

理解老兄矫枉过正的意思,但这不能够增强理论上的说服力。
天策府属 发表于 2012-12-24 20:34
个人观点,自然人即剥离社会属性的“人”,因此“自然权利”只有生存权。自由和幸福都是在人参与社会的过 ...
我比较赞同这个观点

生存权和其他两个权利还是有层次上的不同
皓月无双 发表于 2012-12-24 20:06
我想起乱世佳人里斯嘉丽家里的黑奴,吃的好,穿的暖,并且嘲笑那些没吃没喝的穷白人。
   你这样想很正确,因为那个黑奴还不知自由为何物,如果他不幸明白了要去追求什么自由平等会如何?;P
造汽 发表于 2012-12-24 08:01
中国古人很好地排了序:
身(个人),然后是家,然后是天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几千年前的老祖宗就总结出来的道理。君主制社会下,能意识到不折腾不闹腾,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过太平日子,这就是统治者能意识到的最大人权。

而事实上,即便是到了现在这个时代,不折腾不闹腾的过太平日子,也是社会管理集团所应该给予老百姓的最大的人权。

朝不保夕,出门一不小心就不知道在哪里会挨一颗流弹的“民主人权”,我不想要,你呢?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2-12-24 21:29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几千年前的老祖宗就总结出来的道理。君主制社会下,能意识到不折腾不闹腾,让老百 ...
民主和人权不等于流弹,就跟独裁非人权不等于切菜刀一样。
人权是什么?就三条,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除此之外的全是扯淡。
人和其他物种在自然界来看有啥区别吗?
mmgm 发表于 2012-12-24 22:04
人和其他物种在自然界来看有啥区别吗?
我们所能认知的世界,都存在于我们的意识,所以我们不可能从自然界来区分任何动物,我们只能从主观上区分人和动物。而人和动物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一是由于人有意识目的,而动物没有。另一是人存在于自己创造的世界,而动物不能。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2-12-24 21:29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几千年前的老祖宗就总结出来的道理。君主制社会下,能意识到不折腾不闹腾,让老百 ...
那要看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如果人性本恶地话,你的观点就是不成立的。
皓月无双 发表于 2012-12-24 23:54
我们所能认知的世界,都存在于我们的意识,所以我们不可能从自然界来区分任何动物,我们只能从主观上区分 ...
这正是我想强调的,一切取决于人的意识。之所以争论不休,只是因为哪一部分的意识能成为主导而已。而且还试图模糊人为的痕迹,拔高到一个超越人的地位,以压制其他人的讨论和修正。
人权就是,我有杀死你的权力,也有辩护的权力。我们的老祖宗不是很久以前就提出了“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人权的内容太广了,层次太多了,首先得活命,然后得活得好,这个活得好是无止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