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黑洞--国企改制就等于一夜暴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6:47:14
<P>国企改制再现暴富神话 管理层一夜净赚4000万</P>
<P>2005-01-22 市场报  柴骥程 傅丕毅 </P>
<P>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在由国企改制为民企的过程中,价值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竟以223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管理层人员,国企改制中的“政策性得利”问题随之凸显——</P>
<P>  一夜净赚4000万</P>
<P>  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是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为大连市第二大出租汽车公司。2003年4、5月间,白云公司按上级要求进行了改制,原公司法定代表人L先生等15名管理层人员以404万元的协议价格将公司买下。在新注册的民营公司中,公司原经理L先生和原党委书记X女士共持有80%多的股份。</P>
<P>  在白云公司转制过程中,人们对这家国企所拥有的优质无形资产——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的转让价格最为敏感。黄金有价,“一号”难求是对这一行政稀缺资源最形象的描述。一个营运号牌已从1992年初拍时的4万元成交,飙升到5年后即1997年以18万元落槌。自1997年起大连市就不再以任何形式发放出租车营运号牌,并对每个无偿(即1992年前获得的出租车营运号牌)转为有偿使用的出租车营运号牌一次性收取10年2万元的有偿使用金。</P>
<P>  一些知情人士透露,2万元有偿使用金只是交给管理部门的费用。实际上,一台新出租车在个人之间转让的话,至少得30多万元,而出租车本身也就值10多万元,真正值钱的是出租车营运号牌。对出租车公司来说,谁手中握有的“出租车营运号牌”越多,谁就能攫取更大利润。2004年3月,也就是白云公司转制前夕,大连两家公司之间曾转让过10个出租车营运号牌,单价高达20万元。如果依此计算,白云公司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市场价值可达4000多万元。</P>
<P>  对于目前市场价值如此之高的营运号牌,在白云公司由国企变民营的改制过程中,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处理意见是由无偿转为有偿使用,每个号牌按2万元计算,期限为10年。而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相关改制批复文件中进一步提出: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白云公司改制时,如一次性缴清有偿使用金,“每个营运号牌有偿使用金优惠为1万元。”这也就意味着:由于转制政策的优惠,刘吉山等人只需付223万元,就能得到目前市场价值达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而且在转让条款中并没有限制二次转让的条款。</P>
<P>  受益者自称回报合理</P>
<P>  白云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L先生表示,此次转制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各项手续齐备,程序合理合法。自己在这家公司干了十几年,颇有贡献,从心里愿意改制为民营企业,因为这也算是一个回报。谈到出租车营运号牌的转让价格,L先生认为2万元有偿使用金不贵,优惠1万元显示出政府“聪明”。</P>
<P>  笔者从大连市产权交易所了解到,白云公司的转制,从程序上来说确实没问题,有政府部门批准,有资产评估审计,有职工大会通过,一切该走的程序都走了。</P>
<P>  但一些业内外人士却提出质疑。一位熟悉内情的某公司经理说:“这种国企改制貌似合法,实际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白云公司一直靠国家借款和银行贷款生存发展,管理层人员自己从没投过资。别人挖空心思花高价都买不到的营运号牌,他们毫不费力就能得到。如果转手一卖,几千万元就揣入个人腰包。就是不卖他们也可以躺在这些营运号牌上坐收渔利,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资产,巨大的利益这样落入极少数人手中公平吗?”</P>
<P>  一位出租车司机闻听此事十分感慨。他说:“我天一亮就得想着往公司交125元”份儿钱“,从早忙到晚,辛苦一个月也就挣2000元钱。人家有权有门道,花这么点钱就能把这么多营运证弄到手,这是不是变相腐败?”</P>
<P>  “政策性得利”凸显弊端</P>
<P>  大连市白云公司在转制中出现的这个问题,其实带有相当的普遍性。</P>
<P>  笔者在辽宁省采访时获悉,在国企改制产权交易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促进和鼓励国退民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土地、无形资产、管理层收购和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方面予以受让方诸多优惠。如一些地方规定:对产权交易中涉及的土地,价格优惠50%;内部职工受让或管理层收购持股或控股(MBO),价格优惠15%;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的,再优惠10%等等,形成了丰厚的“政策性得利”。同时,国企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由于未引起充分重视,相关法律、政策不明确也造成了“政策性得利”。辽宁信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注册会计师于超英指出,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无形资产的流失。一些国有企业是老字号或知名企业,其商标、商号、销售网络以及掌控的公共稀缺资源(特许经营)等,经过多年的信誉积淀已成为金字招牌,价值非常可观。但是由于这些商标、商号、销售网络以及掌控的公共稀缺资源(特许经营)等没有实物形态,加之无形资产带来的效益存在着不稳定性,又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因此往往不被纳入资产评估范畴或评估价过低,严重背离市场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P>
<P>  专家们分析认为,在国企转制日益强调法制化、规范化的今天,让受让方获得过多的“政策性得利”并非理性行为,潜伏着很大弊端:</P>
<P>  一是这种政策优惠往往破坏市场交易中的公平性,使国有资产在合理名义下流失;二是助长一些受让人的投机行为,购买国企产权只是从中掘金,捞一把就走,而企业在一次次产权交易中被敲骨吸髓;三是容易造成部分国企受让人“一夜暴富”,拉大贫富差距,引发社会不满情绪。</P><P>国企改制再现暴富神话 管理层一夜净赚4000万</P>
<P>2005-01-22 市场报  柴骥程 傅丕毅 </P>
<P>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在由国企改制为民企的过程中,价值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竟以223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管理层人员,国企改制中的“政策性得利”问题随之凸显——</P>
<P>  一夜净赚4000万</P>
<P>  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是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为大连市第二大出租汽车公司。2003年4、5月间,白云公司按上级要求进行了改制,原公司法定代表人L先生等15名管理层人员以404万元的协议价格将公司买下。在新注册的民营公司中,公司原经理L先生和原党委书记X女士共持有80%多的股份。</P>
<P>  在白云公司转制过程中,人们对这家国企所拥有的优质无形资产——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的转让价格最为敏感。黄金有价,“一号”难求是对这一行政稀缺资源最形象的描述。一个营运号牌已从1992年初拍时的4万元成交,飙升到5年后即1997年以18万元落槌。自1997年起大连市就不再以任何形式发放出租车营运号牌,并对每个无偿(即1992年前获得的出租车营运号牌)转为有偿使用的出租车营运号牌一次性收取10年2万元的有偿使用金。</P>
<P>  一些知情人士透露,2万元有偿使用金只是交给管理部门的费用。实际上,一台新出租车在个人之间转让的话,至少得30多万元,而出租车本身也就值10多万元,真正值钱的是出租车营运号牌。对出租车公司来说,谁手中握有的“出租车营运号牌”越多,谁就能攫取更大利润。2004年3月,也就是白云公司转制前夕,大连两家公司之间曾转让过10个出租车营运号牌,单价高达20万元。如果依此计算,白云公司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市场价值可达4000多万元。</P>
<P>  对于目前市场价值如此之高的营运号牌,在白云公司由国企变民营的改制过程中,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处理意见是由无偿转为有偿使用,每个号牌按2万元计算,期限为10年。而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相关改制批复文件中进一步提出: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白云公司改制时,如一次性缴清有偿使用金,“每个营运号牌有偿使用金优惠为1万元。”这也就意味着:由于转制政策的优惠,刘吉山等人只需付223万元,就能得到目前市场价值达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而且在转让条款中并没有限制二次转让的条款。</P>
<P>  受益者自称回报合理</P>
<P>  白云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L先生表示,此次转制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各项手续齐备,程序合理合法。自己在这家公司干了十几年,颇有贡献,从心里愿意改制为民营企业,因为这也算是一个回报。谈到出租车营运号牌的转让价格,L先生认为2万元有偿使用金不贵,优惠1万元显示出政府“聪明”。</P>
<P>  笔者从大连市产权交易所了解到,白云公司的转制,从程序上来说确实没问题,有政府部门批准,有资产评估审计,有职工大会通过,一切该走的程序都走了。</P>
<P>  但一些业内外人士却提出质疑。一位熟悉内情的某公司经理说:“这种国企改制貌似合法,实际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白云公司一直靠国家借款和银行贷款生存发展,管理层人员自己从没投过资。别人挖空心思花高价都买不到的营运号牌,他们毫不费力就能得到。如果转手一卖,几千万元就揣入个人腰包。就是不卖他们也可以躺在这些营运号牌上坐收渔利,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资产,巨大的利益这样落入极少数人手中公平吗?”</P>
<P>  一位出租车司机闻听此事十分感慨。他说:“我天一亮就得想着往公司交125元”份儿钱“,从早忙到晚,辛苦一个月也就挣2000元钱。人家有权有门道,花这么点钱就能把这么多营运证弄到手,这是不是变相腐败?”</P>
<P>  “政策性得利”凸显弊端</P>
<P>  大连市白云公司在转制中出现的这个问题,其实带有相当的普遍性。</P>
<P>  笔者在辽宁省采访时获悉,在国企改制产权交易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促进和鼓励国退民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土地、无形资产、管理层收购和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方面予以受让方诸多优惠。如一些地方规定:对产权交易中涉及的土地,价格优惠50%;内部职工受让或管理层收购持股或控股(MBO),价格优惠15%;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的,再优惠10%等等,形成了丰厚的“政策性得利”。同时,国企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由于未引起充分重视,相关法律、政策不明确也造成了“政策性得利”。辽宁信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注册会计师于超英指出,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无形资产的流失。一些国有企业是老字号或知名企业,其商标、商号、销售网络以及掌控的公共稀缺资源(特许经营)等,经过多年的信誉积淀已成为金字招牌,价值非常可观。但是由于这些商标、商号、销售网络以及掌控的公共稀缺资源(特许经营)等没有实物形态,加之无形资产带来的效益存在着不稳定性,又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因此往往不被纳入资产评估范畴或评估价过低,严重背离市场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P>
<P>  专家们分析认为,在国企转制日益强调法制化、规范化的今天,让受让方获得过多的“政策性得利”并非理性行为,潜伏着很大弊端:</P>
<P>  一是这种政策优惠往往破坏市场交易中的公平性,使国有资产在合理名义下流失;二是助长一些受让人的投机行为,购买国企产权只是从中掘金,捞一把就走,而企业在一次次产权交易中被敲骨吸髓;三是容易造成部分国企受让人“一夜暴富”,拉大贫富差距,引发社会不满情绪。</P>
<P>阶下囚坐拥亿万财产 国企自卖自买暴露改制黑洞</P><P>2005-01-22 市场报  柴骥程 傅丕毅 </P>位于“中国橘乡”台州市黄岩区的国有房地产企业——浙江黄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黄岩房产)转制事件正在浙江引发巨大震荡。今年2月以来,“黄岩房产”总经理陈熙以及时任转制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3名党政官员因涉嫌职务犯罪陆续被“双规”或逮捕。但到目前为止,“黄岩房产”转制依然有效。<P>  黄岩房产就是由黄岩区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和发展计划局(原计经委)四个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1993年7月,黄岩市政府(后撤市设区)委派市国土局副局长陈熙担任这家公司总经理,但其国土局副局长职务、公务员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奖金两边“通吃”。直到2003年5月,陈熙才在黄岩区国土局办理了退休手续,在此之前,陈熙还领着国土局副局长的工资。有四家实权部门撑腰,“黄岩房产”迅速成为台州市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房地产公司。</P><P>  陈熙自2001年3月份便准备对公司实行改制,他自主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华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评定公司总资产为4.55亿元,净资产为3213.46万元。2002年12月,黄岩区人民政府发文同意黄岩房产改制,最终的产权置换价格确定为3344.57万元。改制方案同时确定“企业产权由在册职工出资置换,实行股权重组”。</P><P>  记者从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投入资本明细表》中看到,陈熙获得了改制后亿嘉房地产公司186股股权中的151股,占总股权的81%,他的小儿子陈佳谅购得8股,陈熙父子的股份达到85.48%。其余股份分给了12名职工,另外22名职工则被排斥在改制之外。</P><P>  目前,黄岩房产转制尚存三大疑团:一是转制一年,公司利润和总资产呈几何级数增长;二是改制方案未征求公司职工意见,暗箱操作;三是一些转制程序明显倒置。</P><P>  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如果转制案以当前的结局“落幕”,盗窃国有资产者岂不是“坐牢一阵子,幸福一辈子”?</P>
<P>你看看丘拜斯的书,就知道中国的国有制改革已经是很不错的了</P>
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呀,为什么把国有的变成了私有的马上亏损就会变盈利的企业了呢?如果中国一大半的企业是私有制的那么国家等于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了社会制度了
<P>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国资委也是一个新东西,看来用起来还不是很顺手。</P><P>对于国企来说,国资委就是股东,但是国资委没有权力,那企业改革不是一句屁话吗?</P><P>在私营企业里,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长向股东大会主席负责。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向谁负责?向人民负责,但是人民一旦成为空散的概念,一旦变成董事长向13亿人负责,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负责了。一个企业的核心决策层不向任何人负责的后果是可怕的,特别是资产动则上亿的大型国有企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