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方斌澄清“替死周克华”传言 (网络骗子们编造的谎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0:14:08
http://bjyouth.ynet.com/3.1/1208/22/7395860.html

  刊发“警官证遗失声明”的方斌找到

  系武警湖南永州支队一名中队指导员 昨日他表示自己活得“好好的”

  本报讯 制造重庆“8·10”等系列枪击抢劫案的悍匪周克华被击毙后,他“未死”的传言却在网上流传,被击毙主角的身份也不断被演绎。当“陈子河”的猜测得到澄清,长沙警方表示“长沙警察中没有叫‘方斌’的”后,质疑声仍未彻底消除:湖南媒体上曾刊登的“方斌遗失警官证”声明作何解释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刊登遗失声明的方斌,他是武警湖南永州支队的在职在岗人员。

  对于由于遗失声明引起的相关质疑,武警湖南永州支队的方斌表示,此前没有听说过,觉得“很可笑”。

  据了解,曾经杀害多人的悍匪周克华被警方击毙后,“周克华没有死”、“被击毙的是一个便衣”等猜测不断,并在传播中演绎出被击毙者叫“陈子河”、“方斌”等版本。事后证明,“陈子河”一说,是转载过程中文章题目与作者没有清晰间隔导致的乌龙。前天,长沙警方也对“方斌”一说进行辟谣:长沙市公安局并无“方斌”此人,却有“方兵”一人,系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强制戒毒所副所长。网络上流传的图片上标注的民警照片,系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段某某,方兵及段某某两人均在职在岗。

  然而,长沙警方的辟谣,并未能彻底消除网友的质疑。有网友搜索出《湖南日报》10月14日刊发的一则遗失声明,“方斌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湘字第1804428”,并得出结论:这说明“方斌”一人还是存在的。

  另有网友根据“方斌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湘字第1804428”分析:该遗失声明并非民警,而是武警。因为“警官证”是武警的,而民警的叫“人民警察证”。此外,还有网友称武警警官证编号格式为“X字第?号”,其中X为省市区或警种简称,后跟7位数字;而人民警察证编号格式为6位纯数字。虽然狱警编号也是7位,但湖南的开头应该是43,而不是18。有网友表示,若能找出该人,则质疑才能得到完全澄清。

  昨天,记者辗转寻找刊登警官证遗失声明的方斌。询问方斌供职单位所属的武警湖南永州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有一名“方斌”并说清事由后,工作人员立刻表示,“有,但他不可能顶包周克华。”

  随后,本报记者找到现在永州支队下属某中队做指导员的方斌。他向本报记者表示,《湖南日报》的遗失声明是他去年丢失警官证后所刊发的,目前他“好好的”,也从未在围捕周克华期间到过重庆。

  对话

  围捕周克华期间 我没去过重庆

  记者:能知道你的名字和单位吗?

  方斌:方斌。我原来在武警支队做过新闻干事,现在基层当指导员……太具体的不方便说,就是下面的中队。

  记者:《湖南日报》的遗失声明是你刊发的吗?

  方斌:是我发的。去年10月份,我参加支队组织的一个考试,回来坐的士的时候,落在出租车上了,包括钱包,都找不到了。丢失的那个警官证,号码是“湘字第1804428”,统一补办新证件前,得先等遗失声明,补办下来的新证件号码已经改了。

  记者:你知道网上因为这则遗失声明引起的质疑吗?

  方斌:不知道,我们部队不能上网,之前不知道这些质疑……

  记者:现在知道后,是什么感觉?

  方斌: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挺可笑的。我未在围捕周克华期间到过重庆,更不可能被打死。

  记者:你愿意提供你的照片,证实此方斌并非被质疑的人吗?

  方斌:还是算了吧,我感觉私人照片不太方便在媒体上公开。但通缉周克华的时候,我看到过他的头像,从新闻里也看到他被击毙的情况,我和他长得是天壤之别。我是1米7多的个头,但是没他那么胖,也没有他那么白,更没有他那么坏(笑)。

  ■文/本报记者 高淑英
http://bjyouth.ynet.com/3.1/1208/22/7395860.html

  刊发“警官证遗失声明”的方斌找到

  系武警湖南永州支队一名中队指导员 昨日他表示自己活得“好好的”

  本报讯 制造重庆“8·10”等系列枪击抢劫案的悍匪周克华被击毙后,他“未死”的传言却在网上流传,被击毙主角的身份也不断被演绎。当“陈子河”的猜测得到澄清,长沙警方表示“长沙警察中没有叫‘方斌’的”后,质疑声仍未彻底消除:湖南媒体上曾刊登的“方斌遗失警官证”声明作何解释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刊登遗失声明的方斌,他是武警湖南永州支队的在职在岗人员。

  对于由于遗失声明引起的相关质疑,武警湖南永州支队的方斌表示,此前没有听说过,觉得“很可笑”。

  据了解,曾经杀害多人的悍匪周克华被警方击毙后,“周克华没有死”、“被击毙的是一个便衣”等猜测不断,并在传播中演绎出被击毙者叫“陈子河”、“方斌”等版本。事后证明,“陈子河”一说,是转载过程中文章题目与作者没有清晰间隔导致的乌龙。前天,长沙警方也对“方斌”一说进行辟谣:长沙市公安局并无“方斌”此人,却有“方兵”一人,系长沙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强制戒毒所副所长。网络上流传的图片上标注的民警照片,系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段某某,方兵及段某某两人均在职在岗。

  然而,长沙警方的辟谣,并未能彻底消除网友的质疑。有网友搜索出《湖南日报》10月14日刊发的一则遗失声明,“方斌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湘字第1804428”,并得出结论:这说明“方斌”一人还是存在的。

  另有网友根据“方斌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湘字第1804428”分析:该遗失声明并非民警,而是武警。因为“警官证”是武警的,而民警的叫“人民警察证”。此外,还有网友称武警警官证编号格式为“X字第?号”,其中X为省市区或警种简称,后跟7位数字;而人民警察证编号格式为6位纯数字。虽然狱警编号也是7位,但湖南的开头应该是43,而不是18。有网友表示,若能找出该人,则质疑才能得到完全澄清。

  昨天,记者辗转寻找刊登警官证遗失声明的方斌。询问方斌供职单位所属的武警湖南永州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有一名“方斌”并说清事由后,工作人员立刻表示,“有,但他不可能顶包周克华。”

  随后,本报记者找到现在永州支队下属某中队做指导员的方斌。他向本报记者表示,《湖南日报》的遗失声明是他去年丢失警官证后所刊发的,目前他“好好的”,也从未在围捕周克华期间到过重庆。

  对话

  围捕周克华期间 我没去过重庆

  记者:能知道你的名字和单位吗?

  方斌:方斌。我原来在武警支队做过新闻干事,现在基层当指导员……太具体的不方便说,就是下面的中队。

  记者:《湖南日报》的遗失声明是你刊发的吗?

  方斌:是我发的。去年10月份,我参加支队组织的一个考试,回来坐的士的时候,落在出租车上了,包括钱包,都找不到了。丢失的那个警官证,号码是“湘字第1804428”,统一补办新证件前,得先等遗失声明,补办下来的新证件号码已经改了。

  记者:你知道网上因为这则遗失声明引起的质疑吗?

  方斌:不知道,我们部队不能上网,之前不知道这些质疑……

  记者:现在知道后,是什么感觉?

  方斌: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挺可笑的。我未在围捕周克华期间到过重庆,更不可能被打死。

  记者:你愿意提供你的照片,证实此方斌并非被质疑的人吗?

  方斌:还是算了吧,我感觉私人照片不太方便在媒体上公开。但通缉周克华的时候,我看到过他的头像,从新闻里也看到他被击毙的情况,我和他长得是天壤之别。我是1米7多的个头,但是没他那么胖,也没有他那么白,更没有他那么坏(笑)。

  ■文/本报记者 高淑英
很多影响甚广的谣言,《北京青年报》都能派出记者去实地调查,澄清真相,这点做的很好!

辟谣何其艰难
bluegod 发表于 2012-8-22 14:05
辟谣何其艰难
对于这种指名道姓编造出来的谣言,有必要用事实真相予以坚决的回击。

其实媒体本来就该干这个,而不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从网上东抄西凑!
造谣简单,辟谣当然艰难了 。


比如赛跑,造谣的和辟谣的一起跑,但是终点造谣的说了算。这样的比赛,辟谣的跑的赢才怪。
季路 发表于 2012-8-22 14:10
对于这种指名道姓编造出来的谣言,有必要用事实真相予以坚决的回击。

其实媒体本来就该干这个,而不是 ...
我感觉就该和克里斯汀一样,找条理由起诉编段子的。
季路 发表于 2012-8-22 14:10
对于这种指名道姓编造出来的谣言,有必要用事实真相予以坚决的回击。

其实媒体本来就该干这个,而不是 ...
其实我觉得吧,媒体采访方斌的时候可以安排他回答:“是的,我已经被误杀了,网上的说法是正确的”这样效果可能更好。
scut_m 发表于 2012-8-22 14:29
其实我觉得吧,媒体采访方斌的时候可以安排他回答:“是的,我已经被误杀了,网上的说法是正确的”这样效 ...
那还不如开个叫“方斌”的账号,然后发条微博,内容是:

我是方斌,已经被误杀,大家替我鸣冤。
对这种指名道姓,而且确有其人的造谣,是不是有组织、有背景的集团造出来的?联系天津蓟县大火后出的那份上百人的名单,也是有名有姓有地址。肯定不是哪个NC的能编的出来的。
季路 发表于 2012-8-22 14:02
很多影响甚广的谣言,《北京青年报》都能派出记者去实地调查,澄清真相,这点做的很好!
真是JY一张嘴,五毛跑断腿。
应该严厉起诉造谣者,现在这种造谣无成本的环境只能让谣言愈演愈烈。
网络谣言是根本不需要成本的
JY们太悲剧了,现在靠制造和传播谣言显示存在感么?
这个辟谣的好及时
lilya 发表于 2012-8-22 14:43
对这种指名道姓,而且确有其人的造谣,是不是有组织、有背景的集团造出来的?联系天津蓟县大火后出的那份上 ...
你以为呢?
wanweqian 发表于 2012-8-22 14:22
造谣简单,辟谣当然艰难了 。
宣传部每年大笔经费,安排了大量人员,不该做点这方面的工作?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29
宣传部每年大笔经费,安排了大量人员,不该做点这方面的工作?
这个跟攻城和守城 的战斗有的一比,,,,


难度不一样。。。

造谣的挖个坑你就填 挖个坑你就填。

他挖坑 上嘴唇下嘴唇一碰就行了, 你填坑就没那么简单了 。

如果什么坑都填,那中宣部(虽然我也觉的中宣部很无能)多少经费也不够用的。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29
宣传部每年大笔经费,安排了大量人员,不该做点这方面的工作?
哎,但是造谣成本太低了,微博上造谣的转发量都数万,辟谣的好点的才能上千,转发谣言的民众一般不会愿意去转发辟谣的帖的。。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29
宣传部每年大笔经费,安排了大量人员,不该做点这方面的工作?
。。。审核了 。。。


再小心的发一遍。


造谣和辟谣的难度不一样。

造谣的上下嘴唇一碰谣言就有了,辟谣就没那么简单了 。

如果什么坑都填宣传部多少经费也不够用啊。
uranushb 发表于 2012-8-22 16:35
哎,但是造谣成本太低了,微博上造谣的转发量都数万,辟谣的好点的才能上千,转发谣言的民众一般不会愿意 ...
每年多少几个有代表性的,该澄清的澄清,该查办的查办,也比什么都不做强吧。
wanweqian 发表于 2012-8-22 16:36
。。。审核了 。。。
每省每市每县甚至每乡都有宣传部,针对重点作出澄清很简单吧。
你那个测试贴很快就杯具了。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而已,
他们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正常人是不会相信这种谣言的,那些屁股决定脑袋的人辟谣了也没用.等下我上图

=====================
刚上某数字网想截图这篇文章的评论,发现已经被关闭了.
早晨看的时候特欢乐......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而已,
他们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正常人是不会相信这种谣言的,那些屁股决定脑袋的人辟谣了也没用.等下我上图

=====================
刚上某数字网想截图这篇文章的评论,发现已经被关闭了.
早晨看的时候特欢乐......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40
每省每市每县甚至每乡都有宣传部,针对重点作出澄清很简单吧。
你那个测试贴很快就杯具了。
没事我坚持的比 YSL教的帖子时间长 他只收到 了一个回帖,而且还被 版主 飞掉了 。

我收到了两个回帖, 而且只是被锁掉了 。


你针对重点做出澄清根本没人信呢,

例如说有人传 某地某地什么时候会地震 ,你根本没办法澄清。这个东西你没办法证伪,除非时间过了。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40
每省每市每县甚至每乡都有宣传部,针对重点作出澄清很简单吧。
你那个测试贴很快就杯具了。
。。又 审核了 ,,,,

。。。

再发一次

我的帖子别 YSL教的帖子活的时间长。


你针对重点惊醒澄清也得有人信才行。

有的谣言根本没办法证伪的。、。。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40
每省每市每县甚至每乡都有宣传部,针对重点作出澄清很简单吧。
你那个测试贴很快就杯具了。
。。。。有的谣言没办法证伪的。。。。。

所以根本没办法澄清。

顺便我的帖子活的时间比较长。

而且只是锁了 。
当往事遇上风 发表于 2012-8-22 16:45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而已,
他们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正常人是不会相信这种谣言的,那些屁股决定脑袋的人辟谣了也没 ...
快快上图,很想看看数字网又秀什么下限了。
季路 发表于 2012-8-22 16:49
快快上图,很想看看数字网又秀什么下限了。
评论已经被关闭了.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40
每省每市每县甚至每乡都有宣传部,针对重点作出澄清很简单吧。
你那个测试贴很快就杯具了。
我回话都被审核了 。。

已经连续 3条了 ,,

你等 审核完了再看吧。。。
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了?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56
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了?

在别的楼里没事。。。

估计我 涉及  敏感词了。。。。

只是我没检查出来。。
其实吧,击毙案犯后的第一时间,当地警方就应该严肃的郑重公布尸体的身份的证据,例如,死者的十指指纹与周克华在云南服刑时留存的指纹完全匹配;死者的DNA与周克华生母的DNA比对结果将在20小时后揭晓,等等。

这样第一时间各媒体发出的新闻报道才不会五华八门,全凭记者在现场向路人的道听途说而十分离奇、漏洞百出。


XBD 发表于 2012-8-22 16:40
每省每市每县甚至每乡都有宣传部,针对重点作出澄清很简单吧。
你那个测试贴很快就杯具了。
终于审核出来了 。。。一共四条。。。
对于造谣者确实需要严惩!特别对于影响大影响恶劣的更是要严惩,当然一切要依法!
人民需要谣言。
建议方斌起诉造谣者,要求赔偿精神及名誉损失XXX万。
造谣可恶,更可恶的是无知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