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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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20810/n350317635.shtml
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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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0日08:04 来源:
人民网 作者:候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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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长沙8月10日电(记者候琳良) 记者从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依法启动了复议程序。
  经查明,唐慧在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
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记者还了解到,唐慧反映的关于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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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机发帖http://news.sohu.com/20120810/n350317635.shtml
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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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0日08:04 来源:
人民网 作者:候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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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长沙8月10日电(记者候琳良) 记者从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依法启动了复议程序。
  经查明,唐慧在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
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记者还了解到,唐慧反映的关于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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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机发帖
事件经过:
2006年,在湖南永州,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并被弄到一家休闲中心,被强迫卖淫。3个月时间内,这个小女孩被迫接客100多次,其间还多次遭受毒打。
母亲唐慧发现女儿被强迫卖淫后,想方设法救出了女儿。然而,这么大的恶性事件,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结果却不了了之,直到两个月后引起湖南省公安厅关注才立案。
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当事人秦星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周军辉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二人均被判处死刑。其余当事人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
事件发生6年后,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事才算走完法律程序。
判决结果出来后,唐慧和被告人双方都不满判决结果。被告认为量刑过重,唐慧则认为还有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且无人作出赔偿,100多个伤害过乐乐的人也没受到追究和处理,因此,双方都在上访。
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唐慧在法院办公楼滞留15天并要求法院判处7被告人死刑、在有关机关门口阻车堵门等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
唐慧被劳动教养的消息被公布后,却引来舆论的一片哗然。 8月6日下午,湖南省委政法委对外界表示,省委政法委对永州幼女被强奸、其母唐慧反映的有关情况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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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下不太懂法……要说两人死刑、多人无期,感觉上不算轻……要求全死刑显然不可能,但是真的没有没有民事赔偿吗?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2-8-10 08:18
事件经过:
2006年,在湖南永州,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并被弄到一家休闲中心,被强迫卖淫。3 ...
民事赔偿,死人有什么财产,犯罪所得首先被没收,合法财产才能得到赔偿
ZF的任何进步,我们都要认可和鼓励。
民事赔偿,死人有什么财产,犯罪所得首先被没收,合法财产才能得到赔偿
原来死刑了死刑犯就没有民事赔偿了啊?长知识了……但是不是还有好几个活着的了吗………
造汽 发表于 2012-8-10 08:23
ZF的任何进步,我们都要认可和鼓励。
改正错误吧,算不上进步。
难道你认为我zf以前有错不改?
改正错误吧,算不上进步。
难道你认为我zf以前有错不改?
面对事实把同学。这样傲娇也没实际意义。
如果还是坚持全判死刑,真的很麻烦。
依法撤消劳教违宪终于定论鸟
下一步的目标是把渎职警察和政委,嫖客绳之以法,继续去微博上围观痛骂永州公安局去了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2-8-10 08:18
事件经过:
2006年,在湖南永州,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并被弄到一家休闲中心,被强迫卖淫。3 ...
就冲这100个所谓“嫖宿幼女”却没被追究任何责任的家伙存在,我就有无名胸火却说不出口的感觉。

更别说人家亲生母亲了。
这次谁赢了?


上访被劳教被关黑监狱,又在劳教过程中被自杀的周兰兰又闭而不谈了

人家说了,不劳教这个姓唐的,仅仅是出于同情。
至于举报的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这种事情是不扰乱国家机关,也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只有屁民上访会:D

有这样的省级公检法,充分表现了什么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唐慧去找这样的政府官员申诉,可不是要牢底坐穿

上访被劳教被关黑监狱,又在劳教过程中被自杀的周兰兰又闭而不谈了

人家说了,不劳教这个姓唐的,仅仅是出于同情。
至于举报的永州市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这种事情是不扰乱国家机关,也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只有屁民上访会:D

有这样的省级公检法,充分表现了什么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唐慧去找这样的政府官员申诉,可不是要牢底坐穿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2-8-10 09:17
就冲这100个所谓“嫖宿幼女”却没被追究任何责任的家伙存在,我就有无名胸火却说不出口的感觉。

更别说 ...
恐怕这些“嫖客”没法抓吧…………我觉得给予民事赔偿才是正途,毕竟人家这一辈子算毁了,最少需要的是物质补偿。
劳教一年半,太残忍了,不经过审判,唉
毕竟也是受害者。
可悲的是某些人还动不动公知公知的,要知道我们不是在反对国家,如果反对野蛮执法是公知的话,当当这个公知又如何?
这位母亲在2010年就被拘留过37天
造汽 发表于 2012-8-10 08:23
ZF的任何进步,我们都要认可和鼓励。
同理,ZF的任何恶行,我们都不能沉默和纵容。
yff999 发表于 2012-8-10 09:24
劳教一年半,太残忍了,不经过审判,唉
毕竟也是受害者。
可悲的是某些人还动不动公知公知的,要知道我们 ...
劳教无需经过检察院法院。。。

公安一家操作就行。。。
据说现在的诉求是要求惩治那些做假证、渎职的警察,估计就是因为这个被劳教的吧?
不闹大不行啊。闹大了当官的才怕。
aircity 发表于 2012-8-10 09:23
上访被劳教被关黑监狱,又在劳教过程中被自杀的周兰兰又闭而不谈了

人家说了,不劳教这个姓唐的,仅仅是 ...
她该考虑私刑了。。
造汽 发表于 2012-8-10 08:23
ZF的任何进步,我们都要认可和鼓励。
ZF“被进步”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2-8-10 08:27
原来死刑了死刑犯就没有民事赔偿了啊?长知识了……但是不是还有好几个活着的了吗………


那么多票客,怎么不抓几个呢?罚他们每人5万10万的。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2-8-10 08:27
原来死刑了死刑犯就没有民事赔偿了啊?长知识了……但是不是还有好几个活着的了吗………


那么多票客,怎么不抓几个呢?罚他们每人5万10万的。
那7个人渣还是全杀了吧,另外还要严查永州的公检法...
好的体制要存在自我纠错的功能,如果存在,至少是不坏的体制...
从这真心看不出ZF哪儿进步了,当初违法劳教就不追究了?如今因为同情才“依法撤销”~~
真心看不出任何进步
另外为什么不对嫖客刑事立案,谁能告诉我这是为是什么
依法撤消劳教违宪终于定论鸟
什么定论!只不过出来一个同样性质的上级机关,不痛不痒地说:本来要关你的,现在看在你女儿份上就算了。跪谢吧!(还好,最后这句话最后关头咽下去了,真是巨大的进步啊!)
我在很多地方说过,我是自干五。我为我们已经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对我们的未来充满信心。但是,我也必须说,劳动教养这种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必须扔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2-22/3687800.shtml

原告乐乐的委托代理人、三湘华声法援团甘元春律师和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胡益华律师,对(2010)永中刑一初第55号判决提出抗诉理由:“被告陈刚是这起共同犯罪的重大案件的主犯,他是首要分子,是‘柳情缘’这一淫窟的老板,中院将他列为第三被告人,判处其无期徒刑,属典型的量刑畸轻,应依法判处死刑。被告刘润被判处无期徒刑是量刑过轻,现有证据证明刘润是陈刚、秦星、秦军犯罪集团的成员,是打手;他伙同4人以最残忍的手段对被害人实施了轮奸、暴力、胁迫、醉酒等手段,手段之残暴,在全国罕见,应依法判处死刑。被告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是重罪轻判,秦斌在犯罪时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灌酒,犯罪后潜逃时间最久,被捕后拒不认罪,应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被告蒋军军身犯数罪且均是暴力犯罪,同时也是累犯,应依法判处死刑,中院判其无期徒刑属重罪轻判。”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2-22/3687800.shtml

  此前,《新民周刊》披露:该案7名被告在当地有着一张复杂的权力、关系交织的网络,原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长何频是柳情缘休闲中心老板陈刚的同学兼铁哥们,该案案发后调到接里桥派出所任职;而秦星的哥哥秦爱群系原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后调任永州市公安局;何频与秦爱群又是翁婿关系;还有人称,秦星的姨父在永州市检察院当领导。冷水滩区看守所出具的立功证明,是否属实令业内人士颇为疑虑。 (三湘都市报 黄海文)
如果是依法撤销,那当初的依法判决劳教又是怎么回事,我们的法律是橡皮筋吗?
撤销后如果进行行政诉讼,省劳教委就成了被告了。
如果还是坚持全判死刑,真的很麻烦。
当地官方这么说的 唐否认。
当地官方这么说的 唐否认。
就算不能全判死,为何淫窟老板这一主犯仅仅作为第三被告判了无期??
好的体制要存在自我纠错的功能,如果存在,至少是不坏的体制...
不闹这么,也就关了
sparta 发表于 2012-8-10 09:50
劳教无需经过检察院法院。。。

公安一家操作就行。。。
劳教所归司法口吧
支持将黑警察绳之以法.