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限制民间连发自动武器始于何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08:29:02
看到美国即将上映反映1940年代扫荡街头黑帮的电影《Gangster Squad(打黑传奇)》,想到个问题:
美国也许民间拥有枪支,那么限制连发武器的规定始于何时?
既然有“芝加哥打字机”的街头传说,肯定不会早于1940年代吧?看到美国即将上映反映1940年代扫荡街头黑帮的电影《Gangster Squad(打黑传奇)》,想到个问题:
美国也许民间拥有枪支,那么限制连发武器的规定始于何时?
既然有“芝加哥打字机”的街头传说,肯定不会早于1940年代吧?
网上好像有个视频 讲美国玩枪的那帮家伙们 用个鞋带什么的就能把半自动的枪械 改成全自动武器!
印象中是禁酒时期前后,每次交易200刀的特别税(当时是很大一笔钱了)。86法案禁止造新的,但已有的可以交易,还是每笔200块,但是价格嘛……
1934 - The National Firearms Act
規定平民持有機關槍 (任何連發槍械)  
必須繳$200稅金  向ATF登記

1986 - Firearms Owners' Protection Act
規定平民不得持有未在期限內登記的機關槍
1987年開始生產者 只限軍警和領有特殊執照的槍廠槍商持有
借宝地一问,半自动改为自动容易吗。看到有人说,五六半加把小锉刀就是自动了。买个半自动回家拆了改成自动警察怎么处理啊。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2-10-17 19:23
借宝地一问,半自动改为自动容易吗。看到有人说,五六半加把小锉刀就是自动了。买个半自动回家拆了改成自动 ...


不让警察知道不就行了~~
MikeH 发表于 2012-10-17 00:51
1934 - The National Firearms Act
規定平民持有機關槍 (任何連發槍械)  
必須繳$200稅金  向ATF登記
那问一下,像那种多联装的系统限制吗?比如说像双筒那样的,同时打出两发的有没有禁令?或者对自动武器而言,像那种四联或者8联装的自动武器,比如我国产双37,或者小口径的四联8联想对于普通机枪而言,有没有什么额外的制约?
半马半人座α星A 发表于 2012-10-17 20:06
那问一下,像那种多联装的系统限制吗?比如说像双筒那样的,同时打出两发的有没有禁令?或者对自动武器而 ...
只要是连发的都管。限制主要是指自动火器,像双37估计要焊死炮管才行,反而装甲车倒是管的不多。
曲奇 发表于 2012-10-17 19:46
不让警察知道不就行了~~
好方法啊。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2-10-17 06:23
借宝地一问,半自动改为自动容易吗。看到有人说,五六半加把小锉刀就是自动了。买个半自动回家拆了改成自动 ...
在美國  
非法持有全自動槍械  是聯邦法律下的重罪
最高可判十年徒刑
中国睡教教主 发表于 2012-10-17 07:58
只要是连发的都管。限制主要是指自动火器,像双37估计要焊死炮管才行,反而装甲车倒是管的不多。
美國法律將火炮列為破壞性裝置(destructive device)  
管理上和槍械不同
但經過登記 還是可合法持有 不須改裝到無法使用

裝甲車是車輛不是武器  由各州監理所管理
半马半人座α星A 发表于 2012-10-17 07:06
那问一下,像那种多联装的系统限制吗?比如说像双筒那样的,同时打出两发的有没有禁令?或者对自动武器而 ...
不論結構  
扣一次扳機打出超過一發子彈  美國法律上就算是機關槍  
MikeH 发表于 2012-10-18 03:58
在美國  
非法持有全自動槍械  是聯邦法律下的重罪
最高可判十年徒刑
这没那么狠吧。我看坛子里有人说过某人持有大量ak47和军用子弹啊。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2-10-18 07:45
这没那么狠吧。我看坛子里有人说过某人持有大量ak47和军用子弹啊。
也可能人家是在1986年以前买的枪并登记过了。法律不是禁止追究既往吗。
1986年以前登記過的
只要乖乖地辦手續 在民間還是可以合法持有轉讓
MikeH 发表于 2012-10-17 00:51
1934 - The National Firearms Act
規定平民持有機關槍 (任何連發槍械)  
必須繳$200稅金  向ATF登記
话说只要申请到了FFL的话,就可以搞全自动了吧,有FFL还要受地方法律的限制么?比如像加州对弹匣容量的限制啥的.
nedbruce 发表于 2012-10-17 20:15
话说只要申请到了FFL的话,就可以搞全自动了吧,有FFL还要受地方法律的限制么?比如像加州对弹匣容量的限制啥 ...
从维基上看,FFL Type 1的是dealer,买卖枪支的,加个Class III的纳税章tax stamp,就可以倒腾NFA武器了(全自动,短管,削阴器等)。 FFL Type 7是生产武器的,也可以买卖,再加个Class II的纳税章,就可以生产NFA武器了。 FFL说要$2,250一年,额外的tax stamp没看见说要多少钱。 反正是只做一两支枪肯定是赔本买卖。。。
各州管制不一样,有的州是可以的
违反NFA(1934 National Firearm Act)的,可罚款25万及判判刑10年。
http://www.chinesefirearms.com/110108/law/law.htm
美国有坦克、炮、多管机枪、加特林枪的多了去。90年之前,也不是特别贵。即使现在,每一次机枪射击聚会,都会有人拉来。
长知识了!!!
lhr817 发表于 2012-10-18 08:35
也可能人家是在1986年以前买的枪并登记过了。法律不是禁止追究既往吗。
多谢科普
Xiaopin 发表于 2012-10-18 10:28
违反NFA(1934 National Firearm Act)的,可罚款25万及判判刑10年。
http://www.chinesefirearms.com/11010 ...
我天朝军迷羡慕嫉妒恨啊
20万美刀的加特林也有人买?那要富裕到什么程度
2012-10-19 03:13 上传



他死後藏槍拍賣  
創下總收入一千兩百七十萬美元的紀錄
Xiaopin 发表于 2012-10-18 10:28
违反NFA(1934 National Firearm Act)的,可罚款25万及判判刑10年。
http://www.chinesefirearms.com/11010 ...
毒刺和Dragon能有人收藏吗


聯邦法律禁止平民製造擁有可以擊落飛行器的導引飛彈及相關裝置
刑責比非法擁有全自動武器重多了  
最低判二十五年 最高無期徒刑  外加最高兩百萬美元罰款

聯邦法律禁止平民製造擁有可以擊落飛行器的導引飛彈及相關裝置
刑責比非法擁有全自動武器重多了  
最低判二十五年 最高無期徒刑  外加最高兩百萬美元罰款
MikeH 发表于 2012-10-19 03:16
二十萬美元 我等普羅大眾當然買不起
但頂級富豪當中 總有幾個玩槍
倒也不用羡慕他,那个人是自杀死的。
MikeH 发表于 2012-10-19 03:16
二十萬美元 我等普羅大眾當然買不起
但頂級富豪當中 總有幾個玩槍
这个人会被雷劈

子啊!!求求你收了这个疯子吧
双筒 发表于 2012-10-18 10:00
从维基上看,FFL Type 1的是dealer,买卖枪支的,加个Class III的纳税章tax stamp,就可以倒腾NFA武器了( ...
新生产的NFA也可以?比如说有ClassIII资格的FFL倒腾一堆机枪(只要有钱) 自己玩也不违法?
86年以前登记的全自动武器是不是只要还有一个零件完好无损就可以一直使用,零件全换了会有影响吗?美国玩枪的靶场的连发枪都是86年以前的吗?
JasonXieyf 发表于 2012-10-19 05:44
新生产的NFA也可以?比如说有ClassIII资格的FFL倒腾一堆机枪(只要有钱) 自己玩也不违法?
不太清楚了,等麦克兄上来解惑吧。。。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2-10-18 07:45
这没那么狠吧。我看坛子里有人说过某人持有大量ak47和军用子弹啊。
民用半自动的

1233rd 发表于 2012-10-19 18:52
86年以前登记的全自动武器是不是只要还有一个零件完好无损就可以一直使用,零件全换了会有影响吗?美国玩枪 ...


具体不清楚,AR好像认定的是下机匣。所以只要搞到一个PRE86的下机匣,上机匣你就随便攒了。
1233rd 发表于 2012-10-19 18:52
86年以前登记的全自动武器是不是只要还有一个零件完好无损就可以一直使用,零件全换了会有影响吗?美国玩枪 ...


具体不清楚,AR好像认定的是下机匣。所以只要搞到一个PRE86的下机匣,上机匣你就随便攒了。
个别州不禁止

禁止自动武器的国会禁令很早就失效了,国会延长法案没有通过
到目前為止,美国仍然是玩槍者天堂.其憲法也說明只要是美国公民就有杈合法拥有槍支.
不過,基於一部份国民反對,因此在1994年底,當時的总统克林頓,通過新立法律,採取禁槍政策.包括 :-
1. 由1995年中開始,禁止私人售買全自動輕重型武器.(即是所有槍店不可以出售所有能全自動发射的手槍,冲鋒槍,突擊步槍,輕重机槍.)
2. 每一次買槍時,要向槍店登記買主資料,然后買主先行回家等侯7日(叫做冷靜期),然后再返回槍店付錢取槍.槍店会把買主資料交到警局存檔.
3. 在1995年2月開始.所有已经合法拥有能全自動射擊武器的市民,不能夠將該些武器轉售或送給其他市民.如果想放棄,必須交給警局銷毁.
4. 不能進口可以連发的所有武器,也包括不能经任何方法改裝后就可以連发的武器和配件.
5. 所有自動手槍的子彈夾容量不能超過10发.
6. 所有步槍只能半自動單发,彈匣容量不能超過10发.不能拥有軍規设備,包括刺刀座
(不能安装刺刀),槍管口的消焰装置.小手柄.
7. 所有半自動步槍和散彈槍管不能短過18吋.
(還有許多相関條例(包括槍支出口),不能一一盡錄).新法律在1995年6月实行.不過已经是不錯的了.(原本的法律更是嚴苛,后來经各大射擊組织和軍火商大力反對后,才修改為以上法律),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軍火商鉆法律空子,將小手柄和槍托連在一起,使半自動步槍的外觀和从前沒有多大分別,在另一角度來說,也很好看.
其实,新法律對美国人並沒有做成任何影响,只不過是不能再拥有全自動武器而矣.當然,買不到穿甲彈或特种子彈.(MP-5系列机槍是例外,因為這是軍警武器,一直都是在民間禁售的).
順道說一下,全美国最大,也是最著名的射擊組织,是'全国來复槍協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簡祢NRA.会員遍佈世界.現任主席是著名老牌影帝'查路登希士頓'.
MikeH 发表于 2012-10-19 03:16
二十萬美元 我等普羅大眾當然買不起
但頂級富豪當中 總有幾個玩槍
M2 迫击炮就算了 有点免疫力...

可是门右边的掷弹筒和喷火器就过分了吧?
飞虎雄心 发表于 2012-10-19 21:09
个别州不禁止

禁止自动武器的国会禁令很早就失效了,国会延长法案没有通过
哪些州啊。HK416眼馋啊。
@是 National Firearms Act 的規定  而且限制是 16 吋
想更短的話其實也可以  先去辦 short-barrel rifle 登記就合法

至於全自動武器的相關規定  上面已經提到過  屬於不同法律
由於這些法律沒有日落條款  除非國會表決推翻  否則永遠有效
(MP-5系列机槍是例外,因為這是軍警武器,一直都是在民間禁售的).


MP5 在美國民間並沒禁售
但如同其他機關槍  只能買1986年以前生產  並向ATF登記

美國也沒什麼民間全面禁售軍警用武器的法律
要不然 GLOCK 也不能賣

順道說一下,全美国最大,也是最著名的射擊組织,是'全国來复槍協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簡祢NRA.会員遍佈世界.現任主席是著名老牌影帝'查路登希士頓'.


早就換人了
Charlston Heston 於 2003 年辭去 NRA 主席一職  2008 年去世
現任主席 David Keene 是個律師及右派政客
akm8259 发表于 2012-10-16 22:51
网上好像有个视频 讲美国玩枪的那帮家伙们 用个鞋带什么的就能把半自动的枪械 改成全自动武器!
要换枪托才能打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