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垃圾箱喷标语:严禁人畜入内 违者责任自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2:47:45
农民日报  林克  2012-12-20 12:34


贵州毕节何官屯镇新换的垃圾箱上注明“严禁人畜入内”。图片来源:腾讯网《活着》专题,作者林克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张伟伟 昨日,一张垃圾箱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贵州毕节的一个崭新垃圾箱上,喷着红色字体“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并用黑色喷漆标明设立单位是七星关区何官屯镇人民政府。照片上网后,当地此举遭到网友批评,被指缺乏人文关怀。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垃圾箱是新换的,且出于“工作需要”,而对垃圾箱上的字并不知情。

摄影师随手拍捕捉到标语

南都记者查证发现,这张照片的来源是摄影师林克的专题照片《毕节的冬天》,12月18日发表于腾讯网。全组照片共24张,表现的是当地儿童的贫困生存状态,以此号召爱心人士向山区贫困儿童捐献新衣。

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这些儿童小的9岁,大的也只有13岁。警方确认,他们在垃圾箱内生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毕节留守儿童的冬天由此受到关注。林克对南都记者表示,他正是看到相关报道后,才赶到当地拍摄这组纪实专题的。当时距离事发仅过了五六天。林克说,由于无法深入拍摄,他在外围选了3个点拍摄。在位于距毕节市区约15公里的何官屯镇,他发现了这个垃圾箱,就顺手拍了下来。

留在垃圾箱上的崭新喷漆字样警告称,“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林克配的图说是“毕节5名男孩在垃圾箱里取暖身亡后,城区所有垃圾箱都喷上红色的警示标语,十几公里外的何官屯也不例外”。

“换垃圾箱是工作需要”

照片上网后,当地政府的做法遭到网友强烈批评。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浩然向南都记者透露,镇上最近的确换了垃圾箱,但他记不清换的具体时间了。孙称,七星关全区都换了新垃圾箱。

孙浩然认为,换垃圾箱与此前毕节有流浪儿死于垃圾箱无关,而是出于“工作需要”,镇政府需要由此治理环境脏乱。但他随后又表示,自己并不主管该项工作,需要向领导了解一下。对于如何看待“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遭到网友批评,孙表示,他记不清垃圾箱上的标语了。何官屯镇分管宣传、整脏治乱、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委员邓红梅,以“在村里,信号不好”为由拒绝了采访。(南方都市报)

http://news.qq.com/a/20121220/00 ... 012&ptlang=2052农民日报  林克  2012-12-2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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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01:07 上传


贵州毕节何官屯镇新换的垃圾箱上注明“严禁人畜入内”。图片来源:腾讯网《活着》专题,作者林克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张伟伟 昨日,一张垃圾箱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贵州毕节的一个崭新垃圾箱上,喷着红色字体“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并用黑色喷漆标明设立单位是七星关区何官屯镇人民政府。照片上网后,当地此举遭到网友批评,被指缺乏人文关怀。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垃圾箱是新换的,且出于“工作需要”,而对垃圾箱上的字并不知情。

摄影师随手拍捕捉到标语

南都记者查证发现,这张照片的来源是摄影师林克的专题照片《毕节的冬天》,12月18日发表于腾讯网。全组照片共24张,表现的是当地儿童的贫困生存状态,以此号召爱心人士向山区贫困儿童捐献新衣。

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这些儿童小的9岁,大的也只有13岁。警方确认,他们在垃圾箱内生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毕节留守儿童的冬天由此受到关注。林克对南都记者表示,他正是看到相关报道后,才赶到当地拍摄这组纪实专题的。当时距离事发仅过了五六天。林克说,由于无法深入拍摄,他在外围选了3个点拍摄。在位于距毕节市区约15公里的何官屯镇,他发现了这个垃圾箱,就顺手拍了下来。

留在垃圾箱上的崭新喷漆字样警告称,“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林克配的图说是“毕节5名男孩在垃圾箱里取暖身亡后,城区所有垃圾箱都喷上红色的警示标语,十几公里外的何官屯也不例外”。

“换垃圾箱是工作需要”

照片上网后,当地政府的做法遭到网友强烈批评。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浩然向南都记者透露,镇上最近的确换了垃圾箱,但他记不清换的具体时间了。孙称,七星关全区都换了新垃圾箱。

孙浩然认为,换垃圾箱与此前毕节有流浪儿死于垃圾箱无关,而是出于“工作需要”,镇政府需要由此治理环境脏乱。但他随后又表示,自己并不主管该项工作,需要向领导了解一下。对于如何看待“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遭到网友批评,孙表示,他记不清垃圾箱上的标语了。何官屯镇分管宣传、整脏治乱、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委员邓红梅,以“在村里,信号不好”为由拒绝了采访。(南方都市报)

http://news.qq.com/a/20121220/00 ... 012&ptlang=2052
没提醒不行 提醒了也不行
垃圾桶看来应该做成慈善之家
zhepro 发表于 2012-12-21 06:50
没提醒不行 提醒了也不行
垃圾桶看来应该做成慈善之家
所以不负责做事的人真幸福。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0:47
所以不负责做事的人真幸福。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严禁喝农药 毒死自负 …………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2-12-21 11:35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天朝的各种案例证明 各种喷上了也不一定免责的

得用铁丝网围起来 加把锁 并有人24小时值守
当地政府有点怨气呀.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老婆学校跳了一个学生,搞得鸡飞狗跳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5:08
老婆学校跳了一个学生,搞得鸡飞狗跳
家属封门 就更要鸡飞狗跳了……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2-12-21 15:21
家属封门 就更要鸡飞狗跳了……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天武隆县法院透露,虽然学校防护栏高度达到规定标准,该院日前仍判决学校承担四成责任,赔偿11万余元。

法官介绍,小强(化名)是武隆县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萌动期。2011年11月22日,课间休息时,小强与同学在教学楼二楼的走廊玩耍时,远远看见自己颇有好感的女生小丽(化名)走过来。为了吸引小丽的注意,小强一个助跑冲刺,跳上走廊侧面的水泥栏杆。谁知,由于惯性太大,小强跳上去后站立不稳,不幸摔倒楼下。

他的家长称,孩子先后在武隆县和主城区的大医院住院3个月,花了约20万元医疗费,孩子的智力也严重下降。经司法鉴定,小强分别被鉴定为视力伤残六级、智力伤残八级、脾切除伤残八级,还需要护理1~2年。

小强的父亲作为小强的法定代理人,将学校告上法庭。他认为,教学楼走廊的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尽到管理责任和安全防护义务,为此索赔32万余元。

学校方拿出《校园建设标准》,称他们的防护栏高度1.14米,已经超过1.1米的标准。另外,学校在班会上强调了安全,也在学生安全公约上写明了安全注意事项,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法院认为,虽然学校教学楼走廊的护栏符合校园建设标准,但高度仅为1.14米,很容易让人攀爬跳跃,而且没有防护措施,存在不安全因素。

该院还认为,小强是未成年人,不能预见该护栏可能存在的危险。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预见到学生有可能攀爬或跳跃该护栏。学校负有教育学生不要去攀爬或跳跃的责任,并在该处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由于学校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相关职责,因此,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小强受伤主要还是他自身过错造成,为此应当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

法院酌情确定由学校担责40%,判决学校赔偿小强11万余元。法官称,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去你妈的人文关怀,都写字提醒了,还要怎么样?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7:38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 ...
我艹,难道几十个孩子把老师劈成几十块跟在学生后面?!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7:38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 ...
这种sb孩子…… 感觉学校够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