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断地陷液化气爆炸 网友:谁来拯救满身伤痕的哈尔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21:45:22
  昨日下午1点20分左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河曲街6号,一个位于居民楼的液化气站发生爆炸,导致1死多伤。

  一男子被烧得焦黑

  爆炸后,发生事故的液化气站已被炸得面目全非,屋内漆黑一片。

  目击者宁先生说,熊熊大火迅速蹿出,“眼看就把二楼、三楼都烧着了。旁边的车也被烧得只剩空壳。”

  居民王女士说,爆炸发生约7分钟,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从屋内将一名70岁左右的老太太救出,后又从现场抬出一名浑身被烧得焦黑的男性伤者,经证实已经死亡。

  附近居民说,液化气站已在此经营8年。死者姓康,30岁左右,是液化气站老板。被救出的老太太是他妈妈。

  一个居民说,他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这里路窄人多,液化气站在此经营十分危险,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哈尔滨怎么了?

  昨天,哈尔滨的塌桥事故、液化气站爆炸等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大桥断裂、路面塌陷、居民区爆炸……我的哈尔滨怎么了?我可爱的家乡怎么了?谁来拯救我满身伤痕的哈尔滨?”昨天,有网友在微博上发问。此前,哈尔滨正因14天发生超过13起路面塌陷事故引起关注。

  网友“涛眼看世界”说:我能说什么?我只能说作为一个在外地的黑龙江人,我对此事感到蒙羞,愿逝者安息。

  在阳明滩大桥事故现场,一些市民说,哈尔滨市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在城区竟然接连发生桥梁、路面坍塌事故,到底是什么原因,到底谁来为百姓安全出行负责?有关部门应该给市民一个明确说法。 综合黑龙江晨报、新华社等报道

  快报快评

  阴阳路VS奈何桥

  本报首席评论徐迅雷

  在连续“地陷吃人”之后,哈尔滨出更大的事了:8月24日5点半左右,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发生坍塌,四辆大型货车坠桥,目前已致3人遇难5人受伤。

  大家见多了“魂断烂桥”,这些日子哈尔滨结结实实地让老百姓明白,什么叫“走的是阴阳路,过的是奈何桥”!这座大桥去年11月6日才建成通车,估算总投资18.82亿元,号称哈尔滨第一长桥、黑龙江省内最长悬索桥。没想到啊没想到,花了纳税人这么多的钱,这么“有政绩”的大桥,在这么短时间内,就不客气地坍塌给当地的领导、全国的百姓看了。

  不出所料,当地官员第一时间就对媒体记者公开说了:此次桥梁坍塌事件与哈尔滨市最近接连发生的路面塌陷事故无任何关系,“初步怀疑因车辆超载造成”。那“马路吃人”事件,匆匆处理息事宁人,至今无人被问责;而这塌桥事件,“替死鬼”已经八字有一撇,让当地官员“心中有数”了。接下来,基本可以敲定:大桥设计、施工都没有问题,一切都是那四辆严重超载的车惹的祸。

  面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官员的嘴脸大抵就是这个样子的。面对记者的追问,更为赤裸裸的是哈尔滨市建委,他们干脆就说:阳明滩大桥施工指挥部已经解散,无法查到是哪家单位负责的这段事故桥梁!

  你瞧,造那么长的一座大桥,这垮塌的部分谁造的都不知道了,这样的滑天下之大稽,只有这官员才有脸说得出来!恰好这天国家安监总局有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在会上已经不客气地说,这大桥运行一年就断裂,肯定有问题。而当地官员,还真是没把国家安监总局放在眼里。

  桥梁道路,是重要的公共设施,这“地陷桥塌”,显然是安全事故,那么这个安全是什么安全?公共安全!“地陷桥塌”,危害的就是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是什么罪?是重罪大罪!可是,当地的官员一脸无所谓,一切都跟他毫无关系的样子,到时候他们动用司法公权力,起诉四辆大货车的司机车主都说不定。

  我多次说过,公共设施的建设,如果层层转包、层层回扣、偷工减料、贪污腐败,导致建设质量问题,最终成为“马路杀手”、“夺命桥梁”,那是必须以“危害公共安全”这杆大秤来衡量的。想想吧,小偷偷了一个窨井盖,伤及路人,已经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了;有人从楼上扔下小狗砸坏路上的小车,也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了,那这一次次夺走百姓小命的“阴阳路”“奈何桥”,究竟算什么?

  总有一部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官员们,他们总是第一时间开动推脱责任的嘴巴,他们接下来会动用各种权力,遮蔽一切,掩盖一切,推脱一切,他们正在直接或间接地危害公共安全——最终在他们的高枕无忧之下,下一次夺命的大桥垮塌,就在不远处!http://wap.ifeng.com/news/zhuanti/hbb/zx/news?ch=qd_uc&aid=42206947&mid=4IeFqi&p=3&m=1昨日下午1点20分左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河曲街6号,一个位于居民楼的液化气站发生爆炸,导致1死多伤。

  一男子被烧得焦黑

  爆炸后,发生事故的液化气站已被炸得面目全非,屋内漆黑一片。

  目击者宁先生说,熊熊大火迅速蹿出,“眼看就把二楼、三楼都烧着了。旁边的车也被烧得只剩空壳。”

  居民王女士说,爆炸发生约7分钟,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从屋内将一名70岁左右的老太太救出,后又从现场抬出一名浑身被烧得焦黑的男性伤者,经证实已经死亡。

  附近居民说,液化气站已在此经营8年。死者姓康,30岁左右,是液化气站老板。被救出的老太太是他妈妈。

  一个居民说,他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这里路窄人多,液化气站在此经营十分危险,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哈尔滨怎么了?

  昨天,哈尔滨的塌桥事故、液化气站爆炸等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大桥断裂、路面塌陷、居民区爆炸……我的哈尔滨怎么了?我可爱的家乡怎么了?谁来拯救我满身伤痕的哈尔滨?”昨天,有网友在微博上发问。此前,哈尔滨正因14天发生超过13起路面塌陷事故引起关注。

  网友“涛眼看世界”说:我能说什么?我只能说作为一个在外地的黑龙江人,我对此事感到蒙羞,愿逝者安息。

  在阳明滩大桥事故现场,一些市民说,哈尔滨市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在城区竟然接连发生桥梁、路面坍塌事故,到底是什么原因,到底谁来为百姓安全出行负责?有关部门应该给市民一个明确说法。 综合黑龙江晨报、新华社等报道

  快报快评

  阴阳路VS奈何桥

  本报首席评论徐迅雷

  在连续“地陷吃人”之后,哈尔滨出更大的事了:8月24日5点半左右,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发生坍塌,四辆大型货车坠桥,目前已致3人遇难5人受伤。

  大家见多了“魂断烂桥”,这些日子哈尔滨结结实实地让老百姓明白,什么叫“走的是阴阳路,过的是奈何桥”!这座大桥去年11月6日才建成通车,估算总投资18.82亿元,号称哈尔滨第一长桥、黑龙江省内最长悬索桥。没想到啊没想到,花了纳税人这么多的钱,这么“有政绩”的大桥,在这么短时间内,就不客气地坍塌给当地的领导、全国的百姓看了。

  不出所料,当地官员第一时间就对媒体记者公开说了:此次桥梁坍塌事件与哈尔滨市最近接连发生的路面塌陷事故无任何关系,“初步怀疑因车辆超载造成”。那“马路吃人”事件,匆匆处理息事宁人,至今无人被问责;而这塌桥事件,“替死鬼”已经八字有一撇,让当地官员“心中有数”了。接下来,基本可以敲定:大桥设计、施工都没有问题,一切都是那四辆严重超载的车惹的祸。

  面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官员的嘴脸大抵就是这个样子的。面对记者的追问,更为赤裸裸的是哈尔滨市建委,他们干脆就说:阳明滩大桥施工指挥部已经解散,无法查到是哪家单位负责的这段事故桥梁!

  你瞧,造那么长的一座大桥,这垮塌的部分谁造的都不知道了,这样的滑天下之大稽,只有这官员才有脸说得出来!恰好这天国家安监总局有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在会上已经不客气地说,这大桥运行一年就断裂,肯定有问题。而当地官员,还真是没把国家安监总局放在眼里。

  桥梁道路,是重要的公共设施,这“地陷桥塌”,显然是安全事故,那么这个安全是什么安全?公共安全!“地陷桥塌”,危害的就是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是什么罪?是重罪大罪!可是,当地的官员一脸无所谓,一切都跟他毫无关系的样子,到时候他们动用司法公权力,起诉四辆大货车的司机车主都说不定。

  我多次说过,公共设施的建设,如果层层转包、层层回扣、偷工减料、贪污腐败,导致建设质量问题,最终成为“马路杀手”、“夺命桥梁”,那是必须以“危害公共安全”这杆大秤来衡量的。想想吧,小偷偷了一个窨井盖,伤及路人,已经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了;有人从楼上扔下小狗砸坏路上的小车,也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了,那这一次次夺走百姓小命的“阴阳路”“奈何桥”,究竟算什么?

  总有一部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官员们,他们总是第一时间开动推脱责任的嘴巴,他们接下来会动用各种权力,遮蔽一切,掩盖一切,推脱一切,他们正在直接或间接地危害公共安全——最终在他们的高枕无忧之下,下一次夺命的大桥垮塌,就在不远处!http://wap.ifeng.com/news/zhuanti/hbb/zx/news?ch=qd_uc&aid=42206947&mid=4IeFqi&p=3&m=1
十四天十三起?!     我在哈尔滨怎么不知道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