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考虑腐败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0:37:41
大家对腐败问题都是恨之入骨吧,呵呵,不过大家有没有深入考虑过一些问题呢,比如所谓腐败的标准到底是什么?逢年过节收点礼是不是腐败,收多少是收多少又不是,礼物虽然贵重如果完全是朋友关系也没有托人办事的性质这是不是腐败呢?有些标准我想是很难说的准的,不过这里我不讨论这个问题,反正不是我说的清的,我想讨论一下腐败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说那些一贪就是百万千万的,那些虽然有,不过平心而论咱们平常生活中还是很难见到的吧,就说点生活中大家经常见到的很普遍的腐败问题,像公款吃喝,送烟送酒,公费打的等等,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不是公款吃喝,全国有多少饭店得倒闭,可以说全国的餐饮业几乎是靠公款吃喝支持起来的,像烟酒,不是有句话吗“这年头愁这烟的不买,买这烟的不抽”,我不吸烟,不知道“这烟”指的是什么,应该是很好的烟吧,但是我知道的是在整个工人下岗的风潮中,几乎只有烟厂没有出现大量工人下岗的情况。还有现在城市中的出租车业,很多司机都是再就业的,如果不是有报销的,很少有人会经常打的吧,还有很多类似的问题,假如没有这些“腐败”来刺激消费,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没活干,仔细想想,这些钱似乎是出自国家经过某些官宦的手又有一部分转到了人民手里。我有时候会这样想,但是总觉得这不是在支持腐败吗?所以想发贴问一问各位的意见,以前想发到舰船,不过像这样的帖子我八成会被扣帽子拍砖头,不会有人和我认真讨论,超大的风气比较好,希望各位能讨论一下。大家对腐败问题都是恨之入骨吧,呵呵,不过大家有没有深入考虑过一些问题呢,比如所谓腐败的标准到底是什么?逢年过节收点礼是不是腐败,收多少是收多少又不是,礼物虽然贵重如果完全是朋友关系也没有托人办事的性质这是不是腐败呢?有些标准我想是很难说的准的,不过这里我不讨论这个问题,反正不是我说的清的,我想讨论一下腐败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说那些一贪就是百万千万的,那些虽然有,不过平心而论咱们平常生活中还是很难见到的吧,就说点生活中大家经常见到的很普遍的腐败问题,像公款吃喝,送烟送酒,公费打的等等,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不是公款吃喝,全国有多少饭店得倒闭,可以说全国的餐饮业几乎是靠公款吃喝支持起来的,像烟酒,不是有句话吗“这年头愁这烟的不买,买这烟的不抽”,我不吸烟,不知道“这烟”指的是什么,应该是很好的烟吧,但是我知道的是在整个工人下岗的风潮中,几乎只有烟厂没有出现大量工人下岗的情况。还有现在城市中的出租车业,很多司机都是再就业的,如果不是有报销的,很少有人会经常打的吧,还有很多类似的问题,假如没有这些“腐败”来刺激消费,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没活干,仔细想想,这些钱似乎是出自国家经过某些官宦的手又有一部分转到了人民手里。我有时候会这样想,但是总觉得这不是在支持腐败吗?所以想发贴问一问各位的意见,以前想发到舰船,不过像这样的帖子我八成会被扣帽子拍砖头,不会有人和我认真讨论,超大的风气比较好,希望各位能讨论一下。
——中国“落水”官员自述“痛史”

    1.大权在握,不甘清贫

    徐炳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受贿55万元,1999年8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七八十年代,我和常人一样,安于过着清贫的生活,全心投入事业和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所有制成分多样化,分配逐步拉开,一批人脱颖而出,富裕起来。社会发生的变化,开始从各个方面影响着每一个人,我也毫不例外。党及时地反复告诫我们,绝不可以把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取代党的原则。特别要求各级党的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自律,这些都是我们应该牢记在心并严格遵循的。但我们也有家庭,社会变得如此五彩斑斓,尤其是我们处在领导岗位,大权在握,使我们总是处在社会变革的前沿。这种态势和环境,使意志不坚定者,逐步地发生了变化,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他们凭借党的政策,而且是在我们的具体领导下脱颖而出,我们的素质比他们要高许多,可我们仍然过着清贫的生活,由于现行机制上不可避免的缺陷,使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心理越来越不平衡。

    掌握权力的部门不可避免地要经常面对着对等交换的场面,意志薄弱者就会被腐蚀。思想方面发生的变化逐步开始,防线逐步瓦解。由抵制、拒绝变得躲躲闪闪,由躲躲闪闪变得心存侥幸,自以为反正我没有主动去收,收了也只是个别人的事情,而且这种状况比比皆是,谁能抵挡得住。加之随着年龄的增大,开始考虑自己退休后的事,心安理得以至完全丧失了抵制力。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像我们这些当官的,也得到巨大好处。我的老伴、儿子、儿媳,全家都有较好的工作,收入不菲。而我们尽管组织上规定的待遇并不高,但实际上住房、坐车、医疗、吃饭及其他活动交往等等,绝大多数人是达不到的。组织和人民给予我们的确实很多很多。我没想到,我还会变成一个运用权力拼命攫取、拼命贪婪的人,但不容置疑,我确实在贪。有了贪欲,还能有什么自制和勇气,小贪、大贪、贪婪,唯贪用其极,这样发展谁也逃脱不了,真是后果不堪设想。

    2.悲观视世,搂钱身退

    叶季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分行原行长,受贿折合人民币295万元,491.4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年11月被判处死刑)

    我目睹一部分人因土地、劳动力、生产资料等刚进入商品经济市场范畴,而先机取得或占有,并通过这些宝贵资源供求关系迅速变化而致富,从而积累起一定规模的资产走向大生产。也看到另一些人利用生产资料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时实行“双轨制”中依靠“关系”取得经营特权而积累财富,错误地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资本主义早期阶段有相类似之处,商品经济下的大生产要解决社会或企业的原始积累问题,初期难免有许多资源分配不公甚至出现“掠夺”行为,这种不公现象和掠夺行为诱发的腐败现象可能是经济高速发展初级阶段的“副产品”,是一种必然现象。

    这种错误观念对我原有的传统信念产生了极大冲击。因为过去为之奋斗的目标是崇高的,事业是无私和公正的。假如这种资源和财富重新分配的机制是客观规律,社会将向何方发展?个人又何以立身?银行作为典型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如何为经济服务?诸多问题在我思想上造成很大困惑。还有近几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新旧经济体制矛盾从深处浮到表面,法制化运行体制尚未健全,经济领域无序发展现象比较严重,全民经商办企业(包括党政军机关)、假冒伪劣产品、侵权诈骗、非法集资、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创收分配等,社会出现了许多利益集团,特别是机关单位内部的创收分配相当普遍,似乎“法不责众”,使我对社会发展的将来认识模糊,没有在中央历次整顿治理中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治理经济的决心,我们党和政府治理经济秩序的能力以及国家已逐步向经济有序和法制运行轨道的进步,反而动摇了政治上的信心,以至于对中国社会发展方向产生怀疑,动摇了作为党员奋斗目标的坚定性,迷失了人生方向。

    我在努力工作的表面下内心极度焦虑和厌烦,开始对在这种情况下再工作十几年产生迷惘。由于对社会发展和个人今后的前景都感到深深的悲观,我逐步想退出原有的岗位和银行这个单位,也开始想如果退出银行后何去何从的问题。

    如果有自己的企业,能够参与竞争,探索资产运作或资本动作这种新“游戏”,可能更能发挥潜能。在与许多私营企业老板聊天时,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搞好与我的关系,也“鼓励”我搞点自己的事业,并愿意给些资金。由于这点击中了我的要害,我默认了,收受了其中几个人的钱财,最终拜倒在金钱之下,导致了身陷囹圄的悲剧下场。

    3.醉于功名,“官场”江湖

    李真(河北省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受贿、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共计人民币1051.09万元,2002年8月被判处死刑)

    在我事业成长的过程中,党组织为我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环境,但由于我缺少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理解不深,领会得不好,逐渐养成了骄狂、自以为是的坏作风,并被官场上阿谀奉承、不择手段的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惑。这些阴暗的消极现象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逐渐萌生了一种迫切的功名欲望,还对自己的未来设计了一个所谓的发展蓝图,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

    在这种强烈的功名思想驱使下,凭借领导对我的特殊信任,利用工作之便,广泛建立密切关系,凡有求于我的人,只要认为应该帮助,即使由此给自己带来种种不利也在所不惜地尽量给予支持,根本没有想到这些事是党内制度、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而认为这种所谓的豪情侠义、敢言敢为一定能在政坛上赢得一批坚定的支持者和人格上的“赞誉”,会对未来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政治上的幼稚,确实也曾使我同河北的有些省、市领导建立了颇为信任的关系,当然也有相互利用的心理。凡我认为有可能的,都积极地给予支持。

    初次收受财礼时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而影响前程。记得我任秘书时曾有位市领导前来汇报工作,顺便送给我两条中华烟等小礼品,想收但怕领导得知后批评,有些为难。对方已有些不悦,恰好司机进来却满不在乎地收下了,我才顺手收下。一次在北京,李国庭以我在京联系面宽,需要花钱为由,送给我5000元人民币。虽再三推辞,但在他坚持下还是收下了。可事后有所顾虑,觉得不大稳妥,于是把此事向领导做了汇报。李非常生气,流着泪说瞧不起他,并由此产生了某些看法。这两件事对我的思想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认为在当前请客送礼,应坚决拒绝,一般层次的人送礼也可以拒绝;但有一定权位或者友谊甚深的人送礼则值得考虑,因回绝后不但有可能会影响感情,而更重要的是由此可能会失去政治上的支持。收了这些人物的礼,通常情况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4.“人情”往来,坦然纳之

    慕绥新(辽宁省原副省长、沈阳市原市长,受贿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1年10月被判处死刑)

    我在沈阳市任职的四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级各类干部,每逢年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这是一组十分可怕的数字。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这次揭露出的大量事实证明,大多数送钱送物者都和我利用职权给他们单位或个人办事相关,即在进行权钱交易......通过反思,我认为,所谓“人情往来”,多年来已成为社会生活习俗的变异,成为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一种补充,成为重要投资资源或投资渠道。我粗略估计,每年在上下左右干部中,这种往来大约在1亿元以上。

    这种“人情往来”之所以经久不衰,而且愈演愈烈,因为它有三个特点:一是两头保险,都是“一对一”活动,自然十分安全可靠;二是两头害怕,即送钱的怕不收,收钱的轻易不能不收。这是由于政治生活不正常,人际关系复杂。有人要通过这种“人情往来”以消除政治危险,如我不收或返回去,就可能使矛盾明朗化、复杂化。因此我也轻易不能不收;三是几头都好,首先是名义好,逢年过节,大小事情来看望领导,送些礼,给点钱,无可非议;其次是两相情愿,改善关系,加强了解,皆大欢喜;最后大家用的都是公款,在沈阳每次“看望”领导送钱的标准约在1万元左右,如果从个人收入中支出,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根本办不到的。

    5.万夫攻关,一夫弃守

    丁伟斌(广东省揭阳市市委原常委兼普宁市委书记,受贿75万元、港币44万元、美金2.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十多年来,我也曾努力拒贿,并采取了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事后回赠。我试图把这些干部当做“朋友”,你送我钱物,我记住(但没有记下),到时候我就回赠你些钱物。可是,这反而给我带来更多的钱物。送你钱物,下属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一旦收到上司的馈赠,他就会受宠若惊,刻骨铭心,在下一个节日“加倍偿还”。在这种不等价的交换中,我得到了“差价”,使自己的不义之财有了新的增加。后来,这种方式我不敢用了。

    第二种方式是当场拒收。每年春节、中秋,往往集中在几天里,上门送礼的人络绎不绝,你前脚走,他后脚进。我不敢对绝大部分趋炎附势、随波逐流的干部严厉训斥,只能同他们讲道理。但社会风气如此,一个还未走,另一个又上门来,相互间既心照不宣又不愿让对方知道底细。可以说,送上门来的红包中能顶回去的,还占不到百分之一二!绝大多数是你推我搡,最后他们扔下就跑,你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三种方式是事后退回。我见一些信封太厚、分量太重的,便单独约见这些干部,同他好好谈,劝他收回,并表示不声张出去,给他面子。如1996年8月,我到香港拜访同乡会,在深圳歇脚时,有一个普宁的干部给了我5万港元,放在我司机处。我没收下,请司机带好,回普宁后,专门约他谈了一场,也真的是退回去了。但到下一个节日,他又送上门来,还是推辞不掉。几年来,我先后能退回的也就是十多次,而且耗费精力甚大。

    第四种方式是节后上缴。1995年(还是1996年?我记不准)春节,我还兼任揭阳市委宣传部长时,因为是常委,送礼的人多了,一下子使我招架不住。那个时候我比较清醒,上缴的红包款占收受的总数比例还是较高的。1996年中秋是我到普宁后的第一个大节日,1997年春节是我到普宁后的第一个春节,我在节后将一大部分红包款上缴普宁市委办公室,有一次好像是十几万人民币和一点港币,但就有了不少议论。连一些外地的老领导都说我不应上缴这么多,以免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当一名领导干部要保持一点(不是完全)廉洁就是这么难。

    我一个人难于撑破这张大网。我为此深深苦恼,与家人一起心惊肉跳地过日子。我也曾苦苦思索过,可就是没有为自己找到一条正确的出路。

    6.孤家寡人,反成玩偶

    许运鸿(原中央候补委员、宁波市委书记,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资产损失12亿元,家属受贿624万元,2000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对于一个“班子”,特别是对于“一把手”,健全民主集中制,正常的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一个严肃、团结、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对我来讲,至少会清醒许多。然而在宁波的后两年,自己过分轻信秘书和身边的几个人,以致民主作风不如以往。班子内部、上下之间、同志之间,不同意见听不到了,不少人不愿向我直言,使我失去监督,同时也就失去了许多提醒和发现问题的机会。

    由于我自身表率不好、把关不严,讲私情,导致家属、子女的“私心”膨胀,铸成大错。江东营业部、报社大楼、五州公司“出事”的根源就在这儿,社会上议论纷纷。我很清楚,因为家属子女的“掺和”,加上我的“私情”,使事情越来越糟。我满足家属子女们的要求,并为他们的朋友提供帮助,其目的就是日后这些朋友会以更大的力气去帮助家属子女,提供“实惠”。

    私心、私欲一旦膨胀,后果不堪设想,我深受其害。家属子女的私欲膨胀后,他们感到有机可乘、有利可图,便摸透了我的脾气,不断用请、激、煽、骗等办法,让我出面为他们“服务”。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领导干部首先要管住自己,其次,才是管好配偶子女。我没有做到,自食其果。这两年我对家属子女过于放任,助长他们的优越感、特殊感。我也听到过群众议论和社会传闻,当时仅就事论事地向他们作些盘问,没有追根,更没有果断制止,只讲“亲情”,失去警觉性,放弃原则性,终成大患。他们的所作所为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应当对这些社会后果负责。

    7.如梦如幻,跌倒方醒

    贾永祥(沈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300余万元、来源不明财产98.5万元,2001年10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监督也越来越少,特别是我先后担任了几个单位的“一把手”之后,感觉好像进了“保险箱”。从那时起,我再也没遇到一次令我紧张的上级领导谈话,再也没有听到过一句同级领导的忠告,再也没收到过一封语气尖锐、来自群众的批评信。这时,我已陷入了“法律的盲区”,感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了,比别人特殊了,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了。在这种无拘无束,甚至无法无天的情况下,自己的阴暗心理、道德弱点、畸形需要,就像决堤洪水一样开始泛滥了。我为什么没能及时“刹车”呢?现在想来,我当时有两种心态:一是攀比从众。我认为,办事收点礼金是人之常情,小事少弄点不算啥;二是侥幸心理。钱是人家主动送的,他不说我不说,天知地知。再说,我自以为在社会上口碑好,人缘不错,谁也不能“坏”我,更不会有什么危险。就这样,“攀比从众”使我干了坏事还心安理得;“心存侥幸”使我放心大胆搞腐败。

    王乐毅(海关总署原副署长,受贿、非法占有国家和他人财物折合145万元,2002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到北京工作后,我开始能自觉做到送礼不要,请客不到,并注意不与工作对象密切往来。后来由于受庸俗作风的影响,自己又没处理好“友情和原则”的关系,对老同事、老部下来找我办事时,给我带来的烟酒和土特产由不收到盛情难却地收下,逐渐发展到基层单位的领导和我分管的业务部门的同志送给我的也收下了。慢慢地,我对腐朽庸俗风气在海关系统的反映和表现,由不习惯到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我在其中随波逐流,甚至推波助澜。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海关领导已经被走私分子拉下水,他们把收受的不义之物转送给我,我也没察觉。久而久之,到底收了多少东西,都是什么东西,心中无数。我更没能认真地思考一下,他们送给我的东西,都是哪里来的?目的是什么?收下去的后果是什么?反而觉得自己群众关系好,关心的人多。经调查组清点,我才大吃一惊,直冒冷汗,几年来我收受的物品品种竟有这么多,累计起来价值这么大,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这说明我已麻木到何种程度。

    8.把控人事,人人“效忠”

    李铁成(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靖宇县原县委书记,受贿140余万元,200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别的县委书记怎么选人用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这样办的:通常情况下,每次调整干部时,组织部都要先把符合条件的人进行考核,然后把被考核的人员名单和结果交给主管干部的副书记。这个过程,我们叫“端盘子”。副书记审核后,再把这个“盘子”端给我,我认可后,再“端”到常委会上去讨论,这就是按正常程序走。在这方面我绝对是按规矩办的,无论选谁用谁,我都是要走这个程序的。

    但在每次干部考核之前,我会召开书记办公会,先在会上定出个“调子”。比如想把给我送礼的某个人从县里派下去提拔,或想让急于回城而给我送礼的某个乡镇干部回城,我就以他们的自身条件如年龄、工龄、学历、经历、职务等等为基本标准先划出个范围,绝对不能点谁的名,而是让组织部按照“范围”下去“找人”,找到后我再按程序办。表面上理由充分,程序合法,实际上是以人划线,以人定范围。对给我送礼的人,我都是用这办法进行回报的。

    如果组织部门没有把我想调整的人装进“盘子”里来,我就会推翻,让他们重来。因为我是县委书记,是全县的权力核心,有最后的拍板决定权。我要是不同意,这个“盘子”就端不上常委会讨论,我不想用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用起来。

    再说,主管干部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也都在经常揣摩、时刻注意着我的心思,靖宇就那么大个地方,就那么一些人,我想用谁、怎么用,他们仅从我平时对谁的表扬、对谁的批评上,也都能领会个差不多。

    因此,他们基本上都能按我的意思办,根本不用点名提拔谁。要那样做的话,仅从表面上看,就违反程序了,现在哪还有那么蠢的人呐!要真是那样明目张胆,你这个县委书记干脆就别当了。

    所以,这些年来,我对他们端上来的“盘子”基本是不动。因为每次端上来的“盘子”,里面盛的也都是我的意思,也就没有去动的必要。否则,他们连这一点都领会不了做不到,明知违背我的意思,我肯定要推翻的还要硬往上端,他们还能继续当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吗
腐败是一种病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种复杂的经济现象。当代经济学对之进
    行了透彻的分析。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腐败的实质和反腐败的重
    点所在。

    腐败理论之一是“经济人”理论。斯密最早阐述了“经济人”思想,帕累托
    首先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斯密认为:“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
    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
    利益。”帕累托认为,“经济人”总是在比较其边际效用,看怎样才能使自己获
    益最大。可见,“经济人”就是自利人,他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
    或社会的利益;“经济人”也是理性人,他要考虑以最小的成本或代价获取最大
    的生产或利益。腐败产生的基础就是“经济人”行为,“经济人”为了使自身的
    利益最大化,就可能利用制度、法律、政策的漏洞,徇私舞弊,巧取豪夺。

    20世纪70年代,关于腐败的寻租理论问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强烈反响,
    布坎南因寻租理论及公共选择理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最早提出“寻租”概念
    的是克鲁格。所谓“寻租”就是追求非生产性的利益,或者追求管制带来的价格
    差。斯蒂格里兹认为,寻租就是从政府那里获得特殊的好处;布坎南认为,寻租
    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活动的资源被用在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上了。也就
    是说,由于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形成了差价收
    入——租金。可见,哪里有垄断、特权和管制,哪里就有租金。贝克尔说:“腐
    败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外在产物,对经济的控制越多,腐败也就越严重。”

    日本学者青木昌彦提出了腐败的内部人控制理论。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
    经理人员是“内部人”,他们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倘若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
    他们极有可能侵害出资人的利益,形成腐败。因为内部人控制的资产往往属于
    “无保障资产”,如国有资产。

    斯蒂格里兹、墨利斯、斯彭斯、阿克洛夫、维克里等人则研究了委托——代
    理理论,形成了信息经济学,成为观察腐败的又一视角。由于委托人、代理人的
    信息不对称,权责不明,缺乏监督,以及存在优败劣胜的“逆向选择”和侵犯委
    托人权利的“道德风险”,会使得市场效率损失和公有资产流失。

    布坎南、塔洛克、当斯等经济学家则提出了政治交易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政治交易理论认为,在政治市场上也有供给者——政府、政党和官员,也有需求
    者——利益集团、选民,后者以选票“采购”前者的政纲和政策。他们两者都在
    进行成本收益计算,所以,政策是“交易”的结果,是力量“博弈”的均衡。此
    交易中,总会出现不守规则者,即腐败分子。政府失灵理论认为,政府不能改善
    经济效率或进行有效地分配。官员也是经济人,也在进行个人的成本收益计算,
    于是构成了官员的寻租动机。他会滥用公共权利谋取私利,以“看不见的脚”踩
    住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

    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则提出了管制理论。认为在管制市场上,官员成为管
    制政策的供给者,企业成为需求者;如果预期的租金大于寻求管制的成本,企业
    将购买管制(政策)。于是,政府成为利益集团的“俘获物”,也可能成为腐败
    的名利场。

    除了上述之外,权力资本理论也颇为流行。该理论认为,一旦公共权利进入
    市场,就会转化为资本,攫取经济剩余。权力资本就是权力主体对资产直接分割、
    占有的超经济资本,是正当权力掩盖下的“内盗”。权力资本可分为经营性权力
    资本——权力经商,自己设租,自己寻租;征敛型权力资本——实行超经济强制,
    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乱集资。

    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腐败主要是人性的弱点和政府的过大权
    力造成的。解决之道,关键在于进行“机制设计”,健全制度、法治。
坚持政治先进性是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能够拥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本之道。历史唯物主义早已告诉我们,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表现为落后的事物必将被先进的事物取代,于是历史在新陈代谢中实现"螺旋式上升",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常识。但这个人人皆知的常识却往往被国人忽略,特别是在国际政治新秩序尚未形成的时代,落后的政党、民族、国家在强权即公理的政治格局中,越发显示其"内部塌陷"的衰象。目前伊拉克战争将近尾声,它给我们的启示远非是一场现代化战争如何去打,更深刻揭示的,乃是两种制度、两种文明、两种力量的较量比拼。孙中山先生曰:"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伊拉克政权在政治上坚持历史的反动,终于被西方特别是美利坚合众国这个拥有先进政治、经济、科技的国家在强大的舆论、军事攻势下遭到国土沦陷、人民流血、政权颠覆的下场。真主没有保佑伊拉克,造物主从始至终都在向人类昭示:优胜劣汰既是大自然运行的法则,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铁律。

    和政治先进性对立的,则是政治的落后、衰败、守旧,用一个词来形容,即是腐败。回溯历史,清朝政府在统治中晚期,日渐闭塞、保守、顽固。当西方工业革命的狂飚席卷欧美时,中国浑然不知,还在做着"天朝上国"的迷梦,太后垂帘、皇权专制、买官詈爵,贿赂成风,军备废弛、国库亏空,整个国家在日暮西垂的封建制度下陷入"死锁"状态。"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和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绝对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黄仁宇《万历十五年》)面临国内国际千年之变局,执政者不但没有丝毫的作为,甚至处在"知觉障碍"之中,戊戌变法君子头落地,已经用血淋淋的事实证明了这个政权的愚昧和自欺欺人,最后是:我神州大地到处割地赔款、西方军舰横驰、泱泱中华盛唐雄汉之风何存?

    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我观览中华史籍,每每惊叹我中华文化之浩荡深邃,赞叹前人智慧之博大浩淼,悲叹吾国几百年"沉醉不知归路"的窘境。前人的悲剧还要重演么?余虽一介书生,亦能拿起笔杵浇铸心中块垒,固不能藏之后世,也当警醒诸人。

    腐败的定义及产生的根源

    腐者,机体发生了生理变异;败者,即是机体的生命力下降,日渐衰败。腐是败之因,败是腐之果,两字的组合,表明腐败问题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结果。纪检监察研究所情报编译室主任寻民利一针见血的指出:"腐败的本义所要表达的是有机体由于微生物的侵蚀滋生而分解变质这种现象,既指质变过程又指质变的结果。可以看出,腐败概念表达的是有机物的质的状况,告诉人们所要认识的对象的质是\’什么样\’,而不是回答是\’什么\’。当人们把腐败这一概念引申到社会活动领域中来时,是要反映这一领域中的事物发生的质变现象。当腐败一词具有引申意义后,后人则是从前人相对固定下来的意义上来学习、了解腐败的引申概念的。一些权威词典中对腐败词条的解释就是这种固定的体现,它是多数中国人最初了解腐败的引申概念的基本依据,我们在解释腐败概念时决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民族,就像一个有机生命体,当生理结构发生变异时,局部就会病变,进而威胁到生命体的存在。所以寻民利认为:"《现代汉语词典》对腐败引申概念的释义有两个:一是指堕落;一是指组织、机构、措施等混乱。前者是以道德的视角评价行为,即从行为意义上使用腐败概念,反映的对象是自然人的行为;后者是从组织运行角度评价组织状况,即从组织意义上使用腐败概念,反映的对象是社会组织。"(《寻民利:应从组织意义上来认识腐败》,载于《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第l期)在这里,寻民利认为通常人们所指的政治腐败,即是政治组织混乱,发生了质变。在我的理解,质变从来都有两种,一是新生,二是蜕化。腐败从质的角度看,是蜕化。所以腐败的定义,准确的说,应当是组织结构发生了混乱变质的情况,并使得整个组织的生命力发生危险。组织结构的腐败面越大,生命力越微。如果主宰国家政权的组织发生了质变蜕化,那就意味着整个国家的力量将日渐衰落,即便表面看起来很强大,实则外强中干。清政府即是例证。

    可见寻民利从组织的角度定义腐败,从现代系统论的角度看,的确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组织的变异、混乱。这是从制度、组织、机构、措施上认识和解决腐败问题,可谓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从上述的定义出发,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腐败问题的根源,即是政治体制、政治组织一些环节出现了问题,使得腐败得以孳生和蔓延。

    腐败问题的表现

    为了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我把中国目前出现的腐败现象加以归纳:

    一,权钱交易。(1)在体制转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公权力过大,一些原本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配置,仍被政府公权力所掌握,企业要想获得这些资源,必须得到政府的审批,在此情况下,掌握审批权力的官员倚权要钱,需要这些市场资源的企业倚钱要权,形成了混帐的权钱经济,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公平性和资源配置按照价值规律流动。(2)一些和企业在市场活动无直接关系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发展的政府公权力的运用,也产生了权钱交易的问题。(3)一些地方或单位利用手中掌握的权钱,贪污横行、贿赂成风。

    二,越权渎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曾举过例子:"四川有个市,卫生系统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居然出台一个《群宴申报登记制度》条例,条例规定五十人以上赴案叫\’群宴\’,要打报告,由卫生部门检查。当地村民请客往往一摆好几桌,它就要来检查,厨师是不是有厨师证、合格证、是本地的外地的,有没有带病菌,理由是防止霍乱。""山东济南、菏泽,全省70多个建筑工地待工状,因为工地上的塔机由谁管说不清?建设部门要管,计委也要管。两个职能部门打架打上了法庭,结果是\’神仙打架,企业遭殃\’。"(《"用生命捍卫共和国"研讨纪要》)该管的事情敷衍塞责,不该管的事情却去伸手,政府公权力行使的混乱,很大程度上消弱了政府和执政党的先进性与战斗力,结果是问题一大堆,政府忙不停。更有甚者,为了追求政绩,大搞面子工程、献礼工程,大把花掉纳税人的钱,却对国计民生于事无补,可谓国之蠹虫!

    三,政令不通。(1)一道很好的政策,到了地方就"歪嘴和尚故意念错经",政策不能贯彻。(2)群众意见一大堆,却无处申诉,甚至诸如信访之类的部门,也形如虚设,上下不通,这些执掌地方政府权力的官员既不能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也不能代表民众的利益,除了私利以外,别无他利。

    四,党同伐异。一些地方的党政组织出现了很多背离执政党的宗旨、违背组织原则、违反政策、违法违纪的行为和事,而且不少时候是公开的,甚至是某级组织认可或者所为的。党政组织背叛职守的现象频频发生。他们编制一张看不见的网,这张网是以同学老乡关系为纽带建立的。已经成了非正式组织。这种非正式组织凌驾于正式组织之上,架空了正常的党政组织以及组织原则和政策,为了自己群体同上同下的利益,不惜一切手段排斥异己。整日不干正事,一心紧密编制这张网,并自诩为升官发财的"不二法门"。

    以上四点,已经粗略的勾勒出腐败问题的表现,在我克制的文字下,仍然显得触目惊心,一言以蔽之,公权力成为一己之私,是这些现象共有的特点。

    解决腐败问题的对策

    正如我们对腐败的定义那样,如果仅从腐败现象着手,就事论事,则无异于扬汤止沸。比如针对政府官员越权渎职的现象以及侵犯民众利益的行为,现在设有举报、信访制度,结果却是不起作用。《北京青年报》说,山西运城有一农家告状无门,两具尸体停放了13年。一位少妇为了一块宅基地打了32年官司,中央省市领导的批示可以打成捆,问题就是解决不了。有意架床垒屋,增加机构的措施,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平添了许多财政的支出,养更多的蠹虫!

    古人云:扬沸止汤,不如去薪,溃痈虽痛,甚于养毒。必须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将腐败现象的解决看作是整体组织上的问题,才是根本解决之道。当然,正如寻民利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说要从组织意义上认识腐败,决不是说整个党组织都已腐败,而是说腐败包括组织意义上的腐败,而只有从组织意义上认识腐败,才能抓住关键。腐败是一种组织结构和运行中的功能性病变,一种组织机制病,我们不能把对个体行为的孤立分析代替对组织的整体分析,组织内任何成员的所作所为都不应脱离组织环境去认识。"

    上述的腐败问题,实际是我们的权力纠错、制衡、监督环节出了问题。怎么解决?我的看法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

    宪政的本质在于用宪法和法律规定并保障人民的自由与权利,划定并限制政府权力和行动的范围,并提供相关的制度设施。根据这一准绳,凡是宪法不保障民权与自由的政府不是宪政;凡是宪法无法对政府越权进行有效限制的政府,也不是宪政。中国有宪法,但无宪政,这正是腐败问题无法根除的原因。社会主义本应是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因此理应有社会主义的宪政。

    笔者曾在2002年09月25日发表的《论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命运》一文中,指出自由主义者的政治主张由于脱离中国实际,所以不可能成功,并强调:"虽然现行宪法在内容上的确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毕竟在政治现实中绝大部分弊端都是以违反宪法的形式存在的,因而在中国自由主义者推行宪政的第一步应该是护宪运动。\’在法治上了轨道的国家,他们不只是重视人民权利上那些原则,他们在保障人民权利上有周详审慎的细则。\’(罗隆基《什么是法治》)这就意味着,没有具体的正当的法律程序条文,仅仅宪法文字不过是纸面上的虚设,不断的落实宪法文字,才是不断的推行宪政。"所以建立社会主义宪政的第一步,即是护宪,落实宪法文字。

    具体举措上,应当从地方到中央,逐渐推进。

    (1)加强和贯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A.实现人民代表的专职性。即党政官员不应在人民代表之列,避免行政决策和民主监督成一个人,这就实现了权力的监督。B.实现人民代表的民意性。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区竞选、逐层选举,在人民代表竞选者向选民许诺的同时,也在实际意义上代表了选民的利益。C.实现人民代表的权力性。即人民代表之言论、议案、意见应受到法律切实的保护和积极回应。D.实现人民代表的否决、弹劾和罢免权。即对违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予否决,对不称职的地方官员可以弹劾和罢免。

    (2)落实和推广行政三分制,即政府的决策、审批和执行权分离。

    这两者相辅相成,即便在实行行政三分制的过程中出现党政组织连通一气的党同伐异,以权谋私的现象,只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贯彻,就无法使这种非正式组织的意图得逞。从而确保中央政府的权威和当地民众的根本利益。

    一些事情,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加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就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就是实现社会主义宪政,就能维护中央政府权威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毋论地方政府是否透明公开,无论其行政能力究竟如何,只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贯彻,都会在一种自动的运转中得到解决。

    有人说:上级党政组织部门提出的领导人选被人大否决,会妨碍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具体部署,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宪法已经规定了党的执政地位,否决了再提,总之是执政党内的人,怕什么?如果因为担心这个问题而不能落实地方人大代表制度,那才是得不偿失的!
游梦中兄弟的帖子不错,让我们能踏踏实实的去考虑一些实际问题,很好~
和版主们商量了一下,决定给你的帖子固定~
以求大家都能关注这个问题!
的确如此,
我国的腐败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性的腐败问题。
这种制度性的问题,在一个简单现象的背后,有着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与原因。
那样,若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无比的慎重,
有很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是我们很难预料的,
对于腐败,我们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干革命时候,人们往往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不成功则成仁”,反正不管条件多艰苦个人受了多大委屈,决不轻易出卖和背叛革命。如今倒过来了,那些充分享受改革开放胜利果实的贪官们,美酒喝着美女泡着美元捞着,却一颗黑心两种准备:只要反腐的利剑还没有舞到跟前,就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静观时变。一有风吹草动,就从容出逃,反正妻子儿女已经先行一步了,护照也办好了,巨额不法资产也暗渡陈仓了。与那些被迫外逃的惊弓之鸟不同,这些身份体面的高官和腰缠万贯的国企老总移民到国外后,大都能过上舒服安稳的生活。当我们的媒体和有关部门事后诸葛亮津津乐道于纸上的时候,他们正徜徉在豪宅碧绿的草地上“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呢。比如原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委书记)程三昌,出逃到新西兰后,河南省有关部门曾专门派干部到新西兰做他的思想工作,劝其回国,但购有豪华别墅和名贵汽车的程三昌乐不思蜀,不予理会。

    贪官外逃导致资本外逃,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加拿大刑法改革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认为:“1997年泰国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就是由于银行的官员出逃带走大量现金引发的。在那场危机中,该国政府付出了惨重代价。”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数以亿计的国有资本外流,必将使国家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滋生地下钱庄等非法组织,导致犯罪事件的上升,破坏社会的稳定;而外汇大量外流,必将导致国际贸易收支不平衡,进一步助长了贪污腐败,阻碍了国家的进一步发展;犯法的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则玷污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在五六十年代,当官的是人民公仆因此对官员的标准首看出身、次看能力,由于当时国家才成立,而且用出身对人进行层次分类,从前家族中有过政治经验的人基本没有机会进入人民公仆的行列。也就是说当时的官员都没有做官的经验,任何事情都要去自己学,没有任何人能给任何经验。
  当改革开放后中国就产生了新中国第一代官家子弟,由于当时没有任何对人民公仆的相关管理规定,这一批官家子弟从上学到参加工作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由于自己出身与别人不同而得到的好处,因此产生为保住自己所享受的种种好处而建立一个自已的关系圈的念头,因此各种不正之风开始出现。
  经过与改革开放同样长的时间,现在的政府人事任命就转变为先要有一个关系较硬的人(可是同乡、同学、同姓)其次有一个经济支持的人,自已所需要的只是一个与命相有关的一点点运气就行。
  也就是说现在的官员在上任之前就已经背了一背的各种债,进入到里面也会作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真正是身不由已。这不是对个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坚决支持打击腐败
要是真的是用在国内还有刺激消费一说,问题是决大多数是囤积起来或者资金逃往境外
呵呵,班主竟然给固顶了,我再说两句,首先我指的“腐败”是整个社会中广大管员的不正之风,而不是个别极有权势之人,能有权利贪那么多的还是少数,至少咱们老百姓见不到那样的人。说得明确点就是指县处级干部吧,这一级应该是有能力进行一些越权行为并且数量最多的,可以说是不正之风的主体,在这一部分中,直接进行现金贿赂的还是比较少的,大多数是商品,比如烟酒饮料,稍微贵重一点的工艺品等,而且从县处级开始,除北京等少数管员众多的地方外,大部分地方的就可以报销车费,餐费等,有相当一部分也配有司机,在他们中间,最容易发生那种比较模糊的“腐败”。所以,像那些一贪百万,千万之巨,罪大恶极之人不在我考虑之内,对于那些人没有二话,一定要杀……杀……杀……(嗯,激动了一点)[em11]
唉~~~~~~~~~~~~~~~~~~
同意楼主的看法。
我是广西人,我想说的是我们这贪污的人很多!!我妈是汽车站的,站里的总经理他老父去世了,听我妈说去了3000多人!!!很多都是市里区里的大头!!!
还有一点我要说,徐柄松贪了近一个亿!!!!!
大家觉得腐败是体制,俺同意,直接贪污公款的腐败不算很多,吃喝装备等等都加到一起也不占大头,腐败最多的事通过各种经贸活动洗钱,为什么?我国社会财富绝大多数属国有,腐败者的目标无不是这些没有具体主人的资产,私营合资企业为这些资产外流提供了最好的渠道。
所以加快私有化,可以减少腐败资源。

财政透明公开,也是一方面
关键是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建国五十年广大的劳动人民积攒下来的血汗钱流失了,留在中国算好的了,而绝大部分都流失到国外了,摇身变成了国外新兴的资本家,再回到国内继续剥削国内的人民,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新生的资产阶级,它蜕变于我们国家的官僚资产阶级,它粘满了广大劳动人民的血和泪。
无言
坚决打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6-16 11:26:08编辑过]
推行宪政的想法是好的,但无异于与虎谋皮。想得到虎皮也并非不可能,只有一个办
——————危险言论啊!
我觉得我门在这里讨论“腐败的好处”真的很可笑!
真的是民族的悲哀!
没话说了
警惕基层“苏丹式政权”
孙传炜


著名学者萧功秦警告,中国改革进入中期以后,地方官僚利益正在出现凝固化和自我封闭化的趋势,如果中央缺乏治理这种转型期“官僚脖的决心,在中国某些“天高皇帝远”的地区,可能出现完全基于个人化统治的“苏丹式政权”。

最新一期《战略与管理》刊登了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萧功秦的文章。文章指出,意识形态的弱化和权威政治下的低政治参与,使体制对地方官员的约束力逐渐弱化,中国必须谨防部分地区因此产生“苏丹式政权”。

《战略与管理》是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办的双月刊。这个研究会的领导成员多是已退休的“改革派”官员和解放军高级将领。

什么是“苏丹式政权”?萧功秦将它形容作一种完全基于个人化的统治:“此类权力者运用自己长期累积的群带人脉关系网,通过任人唯亲来从事腐败活动。”

萧功秦说,80年代以后逐渐成型的技术官僚政治,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对民间政治参与的严格制度限制,还有过去的全能体制遗留下来的社会组织模式,构成了中国现行发展模式的主要框架,这一模式对改革前期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功不可没,但其弱点已经随着改革的演进而逐渐表现出来。

首先,以“低参与”为特征的权威政治排斥自下而上的资源分配,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官员接触经济事务机会的急剧增加难免提高腐败发生的概率。

“当严重的腐败发生率引起社会公众日益强烈的不满时,某些当政者与部分地方当权官员为了维护自己的非法利益,他们会以‘政治稳定’为理由,进一步抑制与排斥自下而上的对政府官员的批评。”萧功秦担心,低参与导致高腐败发生率,高腐败发生率导致强权威控制,强权威控制再反回来降低政治参与的恶性循环,可能因此形成。

另外,在权威政治下,经济精英和权力精英很容易进行非法的利益交换,“拥有资源的人群与没有资源的人群之间的差距将会在‘低参与政治环境’中进一步扩大”,进而制造社会阶层之间严重对立的局面。

“拉美国家在这方面是有严重教训的。”萧功秦警告:“如果人们失去对这种以抑制政治参与为基本特征的权威体制的消极面的警惕,这一体制就难以避免权力管理层腐败、社会不公以及两极化现象。”

在他看来,农村地区费改税难以推行,干部精简困难重重,中央保护农民利益诸多政令无法落实等例子,都说明了在低参与政治制度的保护下,地方一级官僚已因为没有有效监督机制的制衡,而逐渐形成利益垄断与排他性的分利集团。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式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正是个别地区出现“苏丹化”倾向的明显征候。

萧功秦认为,在未来十年里,中国不可能出现导致体制崩溃的“硬危机”,但地方政治广泛“苏丹化”导致中国“进入一种不死不活的软性危机状态”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执政层应在制度发展上有新的突破,来弥补权威主义对内生的矛盾缺乏自我调节能力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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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上体恤小民疾苦的明君和明主已经很多了,连暴君都有大导演来美化;官员不再自称公仆,欣欣然就位"父母官".这种文化上的精神毒雾,会让大众渐渐沦为个人权威的奴仆.
有小孩子看了古装片电视剧后对我讲:皇上挺好的呀!我闻听此言头皮发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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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别处,先在这里放置几天~~~~
不好说,不好说啊, 一个 N 沉重的话题
窃玉者盗,窃国者侯。为什么高官腐败得以逍遥法外?体制问题。强烈建议, 将官员腐败列为国家安全局管理范围
关键是在权利的制约和民主制度的建立
其实,最可怕的是高薪无法养廉。一般干部为了当副科  (涨工资,掌权力) 就给科长送礼。副科给处长,科长给局长,如此恶性循环,焉能不腐。有关系,有后门,有背景但不一定有能力的人为了高薪也拼命往里挤。他们为了回收成本往往不惜以身试法贪污受贿,怎能不败。
     这些人民公仆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对人民负责,因为他们和人民没有关系他们只需对提拔自己的领导负责,只用对人民币负责,负责回收自己的成本和利润。(也许太偏激)
鄙人以为这种帖子不应该固顶!
听说瑞士没有什么腐败的。为什么?可以借鉴吗?
以下是引用lance-hd在2003-6-19 15:02:00的发言:
听说瑞士没有什么腐败的。为什么?可以借鉴吗?

屁话!
哪儿没有腐败?[em04][em04][em04]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xx忘不了。
权与钱自古难以分家
合理的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问题是我党是否有这种拿自己开刀的精神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简直是大放厥词。按你这么说就不要反腐败了?如果腐败成风,就要亡国。党失去民心,就要亡党了。每年因为腐败而造成的损失是多少?如果能加大反腐败的力度,挽回一些损失,总比你那个什么餐饮业烟厂因为腐败所产生的财富多。
我心滴血:拥护党拥护专制,腐败好啊,要不然我们为什么好有这么人支持萨达母!
有意思。。。。头一次听说。。。
[em11][em11][em11]活活,发这种帖子到底还是会被骂的,还好有心理准备。不过嘛我看有些人是误会我了,要替腐败吹捧那是打死我也不敢的,我讨论的只是腐败现象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既然是影响当然就会有利弊两方面的,这一点应该不错吧,所谓好坏只不过是利是否大于弊的问题,腐败从整体上来说绝对是弊大于利的,但局部上也会有利大于弊的情况,对饭店来说,不管你是公款还是自费,有人吃他的饭对他来说就是好事。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不管你是否报销发票,有人坐他的车他就能养家糊口。摸清腐败对于社会的“利”,才能在打击腐败的同时减少改革对于社会带来的阵痛。
打击腐败要依靠人民,只能依靠人民,或许六十年代的做法有很多不对的地方,但是就反腐败这一点是很有效的!
痛心呀!!
相信能够走上相当领导岗位的人们都不是只会溜须拍马之辈,很多人是因为才干突出而获任的.为什么在位一段时间之后,没有了冲劲,甚至沦为阶下囚?
      我知道这样一个人的经历:他以小学文化加入工人阶级,工作认真,努力学习.一步一个台阶到了单位领导之位.在职期间不说鞠躬尽瘁,绝对是兢兢业业.5年之后,被迫下台.因为他很看重为人的正气,不愿做违心的事情.
      上面认为他不听话!
       在有缺陷的制度下,人性本恶就难免出头.
何许多言~!现在是风气,不贪行吗?行,贪行吗?行。那你说你贪还是不贪。我国的法则严重不健全,不是单纯的杀就可以解决的。。如果杀的话中国的官就杀没了。。绝对又是一次大革命,又是一次大清洗。
骤雨兄,你简直把几本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摘录个遍,有些还是我没看过的。能不能把全文发给我看看???
顺便问一下,你是学经济学的么??
对,凡贪污在30万以上的全杀!
版主英明啊!!!

为了下岗工人,让我们掀起全国腐败的新高潮吧,把腐败进行到底!!
反腐败不能仅用政治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进行,应该考虑经济手段.比如谁举报和提供腐败份子的线索,结案后,没收赃款的一半给举报和办案者.否则,普通知情人谁有积极性反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