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垃圾箱喷标语:严禁人畜入内 违者责任自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2:47:45
农民日报 林克 2012-12-20 12:34
贵州毕节何官屯镇新换的垃圾箱上注明“严禁人畜入内”。图片来源:腾讯网《活着》专题,作者林克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张伟伟 昨日,一张垃圾箱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贵州毕节的一个崭新垃圾箱上,喷着红色字体“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并用黑色喷漆标明设立单位是七星关区何官屯镇人民政府。照片上网后,当地此举遭到网友批评,被指缺乏人文关怀。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垃圾箱是新换的,且出于“工作需要”,而对垃圾箱上的字并不知情。
摄影师随手拍捕捉到标语
南都记者查证发现,这张照片的来源是摄影师林克的专题照片《毕节的冬天》,12月18日发表于腾讯网。全组照片共24张,表现的是当地儿童的贫困生存状态,以此号召爱心人士向山区贫困儿童捐献新衣。
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这些儿童小的9岁,大的也只有13岁。警方确认,他们在垃圾箱内生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毕节留守儿童的冬天由此受到关注。林克对南都记者表示,他正是看到相关报道后,才赶到当地拍摄这组纪实专题的。当时距离事发仅过了五六天。林克说,由于无法深入拍摄,他在外围选了3个点拍摄。在位于距毕节市区约15公里的何官屯镇,他发现了这个垃圾箱,就顺手拍了下来。
留在垃圾箱上的崭新喷漆字样警告称,“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林克配的图说是“毕节5名男孩在垃圾箱里取暖身亡后,城区所有垃圾箱都喷上红色的警示标语,十几公里外的何官屯也不例外”。
“换垃圾箱是工作需要”
照片上网后,当地政府的做法遭到网友强烈批评。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浩然向南都记者透露,镇上最近的确换了垃圾箱,但他记不清换的具体时间了。孙称,七星关全区都换了新垃圾箱。
孙浩然认为,换垃圾箱与此前毕节有流浪儿死于垃圾箱无关,而是出于“工作需要”,镇政府需要由此治理环境脏乱。但他随后又表示,自己并不主管该项工作,需要向领导了解一下。对于如何看待“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遭到网友批评,孙表示,他记不清垃圾箱上的标语了。何官屯镇分管宣传、整脏治乱、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委员邓红梅,以“在村里,信号不好”为由拒绝了采访。(南方都市报)
http://news.qq.com/a/20121220/00 ... 012&ptlang=2052农民日报 林克 2012-12-20 12:34
贵州毕节何官屯镇新换的垃圾箱上注明“严禁人畜入内”。图片来源:腾讯网《活着》专题,作者林克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张伟伟 昨日,一张垃圾箱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贵州毕节的一个崭新垃圾箱上,喷着红色字体“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并用黑色喷漆标明设立单位是七星关区何官屯镇人民政府。照片上网后,当地此举遭到网友批评,被指缺乏人文关怀。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垃圾箱是新换的,且出于“工作需要”,而对垃圾箱上的字并不知情。
摄影师随手拍捕捉到标语
南都记者查证发现,这张照片的来源是摄影师林克的专题照片《毕节的冬天》,12月18日发表于腾讯网。全组照片共24张,表现的是当地儿童的贫困生存状态,以此号召爱心人士向山区贫困儿童捐献新衣。
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这些儿童小的9岁,大的也只有13岁。警方确认,他们在垃圾箱内生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毕节留守儿童的冬天由此受到关注。林克对南都记者表示,他正是看到相关报道后,才赶到当地拍摄这组纪实专题的。当时距离事发仅过了五六天。林克说,由于无法深入拍摄,他在外围选了3个点拍摄。在位于距毕节市区约15公里的何官屯镇,他发现了这个垃圾箱,就顺手拍了下来。
留在垃圾箱上的崭新喷漆字样警告称,“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林克配的图说是“毕节5名男孩在垃圾箱里取暖身亡后,城区所有垃圾箱都喷上红色的警示标语,十几公里外的何官屯也不例外”。
“换垃圾箱是工作需要”
照片上网后,当地政府的做法遭到网友强烈批评。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浩然向南都记者透露,镇上最近的确换了垃圾箱,但他记不清换的具体时间了。孙称,七星关全区都换了新垃圾箱。
孙浩然认为,换垃圾箱与此前毕节有流浪儿死于垃圾箱无关,而是出于“工作需要”,镇政府需要由此治理环境脏乱。但他随后又表示,自己并不主管该项工作,需要向领导了解一下。对于如何看待“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遭到网友批评,孙表示,他记不清垃圾箱上的标语了。何官屯镇分管宣传、整脏治乱、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委员邓红梅,以“在村里,信号不好”为由拒绝了采访。(南方都市报)
http://news.qq.com/a/20121220/00 ... 012&ptlang=2052
贵州毕节何官屯镇新换的垃圾箱上注明“严禁人畜入内”。图片来源:腾讯网《活着》专题,作者林克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张伟伟 昨日,一张垃圾箱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贵州毕节的一个崭新垃圾箱上,喷着红色字体“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并用黑色喷漆标明设立单位是七星关区何官屯镇人民政府。照片上网后,当地此举遭到网友批评,被指缺乏人文关怀。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垃圾箱是新换的,且出于“工作需要”,而对垃圾箱上的字并不知情。
摄影师随手拍捕捉到标语
南都记者查证发现,这张照片的来源是摄影师林克的专题照片《毕节的冬天》,12月18日发表于腾讯网。全组照片共24张,表现的是当地儿童的贫困生存状态,以此号召爱心人士向山区贫困儿童捐献新衣。
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这些儿童小的9岁,大的也只有13岁。警方确认,他们在垃圾箱内生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毕节留守儿童的冬天由此受到关注。林克对南都记者表示,他正是看到相关报道后,才赶到当地拍摄这组纪实专题的。当时距离事发仅过了五六天。林克说,由于无法深入拍摄,他在外围选了3个点拍摄。在位于距毕节市区约15公里的何官屯镇,他发现了这个垃圾箱,就顺手拍了下来。
留在垃圾箱上的崭新喷漆字样警告称,“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林克配的图说是“毕节5名男孩在垃圾箱里取暖身亡后,城区所有垃圾箱都喷上红色的警示标语,十几公里外的何官屯也不例外”。
“换垃圾箱是工作需要”
照片上网后,当地政府的做法遭到网友强烈批评。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浩然向南都记者透露,镇上最近的确换了垃圾箱,但他记不清换的具体时间了。孙称,七星关全区都换了新垃圾箱。
孙浩然认为,换垃圾箱与此前毕节有流浪儿死于垃圾箱无关,而是出于“工作需要”,镇政府需要由此治理环境脏乱。但他随后又表示,自己并不主管该项工作,需要向领导了解一下。对于如何看待“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遭到网友批评,孙表示,他记不清垃圾箱上的标语了。何官屯镇分管宣传、整脏治乱、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委员邓红梅,以“在村里,信号不好”为由拒绝了采访。(南方都市报)
http://news.qq.com/a/20121220/00 ... 012&ptlang=2052农民日报 林克 2012-12-2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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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何官屯镇新换的垃圾箱上注明“严禁人畜入内”。图片来源:腾讯网《活着》专题,作者林克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张伟伟 昨日,一张垃圾箱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在贵州毕节的一个崭新垃圾箱上,喷着红色字体“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并用黑色喷漆标明设立单位是七星关区何官屯镇人民政府。照片上网后,当地此举遭到网友批评,被指缺乏人文关怀。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垃圾箱是新换的,且出于“工作需要”,而对垃圾箱上的字并不知情。
摄影师随手拍捕捉到标语
南都记者查证发现,这张照片的来源是摄影师林克的专题照片《毕节的冬天》,12月18日发表于腾讯网。全组照片共24张,表现的是当地儿童的贫困生存状态,以此号召爱心人士向山区贫困儿童捐献新衣。
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垃圾箱内发现5名男孩死亡。这些儿童小的9岁,大的也只有13岁。警方确认,他们在垃圾箱内生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毕节留守儿童的冬天由此受到关注。林克对南都记者表示,他正是看到相关报道后,才赶到当地拍摄这组纪实专题的。当时距离事发仅过了五六天。林克说,由于无法深入拍摄,他在外围选了3个点拍摄。在位于距毕节市区约15公里的何官屯镇,他发现了这个垃圾箱,就顺手拍了下来。
留在垃圾箱上的崭新喷漆字样警告称,“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林克配的图说是“毕节5名男孩在垃圾箱里取暖身亡后,城区所有垃圾箱都喷上红色的警示标语,十几公里外的何官屯也不例外”。
“换垃圾箱是工作需要”
照片上网后,当地政府的做法遭到网友强烈批评。昨晚,何官屯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浩然向南都记者透露,镇上最近的确换了垃圾箱,但他记不清换的具体时间了。孙称,七星关全区都换了新垃圾箱。
孙浩然认为,换垃圾箱与此前毕节有流浪儿死于垃圾箱无关,而是出于“工作需要”,镇政府需要由此治理环境脏乱。但他随后又表示,自己并不主管该项工作,需要向领导了解一下。对于如何看待“严禁人畜入内、违者责任自负”遭到网友批评,孙表示,他记不清垃圾箱上的标语了。何官屯镇分管宣传、整脏治乱、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委员邓红梅,以“在村里,信号不好”为由拒绝了采访。(南方都市报)
http://news.qq.com/a/20121220/00 ... 012&ptlang=2052
没提醒不行 提醒了也不行
垃圾桶看来应该做成慈善之家
垃圾桶看来应该做成慈善之家
zhepro 发表于 2012-12-21 06:50
没提醒不行 提醒了也不行
垃圾桶看来应该做成慈善之家
所以不负责做事的人真幸福。
没提醒不行 提醒了也不行
垃圾桶看来应该做成慈善之家
所以不负责做事的人真幸福。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0:47
所以不负责做事的人真幸福。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严禁喝农药 毒死自负 …………
所以不负责做事的人真幸福。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严禁喝农药 毒死自负 …………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2-12-21 11:35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天朝的各种案例证明 各种喷上了也不一定免责的
得用铁丝网围起来 加把锁 并有人24小时值守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天朝的各种案例证明 各种喷上了也不一定免责的
得用铁丝网围起来 加把锁 并有人24小时值守
当地政府有点怨气呀.
所以以后应该到处都喷上标语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老婆学校跳了一个学生,搞得鸡飞狗跳
严禁跳河 跳海 跳湖 淹死自负
严禁跳楼 跳崖 摔死自负
老婆学校跳了一个学生,搞得鸡飞狗跳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5:08
老婆学校跳了一个学生,搞得鸡飞狗跳
家属封门 就更要鸡飞狗跳了……
老婆学校跳了一个学生,搞得鸡飞狗跳
家属封门 就更要鸡飞狗跳了……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2-12-21 15:21
家属封门 就更要鸡飞狗跳了……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天武隆县法院透露,虽然学校防护栏高度达到规定标准,该院日前仍判决学校承担四成责任,赔偿11万余元。
法官介绍,小强(化名)是武隆县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萌动期。2011年11月22日,课间休息时,小强与同学在教学楼二楼的走廊玩耍时,远远看见自己颇有好感的女生小丽(化名)走过来。为了吸引小丽的注意,小强一个助跑冲刺,跳上走廊侧面的水泥栏杆。谁知,由于惯性太大,小强跳上去后站立不稳,不幸摔倒楼下。
他的家长称,孩子先后在武隆县和主城区的大医院住院3个月,花了约20万元医疗费,孩子的智力也严重下降。经司法鉴定,小强分别被鉴定为视力伤残六级、智力伤残八级、脾切除伤残八级,还需要护理1~2年。
小强的父亲作为小强的法定代理人,将学校告上法庭。他认为,教学楼走廊的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尽到管理责任和安全防护义务,为此索赔32万余元。
学校方拿出《校园建设标准》,称他们的防护栏高度1.14米,已经超过1.1米的标准。另外,学校在班会上强调了安全,也在学生安全公约上写明了安全注意事项,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法院认为,虽然学校教学楼走廊的护栏符合校园建设标准,但高度仅为1.14米,很容易让人攀爬跳跃,而且没有防护措施,存在不安全因素。
该院还认为,小强是未成年人,不能预见该护栏可能存在的危险。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预见到学生有可能攀爬或跳跃该护栏。学校负有教育学生不要去攀爬或跳跃的责任,并在该处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由于学校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相关职责,因此,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小强受伤主要还是他自身过错造成,为此应当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
法院酌情确定由学校担责40%,判决学校赔偿小强11万余元。法官称,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家属封门 就更要鸡飞狗跳了……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天武隆县法院透露,虽然学校防护栏高度达到规定标准,该院日前仍判决学校承担四成责任,赔偿11万余元。
法官介绍,小强(化名)是武隆县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萌动期。2011年11月22日,课间休息时,小强与同学在教学楼二楼的走廊玩耍时,远远看见自己颇有好感的女生小丽(化名)走过来。为了吸引小丽的注意,小强一个助跑冲刺,跳上走廊侧面的水泥栏杆。谁知,由于惯性太大,小强跳上去后站立不稳,不幸摔倒楼下。
他的家长称,孩子先后在武隆县和主城区的大医院住院3个月,花了约20万元医疗费,孩子的智力也严重下降。经司法鉴定,小强分别被鉴定为视力伤残六级、智力伤残八级、脾切除伤残八级,还需要护理1~2年。
小强的父亲作为小强的法定代理人,将学校告上法庭。他认为,教学楼走廊的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尽到管理责任和安全防护义务,为此索赔32万余元。
学校方拿出《校园建设标准》,称他们的防护栏高度1.14米,已经超过1.1米的标准。另外,学校在班会上强调了安全,也在学生安全公约上写明了安全注意事项,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法院认为,虽然学校教学楼走廊的护栏符合校园建设标准,但高度仅为1.14米,很容易让人攀爬跳跃,而且没有防护措施,存在不安全因素。
该院还认为,小强是未成年人,不能预见该护栏可能存在的危险。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预见到学生有可能攀爬或跳跃该护栏。学校负有教育学生不要去攀爬或跳跃的责任,并在该处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由于学校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相关职责,因此,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小强受伤主要还是他自身过错造成,为此应当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
法院酌情确定由学校担责40%,判决学校赔偿小强11万余元。法官称,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去你妈的人文关怀,都写字提醒了,还要怎么样?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7:38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 ...
我艹,难道几十个孩子把老师劈成几十块跟在学生后面?!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 ...
我艹,难道几十个孩子把老师劈成几十块跟在学生后面?!
lvtom 发表于 2012-12-21 17:38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 ...
这种sb孩子…… 感觉学校够冤的
无责任转帖: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昨 ...
这种sb孩子…… 感觉学校够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